1. 第001章

雪默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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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距沈瑜在一个陌生的身体里醒来,已经过去几天,从最初的茫然,到现在的了解,过程可谓是鸡飞狗跳、胆战心惊,但不管有多震惊、多难以接受,事实就摆在她面前,不是人为可以改变的。

    是的,她穿越了,穿到一个也同样叫沈瑜,比她原身还小好几岁的女孩身上,更离谱的是,这是一本小说里的世界!

    沈瑜都不知道自己该哭还是该偷笑,因为在穿进来之前,她出了一起车祸,汽车冲出护栏,掉进悬崖,虽然她没有感受到最后一刻的疼痛,但想想那悬崖的高度,结局肯定是摔成肉泥没跑了。

    现在这情形虽然诡异,但好歹也算是幸运地重活一次。

    所以沈瑜没有纠结太久,就接受现实。

    只是,接受现实不难,难的是该怎样去面对现实。

    沈瑜对她所穿进来的小说,并不陌生,因为在这之前,她刚好读过。她车祸前接拍的电视剧,就是由这本叫《什么时候爱我》的小说改编的,她演的女主角,为了更好地了解剧情和人物,她让助理韩晓冰买来原著,仔细阅读,所以印象深刻。

    遗憾的是,她并不是穿成女主角,而是一个不太重要的女配角沈瑜,和她同名,也许就是这个原因,她才会穿到她身上。

    女配沈瑜虽不起眼,却有个来头很大的哥哥,这个哥哥就是小说中的蛇精病大反派——沈霄!!

    当然,这并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只要一想到沈霄的结局,沈瑜就想为自己掬一把同情的泪水。

    穿成谁不好,为什么要穿成一个作死反派的妹妹?老天既然让她幸运重获新生,为什么又要残忍地扼杀她的希望??涮她好玩吗??

    小说中描写沈瑜这个女配的笔墨并不多,但人物背景和性格还是清晰立体的,她是沈家的养女,出身时就被生母扔在沈家别墅附近的垃圾堆里,沈妈妈刚好晨跑路过,听到哭声,就把她捡回家,是名副其实从垃圾堆里捡来的!!

    但沈家人天生薄情,沈妈妈为数不多的善心,在捡她回来时,就差不多用完,沈瑜几乎是管家李叔一个人带大的,沈爸沈妈只是偶尔想起自己还有这么个养女,才叫来跟前说几句话,若问他们沈瑜具体读几年级了,他们肯定是不知道的。

    沈瑜从小乖巧听话,在记事时,就知道自己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从此,她在沈家越发小心翼翼,完全没有存在感,天长日久的,她便自己养出一副自卑、懦弱、逆来顺受的性格。

    了解完自己的身世后,换过内芯的沈瑜只想为自己点唱一首歌:小白菜啊~~~地里黄啊~~两三岁啊~~没了娘啊~~

    既然换过芯,日子总不能像之前那样浑浑噩噩地过,沈瑜觉得自己应该有个计划才行。

    沈霄身为书中的大反派,结局肯定是个悲剧,既然这样,她身为一个跟主线剧情没什么关系,只是适当时候被主要角色拿来嘲笑出气的配角,是不是可以想办法明哲保身,将自己从故事情节里摘出去?然后天大地大,自由自在地生活!

    沈瑜觉得这个想法是可行的,老天既然给她一次重活的机会,她怎么着也要挣扎一下,为自己争取更好的生活才对,不应白白浪费机会。

    沈爸沈妈在沈瑜高一的时候,因为意外事故双双去世,如今的沈家,是由29岁的沈霄掌权,沈瑜想要脱离沈家独立生活,也只需要经过沈霄同意就行。沈霄与沈瑜本就没什么兄妹感情,他应该不会太为难她才对,小说里也有提过,沈霄在外日天日地,但对这个多余的妹妹,还是挺宽容的,起码在零花钱上,就从未短缺过,只是沈瑜自卑,不敢乱花钱而已。

    沈瑜这么一想,顿时觉得未来一片光明。

    调整好心情,沈瑜便全身心地投入到全新的生活中去。

    她如今20岁,是大二学生,就读于电影学院表演系。对于这个设定,沈瑜还是挺喜欢的,她在原来的世界,就是一名演员,但不是科班出身,她本身是舞蹈学院古典舞系毕业的,后来因为气质符合某个古装角色,才被选去参演,从此成专业演员。虽然她参演的几部剧都挺火的,她的知名度也越来越高,但由于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她的演技还是不够成熟。现在有个重新学习表演的机会,她当然是求之不得。

    而那个内向自卑、完全没自信的原主,之所以会选择这个专业,也是有原因的。

    小说男主角司徒逸的人设,就是红透半边天的影帝巨星,魅力无限,是个芳心纵火犯,原主作为司徒逸的小迷妹,也是暗暗芳心暗许。只可惜,司徒逸在两年前就已宣布息影,回家打理家族事业去了,让一堆少女心碎满地。

    原主从未想过要当演员,她只是想沿着他曾经走过的路,感受一下他曾经的情怀。

    连喜欢一个人,都选择用最卑微的方式,原主活得也太可怜了。

    沈瑜叹气,她继承原主的生命,不代表要继承她的生活方式,就让以前那些自卑、懦弱、逆来顺受,通通都见鬼去吧。

    早上出门前,沈瑜听管家李叔说,沈霄今天出差回来,晚上会回家吃饭,让沈瑜也早点回家。沈瑜听完,心思就开始活络起来,一整天下来,课也没听,就光在想借口,想着该怎么跟沈霄说,才显得更自然。

    她已经计划好了,想跟沈家完全脱离关系,并不是短时间内就能达成的,她在沈家虽然没有存在感,但沈家毕竟养了原主20年,情分还是有的,她没办法说走就走,但最起码,她可以先从沈家搬出去自己住,然后再半工半读,减少回去沈家的次数,久而久之,她跟沈霄的关系也就淡了,其他人也会直接忽略她的存在,这样她也就能摆脱过去,过自己的生活了。

    下午放学,沈瑜独自搭公车回家,虽然原主家车库有很多辆车,管家也想安排司机接送她,但原主觉得自己一个养女,应该认清本分,不能随便乱花家里的钱,所以平时上下学,都是搭公车,也由于她的过分低调,不在乎外表,才导致同学都以为她家境普通,是个穷酸鬼。

    从公车下来,沈瑜还要走一段很长的路才能回到沈家,富人区的别墅小区,讲究的是宽敞安静,平时进出都有车代步,除了来这边工作的工人外,很少有人像她这样赶公车的。

    平时宽敞的院子门口,这会停着辆黑色皇冠,这种经济型大众车,一看就不是沈家的,沈瑜经过时,忍不住好奇地多看两眼。

    没等她看清车里的情况,李叔已经过来给她开门,一脸和蔼的冲她笑道:“小姐你回来了。”说完便伸手接她的背包。

    李叔是沈家多年的管家兼保姆,今年60岁,身材发福,总是一副笑呵呵的模样,人很能干,大到修理家用电器,小到穿针引线,都无比熟练,做饭更是一绝,沈瑜自从穿过来后,饭量都变大了。

    将背包递给李叔,沈瑜问他,“我哥回来了吗?”

    李叔摇摇头,“还没到。”

    沈瑜又小声问:“外面那车里的人是谁?”

    李叔扭头看一眼外面的车,摇摇头道:“不太清楚,从下午就一直停这里了。”

    两人正说着话,又有一辆车开过来,是一辆嚣张奢华的劳斯莱斯,沈瑜眸光微敛,心想这应该就是沈霄的车了。

    果然,车子一路缓慢开进院子里停稳,司机很快下车,走到后门打开车门,很是周到地用另一只手掌护住顶部。几秒钟后,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便从车里出来。身高腿长的,气势逼人。

    沈瑜就站在台阶上默默地看着,等看清沈霄的长相后,不禁想:长得人模狗样的,标准的大帅哥一个,看起来并不像个蛇精病啊!

    沈霄站定身子,目光如有实质地在她身上一掠而过,然后双手插兜,居高临下地看向门口的车。

    那黑色车子里的中年人,在沈霄的车刚到时,就已经下车等候,这会见沈霄在看他,连忙点头哈腰地走过来,讨好地笑道:“沈总,终于见到您了。”

    沈霄哼笑一声,用清冽低沉的声音说道:“林总,找到这里来,有何贵干?”

    林总腰身始终不敢站直,仿佛天生的低人一等,只见他搓着手说道:“沈总您真是贵人多忘事,我那败家子昨晚刚输给你一块地,你看能不能……”

    沈霄夸张地作出恍然大悟的表情,说:“哦,原来是这事。”

    林总说:“那块地对您来说,只是个小彩头,但却是我们家的全部家当,还请沈总能高抬贵手,收回赌约。”说到最后,林总硬是挤出几滴老泪来。

    沈霄剑眉紧拢,模样很是不爽,冷笑道:“收回赌约?那我昨晚一个晚上,不就白忙活了??”

    林总连忙表态道:“只要不是那块地,沈总有其他要求,我能办到的,一定全数奉上!”

    沈霄听完,没再说话,只是冷冷地打量他,林总在他目光的威压下,开始不停地冒冷汗,很快,汗水便湿了整个衬衫。

    随后就听沈霄漫不经心地说道:“哟,鞋子脏了。”

    没头没尾的一句话,将众人的视线拉到他的脚上,黑色的皮鞋看起来锃光瓦亮的,哪里脏了??

    沈瑜一时搞不清楚他的意思,但林总却很上道,连忙单膝跪下来,奴颜媚骨地说道:“沈总,还请高抬贵脚。”

    沈霄瞬间被逗乐,低笑出声,然后无比嚣张地抬起一只脚,踩到对方肩膀上,又从胸前的兜里抽出一条丝巾,慢条斯理地在鞋面上擦了擦,仿佛那不是一只鞋,而是一件奢华艺术品。

    等他仔仔细细将鞋子擦一遍后,又看了看,才满意地收回脚,随手将丝巾扔到地上,说道:“行了,你回去吧,我今天心情好,就饶你一回。”

    林总瞬间喜出望外,仰起头道:“谢谢谢谢,非常感谢沈总的宽宏大量。”

    随后他又说了一堆感谢的话,才哈着腰离开。

    沈瑜将这一幕从头看到尾,早已是目瞪口呆。

    就见沈霄边上台阶边对身边的司机说:“让杜助理尽快将林家那块地收过来,免得这老家伙天天来烦我。”

    沈瑜:……

    刚刚不是才说要饶他一回吗?这一转身就翻脸了??

    好吧,她收回前面那句话,这人虽然长得人模狗样的,却是个不择不扣的蛇精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