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我是杀手(一)

莲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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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茂密的森林里,景云臻探查到周围没有人烟,瞬移来到桃源仙境,出现的一瞬间,就感觉到了灵气的不一样,比以前浓郁很多,青莲的莲子也在湖里生根芽,露出几个尖尖,像个害羞的小姑娘,当初就是怕死水会臭,因此瀑布的水从这里拐了一个弯弯绕。81中文网

    直接又顺着原路流淌到了山里,夏天烈日炎炎,湖水丝毫不显燥热,反而有一股子清凉之气袭来,小巧而精致的水榭穿插在各色的荷花当中,走在上头很像踏在水面上,湖水里也有锦鲤,乌龟,时不时的露头,要不就是静静的在荷叶下避暑,十分的惬意。

    回到别院,风景依旧,人也依旧,心情分外轻松,这里没有像宇宙,琳琅仙境一般不能让外人知道,是完完全全可以让家人知道的地方,不用藏着掖着,很踏实的感觉,虽然这里种植的东西不是那么珍贵,但是却能慢慢改善灵气的浓度。

    泡在水里,青桃在一边用小竹筒把水轻轻的舀起来,再轻轻的倒在景云臻的肩膀上,浴桶里弥漫着雾气,上面放了一层鲜花瓣,把头依靠在桶沿的木枕上,水面上只留下一个头,温热的水浸透着皮肤,带走这几天的疲乏。

    用干毛巾绞干头,侧卧在软榻上,纯白色薄毯子盖在身上,微微眯着的眼睛,青桃在一边小声的说着这几天的成果:

    “不同花色的各三十匹,一共有四十五种花色,我都放到衍生空间里,主人是否看一下?”

    景云臻摇摇头,眼睛并没有睁开,很慵懒的样子,青桃笑了笑,继续说:

    “主人,客房的那位病人恢复了意识,但还是没有醒过来,也不知道是什么人,意志力这么好,伤的那么重竟然可以这么快有意识,要是一般人说不定脑死亡了呢。”

    咦!景云臻睁开眼睛,又闭上躺回去,估计这个人也是受过严格的训练,可是为什么会在坤八哪里呢?嗯,等会去看看,也许不用昏迷那么长时间了,病人既然愿意活,治疗起来事半功倍。

    再高的医生,再好的灵丹妙药,如果病人一心求死,治疗的效果很可能成效不大,如果病人不放弃,不愿意死去,求生意志很强烈,生存下来的机会很大。

    她曾经看过一篇医学报道,说是经过实验的,一个人总想着自己那个地方有病,不舒服,即使各项检查确定那个地方很健康,也无法打消那个人根深蒂固的思想,直到一段时间之后,那个地方果然检查出问题来,这让研究人员很惊奇,意识力量的强大。

    另一个例子是实验的人本来身体的那个地方有病变,各项检查也表明事实如此,可是那个人偏偏不信,照样按照日常生活过每一天,不吃药不住院,也是过了一段时间之后,那个病变的地方,各项指标生了很大的变化,竟然恢复了大半,最后总结出来,意识的力量可以影响到我们的健康。

    来到客房,看到病人安静的躺在那里,脸色好了很多,她拿起一只手号脉,果然比她离开的时候好上很多,五脏六腑开始恢复功能,抬起手拨开眼皮看了看,对光的刺激很敏感,确实恢复了意识。

    “我知道你能听懂,你受伤很重,需要慢慢休养,不要着急,你在这里很安全,没有谁能伤害到你,放下心来养伤吧。”

    床上一动不动人心里跟明镜一样,当他有意识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没有死,感觉有人拿着自己手摸了一会,感觉有个十分悦耳的声音,也感觉有东西在自己身上扎进去,那么多年风里来雨里去的,怎么会忘记那种感觉呢。

    知道自己控制不住的大小便,可是身边的人一声不吭的给自己换洗,每天还会在温暖的水里洗干净,屋子里也没有任何异味,每次换洗过的衣服床单他都能感觉到阳光的味道,他十分的贪恋。

    他不知道自己叫什么,从他有记忆开始就到处流浪,为了一口吃的,他尝尝被人拳打脚踢,垃圾桶是他经常去的地方,因为那里能找到好吃的,偶尔还能找到一些糕点,吃着甜丝丝的东西,是他最幸福的时候。

    夏天的时候还好一些,晚上随便找个地方就可以对付一夜,可是冬天是最难熬的季节,食物很少,常常饿肚子,有时候为了垃圾桶里的那些霉的东西,几个人都大打出手,瘦弱的他总是被打的遍体鳞伤,躺在角落里看着大一点的孩子吃的东西,自己只能干干的咽着口水止饿。

    就这样自己也不知道流浪了多久,突然有一天一个黑人老头出现在他面前,给了他一个面包,他很高兴的说声谢谢,大口大口的吃着,心里想着,这个人真是好人,等他有能力会报答他的,可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就是骨头架子。

    吃饱的他打着饱嗝,被黑人老头拖上了一辆黑色的轿车,最后把他扔到一个狗窝里,他很害怕,拼命的挣扎,可是长期的营养不良,让他没有什么力气,也没有挣扎很久,黑人对着他说,要想活着就要杀死那些狗,否则就被狗咬死。

    他第一次认识到人性的邪恶,第一感觉到自己的命不值钱,第一次知道人对你好是有目的的,看着流着腥臭口水的那些恶狗,他很害怕,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从心里透着冰碴子,手里摸索着,扔在外面的一根短棍,心里呐喊着,我要活下去,我不想品尝死亡的滋味。

    等到他杀死那些大狗的时候,自己身上也是伤痕累累,血流了满身,其实他也分不清楚是自己的多,还是狗血多,看到那些死的不能再死的狗,他放松的倒在角落里,手里还紧紧的握着那根棍子,那是他唯一的觉得安全的东西。

    等他醒来的时候,心里很慌乱,他的棍子呢,睁大眼睛坐起来,看到这是一个简陋的房间,自己躺在单人床上,身上的伤口已经被处理过,这时候他才感觉,是那么的疼,比那些争抢食物的人打在自己身上还疼。

    这时候门开了,还是那个黑人老头,笑嘻嘻的端着食物进来,他再也不上当,即使肚子咕咕直叫,也把头扭过去,很倔强的不受到诱惑,黑人老头并不在意,把食物放在旁边的桌子上,摸了摸他的头说:

    “你叫什么,我叫唐纳,是个杀手,可是我老了,现在接不成任务,需要一个继承人,能挣很多钱,能住大房子,能吃各种食物,再也不会有人欺负你的,怎么样,跟我学吗?”

    他还是沉默着,可是软化了刚才的强硬太多,尝过了面包的人很难再吃霉的食物,这也是一个机会,脱离流浪脱离饿肚子的,脱离冬天冻僵的机会,他想了想说:

    “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为什么在这里,我要做杀手也行,可是我有三个条件,第一我不杀妇女儿童无辜之人,第二任务目标我来选择,第三,我想退出的时候,你不许阻挠。”

    “你小子头脑还挺清楚,没有白白流浪,很好的条件,我答应你,我在杀手界排名第十,代号叫孤狼。”

    孤狼带我回到他的住处,一栋很豪华的别墅,他狠狠的洗了一个澡,根本不管不顾身体还没有康复,结果病了三天,孤狼给他办理了身份证明,去医院测了骨龄,才知道自己那个时候六岁,唐纳收养了他,名义上是他的父亲。

    唐纳给他起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乔伊,他过上了天天能吃饱,天天能洗澡的日子,那是一段很快乐的时光,由于营养充足他身体长的很快,跟刚开始孤狼见他的时候简直是两个人。

    白天跟着家庭教师学习各种知识,晚上孤狼亲自教导杀手必备的常识,他如饥似渴的吸收着,就这么过了四年,掌握了好几个国家的语言,化妆术,各种枪支机械,拳脚功夫很利索,凡是杀手需要学的,他都没有落下。

    十岁的他已经长到了一米六,唐纳十分尽职尽责的把自己全部的本事都教给他,当年之事随着跟唐纳的相处,逐渐的淡忘了,对于被他放到狗群里这件事,心里也没有那么在意。

    心里也把唐纳当作自己的长辈来对待,在他十一岁的时候,唐纳带着他第一次杀人,那是一个街头恶霸,身材很彪悍,肌肉里充满了力量,唐纳对他说,杀人不一定非要用枪支,只要运用得当,很多东西都可以要了人命。

    两人连续跟踪这个恶霸好几天,弄清楚他的作息时间,接着回家唐纳让自己设计方案,他说这个人他不插手,让自己全权负责,得到的酬劳他一分不要,给他在瑞士银行开一个账户,等他成年的时候就可以使用。

    看着那个恶霸在自己面前瞪大双眼死去,他整整做了三天的噩梦,唐纳把他带到贫民窟,看尽人间百态,把他几乎忘却的记忆重新唤醒,以后再也没有做过噩梦,哪怕后来把目标绞杀成一堆血肉,回来照样吃喝不误。(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