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节 过继

碧落轻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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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跑了半日的马,袁浩只觉得更加烦躁了,心态不仅没有平静下来,反而还生出一些恶意来,只是毕竟是读书人,就算表面上不把世俗的法理当一回事儿,可是心里袁浩并不是真的会作奸犯科,反而有股读书人的自傲,所以虽然在土匪窝里长大,可是从来没有参加过打劫,一方面是袁天的管教,另外一方面何尝不是他本人对于读书人身份的矜持呢。

    骑着马回来,袁浩已经累得筋疲力尽,此时又累又渴,马背上还多了头獐子和一些野兔、禽鸟之类的野物,可见他在林子里也是发泄过的。

    “二爷,你总算回来了,大当家的找你呢。”刚下马,就跑过来一个兄弟。

    袁浩点了点头,才吩咐道:“给我准备些吃的和喝的,先端到我房间里。”

    “好。”那人立马应道,而袁浩则朝着自家大哥屋里走去。

    没有敲门,袁浩直接去推门,一边推门一边喊道:“大哥,我进了了。”

    刚喊完,门也被袁浩给推了开了,袁天正坐在屋子中间的一把大椅子上擦拭平日里使用的那柄大刀,听到袁浩的喊声,头也没抬,手上的动作更是没有丝毫的停滞,依然认真地拿着一块兽皮小心翼翼地给刀身清净。

    “大哥,找我什么事?”袁浩也不用人招呼,直接拉了个凳子坐下。

    袁天睨了袁浩一眼,才慢悠悠地开口:“昨天怎么了?回来连饭都不吃就睡了,一大早还跑出去打猎,往日里怎么没看到你这么勤快。”

    说起来除了袁浩小时候读书,每天必须天不亮就起床外。貌似他长大后,又把那教书的先生给送了回去,袁浩几乎都是睡到自然醒,通常都是难得起一次早,起来了也是去集市上玩耍,更不要说像今天这样去山里打猎了。

    袁浩一愣,才一脸没有事地开口:“没事。就是困了。昨儿不是睡多了么?所以早上起来去外面溜一圈,顺手打了些猎物。”

    “你也大了,大哥也不说你些什么。只是你整日这样胡混也不是个办法,不如还是去山下读书吧,将来也有个前程,总不能整日在这山头上混吧。再说大哥还指望你给袁家传宗接代呢,要不还是给你讨房媳妇?”袁天跟大多数父母一样。看到自家孩子长大了,就忍不住操心这些事情。

    袁浩心里紧了紧,面上倒不显,反而没好气道:“大哥都不急。我急什么?下山的事儿,就算了,大哥在哪里。我就在哪里。”

    往日里袁浩也是这么回答,所以袁天也没在意。只是袁浩还是小孩子心性,可是毕竟他跟袁浩不一样,他是落草为寇,而袁浩只是在土匪窝里长大的,还是有机会回到正常社会里,所以他才不让自己的亲弟弟沾手任何关于打劫的事情,因为在他的心中还是希望袁浩能娶妻生子,最好还能去科举。

    “你也别倔了,总之你年纪也不小了,要是不肯去读书,那就下山去娶个媳妇做个买卖,好好过日子,大哥这些年存了不少钱,到时候给你置些房产,你老老实实过日子去,可不敢再这么胡闹了。”袁天自己是没有娶妻的打算,可是自〖家〗宝贝弟弟,他肯定是要看着他娶妻生子的。

    可惜袁浩并不领情,听了自家大哥的话,心里只觉得厌烦,再者他心里还有个结,更是不愿意谈论婚嫁的事情了。

    “大哥,你找我就为了这个事情啊,我从昨儿晚上到现在还没吃口东西呢,早晓得你找我说这些,我就先回去吃东西了。”袁浩苦着脸道,并不接袁天的招,反而打起了太极。

    果然袁天一听自家兄弟还饿着肚子,立马道:“那还不快去吃,大哥等你些时候也是无关紧要的,你可别饿坏了,一大早出去也不晓得吃了再走,寨子里又不缺你那点猎物……”

    原先霸气侧漏的袁某人转眼间就变成婆婆妈妈的碎碎念了,袁浩忙起身告退,对于自家大哥的变化完全习以为常,否则他也不会这么说了。

    出了屋,袁浩直接回到自己的屋里,桌子上已经摆上了白面馒头和酒肉,早已经饿得有些难受的袁浩坐下去拿了筷子就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想着,也不晓得那个死丫头咋样了,他昨天就那么把人丢下好像不太好吧,妈蛋怎么又想那个死丫头了。

    咬了。馒头的袁浩万分郁闷,都怪他大哥说什么成家的事情,害他忍不住就想到那个死丫头,得打住了,那死丫头可是人家的婆娘啊,跟他一文钱的关系都没有,是死是活关他毛狗的事情。

    对了,吃了饭干什么去呢?要不拿本论语出来读一遍,或者写几张大字,好像他有些日子没写大字了,要不还是写字吧,先生说过,写字能平心静气,对,就写字了。

    某个纠结的孩子在郁闷中吃了早中饭,接着在纠结中去写字,只可惜树欲静而风不止,写字的结果是越写越毛躁,越写越不像样子,最后是惨不忍睹,就没一张合他心意的,写一张揉一场,屋里丢了满屋的纸团。

    不说某人的纠结,只说宋家村的事情,宋文祥终究还是被过继到了七太公门下,沈兰算是彻底摆脱了宋如海一家人的控制,毕竟沈兰如今已经算不得宋如海的媳妇了,反而是隔个房头的人家了。

    过继当天沈兰娘家人自然全来了,自此以后沈兰就不再是宋王氏的儿媳妇了,而是侄媳妇,以后宋王氏更不能上门去骚扰了,否则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要被说成假过继骗人家产的黑心人,到时候就不仅得罪了沈兰,还得罪了整个村的人,宋如海如果不想被出族,他们夫妻最好是安分一些,再要找沈兰的麻烦。就算是欺负旁支子侄了,族里是不被容许的。

    人逢喜事精神爽,对于终于摆脱宋如海一家的纠缠,沈兰打从心底觉得愉悦,至于沈孝全等人参加完仪式就回去了,对于沈兰不要祭田的事情也没多说,虽然他们自己也没多少田地。这个时候的人最是看重田产。能够纵容沈兰这么行事,多少还是说明沈孝全顾忌女儿在宋氏家族的地位,否则一般人听说平白得了几亩田产。还不高兴得疯了,哪里还会放弃。

    这次沈莲也留了下来,因为沈梅到了说婆家的年纪,自然不好住在姐姐家。而沈莲年纪不大,要说婆家还要等上两年。所以住下倒也没什么关系,其实沈兰还是有些担心,虽然家里的房子不少,可是问题是有点闹那啥。她自己住倒也不怕,她担心几个孩子受到惊吓,但是毕竟自己这边粮食不缺。几个孩子留下来并不会增加负担,反而能帮不少忙。

    另外沈赵氏的小鸡也在孵化中。至于找奶羊的事情,沈赵氏也打了包票,此外还和沈孝全商量找机会把沈兰那小半仓的高粱想办法拿出去卖,毕竟这个时候离夏收还有些时候,粮食属于紧俏物资,价钱并不低。

    过继次日沈孝全就赶了一辆牛车过来,牛车上安置了好几个箩筐,筐都被筛子遮着,隐约总能看到里面装了高粱米,顿时村里人都议论纷纷,都觉得沈孝全疼女儿有些过分了,这简直是要把家都搬到沈兰这里了。

    不过这样的传言并没有多久,因为大家都知道了之前沈兰在集市上的事情,这才知道沈兰从别人处得了十两银子的事情,大家才恍然大悟了起来,原来不是沈孝全疼爱女儿,而是沈兰走了狗屎运,白白得了十两银。

    知道情况的宋王氏气得几天没吃饭,心里堵得跟什么似的,那可是十两银啊,就这么白白便宜沈家的人,想起来宋王氏就觉得气闷。

    其实所以人都误会了,沈孝全并没有拿粮食过来,而是来沈兰这里拖粮食出去卖,事实上那些筐底下都是石头,只是在外面洒了一层高粱米,等到了沈兰家里,再将石头全部倒掉,换上沈兰家的高粱米,再乘着天不亮沈孝全赶着马车去县里卖,卖完米沈孝全再赶回沈兰家里住下,次日依然如此,这样倒腾了三天才将沈兰家的粮食卖得差不多,另外留了两担,一担是拿给沈孝全拿回家吃的,一担自然是留给沈兰几人的口粮。

    卖粮食沈兰就得五两的银子,这次沈孝全全部都给了沈兰,毕竟沈兰有自己的家庭,他不能老打着保管的名头将银子握在自己手里,就算沈兰不说什么,他也不好做得太过分,毕竟沈兰现在顾着家里的口粮,还帮他养着三个孩子,他要是再拿着沈兰的银子,心里也会过不去。

    这也许就是男人和女人的思维不同,事实上拿沈兰那十两银子也是沈赵氏作的主,自然也是有私心的,沈孝全作为男人自然不肖于贪女儿的钱,反而跟希望女儿拿了钱后不忘孝敬自己,那样心里才会甜滋滋的。(未完待续)

    ps:因为是青黄不接的时候,粮食价格偏高,所以这个时候的高粱是5钱银子一石,一石等于六十公斤,沈兰拿出去卖的高粱有六百公斤的量,所以才有五两银子,平时高粱是两到三钱银子一石,丰收的时候则不满一钱,只有八到九十文一石,总体物价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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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咦?奇怪,这个冒出来的蛇精病是肿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