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淼淼的故事(一)

花开在雨季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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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枫,你来啦!”说话之际,淼淼步履轻盈地从走廊里走了出来。

    一向健步如飞、粗枝大叶的淼淼,居然出人意料地蓄起了长发,穿起了长裙。她远远地朝我璀璨地笑着,平素的彪悍已然不见,竟然一反常态显示出小女人的精致和美丽。

    她这迥然不同的情态真是让我脑洞大开,一时难以接受。我使劲揉了揉眼睛,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一切。

    “怎么啦?傻啦!”淼淼拍了一下我的肩,我才猛然惊醒。

    “哦,淼淼……”因为受的惊吓过大,我有些语无伦次。

    “我是来给你送请帖的,我和秦俊江在国庆节大婚,邀请你们参加。”

    淼淼倚在秦俊江的身边,笑魇如花,眼角眉梢都有柔情涌动,完全是个沉浸在爱河里的幸福女子。秦俊江握着她的手,眼珠不错地随着她的身形移动。

    她的幸福爆棚,就连远远看着的人,都能察觉出她的满心欢悦。女人的温柔,一多半是男人疼出来的。原来遇到对的人,再强悍的姑娘也会心细如发,褪去层层包裹,出落成一朵不胜凉风的娇羞的水莲花。

    这恩爱秀的,是要虐死单身狗的节奏!他们若即若离互相追逐这么多年,也是该修成正果了。

    我莞尔一笑,端起杯子,与淼淼哐当碰了一下,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恭喜你们!”

    淼淼与我对视一眼,爽快地一饮而尽。

    看到淼淼这样洒脱,我由衷地为她感到高兴。

    因为看似随性豪爽的淼淼,在内心深处也隐藏着一个无法言说的暗伤。

    我也是两年前才知道这个秘密的,当时阳阳两岁左右,淼淼和秦俊江自然是奉了张清之命,飞到我老家探望阳阳,那时我们家还没有搬到江城。

    秦俊江带着阳阳坐过山车,我因为受不了那份惊吓,就和淼淼坐在树荫下的长椅上闲聊。

    “淼淼,你和秦俊江到底是咋回事?你们拖拖拉拉这么多年,怎么还没有定下来?”我说着说了,无意间就问到了这个问题。

    淼淼也老大不小了,我作为她的好朋友,当然有点为她的终身大事着急。我和张清虽然一直磕磕碰碰,前景也十分暗淡,但是不管怎么说,阳阳就是我这场失败婚姻中的最大收获,我对此感到比较欣慰。

    可秦俊江和淼淼的关系,我就真心有些看不懂了。把他们定义为恋人吧,俩人似乎又差了那么一点感觉,时近时远好像各自有自己的空间;可是定义为普通朋友吧,俩人又经常黏糊在一起,像一对欢喜冤家。秦俊江在外面无论多么放-荡不羁,但对淼淼又唯命是从。

    “你是不是觉得我俩特别奇怪?”淼淼自嘲地苦笑一下,语调前所未有的忧伤。

    “我和秦俊江从小就认识,一直以来,在大家的眼里,我们似乎是天生的一对……”

    在秋日的阳光下,在喧嚣的人群中,淼淼给我描绘了一个情窦初开的女孩子,讲述了一段隐忍而美好的单恋故事。

    “我和秦俊江打打闹闹地一起长大,表面上看起来真的是情投意合的,周围的人都理所当然认为我是他的小媳妇,可我并不这样认为。他像个长不大的孩子,成天穿梭在花丛中,乐此而不疲,并不能给我足够的安全感。

    而我对他的感觉呢,因为彼此过于熟悉,我对他并没有产生怦然心动的迷恋。我对我们之间这种四不像的关系一度感到非常茫然。严格说起来,我们应该算是朋友之上,恋人未满吧。

    直到我去丹城读书时,遇到一个男孩子,我才体会到那种恋爱的微妙感觉。

    那是军训时,我们被炎炎烈日炙烤得汗流浃背,带班的教官宣布解散,我们呼啦一下躲到树荫下歇凉。只有我们那个瘦瘦的、高高的班长汤涛端端直直立在骄阳下,悉心地给一位小个子男生王晓整理衣领,他一遍又一遍地捋平,动作小心细致。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专注温柔的男生,好像他进行着世界上最伟大的事情。

    我瞬间像被雷电击中了一样,痴痴地、傻傻地呆滞不动,心房就像和煦的微风拂过,发出阵阵震颤的声音。

    原来对一个人心动就这么简单,就这么猝不及防。我开始有意无意地探听他的消息,假装邂逅跟在他的后面,偷偷地看他走路的样子。我去图书馆里借阅他看过的书籍,在他签名的下方一笔一划地写上自己的名字,似乎这样我就可以离他近一点。

    我在每一次训练中忘我投入,力求尽善尽美,只有我足够优秀就可以引起他的注意吧。我广泛涉略他所感兴趣的任何领域,试图和他站到一个高度,这样我们就会有更多共同的话题,他今后和我说话就不会感到乏味。我精心准备了很久,很想直视着他的眼睛,和他当面交谈一次。我在心里挣扎了好几次,鼓起勇气上前和他搭话,却结结巴巴地不知所云。

    心里满满装着一个人却不敢表达,那种小心翼翼实在是一种难耐的煎熬。我一次又一次对自己说,‘下一次,我一定要大声地告诉他——我喜欢他。’可是到了下一次,我依旧胆怯地不敢开口。

    终于有一天,机会好像来临了。那天我和秦俊江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争吵得不可开交,他送我回学校后扬长而去。我蹲在地上头痛欲裂,恨不得找一棵树撞死。

    ‘韩淼淼,你怎么啦?’我的耳边突然想起一个柔和的声音,那样熟悉,熟悉得让我不可置信。

    我缓缓抬起头,眼中映入那张日思夜想的脸庞,那般阳光璀璨,就像暗夜里的星辰熠熠闪耀。

    我捂住砰砰乱跳的心脏,呆呆地说,‘我头疼,你可以送我去医院吗?’

    汤涛二话没说,搀扶着我上了他的自行车。他在前面伏着身子踩着踏板,矫健的双腿交替上下。我坐在后车座上,鼻腔里弥漫着他那特有的荷尔蒙气息,不敢信心这一切都是真的。

    道路两旁树影婆娑,暗香流动,徐风微微,所有的一切看上去都那么顺眼。

    在医院的挂号处,汤涛跑上跑下,不辞辛劳,汗水打湿了他棱角分明的脸颊,越发显得刚毅英武。我在想:这一次,我一定不会错过这次机会,我要向他说出我的感觉。

    当我看完病以后,我借口感谢他,邀请他到一个简陋的餐馆吃顿便饭。我说完以后就紧张地等待他的答复,心情很忐忑,害怕他会一口回绝我。他沉思半晌,竟然答应了。我的心里雀跃不已,觉得这是老天恩赐给我的难得机会,我应该好好地把握。

    可惜,稚嫩的我太笨拙了,心情太惶恐了。我期待了那么久的机会,酝酿了那么多的话语,等到这一刻真正来临时,我却束手无措。

    既然想要表白,至少该选择一个合适的场合,营造一种浪漫的气氛,那样才可能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可我就在等上菜的过程中,晕头涨脑对着我日思夜想的那个人,直白地说出了那句在心里憋了很久的话,‘汤涛,我喜欢你!’

    当年我好像是这样说的吧,我似乎忘记了自己表白时的情景;也许不是忘记了,而是因为太过难堪,自己刻意想去遗忘。

    汤涛相当吃惊,筷子都差点惊得掉下来。他静默了片刻,委婉地说,‘对不起,我没有能力把你留在丹城,你还是回s城吧。’

    爱一个人,和我所处的城市有什么关系?这无非是他拒绝我的托辞罢了!我的心隐隐滴血,殷红一片。他应该是很照顾我情绪的谦谦君子,至少没有直接拒绝,至少没有全盘否定我。

    我黯然神伤,拿筷子的手些微有点抖。汤涛满满地给自己斟了一杯酒,接着问我要不要,我摇了摇头。我已心痛得难以自制,哪还有心思喝酒?

    ‘我给你倒一点。’汤涛拿起我的酒杯,浅浅地酌上一点,‘这一点,你就在我喝完的时候陪我一起吧!这是礼节问题。’

    汤涛比我们都大几岁,平常就像老大哥一样,成熟稳重,懂的东西比我们多得多。既然他这样说,那准没有错。我虽然处于被拒绝后的尴尬难堪中,还是依言照做了。

    那酒涩涩的,苦苦的,我闭着眼睛使劲往下咽,觉得心中酸酸胀胀,五味杂陈。我只希望这一切快点结束,但又很贪恋与他独处的时光。

    回学校的时候,依然是汤涛用自行车载着我,我们谁也没有说话,只听到自行车链条咯吱咯吱地响。”

    “就这样了吗?”淼淼不是这么容易打退堂鼓的女孩子,她不可能就这样轻易放弃。

    我真是有些不可置信,没有想到女汉子般的淼淼,竟然也怀有这样柔情似水的少女情怀。

    “当然不止这些,你看我是甘愿认输的人吗?”淼淼惨然一笑,“我后来又鼓起勇气去极力争取过,可惜结果很惨!我后来要是不去就好了,我就不会那么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