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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钧站在陡峭的山崖上,在他脚下,是一条冰封的长河,如天赐玉带,一望无尽。\\wWw。qΒ5.COM\
那是大魏的黄金水脉潞水。北国寒冷,一年倒有半年冰天雪地,如今正是一年最寒冷的时节,往日的滔滔江水如今已经冰封千里,冰上落雪,积雪成冰,一层层冻上来,何止冰冻三尺,只怕冰冻一丈,甚至更厚都有可能。
河岸上寒风料峭,程钧一如往常,只穿着一件薄薄的单衣,外头那件褶子,不知道被他扔到哪里去了,白色的单衣上,鲜红的颜色横七竖八,盘扭蜿蜒,如同一幅鬼画符。
事实上——那确实是鬼画符。用朱砂和鲜血写就,是一道奇门符箓“鲤行符”。
修道艰难,尤其是踏入仙门前期的积蓄,更是艰难而繁琐。在入道开窍之前,无法与天地灵气沟通,全凭自身气息修炼,除了有少数丹药辅佐之外,耗费的是真正的水磨工夫。程钧重生至此不过一月不到,从无到有,即使是他,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也修炼不出什么名堂来,利用各种经验手段,如今也只堪堪到了入道境界的门槛上。
初修道者,在正式入道之前,一律称为胎息境界,对应的是武林中的先天境界,修的就是体内生生循环的一口胎息。
这个境界只修内脉,不修外身,不求壮大胎息,但求生生不息,循环起止,搬运周天,气随心走,人息调和。只有这口胎息运转如意之后,才能以之开启灵窍,沟通天地,正式入道。到时各种法术神通,以至百艺杂学,皆可运用。
道家的胎息境界,修起来不算艰难,不需要什么心境感悟,只要有一分仙骨在,下定心坐实吐纳功夫,长则三年五载,短则三月五月,自然就到了入道的门槛上。比之武人由外而内打熬力气数十年,还要有极大地心知毅力,悟性天资,再加上不错的机缘,才能迈入先天,自然是不可同日而语。
但是学武之人到了先天境界,必然是筋骨修炼已经到了极致,举手投足有开山碎石之力,再加上先天真气这辅助,必然是纵横一方。道家的胎息境界,却是只有这么一口胎息真气,身体娇弱得紧。那真气十分微弱,支持不了什么高深法术,而且这真气全是自身生成,不能借用天地灵气,那真是用一点少一点,损失一点,非几日的苦功不能补回来。因此这一时期的修道士,最多不过能抗寒耐热,增强体质,对于自保方面,除了特别能挨打之外,一切正统的手段法门,皆受限制。
自然,入道这一门槛,对于程钧来说,不过咫尺水沟,一跃可过,但对于许多人来说,就是天堑。若无名师指点,天资所限,往往一辈子进不得这个门槛。因此一辈子没有自保之力,那是不行的,便有人琢磨出许多法门,或者借助于凡间的武术,或者将原本正统的法术降低一些,掺杂一些凡俗的手段,混合成了一种特殊的法门——小道术,就是俗称的障眼法。
这些小道术,繁衍数千年,也变得包罗万有,千变万化,若真钻研,也是颇有意趣,若能掌握各几百上千门,倒也算得上一代宗师。甚至进了入道境界的低阶修士们,尤其是散修,手段有限,也难免会借用障眼法退敌,因此许多修士对于这些小道术也是精通的。
只是,程钧哪有那个闲工夫钻研这个?这些法术,因为使用的人实力本身有限,就分外注重技巧,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于程钧这种连入道期都视为过度的人来说,自不会沉迷这些。入道是第一要紧事,入道之后,想要多少法术没有?
如此,程钧为了求速度,只得放弃了自保之力。
倘若他成长在普通的家庭,那自然无妨,但是他深知,自己在短时间内,还会遇到马公子这样的事,他多少要留下一点手段。这手段必须要简洁,实用,见效快。
旁门左道,鬼画符。
符箓是修道百艺之一,更有“百用之首”的称谓,就是说这东西不见得多神奇,但是最为实用,初入道的修道者,就可以调动符箓的力量。但是,画符一技,却又不是那么容易的,胎息境界,气息不得外放,程钧纵然有千般手段,不能用气息,用正统的道家手段,也画不出一张小小的火焰符。
但是民间也术士却有可以稍微替代的手段,就是这鬼画符。
鬼画符是民间野道士常用的手段,等不得大雅之堂,无非是采用含有少量灵气的上品朱砂,以鲜血为引,勾画出几种简单的符箓。这些符箓威力极其有限,但确确实实是有些效果,配合一些其他的手段,能叫人神驰目眩,乖乖掏钱。
在程钧这符箓大师手中,小小鬼画符能翻出一百八十个花样来,唯一的麻烦事,这含有灵气的丹砂实在是太贵了。一文钱憋死英雄汉,一文钱也能憋死程钧这个曾经的大修士,为了积累这点前世白给他都不要的丹砂,他卖空了所有的财产,也不过积蓄了几两而已,而今天为了画符和画他自己身上这张放大的“鲤行符”,更将积蓄糟蹋一空。
或者说,本以为是糟蹋的……
程钧摊开手,手中有一枚明晃晃的戒指,金黄色的宝石在阳光下熠熠生光。
没想到最后物超所值。
这就是他大闹戏楼,即使不是唯一,也是最重要的原因。
没错,计划是改变过的。
原本程钧没打算闹出那般大的动静,他只是想教训马公子一顿,自此出走而已,因此才准备好把应用的符箓先制出来。他只是在今天这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走出戏园,重新开始自己的修道生涯,仅此,而已。
他既没想要闹大,也没有一定想要马公子的性命,说实在的,他根本懒得关心马公子的死活。
因为他已经九百岁了。
十四岁的程钧,偏激桀骜,会恨死所有欺侮过他的人,一点仇怨,数年积郁心中不散。
三十岁的程钧,心狠手辣,可以为一点闲气,灭他人满门。
一百岁的程钧,性情坚忍,已不会再冲动,万事只存在心中,之后能等上数十年上百年时间才一一报复。
三百岁的程钧,多智近妖,步步为营,已经不会以喜怒为行事前提,凡事想到的必然是利用,最爱的是运筹帷幄。
但是他已经九百岁了,过了热血沸腾的年纪,过了狂心大发的年纪,过了锱铢必较的年纪,甚至过了机关算尽的年纪。
如今程钧虽不能说心思通明,但能成为他心中执念的,只有天台一事。除此之外,万事不过过眼云烟,不值得他放在心上。马公子,往远了说,不过一段早就了结的因果,往近了说,也不过一只蹦到脚面上的癞蛤蟆,一脚踢开,也就是了。对于程钧唯一的作用,不过是给他一个离开戏楼的借口和契机。仅此而已。
不过事情在程钧进屋之后的一瞬间,起了变化,因为他发现了在马公子手上,那颗蒙尘的明珠,就是他现在拿的这颗——
龙睛。
龙睛不是真的龙的眼睛,只是一种奇石,是俗世只是作为装饰宝石出现,但是价值之高,尤其对于现在的程钧来说,就是给一条真龙,也不能换。这才是天降的机缘,有了这颗龙睛,他只需一晚便能入道气息境界,而且还有额外的好处。
龙睛的珍贵,并不是只对他一人有用,就是道门的真人,也会垂涎不已,马公子能带着龙睛大摇大摆活到今日,全是运气使然。但是也不能说没有人记得龙睛,倘若有其他修士见过,却被程钧得了去,将来说不定会有麻烦。
程钧不喜欢麻烦,尤其是麻烦来找他,因此他先得找麻烦。烧掉戏楼,引起大混乱,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马公子夺取所有的注意力——人都死了,场面都乱成那样,他丢了什么东西,还会有人在意吗?
点火之后,程钧也没有去看结果,因为他根本不关心,只是推开窗户,跳了下去。本来他为了离开戏院,在戏楼下面准备了一匹马,不过路过马厩的时候,发现了一匹乌骓,如此好马正合他意,因此牵了出来。现在,那匹马已经被放开,老马识途,大概回到了他主人身边吧。
不过,在来的路上,出了点意外,他没想到,在路上居然遇到了……
“妈的,总算找到你了……”一声暴喝从身后传来。
程钧一怔,转过身,只见两匹快马飞奔而来,左边那批马上的高壮汉子须发倒竖,好似一个怒目金刚,右边却是个浓眉大眼的青年。
程钧微感惊讶,心道:这么快追过来,看来马家有能人啊。
来人正是马家的护卫长马虎,在县城里是一霸,程钧却不认识。前世他喝了滚油,马虎当然不会寻他的晦气,后来他灭马家满门的时候,马虎还在马府,被他顺手一起宰杀了,不过那时候他何等威风煞气,哪里会记得这个剑下冤魂?
那马虎见到程钧一身白衣,独立寒风之中,显得风姿如玉,超然世外,心中暗道:就是他!我们少爷眼光高,要抢就得抢这个档次的。
马虎拉住马,一伸手从背后拽出一把刀来,想了想,觉得不必用这宰牛刀,又插了回去,手中提着马鞭,跳下马来,喝道:“那小子,你好大的狗胆,竟敢得罪我们公子。居然还大喇喇的留着这里,这是欺咱们大炳县无人吗?我把你个下九流的小兔爷儿,虎爷今日就叫你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
旁边那青年跟着跳下来,指着程钧骂道:“臭小子,没想到我追到这里来了吧?我看你还要怎么胡来。”
程钧看着他,嘴角微微一抽,轻轻一捻,一张黄纸已经到了手中。
马虎见五少也跟着过来,心中暗自撇嘴,心道:你这不知死的纨绔,刚才就被人一脚踹到马下去了,这时候不知死的又来,还走到我前面。倘若他再踹你,我都懒得救你。表面上道:“五少,您认清楚了吧,就是这小子无礼?”
五少道:“化成灰我都认识他。马虎,你后头去,我先报我的一脚之仇。”
马虎心道:你爱死不死,口中道:“那五少请。”
五少冷笑一声,手中马鞭一卷,啪的一声,向前挥出。
只见空中鞭影一闪,长鞭落出,一人惨叫一声,滚倒在地。
五少鞭子一缩,拽住那人的脖子,拖了回来,只见那人脸上贴了一张黄纸,全身僵硬如挺尸,样子可笑至极,抬起头骂道:“臭小子,又叫你抢先了。”
程钧指尖夹着两张黄纸,终于露出一丝笑容,道:“还是叫我抢先你一步,这人是我杀的,与你无关。”说着轻轻一跃,从山崖上跳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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