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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科尔沁草原,落下了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雪。
一袭银白铠甲的将军站在高高的山坡上,他的甲胄和茫茫白雪几乎要融合在了一起。
那银盔上的一簇红缨,犹如红梅凌霜傲雪,在枝头绽放。
欧阳氏在山坡之下,远远望见他那几乎融于天地间的身影,不禁露出微笑。
她面上被冻出两块微红,两手扩在嘴边,朝着山坡上大喊——
“将军——”
银白铠甲的将军转过身来,看着她吭哧吭哧地跑上山坡来,不禁露出笑意。
“皎月,饭做好了?”
陈文义打趣她,欧阳氏前几日说,这场对科尔沁的战实在太容易了,她还是去炊事兵那边做饭的好。
陈文义就记着了,时不时地拿来嘲笑她。
欧阳氏的脸有些红,不知道是冻得还是被陈文义这一声皎月喊的。
她在军中混熟了以后,便像男子一样和众人通了姓名。
她的原名,叫做欧阳明月。
众人都说这名儿使不得,且说朝中有位大人叫做向明的,都改了名叫向清远呢。
她想着也是,便说要改个名字。
陈文义当时恰好听见了,便道:“不如把明字改成皎字,明月皎月,都是月光纯澈的意思。”
于是欧阳氏便改了名,叫做欧阳皎月。
“将军就惦记吃饭,如今咱们打到达忓尔王爷老窝了,正是要紧的时候。”
“还不是你说的,打科尔沁太容易了,我要去跟炊事兵做饭去!”
他模仿着皎月的口气,两个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不过……”
他正色道:“我想把这战的最后光荣,留给鸟枪队。”
皎月也正色起来,抱拳道:“将军请说。”
在与科尔沁的对战之中,皎月凭借战功,已经被提升为了鸟枪队的副队长。
“铮——”
陈文义从腰际拔下佩剑,在白茫茫的雪地上拨了几下,掩盖住那些枯黄的衰草。
“这里是达忓尔王爷的大营,这里是我军的大营,要想直取达忓尔王爷性命而尽量不伤其他人,该如何长驱直入?”
陈文义一边用佩剑在雪地上比划位置,一边问着皎月。
皎月略思考,道:“绕道西侧,那里靠近草原的牧场。现在是冬天并没有人放牧,可以减少伤亡。”
“不妥。”
陈文义否决了她的想法,继续在雪地上比划,“西侧离我们太远,绕道过去,极有可能引起达忓尔王爷的警觉。”
“不如取道东侧,东侧是他们囤积粮草的地方。”
皎月道:“囤积军粮的重点,守卫必然众多。既然要减少伤亡,为何选人多的地方走?”
照她看来,取道东侧还不如正面攻进去呢!
陈文义得意一笑,“不,我们不走。我们就待在这个地方。”
他的长剑笔直地指向画着达忓尔王爷大营的雪地上,剑尖就指在东侧那一块。
“达忓尔王爷向周边各部收买了许多粮草,不管他是与大清交好还是交恶,这些粮草他都要还的。而我们这一战已有月余,他的粮草已经吃了半数了。”
皎月试探道:“所以,达忓尔王爷会尤为珍视这些粮食?”
“对!”
陈文义继续道:“如果我们专挑这个地方入侵,甚至一把火给他烧了,一定会造成混乱。”
他盯着皎月的眸子,“我会让余杰负责带兵制造混乱,只骚扰,不真打。科尔沁的士兵如今士气低落,根本没有多少反抗的力气了。”
“而你带着手枪队的好手,就负责在混乱之中,直取达忓尔王爷首级。”
王帐离粮仓还有很大的距离,这么大的距离,要想准确地射中达忓尔王爷实在不容易。
她忽然想到,在鸟枪队训练的时候,他们研究出了一种最好的射击角度。
就是从上往下射击。
鸟枪一物,先前一直是被用于贵族打鸟居多,反而在战场上不被看重。
打鸟都是从下往天空打的,但实际上,从上往下打的准头更高,射程也更远。
皎月思索着,他们囤积粮草的地方,有这种制高点吗?
“我知道了,粮仓顶!”
蒙古人的营帐是上头尖顶,底下围成一个圆形状的。
粮仓的帐篷为了便于储存,帐顶会比普通的营帐更高,完全符合居高临下的地形条件。
“到时候,我会让余杰想办法给你们创造条件,到粮仓顶上去。”
陈文义铮地一声收回了剑,胸有成竹道:“就算把王帐打成马蜂窝,也要达忓尔王爷没命再统率科尔沁!”
擒贼先擒王,皇上的目标就是达忓尔王爷。
造成其他兵士和平民的死伤太多,容易造成科尔沁和大清离心。
皇上还是要拉拢科尔沁的,只是给科尔沁换个王爷罢了。
“将军妙计!”
皎月笑了起来,“这的确是减少伤亡最好的方法了。”
他却转过了身,望着远处一望无际的白雪,愣愣的发起神来。
“希望,咱们能在年后就班师回朝。”
这场雪消融之后,他就会对达忓尔王爷的大帐发起攻击。
只是一旦杀了达忓尔王爷,还要清除与他一党的人,还要扶皇上属意的新任王爷上位。
待科尔沁的局势稳定之后,他才算功德圆满,可以班师回朝。
怕就怕,在二月十二之前不能回到京城……
他伸出手来,一片晶莹的雪花落到他的掌心。
皎月清楚地看见,在他冰凉的银白色甲胄底下的手腕,系着一条月白色的手巾。
手巾上绣着几个字,只隐隐看见轮廓,也不知是什么字。
她笑道:“将军一向不怕冷的,怎么总是在手腕上系着手巾挡铠甲呢。”
这个做法小女儿气了些,不过确实好用。
既能在这样的严寒天气里防止甲胄冰凉冻伤了手,又能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不让手被甲胄碰伤。
她出身于前明军武世家,却也是这回来科尔沁,才第一次穿上战甲。
刚刚穿上这些又硬又沉的甲胄时,她还被碰出了好几块淤青。
“这是家人所赠,所以时时带着。”
皎月一瞬间还以为是佳人,吓得心跳漏了半拍。
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是家人,这才舒了一口气。
传闻追求陈文义的大家小姐能从紫禁城南边排到北边,但他从未对哪一位小姐施以青眼。
又怎么会冒出一个佳人来呢。
她笑道:“想必是陈夫人吧?”
她曾经在陈家做过几日的家仆,深知陈家是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家宅。
陈文义嘴角含笑,摇了摇头。
“是我三妹。”
“勤嫔娘娘?”
皎月有些吃惊,没想到这会是陈文心送给他的。
他们兄妹俩常常被传为双生兄妹,不仅容貌相似,还关系极好。
只是她南巡一路跟着陈文心回来,也知道她是不善女红针黹的,竟然会送出自己制的手巾。
可见用心之深了。
她不禁有些感慨,“将军和娘娘兄妹感情真好。”
都说天家无情,陈家在朝中举足轻重,一家父子三人皆为朝臣。
还有一个备受皇上宠爱的勤嫔。
这样的豪门贵族,难道不是争权夺利,斗争不断的吗?
只有陈家例外,能做到比平民之家更相亲相爱。
不说陈文义才貌双全,身居高位,就看陈家这样的家风,便有多少女子抢破头要嫁给他了。
想到这里,皎月不自觉又有些脸红。
陈文义道:“你一个妇道人家在军营里,连搽脂抹粉都不会了?”
讲究些的将士还都要往脸上涂些脂油防止冻裂呢,皎月一个妇人倒把脸冻得红扑扑的。
她嗐了一声,“哪来那么多讲究,草原上的风刀子似的,回京就好了。”
看她像个男儿汉似的,陈文义大手一挥,“也别在这待着了,高处不胜寒。你下去吃饭吧,我随后就到。”
皎月笑着拍拍自己肩膀上的雪花,“好咧。”
在她身后,陈文义轻轻地掀起腕上的铠甲,用长着茧的手小心地抚摸着那方手巾。
那方月白色的手巾,用墨色的绣线写着几个不算整齐的字。
“式微式微,胡不归?”
他嘴里念着,唇角笑出了一个格外安心的弧度。
他一定会,平安归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