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日长睡起念爹娘

作家CSOz7s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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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羽族和黎乐族本就是半个仙体,生得极好。墨羽族人一袭白发,通体半透明,血液亦是乳白色,周身肌肤极为晶莹透亮,于月光倾洒之时可以幻化出羽翼,并在月圆之夜灵力最为充沛。修为高深的墨羽族甚至无需月夜灵力补给也可以自由幻化羽翼。但凡能够达到这个境界的墨羽族,那也就离仙身不远了。

    而黎乐族的血液是淡金色,虽不似墨羽族可以幻化羽翼,却肤白胜雪,翩然俊雅,美如冠玉,唇似涂脂,且个个善音律,精箭术,百步穿杨不在话下,身法灵动绰约、空灵矫健,与生俱来一股遗世独立、绝世翩翩佳公子的气质。

    可即使在遍地剑眉星眸、玉质金相的黎乐族人中,花陌黎也是生得人中龙凤。他的眉眼极为舒展,不同于剑眉,反而眉尾微微低垂,显得人格外温婉随和。眼睛浑圆透彻,琥珀色的瞳孔,宛若秋水含情,带着笑意。当真是明眸皓齿,顾盼生辉。

    看到花陌黎全身被包扎得跟粽子似的还能撒娇的委屈巴巴的表情,牧云海仿佛恍惚了一下,随即微微一笑,说到:“是我的疏忽,忘记你已经三天三夜没有进食了。稍等片刻。”说罢便转身离去。

    花陌黎就只能乖乖地躺在床上等待刚刚相识的“神仙”哥哥带着食物回来投喂。一边等一边想,“这位哥哥可真惜墨如金,也不说等多久,什么时候回来,给我弄什么吃的,我能吃饱吗,好饿,会不会饿死……”

    正当花陌黎躺在床上思考饿死之后会进入哪道轮回的时候,牧云海端着热气腾腾的饭回来了。一碗粥,里面点缀着小粒青菜、几叶花瓣和细碎肉沫,还有一小盘凉菜,看上去清淡可口。大约是饿久了,花陌黎觉得这米粥闻上去香气四溢、沁人心脾。

    “你重伤未愈,饮食暂需清淡。加上我这竹苑比较清俭,怠慢小兄弟了。”牧云海悠悠地说,然后轻轻扶着花陌黎坐起来,拿了个软枕放在他的腰后。

    “神仙哥哥太客气了。啊,好香!”

    “告诉你了我不是仙身”,牧云海淡淡地说,听不出任何情绪波动,“那你慢慢吃,吃完早些休息,安心养伤。”说罢欲转身离去。

    “云海哥哥,那个……”

    “?”

    “我吃完了,还能再来一碗吗……”

    牧云海听罢,又是轻轻一笑,轻声道:“好,稍等片刻,我去取。”

    这人说话总是淡淡的,笑都是轻轻的。花陌黎想。不像他,一天到晚都乐呵呵的,生死关头也不见皱眉,人生信条就是“一定要周而复始的快快乐乐”,爱笑,爱瞎想,爱交朋友,易感动,易满足,易自恋。

    这少年的洒脱明媚,许是随了自己的母亲。

    第二天醒来时候已经接近正午,花陌黎看见床边放了一个春凳,春凳上摆放着馒头、小菜,和一碗不知道用什么做的汤汤水水,上面还飘着几片悬铃花瓣。

    悬铃花有极高的药用价值,想必是专门为他的伤准备的。所有食物都用一个蓝色结界罩着,保持着温度。仔细一看,春凳左下角雕刻了几朵荼蘼花,花瓣下还有刻有荼蘼叶。

    花陌黎想起了昨天傍晚牧云海进来之时,看着荼蘼花叶的温柔眼神。

    “这花怕是和这位哥哥有什么渊源,“花陌黎缓缓起身,一边啃着馒头,一边琢磨,”可是荼蘼花不是花叶永不相见的吗?这把花叶刻在一起,岂非不合常识?”

    花陌黎随族人自幼修行,对于这种花多少有点了解。荼蘼花,本名曼珠沙华,修仙众族称其为荼蘼花,非修仙族称其为彼岸花,长于夏日,却在秋天结花,花后发叶,花叶永不相见。

    相传彼岸花本是白色,入魔后才变成红色。之所以称为彼岸花,因为花开彼岸,甚少有人见过。万年前,当神族尚未成为苍茫大陆统治者之时,便用这曼珠沙华来修行,且颇为推崇。据说此花白色而柔软,见此花者,乃天降福兆,恶自去除。可又有说此花受魔族蛊惑,诸神得知后,逐曼珠沙华入六道轮回之三恶道,曼珠沙华心有不甘,魔化后变成绛红色,留下一缕残魂于黄泉路。

    如今的黄泉路上,有大片大片妖冶到夺目,宛若血染出来的荼蘼花海。

    吃完饭,花陌黎尝试着下床走走,未果。伤势太重,还是动弹不得。动作稍微大点儿,伤口便撕裂般疼痛,汩汩地往外渗血,索性便踏实躺下。

    “不知道爹爹和阿娘此刻在做什么”,花陌黎想,”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想我。“花陌黎自己跟自己娇嗔到。

    作为黎乐族最受宠的小儿子,加上天资奇高,花少主自幼时便学习修行入门,虽不用功,却领悟极快。别的孩子都在终日打坐苦修,期待早日可以用灵力结出属于自己的灵器。黎乐族结出灵器,大多需要修行五十年到一百年时间,结出的灵器也各不相同。有人灵器为弓箭,可化灵气为箭矢,百发百中,妖魔鬼怪灵识幻影皆可杀。有人灵器为乐器,笛子玉箫琵琶什么都有。

    花鹰扬仅用了四十年,便结出一把斫桐古琴,相传斫桐古琴为广成子亲手所造,而八音之中,惟弦为最,琴为之首。一时间震惊修仙各族。

    花陌黎更是惊人,修行的第十八年,在一个月圆之夜突然灵力汹涌无法自控,似乎要分分钟穿透自己的身体。他便慌忙穿衣起身,连滚带爬地往平日修行的山涧里跑。还没跑到地方,突然周身金色的灵光喷薄而出,直冲天际,原本明亮皎洁的圆月顷刻间竟被这夺目的金光映衬得黯淡了下去,片刻之后,一架凤首箜篌缓缓从天而降,笼罩着若有似无的金色光晕,落在他眼前,温柔且美。

    金色的灵气,是黎乐族独有的。墨羽族的灵气是银色的,河络族为黛色,仙族为白色,妖族为绛色,魔族为赤色,龙族相传为蓝色,因为很少有人亲眼见过可以证明。

    龙族平日不与苍茫大陆往来,不过据说龙族有一位使者,会不定期往来中原,与各族族长互通有无。近百年来,除了花陌黎的父亲曾见过一次之后,便鲜有人见过。毕竟,三万年前,神魔仙妖打得昏天黑地,龙族也从不插手,除了最后那场末日之战,广成子亲去龙族,请来相帮。

    末日之战,就是两千年前那场神魔决战。之所以叫末日之战,因为太过于惨烈。数不尽的尸身、亡魂,哀嚎着、哭喊着,飘荡了整整数百年。此战之后,魔族覆灭,上古混沌终结,一个由神族统治的新的纪元开启。

    神族虽胜,却伤亡惨重。不少上神此战过后便都选择长眠,不知道是不是受伤过重的缘故。这一长眠,少则万年,多则万万年。至于神族的灵气颜色嘛,没有,神族早已跳脱出灵泉的限制,以元神为宗,神息为源,万物皆可为元神使用,想啥颜色啥颜色,爱啥颜色啥颜色。

    次日,黎乐族全族大喜,要知道这凤首箜篌乃是上古神兽凤凰所化,此前从未出现于世。如果说花鹰扬的斫桐古琴,预示着他有成为仙身的资格。那这凤首箜篌的出世,意味着他花陌黎,有成神的潜质。

    仙族虽然寿命长久,可也是有仙寿、会仙逝、仍要进轮回的。可神族就不一样了,那可是中原大地的统治者,苍茫世间的造物者,是修仙各族的主人。苍茫大陆诞生两千多年来,这么多修仙族,万千之中成为仙身者寥寥,而仙身再修成神,更是千年难得一个,就连墨羽族和黎乐族的先祖墨黎上仙都尚未修成神便已仙逝。故而,花鹰扬乐得合不拢嘴,突然发现这个平日里气死他不偿命的小儿子好像可爱了许多。

    当然,在举族万人空巷、普天同庆之时,花陌黎关心的事情就一件:这以后估计爹爹更不让我跑去找墨羽族玩了,肯定要天天逼着我学箜篌,得让影逸这个家伙帮我多想几个好理由才行。

    唐影逸,墨羽族族长的义子,花陌黎最好的朋友,二人从小一起长大、不分彼此,上房揭瓦下河摸鱼泥沟打滚撒泼耍赖无所不干。虽然俩人上蹿下跳调皮捣蛋经常受伤,可唐影逸乃是大名鼎鼎的墨羽族,修的全是治愈系灵力。每当花陌黎摔的皮开肉绽或者断胳膊断腿儿的时候,唐影逸手指轻轻划过,灵力送出,不一会就完全治愈。

    有这么一个神奇的本领傍身,俩人更是玩得翻天覆地。

    当然,花陌黎的传奇故事到这里还没结束。在凤首箜篌临世的二十年之后,又一个月圆之夜,同样的方式,第二把灵器从天而降,砸到他头上。

    落日弓是日临世。

    开天辟地头一个,拥有两把上古灵器的黎乐族人。

    落日弓乃神弓之首,以封禅山南乌号之柘,燕牛之角,荆麋之弭,河鱼之胶精心制作。此弓曾在天地初开之时,射落了十日之中的九日,故名落日弓。通体是妖艳的红色,似火焰般,宛若那曾被射落的九个太阳,永生永世被禁锢在里面,灼灼燃烧。

    于是,花陌黎这开挂到没有天理的天资与命格,让他成为黎乐族最受追捧的神一般的人物。虽然他本人觉得无所谓,觉得神的生活八成也是枯燥乏味至极。不过,自小便众人宠,还有疼爱自己的父母,和肝胆相照、臭味相投的朋友,花陌黎的头一百年生命,确实是翩翩少年、率性潇洒、纵放旷达、不受拘束。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他发现,无论惹多大的麻烦、闯多大的祸、捅多大的娄子,但凡贪玩惹事了,回家撒个娇服个软装个可怜,爹爹和阿娘便当即心软,不忍重罚。

    修仙不如撒娇,打肿脸充胖子装硬汉不如装怂,这就是他百年间生命中的最大心得。许是因为幼时撒娇惯了,这会子出来游历,父母不在身边,竟自己跟自己撒起娇来。

    “爹爹和阿娘也不关心我的死活,哎我真是太可怜了……”越想越觉得自己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