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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的人越多,越喜欢小孩。——题记
我走在大街上的话,最希望能遇见认识的人。
那样我就不孤独了。
我一个人走啊走,只顾走路,刻意看过的风景都没有留下印象,走出去很远都觉得哪里都没去过。
我街上遇到过的人,我都几乎不认识,连乞丐我都不认识。
我一个人在城市里玩的话只需要一块钱,就是渴了的时候买瓶水。
赶路靠腿,或者骑公共自行车。
大街上看看人群,就像是看看川流了。
但是不认识的人在街上,于我,是变不成认识的的。
我有时候在路边上呆站,专门看路过的人。
看女人,也看男人。
看大人,也看小孩。
看衣服,也看皮肤。
我发现我看得人多了,越喜欢看小孩子。
越小的孩子我越喜欢。
越小的越懂事的女孩子我越喜欢。
我有时看他们的父母,替他们高兴。
我看过孩子们玩沙子,堆土堡,我看过孩子们写数字,写一至六百赢奖品,我看过孩子们骑旋转木马,也见过他们骑弹簧木马,见过孩子们涂画,见过孩子们打游戏,见过孩子们在气堡里翻跟头,见过孩子们给父母喂小吃,见过孩子们研究小玩具,我见过孩子们互相嬉闹,还大发脾气,我看过孩子们与父母跑步,看过孩子们学拉丁舞,看过孩子们玩石头,看过孩子们与父母讲话,我看过孩子们谈恋爱,看过孩子们学抽烟,看过孩子们喝酒,看过孩子们讨论荤事,我看过的孩子们做什么都可爱,我看过的孩子们让我每一个都非常难忘,我看过的孩子让我每一次都回忆我的小时候,我也许有他们的经历,但更多的是没有。我希望有个孩子能陪我一阵子,但其实他们都忙于学习。或者他们都有大人的呵护,有属于自己的地方。
我发现自己忙于太多有用的事,但做那些事的意义却不如和这些孩子们玩耍。
我思恋我正在思念的女子时,觉得忧郁,这感觉在浮现孩子们的一幅幅画面时可以减缓一些,也许某个画面让我笑了,或让我感动哭了。
孤独的人,见得人越多,越喜欢小孩。
内心孤独的人,与伴侣或兄弟或朋友逛人再多的街道,都赶不上与一个孩子玩的热闹。我猜是因为孩子心充实着生活与美好,虽然很小,但是很饱,大人心空洞着,填不满的空太多,遗忘的美好更多,保留的珍藏太少,见再多的花花世界,也不过是过往云烟,过了去,还不如烟。
我想出我真正孤独的原因,不是因为没有无处不关心的伴侣,不是没有无事不插刀的兄弟,不是没有好朋友、好伙伴,而是内心没有真正有力量的浪潮,激发不了青春的汹涌。
我于是再次走到大街上。
我再看别人时,已看不到别人,我看到的是自己的事。明白自己在做什么,比看懂别人在做什么难得多。
我做到了,也就意味着我将离开过去的生活了。生活就是一段一段的,一段过得好,一段又迷失了,这不算跌跌撞撞,这只是成长,蛹化蝶般的成长,只不过蝶是真的曾经是蛹,而人只是曾经不懂。
孤独是个孩子,在你孤单时一直陪着,度过每一天。今天我终于看见你了,我真切地感受到原来孤独你只是个孩子,还是个好孩子,还是个懂事孩子。你陪我一时是一时,别担心,你陪不了我一世。
我一个人走呀走,走出去很远,却好像跟哪里也没去过过一样。
我知道我去过很多地方,因为我记得很多人,我见过的人,都是我去过那些地方的印象,一群人,一个地方。我吃过的饭我几乎都忘了,但见的人都跃然心上,我见陌生人比吃饭还高兴,因为我知道说不定碰巧,就能遇见一个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