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好地方

雏田的白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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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正年皱着眉头看着眼前衣衫褴褛的乞丐。

    看了好半天,也没有认出来对方到底是谁。

    只是下意识的往后仰了仰。

    风民城身上的臭味儿着实醍醐灌顶,让他有些撑不住。

    “是兄弟我啊!我是风民城,从前我们二人在凤阳县里一起喝酒,你忘了么?”

    风民城终于喊出来了兄弟两个字,只不过非常的隐晦,对所有的男性都可以用这个称呼。

    即使如此,他心里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就算风家如今没落了,但风南书毕竟还是风南书,他曾经是太傅大人,家里肯定有很多的资产。

    甚至风民城觉得风南书如此只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遮盖自己奢侈的事实。

    “风民城,是你!”

    风正年一下子就想起来了自己被敲断腿的过往。

    如果不是他命硬,得罪了太子殿下,一定会死的,不管他爹是谁,都比不过太子的爹是当今圣上。

    风正年下意识的攥紧了拳头,还看了一眼周围。

    如果不是风民城领着他和儿子,他和儿子也不会恰好对上风民城的死对头加兄弟风民生。

    因为有他们的煽风点火,所以自己才得罪了太子殿下。

    他也是后来才知道,原来风民生的闺女,是未来的太子妃,还被封为了锦绣郡主。

    早知如此,当初他真的不应该出现在凤阳县的。

    如今好了,儿子不但不能娶王家惟一的大小姐,甚至连从前的荣耀都不再了。

    也幸好,风南书桃李满天下,也不至于落魄到和普通百姓一样的待遇。

    “没想到贵人还记得我!”

    风民城被幸福冲昏了头脑,差点在大庭广众之下就把两人身上流着相同血液的事情说出来。

    “没想到在京城竟然还能见到你,既然来了京城,就和我一起去看看京城的繁华吧!”

    风正年脸上依旧是儒雅随和的模样,说话的语气淡淡的,也流露出来太多的兴奋。

    眼睛里却闪过一抹凶光。

    既然来了,就永远别回去了。

    留在这个繁华的京城。

    他向来睚眦必报,得罪太子的事情,也和风民城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他的腿已经好的七七八八的,看起来并没有风民城的腿那么弯,但走路的时候,还是很疼的。

    太子记恨不起,只能把这笔账记在风民城的头上。

    而风民城,就用这条命,还他和儿子的双腿。

    命贱是贱了一些,不着急,慢慢来,风民城应该也是父母姐妹兄弟的,就让他全家的命来还好了。

    “没想到贵人您真的还记得在下!在下也正好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和你说!”

    风民城已经打定主意说了。

    他快等不及了。

    看风正年和他儿子也不是节俭的主儿,如果到时候他们把所有的银子都挥霍了,他不就没有便宜可占了么?

    这不是他的本来目的。

    必须,一定,要在银子花光之前,让自己的兄弟认祖归宗,身为大哥的他,帮着兄弟掌管一些重要的银子地契,也是理所当然的。

    “那你上来坐着吧!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风正年没有在意风民城说的重要的事情是什么,只是对着风民城使了一个颜色。

    他家里是书香门第,和一个臭乞丐说几句话都委屈了他。

    他让风民城进来,是不想让他在外面丢自己的人。

    “好好好!”

    风民城连忙爬上了轿子,坐在了风正年的对面。

    其实是想和风正年并肩而坐的,但风正年脸上嫌弃的表情太过于明显,他只能装作若无其事的坐在对面。

    风正年也的确嫌弃。

    他几乎快被风民城身上的味道熏死了。

    喘不过来气,甚至恶心想吐。

    只能一只手拉着帘子,勉强靠送过来的一点清风喘气。

    “少爷,还去那里么?”

    抬轿子的人轻声问道。

    平常情况下,少爷去逛窑子的时候都非常的小心,从来不会让外人看到。

    如今轿子上了一个活生生的人,按理来说,少爷应该会拐个弯,去书店买书再回来的。

    “不必,直接去。”

    风正年看了一眼风民城,嘴角挂着一抹邪气,和从前的儒雅中年男人的气质形象大相径庭。

    就让这个邋遢的低等人看一下上等人的生活方式,然后再遗憾的死去吧!

    抬轿子的人愣了一下,回头看了一眼轿子的方向,微微叹息了一口气。

    刚刚竟然也没有看清楚那个可怜人是谁。

    可惜喽!

    以后世界上就再也没有这么一个人了。

    在少爷的身边,除了活下来的亲信,所有知道少爷秘密的人,都已经死了!

    四个人抬着轿子继续往前走,越走越偏僻,直到来到一个人也没有的小巷子里。

    这才缓缓的停了下来。

    风民城和风正年一起下了轿子,好奇的看着周围。

    看起来并不奢华。

    不是传说中和想象的那种醉生梦死的模样。

    只觉得到处都是泥土,不像是京城,倒像是村子里没有人住的小土巷。

    “砰砰砰。”

    小厮上前轻轻敲了敲门。

    风民城注意到,小厮敲门的声音都是有节奏的,更像是暗号。

    “汪汪汪!”

    凶猛大型犬嚎叫的声音从里面响起。

    还没有看到狗的模样,光听声音,风民城就能感觉到一阵胆颤。

    腿都开始抖了起来。

    吱呀一声,门很快就从里面打开了。

    是一个身穿一身红衣的婆子开了门,她的嘴角有一颗漆黑的黑痣,看起来标志性很强。

    一阵廉价的脂粉味道弥漫在空气里。

    风民城瞬间明白了这位婆子的身份,一定是以为老鸨。

    心里愈发的觉得不愧是亲兄弟。

    当年,他也是经常找姑娘的。

    这大概就是读书人之间的默契,读书人就该如此懂的风流和有才华的人。

    “呦!公子你可算来了,莺儿这些天想你想的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的,天天盼着公子过来呢!”

    老鸨并没有开口直接叫风少爷亦或者风小少爷,而是直接叫公子。

    这里本来就是供应一些表面上看起来文雅的公子哥取乐的。

    知道这个地方的人,都是一个接着一个互相推荐,知根知底。

    绝对不会让别人,或者家里顽固的老爷子知道这件事情。

    可以肆意的玩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