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0章:赚钱这种事,不需要女人自己动手

夏筱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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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00章:赚钱这种事,不需要女人自己动手

    对哦,刚刚程墨舫是不是问了一个关于她工作的问题。

    她记得,被称为是她经纪人的左楠,昨天过来好像也问了她这个问题。

    并且好像还跟她说了,她演的电影异常火爆,票房在首映当天就破亿,三天内已经破四亿,并且还在不断的上升。

    这简直就是青春文艺界的一个神话。

    是这部电影成就了季凌音,也是季凌音成就了这部电影。

    不了否认,苏樱的出事,还有粉丝们自发的为苏樱祈祷,给了这部电影最好的宣传。

    再加上,投资这部电影的人又是程墨舫,他可是花了大手笔制作宣传,还经历了一次换演员这种的大动作,让这部电影更是达到了一个高度。

    再加上,有黎晨星和沈沐言这两个票房支撑在这里,自然就不会差到哪里。

    也真的算是,黎晨星和沈沐言捧红了季凌音。

    所以,在走出病房的时候,苏樱做了个决定,“我还是想重新回到娱乐圈。”她看着程墨舫,轻声说道。

    虽然,她心里有一点点不自信,毕竟自己现在没有了在娱乐圈的记忆,还有,听说她是个歌手出道。

    不过唱歌是她一直以来的爱好,即使是记忆回到15岁,各种乐器对她来说也不在话下,只是创作的话……可能会有点难。

    不过,她还真的很喜欢演戏和唱歌的,可能是因为以前经常跟妈妈去剧组的缘故,她从小就希望自己也能成为跟妈妈一样厉害的演员。

    “重新回娱乐圈?”程墨舫止住脚步,回头看着苏樱反问道。

    苏樱重重地点头,“嗯,你想啊,我睡了这么之后没有过气反而红了,这不是说明我适合吃这碗饭嘛,说不定凭借着这部电影,我就能夺个影后回来呢,以后发家致富就不用愁啦,所以我为什么不继续待在娱乐圈里?”

    苏樱歪着脑袋看着程墨舫,问道。

    程墨舫前伸手揽过她的肩往外面走,“你男人已经是洛城首富了,不需要靠你发家致富,你只需要在家做个米虫,想着怎么花钱就可以了。赚钱这种事,不需要女人自己动手。”

    听到程墨舫的话,苏樱瞳孔瞬间睁大,我屮艸芔茻,苏樱你这是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吧?竟然嫁了个洛城首富……

    而且,情话说的这么溜,就跟不要钱似的。

    好吧,说情话确实不需要钱,可是他这一句话说出来,不就说明他的钱随便她花吗?

    这个世界上竟然会有这么……专情霸道有钱还大方的男人。

    重点是,这个男人还是她老公。

    不行,不行,苏樱你不能做无所事事的家庭主妇,不能做以后只会靠男人的米虫,万一以后老了,他不喜欢你了怎么办?

    所以,“虽然你的话很有诱惑力,但是……我还是想回娱乐圈。”苏樱软软的说道。

    男人侧眸看着身边的女人,低头在她光洁的额头轻轻落下一吻,开口道:“好,如果你喜欢的话,我尊重你的选择。”

    苏樱有些呆滞,可能是他的吻太温柔了,也可能是他的声音太好听了,她的心脏竟然又开始砰砰砰跳个不停。

    可是……

    他竟然就这么轻易的答应了?不再坚持一下?

    其实她觉得在家做个米虫,天天打游戏出去玩,还不用学习的日子,好像还蛮不错的,而且,还有个这么好玩的儿子可以玩。

    但是,他这么轻易就答应了,让她很尴尬的好吗?

    “怎么不走了?身体不舒服吗?”男人见苏樱停下脚步待在原地不动,回头低声问了一句。

    “啊……不,不是。我只是觉得有点冷。”苏樱说着,还很配合的缩了缩脖子,不缩还好,一缩还真的觉得有些凉凉的,毕竟现在是冬天,还刚下了一场大雪。

    男人停下脚步,将她脖子上长长的围巾又在她脖子上绕了两圈,伸手把她的手握住,放进了自己的大衣口袋里,“这样就比较不会冷了,先回家,回家后就不冷了。”

    苏樱愣愣地看着他,心里却好想再次爆个粗口。

    这男人,太他妈暖心了,简直是个暖男啊!她的少女心简直都要炸掉了。

    记得以前她就经常跟林婉夏他们讨论,以后要找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她们都统一觉得,小说里那种霸道又暖心的男人简直就是女人的最佳男朋友。

    作者:废话,谁不想要这样的男人!

    可是,去哪里找这种男人。

    事实上,生活里确实有些人确实挺暖的,就像江邵晨,简直就是一个大暖炉,因为江邵晨是对所有人都很温柔的那种,所以林婉夏和她两个人都给pass了。

    而殷傲嘛,挺霸道的,打架小能手,苏樱记得,以前被人欺负的时候,殷傲总是挺身而出把自己护在身后,就像大哥哥一样。

    可是不来电,跟自己哥哥谈恋爱?怎么想怎么别扭好吗?

    但是程墨舫好像真的能给她不一样的感觉。

    她记得,那天从医院里醒来,她看到了自己的日记本,第一页写的就是:叶随船舫落,一程是一生,墨来是归途,樱开成相守。

    除了认出那是自己的笔记之外,苏樱也看得出来,是自己的风格。

    她一向很喜欢写这种无厘头的藏头诗,虽然不记得当时是在什么心态下写的,但也能大概猜到这几句话的意思。

    意思是,把她比喻成一片叶子,突然落到了帆船上,那个旅程她希望是一生,“墨来是归途”的“墨”指的应该就是程墨舫,他是她的归宿,把她带回家。樱花也指的是她,最后一句指的是,两人相守到白头。

    她很佩服自己竟然这么有才,可是与此可以证明,她是因为喜欢程墨舫才结的婚。

    那么他,也喜欢自己吧?

    不然怎么会对自己这么体贴温柔。

    所以这就是传说中的,不管以前的记忆怎么变,不管在什么样的场合相遇,是不是喜欢的人,都会是同一个?

    “爹地,妈咪,你们走的好慢呀!”前面被程远山抱着的程熙栀见程墨舫和苏樱这么慢,忍不住大声开口唤了一句。

    “你妈妈刚出院走的慢一点也是可以理解的。”程墨舫对这小奶包说道。

    苏樱:“……”什么叫她刚出院走的慢一点可以理解?干嘛要用她来当挡箭牌,真是讨厌。

    不过下一秒,男人就已经将她打横抱了起来,“这样会比较快一些,而且还暖和。”

    苏樱:“……”好吧,她再次被暖到了。

    可是,走出医院之后苏樱有些蒙圈了,因为外面聚集了一大批的记者。

    哦,还有粉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