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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建国一把拉住小郡主,“让我来!”
妈的,就是贷款也得把他们全干死!
扣款成功。
6发子弹瞬间装满弹夹!
砰!砰!砰……
一瞬间六发子弹全部打空!
冲在最前面的几名侍卫全部应声倒地,剩下的人看见同伴死的如此之快,也都有些畏首畏尾,不敢贸然冲锋。
此时此刻的陆建国只觉得热血直往脑子里涌,他上头了。
他嘶吼着:“来啊!不服的一起上!”
剩下的400额度再次换成4颗子弹填入枪膛。
但是剩下的敌人却还有十几个。
他枪法并不算精准,就算一枪一个都有难度,更何况眼前还有十几个敌人。
但他举着抢,一步都没有退。
他知道如果他要是露出一分怯意,自己就必死无疑。
不光自己必死无疑,小郡主也必死无疑。
所以他举着枪慢慢地向前走,就算死了,多少也能给小郡主争取一点逃跑的时间吧!
他打算鱼死网破!
既然鱼死网破,就更没有什么好怕的了!走近些,还能打的更准一些!
他的眼神愈发凶恶,像是来自地狱的凶神!
他进一步,那些侍卫便退一步!
“逃吧,兄弟们!分头逃的话,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不知是谁突然喊了这么一句。
也正是因为这一句话,救了陆建国和小郡主两条命。
那些侍卫四散而逃,一瞬间跑的无影无踪。
陆建国,松了一口气。
当啷一声,小郡主手中的刀也掉在了地上。
她早已没有了力气,用手捂住伤口,虚弱的坐在地上。
“这里不能再待了,我们必须尽快离开这儿。”
陆建国知道继续留在这儿必然会麻烦不断,当即道。
可小郡主早就已经体力不支,现在就连站起来的都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
陆建国不再犹豫,抱起小郡主便往门外跑。
离开平阳镇,得离开这里了。
他抱着小郡主一路跑出平阳镇,这才找了个无人的地方将小郡主放了下来。
终于安全了。
可小郡主却昏过去了。
陆建国将手轻轻搭在小郡主额头上,没有发烧,她为什么昏过去了?
原因很简单。
因为小郡主是装的,如果她不假装昏迷,那么她的脸一定会红的很厉害,她不想让陆建国看到她脸红的样子,所以只好假装昏迷。
她偷偷睁开一只眼睛,看着陆建国手忙脚乱的样子,心里竟忍不住有些得意。这是一种特殊的快乐,她以往从未体会过。
“纱布有了,消毒药水、消炎药品……”
幸好系统制造的商品可以半价回收,陆建国将手枪、子弹、以及先前的投影仪尽数半价回收,这才勉强有了些钱。
医疗物品准备妥当,陆建国开始替小郡主检查伤势。
他跪在地上,屁股撅得老高,以一种极不雅观的姿势打着手电筒在小郡主身上照啊照……
“咦?”当手电光照到小郡主脸上的时候,他看到小郡主的眼皮突然跳了一下,原来她没昏迷,嘿嘿。
不过这样一来,陆建国反倒放心了不少。
小郡主身上两处刀伤,一处在肩膀右侧,一处在左腰上。伤口不算很深,但也不能忽视,必须赶紧救治。
好在这两处位置不算特别深入,陆建国便用剪刀将这两处的衣服给剪成了两个大窟窿。
小郡主气得想打人,可她这个时候可不能睁开眼来,否则自己假装昏迷岂不就露馅了嘛。所以她强忍着怒气,只是暗中捏了捏拳头。
冰冰凉凉的棉球在伤口上擦过的时候,麻麻的、痒痒的,小郡主好痛苦,因为她好想笑,这种强行憋笑的感觉真的好痛苦。
可是如果她在这个时候醒来,她一定不好意思再让陆建国给自己治伤。
可她偏偏又想让陆建国给自己治伤,所以她一定不能在这种时候醒过来。
于是她在心里宽慰自己道:我现在只是利用这个机会考验考验他,如果他敢趁机对我无礼,我就……我就一拳打飞他!
陆建国可不知道小郡主的心思,他正忙着包扎伤口哩。这些医用的纱布都很方便,只要撕开胶条后涂些药膏贴上去就行了,所以他很快就把伤口包扎好了。
但小郡主还是没有醒来的意思。
他用手指在小郡主身上轻轻挠了挠,“嘿嘿,她还在装,她还装上瘾了!”
陆建国假意咳了两声,小郡主虽然没醒,但他也不敢再挠了,他怕把小郡主挠醒了自己会挨揍。
这晚的月光很好,夜风吹过的时候偶有寒意。
陆建国取了一条毯子盖住小郡主身上,这个时候她似乎已经睡着了。
他独坐在草地上,开了一罐啤酒。
“叭!”
易拉罐拉环被打开的声音让整个夜晚显得更加空旷,也让他觉得自己愈发孤独,因为他和这个世界是那么的格格不入,他不属于这儿。
曾经他幻想过,要是拥有超能力就好了。
但是现在才过了几天,他就开始有些厌倦了。
他的记忆停留在十八岁以前,那个高中毕业的夏天,他满眼回想起来的都是那些肆无忌惮的狂欢与放纵。
他知道如果是在那个世界,当他拉开啤酒拉环的时候,一定有很多只手伸过来大喊着“干杯”。但是现在他能得到的回应只是空旷的风吹草木声。
拥有超能力最开心的并不是拥有超能力本身,而是像自己的伙伴们炫耀,我有超能力了这件事。
但是他现在已经没有了可以炫耀的伙伴,这个世界上的人们只会把他当作神灵来膜拜。
愚昧者的崇拜永远不会让一个有思想的人得到满足,一个人希望得到认可,也只是希望他所认可的人认可他。
这个世界上的人虽然拥有人类的形状,但是陆建国知道,他和他们不是同类。
独在异乡为异客。
啤酒穿过喉咙的时候,让他的精神一瞬间轻松起来。
“真是一种令人讨厌的液体啊。”他笑了笑,“其实真的没那么好喝。”
可他又喝了一口,不光喝完了第一罐,而且还打开了第二罐。
酒的确没那么好喝,所以并非所有的人都喜欢喝酒。
当一个人明明讨厌酒精的味道,却又忍不住喝酒、并且独自藏起来偷偷喝酒的时候,那么他一定是个有故事的人。
因为喜欢的只是喝酒时的感受,酒精会让思维变得吃顿,情感也会麻木,所有不好的情感都会麻木。
一个人有了三分醉意,就会忘记酒很难喝这件事。一个人要是连正在做的事都会忘记,那么他还有什么是忘不掉的呢。
所以天底下实在没有比这更便宜的事情了。
所以这样看来,喝酒未必是一件坏事。
但是当一个人独自喝酒的时候,最好偷偷藏起来,否则很容易被别人看见醉酒后狼狈的样子。只有酒鬼才会把一塌糊涂的样子展露给别人,而我们需要的是清醒以后,继续在人世间装出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