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句修乐

一尾红狸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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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泽施了传送阵法,带着乐遥回到东海别庄,一路上黑着一张脸,任凭乐遥怎么问,就是不搭话。

    小狐狸垂着脑袋,丧气极了。

    桌上放着一盘桃酥,乐遥闷闷伸手抓了一块,手背一痛,被龙少爷打掉了。

    乐遥委屈巴巴地望着他:“龙泽。”

    龙泽连盘子一块儿端到自己跟前:“想吃?”

    “嗯嗯。”小狐狸连连点头。

    “想吃就回答我的问题,”龙泽捡起一块桃酥,故意在乐遥面前晃了晃,“一个问题,一块桃酥。”

    “第一个问题,你认识苍牧?”

    “认识啊,”乐遥点头,眼看龙泽的脸色不对,连忙补充道,“刚刚才认识的。”

    龙泽哼了一声,继续问:“怎么认识的?”

    “他请我吃面。”为了香喷喷的桃酥,小狐狸答得飞快。

    龙泽刚刚亮起来的脸色又沉下去:“好端端的,为什么请你吃东西?”

    眼看这山雨欲来的趋势,乐遥不敢耽搁,竹筒倒豆子一般把事情原原本本说了一遍。

    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小狐狸犹豫了一下,还是隐去了“以身相许”那一段,莫名觉得如果说了会有什么很可怕的后果发生。

    饶是如此,龙泽听了也是脸色几番变化,眼瞅着对面的小狐狸乖乖巧巧地望着他——以及他手里的桃酥,龙泽吐出一口气,揉揉眉心,无奈地说:“那个苍牧不是什么好人,你这头傻狐狸斗不过他的。以后不许和他往来了,知道吗?”

    乐遥眨巴眨巴水汪汪的眼睛,直勾勾地望着那盘桃酥:“可以吃了吗?”

    这小狐狸……龙泽哭笑不得地一推盘子:“吃吧吃吧,都是你的。”

    乐遥眼睛一亮,迫不及待地伸手朝桃酥进攻。

    雍坊城。

    几年的时间过去,城内的景物似乎没什么变化,城中佛院高塔依旧,酒楼医馆林立,行人匆匆奔波,忙于生计。

    河畔花楼乐坊,脂香四溢,慵懒困倦的花楼姑娘打着呵欠,三三两两地回楼休息。

    兵灾过后,这座城市似乎慢慢恢复了生机,城中百姓也慢慢休养生息,在繁忙的生活中,时光不易察觉地流逝,东家娶亲,西家嫁女,街坊邻居的消息,也在其中传播。

    作为城中最大的仙族后人,句家的消息一向最受全城百姓关注。

    十年时光,句家长子、次子都在天军中爬到了高位,三子也在仙廷中谋了差事,唯有这句氏幼子的风流韵事,仍是三五不时地传出,让街头巷尾的百姓津津乐道。

    话说这句四夫人,南风仙君的三女儿,嫁入句家多年无所出,娘家父亲也帮着求仙问医,不知吃了多少药肚子还是没动静,看在南风仙君的面子上,句季虽未休妻,却也对这骄横任性的妻子冷淡了不少,日日流连花丛,南三小姐哪受过这气,带着人捉奸吵闹,搅得整个句家都乌烟瘴气,整日不得安生。

    最后还是春神发话,以“无子”“善妒无德”之名训斥句南氏,让其收敛不少,并令句季将流落在外的子嗣带回认祖归宗以免幼子绝后。

    老祖宗发话,谁人敢不听从?

    这一来,句季挑挑拣拣,看着合心意的,连着往家里带回了三个儿子,抬了三个妾室。

    句南氏气得发狂,碍于老祖宗的面子,不敢明面上说什么,暗地里却是把这三个妾室磋磨得死去活来,偏也有那有心机的有手段的,借着机会在句季面前垂泪示弱,斗得句季家宅不安,连领回来的儿子也莫名中毒死了一个。

    死掉的那个是城南平民之女所生,不过三四岁的年纪。另外两个,一个尚在襁褓之中,另一个却是青楼花魁所生,已经有十四岁了。

    这花魁是在游仙节上一曲成名,令句季一见倾心,重金赎身金屋藏娇,也不知是生得怎样的花容月貌,在句季身边待了这么多年还盛宠不衰,竟带着儿子进了句府的门,那孩子入了族谱,取名为句修乐。

    句修乐,句乐。

    看到这个名字,苍牧心中不可遏制地一动,反复咀嚼这两个字。

    游仙节,善乐理,重金赎身,金屋藏娇,年龄大体也对的上……

    苍牧少见地陷入了疑惑。

    幼年叔父密谋夺取家主之位,暗杀父亲,追杀自己,虽有忠仆相护,但终是寡不敌众,还未到雍坊就已死伤殆尽。

    苍牧不得不独自逃亡,一路流浪到了雍坊城,原是锦衣玉食的小少爷,在杀手、兵灾、难民之间辗转逃亡求活,其间艰险可想而知。

    因着不敢暴露身份,也实在是流亡的艰辛,苍牧硬生生成了蓬头垢面、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小乞丐,在雍坊城中被守备队驱逐、被寻常百姓蔑视、被难民欺压。

    苍牧清楚地记得那一天,整整四天才终于讨到半个烧饼,却被一群难民小孩抢走,仅有的蔽体破衣都被扒掉,连他费尽心力护住的,唯一能证明他身份的,苍氏家主代代相传的玉牌也要被抢走,一个富家小公子从天而降。

    历经黑暗与绝望的苍牧,在那恍惚的一瞬间竟以为自己看到了神明。

    这白生生软绵绵的漂亮小公子竟意外地和他成了朋友,他帮他包扎伤口,给他蔽体的衣物,变着花样给他带食物。

    他们一起去逛庙会,一起爬树摘果子,一起爬屋顶放风筝……短短的一个多月的时光,竟让苍牧深深地记了许多年。哪怕后来父亲生前暗中留下的属下找到自己,哪怕自己不得不回到苍家取回属于自己的东西为父亲报仇,苍牧一刻也没忘记那个在自己最狼狈、最绝望的时候带着明媚笑意朝自己跑来的小公子。

    大仇得报,势力稳固,就该来找回他心心念念了这么多年的人了。

    只是这人到底是谁呢?

    苍牧倚着窗,漫不经心地看着博物架上的文玩。

    他道只是随意看看,将博古斋内的伙计打发走了,全副心神都放在车来车往的大门口。

    句季家中的大公子喜好古籍乐谱,每月十五必定到博古斋一趟,已经是城内众所周知的事了。

    马车在博古斋的门口停下,小厮掀开帘子,一个年轻俊俏的小少爷从马车中钻了出来。

    苍牧透过架子间的缝隙打量着来人,眉眼间确实有几分熟悉,面容秀气妩媚,与燕宁城中见到的白乐遥有四五分相似。

    句修乐进了博古斋,老板早就满面笑容地迎上去,亲自接待这尊大财神。

    “句少爷,小的前两天才收了一本古乐谱,据说是泠音子亲手所做,小的特意给您留着,您瞧瞧……”老板从柜里捧出一个锦盒打开,滔滔不绝地介绍起来。

    句修乐面带微笑听着,摩挲着乐谱的封面,时不时抬头问一两个问题,小心翻阅着疏脆泛黄的纸页,眼里闪着喜悦的光芒,让他整个人都焕发着别样的光彩。

    有清丽妩媚的容貌,为人又温和有礼,足以让所有人对他心生喜爱之情,的确像是小乐会成为的人。

    苍牧怔怔看着句修乐付了钱,老板把乐谱收进锦盒给小厮捧着。

    若他是小乐,那燕宁城中的,又是谁?又为何会让他感到熟悉?

    苍牧默不作声地看着老板恭恭敬敬地送贵客出门,跨过门槛时,风吹过,掀起衣袍的一角,句修乐锦袍下露出一小截玉白纤细的足腕,上面以红绳系挂着一枚铜钱,随着主人走动在腕骨上轻轻颤动。

    呼吸猛然一滞,苍牧猛然上前,下一息已然抓住了句修乐的手腕,死死瞪视着他。

    句修乐吓得一颤,僵硬地转过身看着来人,试着挣脱桎梏,一边以眼神示意就要炸开的小厮和老板冷静。

    来人像是习武之人,手劲极大,句修乐挣不开,只好随他去了,犹疑着问道:“你是……”

    苍牧似是意识到自己的失礼,略有些仓皇地松了手,拱手道:“敢问公子足上的铜钱是何处所得?”

    句修乐闻言愣了一下,低头看了一眼左足上的红绳铜钱,笑道:“这是一位幼年好友相赠。”

    苍牧按捺住心中的激动:“是何人?”

    “说来也好笑,”句修乐轻笑一声,“虽是好友,我却不知他真实姓名,只叫他,木木。”

    苍牧望着少年清澈的眼眸,眼前似是在一瞬间闪过了幼年相识的时光,他轻声叹道:“小乐。”

    十年离散,世事多艰,还好有你,还好……我找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