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水阴沟里的银两

南瓜乌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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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河南开封府阳武县的偏远角落,住着一对夫妻,丈夫叶广,妻子全氏。全氏容貌酷似古代美女西施,聪明伶俐,两人蜗居在一栋简陋的农舍里,四周邻里稀疏。他们以编织竹席为生,全氏勤勉纺织,勉强维持着清贫的生活。

    某日,叶广盘点家中积蓄,仅剩数两银子。他留下一两五钱供全氏日常家用与纺织所需,其余二两五钱则揣在怀中,准备前往西京做些小生意,以期改善家境。

    次年,邻近村落出现一位青年才俊,姓吴名应,年方二八,尚未婚配。一日,吴应路过叶广家附近,无意间瞥见全氏,为其美貌所倾倒,心中顿生爱慕之情。他多方打听,了解到全氏及其丈夫的情况,脑中顿时萌生一条诡计。他找来纸笔,伪造了一封信函,随后登门拜访全氏。

    吴应彬彬有礼地向全氏自我介绍:“小生吴应,去年在西京有幸结识尊夫,彼此相交甚笃。昨日我刚从西京归来,带回一封尊夫托我转交的信。信中提到,自今日起,若尊府有任何短缺之需,全由我来承担,待尊夫归来,一切自有安排,无需尊嫂为此烦心。”全氏见吴应仪表堂堂,言辞恳切,又听说丈夫已托他照顾家中,心中不禁欢喜,脸上洋溢着微笑。两人眉目传情,情愫暗生,终于按捺不住,相互拥抱,关上房门,共度春宵。自此,全氏身处荒僻之地,无人过问其家事,吴应与全氏宛如夫妻般相处,再无阻挠。一段隐秘的婚外恋情,在乡野僻壤悄然滋生。

    岁月如梭,转瞬九年。叶广在西京历经艰辛,终于攒得十六两白银。思及家中娇妻幼子,他决定结束漂泊,踏上归途。日夜兼程,数日之后,叶广抵达自家门前,已是深夜三更。他环顾四周,只见自家房屋简陋,门户单薄,生怕有宵小之徒觊觎,便决定暂不将银两带入家中,而是将其藏于屋旁通水阴沟内,随后才轻轻叩响家门。

    此刻,全氏正与吴应在屋内同床共枕,忽闻门外传来丈夫的呼唤声,心中一惊,匆忙披衣起床开门。吴应吓得魂飞魄散,慌忙躲至门后,待全氏打开门后,趁机溜出门外。全氏将叶广迎入屋内,备好酒菜,夫妻二人久别重逢,互诉离愁。饭毕,两人共寝,全氏关切地询问:“你在外奔波九年,家中我独力支撑,十分辛苦,不知此次是否挣得些银两?”叶广如实回答:“我带回十六两银子,只是担心家中门窗不牢,怕遭贼人惦记,所以暂未带入屋内,而是藏在屋旁的水阴沟里。”

    全氏听闻此言,心惊肉跳,劝道:“你有这么多银两带回,应尽快取回家中妥善保管,万不可放在外面,以防被人发现取走。”叶广听从妻子建议,立即起身外出取银。不料,吴应一直潜伏在屋外,偷听到了叶广夫妻的对话,得知银两藏匿之处,趁叶广离开之际,迅速盗走了全部银两。

    叶广返回阴沟,却发现银两不翼而飞,顿时惊怒交加。他回到家中,与全氏激烈争吵,怀疑家中有内鬼。无奈之下,叶广将这段离奇经历详细记录,一纸诉状递至包公公堂,请求包公查明真相,严惩盗贼。一场因藏银引发的家庭纷争,最终演变为一桩牵涉婚外情与盗窃的复杂案件,亟待包公公正审理。

    包公仔细阅读了叶广的状词,心中已有疑虑,便传唤其妻全氏前来审讯,质问她是否有奸夫往来。然而全氏态度坚决,矢口否认。包公见状,命人将叶广暂时带离,随后发布一则告示,并私下授意张千、李万:“你二人将告示悬挂在衙门前,然后将此妇人押出,以枷锁示众,对外宣称官卖。其身上银两悉数归还其夫叶广。一旦有人前来围观此妇,立即带来见我,我自有安排。”

    张千、李万依令行事,将全氏枷锁在衙门外,引来众多路人围观。将近半日,吴应在外得知此事,慌忙赶来与全氏密语。这一切都被张、李二人看在眼里,他们立即上前将吴应扭送至包公面前。包公审视吴应,厉声问道:“你是什么人?”吴应神色紧张,答道:“小人是此妇的亲戚,特来看望她。”包公目光如炬,又问:“既是她的亲戚,你可曾娶妻?”吴应支吾道:“小人家境贫寒,至今尚未婚娶。”

    包公听罢,不动声色地说:“你既未婚,我便将此妇官配于你,只需你支付二十两银子作为聘礼。你可马上筹备,待我验秤。”吴应面露难色,哀求道:“小人家中贫寒,实在难以筹措。”包公步步紧逼:“二十两银子拿不出?那十五两呢?”吴应依然推诿贫难。包公冷哼一声:“既然你主动来看她,若连十五两都拿不出,那就准备十二两吧。”吴应走投无路,只得将先前盗取的银两熔铸成十二两,忐忑不安地呈至包公面前。

    包公将吴应暂时释放,随后传唤叶广进衙,将十二两银子置于他面前,问道:“你瞧瞧,这银子可是你的?”叶广仔细辨认,连连摇头:“这不是我的原银,小人不敢冒认。”包公遂命叶广暂时退下,再次传唤吴应入内,煞有介事地对他说:“刚才我让你的妻子来此,她表示对你手中的十二两银子不满意,坚持要十五两。你可尽快筹措,来衙门与她当面秤兑领取,不得延误。”吴应无奈,只得悻悻离去。

    包公趁吴应不在,悄悄唤来张千、李万,低声吩咐:“你们暗中跟随吴应,若他将银子拿到铺子里熔炼,你们就告诉他,我已下令,无论银子成色如何,都不许熔炼,必须原封不动地带回来见我。”张千领命,紧跟在吴应身后。果不其然,吴应径直走向银铺,打算将银子熔铸。张千见状,立刻传达包公的指令。吴应听后,只得将熔炼好的三两银子收回,凑齐十五两。

    包公再次唤来叶广,将十五两银子展示在他面前。叶广一见,顿时痛哭流涕:“这银子确实是我的,真不知道它是从哪里来的!”包公担心叶广误认,冤枉了吴应,故意道:“这银子是从我府库中取出的,你怎么能胡乱认领?”叶广泣不成声,再三保证:“这银子我日夜摩挲,早已熟识,老爷若不信,我可以辨认其中的分量。”包公命人验证,果然分毫不差。至此,包公确信无疑,立即将吴应拘捕审讯。吴应见事已败露,只得如实招供,承认窃取银两之罪。

    包公判决,全氏因通奸且包庇窃贼,脱去衣裳,受笞刑;吴应以通奸窃盗罪名,杖责一百,判处三年徒刑。至于叶广夫妇,包公认为他们并无过错,判令二人重归于好,继续共同生活。一场因私情引发的窃案,在包公的智谋之下,终于真相大白,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无辜者得以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