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饭馆见闻

五女幺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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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氏悄悄的拉了拉采薇的袖子,低声说:“薇儿,莫要胡闹,不买粗布,难不成我们买细棉布?”

    采薇理所当然的说:“自然是买细棉布,粗布粗糙,弟弟妹妹们年幼,皮肤娇嫩,穿粗布会伤皮肤的。”

    杜氏捏了捏怀里的荷包,犹豫了,她也认可采薇的观点,也想让孩子们都能穿上柔软的细棉布,但那一尺细棉布的价格能买三尺粗布,而且粗布耐穿,轻易穿不破的。

    采薇看透了杜氏的心思,不禁有些心酸。娘之所以犹豫,是因为穷怕了。刚刚还在饥饿的生死边缘徘徊的人,有怎么会拿出大把的银子买奢侈的细棉布?如果可能,娘真恨不得一个铜板掰两半花呢!

    她垂下眸,随即笑了着说:“娘,你只管放心买,虽然咱家现在只有十两银子,但将来咱们会有一百两,一千两,一万两,最后,银子多的您都数不过来了……”

    她的笑容淡然里透着悠远底定,仿佛说的真实那么回事,说得杜氏“噗嗤”一下笑了,说:“你这孩子,净哄娘,娘可不敢想什么一百两一千两一万两的,只要有这十两,让我的孩儿们不再挨饿,我就阿弥陀佛了!罢了罢了,这回就依你吧!”

    她自然认为是女儿在哄她,家里不挨饿已经是万幸了,那里还敢奢望别个。但即使是知道女儿哄她,她的心里也挺受用的。

    在女儿的鼓励下,杜氏一咬牙,给家里每人都扯了一块儿细棉布,又买了四五斤的上等棉花,还买了一些丝线,鞋底儿等物什,买完后竟包了大大的两大包袱。

    送走二人,伙计掂着手里的银子,喜得嘴丫子咧的老大。

    老掌柜捧着茶壶从里间慢悠悠的溜达出来,遥望着母女二人的背影,捋着白须,若有所思。

    伙计嘿嘿一笑,晃了晃手里的银子,说:“老掌柜,想不到两个穷酸的乡巴佬还挺有油水,瞧,一两多的银子,眼儿都不眨的就花出来了。”

    老掌柜一个爆栗凿在伙计的头上,嗤道:“你小子,早就告诉你别狗眼看人低,你就是不听。老实告诉你,别看那母女如今落魄,可那女孩儿却是真真儿的凤命,将来贵不可言呐!还有那个妇人,将来也是堂堂的一品夫人呢,你这小子啊,给人家提鞋都不配,还敢在这里笑话人?”

    伙计撇撇嘴,笑道:“老掌柜,您又冒充神棍了!”

    老掌柜的“嗞”的一声喝了口茶,不紧不慢的说:“你不信我老人家也不打紧,反正你们将来还会再见面,到时候,就知道我老人家的厉害了!”

    ……

    从布庄出来,采薇和杜氏各自负着一个大大的包袱,却依旧兴味盎然的走在街上,不时的采买一些针头线脑,油盐酱醋之类的小物件儿,路过一间门脸干净的小饭馆时,采薇提议进去吃点东西垫补一下,她们从早上起来一直在忙活着野猪的事儿,到现在还水米未进,她的肚子早就咕噜咕噜的唱了好几遍空城计了。

    杜氏原本是想在路边儿买几个馒头吃的,既好吃又省钱,但一想到女儿昨天差点儿饿死,今天又白白捡到一头野猪,给家里带来一笔横财,所以便不忍心拒绝,捏了捏荷包,心一横,带女儿走了进去。

    此时已过饭口,饭馆里没什么客人,只有四五个穿着长衫的男人,围在一张桌子旁,边喝酒边讨论些诗文,时不时的诌上几句,酸得很。

    小二迎了上来,见采薇和杜氏身上褴褛,不像有钱的,也不十分兜搭,淡淡的问了句:“客官,吃点儿什么?”

    采薇把玩着自己的刘海儿,笑着说:“来一盘尖椒炒实蛋吧!”

    “啥?啥蛋?”小二懵了:“小的在酒馆儿干了十几年,听过鸡蛋鸭蛋鹅蛋鸟蛋,再不济听过牛蛋羊蛋猪蛋,可从来没听过实蛋!”

    “哦?是吗?”采薇的眸中闪过一丝笑意,接着说:“没有就算了,来一盘水晶冻好了?”

    “水晶冻?啥叫水晶冻?”小二的脸撂了下来:“二位可是来小店儿寻开心的?咋净拿一些没听过的菜名来打趣小店儿?小的当了十几年的跑堂,从来没听说过什么实蛋,水晶冻的,啥叫水晶冻?”

    “水晶冻就是一半清,一半浊的冻子啊!难道贵店里竟然没有?”穆采薇耐心的问。

    小二翻着眼皮,不耐烦的说:“没有,没有……”

    小二态度恶略,采薇也不恼,笑盈盈的点了两晚素面,一碟炒土豆丝,和母亲不紧不慢的吃起来。

    此刻,她的心情一片大好,因为,另一条致富计划已经在她的脑海中形成了!

    隔壁桌

    几个长衫男子还在浅酌慢饮着,摇头晃脑,吟诗作对,其中一个穿着紫色绸衣的男人频频看向门口,嘴里还抱怨着:“汉文兄怎么还没来?”

    正叨咕着,门儿忽的被人推开,一个白脸儿的秀才急吼吼的走了进来,一进门儿便连连拱手致歉:“诸位,实在对不住,刚刚前街出了点儿事儿,小弟一时贪看,来迟了,自罚一杯。”

    说完,伸手就去取酒壶,紫绸男子一伸手,拦住他道:“汉文兄莫急着喝酒,倒是给大家说说看,是什么事儿值得你误了咱们诗社,若那事儿值得你来迟,这杯酒就做罢,若不值当,便罚你一壶。”

    那个叫汉文的也不推辞,一斜身坐了下来,眉飞色舞道:“诸位可还记得常在‘骨里香’门口讨食的老乞丐?”

    有人说:“自然记得,那老家伙来咱们镇上*年了,疯疯癫癫,神秘兮兮,要不是李家记布庄的老掌柜心善,时不时的施舍些饭食给他,只怕早就饿死了!”

    汉文说:“可是呢,如今那老乞丐也是离死差不远儿了,合该他倒霉,今儿不知在哪儿讨了一壶酒,喝的伶仃大醉,倒在前街,谁料不知哪家的马车惊了,斗大的马蹄子正踏中心口窝儿,随后车厢又碾过去,老乞丐当时就吐血了,偏那赶车的爷仨儿又跑了,后来还是有好心人路过,才将他救起送到医馆,可惜郎中说伤的太重,已经救不活了,医馆的掌柜怕他死在那里晦气,就找人把他抬了出来,如今丢在菜市街头,眼见得进气儿少,出气儿多,只剩下一口气儿了。”

    紫色绸衣的公子叹道:“哎,大过年的,遭此无妄之灾,真是可怜啊!”

    ------题外话------

    艾玛,可算把错发的章节都掰正了,累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