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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斌旁边的几个同伴本来也想去拿刀,听到张宸一喊,赶忙把胡斌抽刀的手按了回去。
义哥已经看到胡斌抽出的一截刀柄,心里暗叫不好,看来自己今天这趟真的有点装大了,虽然带了两个能打的手下,但对方八个大小伙子,还有砍刀这种杀伤力极大的武器,要是真打起来,在这间并不宽敞还摆放了很多障碍物的台球厅,还真讨不到便宜。
不过义哥也算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物,虽然看到了刀刃,但他还是安安稳稳的坐在椅子上,也不回头看看门口是谁,抱着肩膀直接喊道:“你们呼呼啦啦的都进来,以后传出去,道上的人该说我义哥以多欺少、以大欺小了,我可丢不起这人!”
说着义哥身子向前一探,用手在台球案子上敲了三下:“记住,就三天,过期不候!”然后无比嚣张的从椅子上站起来,转身不紧不慢的走向门口。
胡斌和他的同伴心里都在犯嘀咕,不知道应不应该把义哥拦下来。几个人是从小玩到大的死党,本来之前商量好,如果义哥提的要求不过分,就答应他,如果狮子大开口,就跟他拼了,都是俩胳膊扛一脑袋,谁怕谁啊。
结果义哥张口就要十万,而且不还价,分明是要把人往绝路上bi,看到对方就三个人,性格冲动的胡斌觉的是天赐良机,他打算先把眼前这三个人收拾了,然后再跑路,没想到刚要动手,门口却闯进来一人,听那意思外面还有很多同伙守着,这一下胡斌也有些胆怯了。
风云台球厅就一个门,如果真动起手来,对方的人冲进来,里面的一个都跑不了,胡斌盯着义哥的背影,又想了想身后几个和自己一起长大的铁哥们儿,最后叹了一口气,垂下了双手。
台球厅里不算太暖和,可是义哥的额头上却渗出了汗珠,刚才要不是张宸这一嗓子,他和两个手下今天非栽在这里不可。
走到门口,义哥一搂张宸,然后走出了台球厅。
“呼……”
离开台球厅之后,义哥松了口气,然后胡噜了一下张宸的脑袋问道:“你不是侯磊的同学吗,怎么跑这来了?”
“我刚才路过,看到你进了台球厅,有些好奇,就趴窗户看看啥情况,结果看到打我们的那几个人藏着刀,所以就跑进去提醒你们一下。”张宸随便编了个理由。
虽然义哥觉得张宸说的这个理由不太站得住脚,但毕竟是人家替自己解了围,所以他也不好再说什么,而且他觉得张宸很机灵,如果直接喊对方有刀,很可能让那几个人恼羞成怒,直接动手,所以张宸的办法很明智。
看着这个跟自己外甥同样年龄的高中生,义哥不知为何感觉很投缘,也很喜爱,至少比那个不争气、总惹事的外甥要招人稀罕,他拉着张宸要一起吃饭,不过张宸说回家太晚父母会担心,义哥是明事理的人,没有强求,就说这顿饭先欠着,等侯磊伤好了再吃。
这次因侯磊而起的打架风波就这样过去了,胡斌没有赔钱,他偷了家里的一千块钱,然后连夜跑路了,连他父母都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义哥并没有找另外几个人的麻烦,其实他也没打算真的要十万块,只不过就是想吓吓这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
这件事最终有两种解决方式,一种是胡斌找一个在社会上有点身份的人替他求情,这个面子义哥肯定会给,还能卖个人情。另外一种就是胡斌再去找义哥承认错误,义哥也不会太难为他,把医药费掏了,再给侯磊赔个不是,这件事也就算了。
但谈判当天胡斌偏偏动了刀子,明显就是没把义哥放在眼里,这和直接抽个嘴巴子性质差不多,甚至更恶劣,所以他只能跑路,否则义哥绝不会放过他。
张宸本以为和胡斌这个人不会再有任何的交集,可是在未来的某一天,胡斌又闯入了他的生活,而且还给他带来痛不欲生的灾祸,不过这些都是后话。
义哥果然没有食言,侯磊伤好后,他在高尔夫酒店的包房内订了一桌,不但让侯磊通知了张宸,还找来了叶铭与方晓盟。
其实和义哥的这顿饭,前世就应该履行的,但曾经的张宸没有机会,现在虽然情景不同,但也算了却了张宸的心愿,所以他是欣然赴约。
而叶铭喜欢交朋友,义哥又小有名气,和他在一起吃过饭,说出去也有面子,所以叶铭不知道用什么方法从家里溜了出来。
至于方晓盟,平常就是个闷葫芦,极少说话,不过一般只要张宸和叶铭在场,基本都会看到他的影子,所以这顿饭虽然对他来说没什么意义,但也到场了。
义哥虽然是长辈,但性格开朗,也没太多的规矩,像个大孩子似的,所以这顿饭吃的很轻松,只有侯磊非常的郁闷,因为义哥与张宸等人称兄道弟,自己却要叫他老舅,直接就差了一辈儿,这件事也成了以后张宸等人奚落他的主要话题。
吃饭的时候大家都喝了点酒,因为叶铭与方晓盟以前都没喝过酒,张宸在今世也算是第一次,所以开始都没放开,结果饭快吃完了,酒兴也上来了,最后义哥无比潇洒的把钱往桌子上一拍,然后带几个小兄弟去了他的歌厅。
那个时候的歌厅还不叫KTV,而是叫做卡拉OK,没有点歌系统,都是客人想唱什么歌,服务员就找到光盘然后放到碟机里播放,虽然很麻烦,但因为当时娱乐方式不太多,所以也很受欢迎。
义哥的卡拉OK是常秋市第一家,名字很有特点,叫做“义家卡拉OK”,估计是在周星驰《鹿鼎记》“有间客栈”这个剧情中找的灵感,在这个年代也算挺时髦的名字。
进入义家卡拉OK的时候,前台的收银员吸引了几个微醺小伙子的目光,小姑娘看起来应该没超过二十岁,长得白白净净,扎着马尾,瓜子脸庞,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很有时下正在热播的《还珠格格》中金锁的味道。
当时的范冰冰还不是范爷,没有那股子霸气劲儿,有的只是扮演丫鬟金锁时的楚楚可怜,让人忍不住生出怜爱之情,所以比较受男性观众的喜欢。
当然,如果只是容貌,还不足以让几个小伙子驻足,毕竟学校里漂亮清纯的女孩子多得是,但女孩紧身白色高领毛衣下鼓起的两座高峰,对他们来说就太有杀伤力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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