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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课的时候张东军就跟推翻古时候的三座大山那样,活跃地让林权有些无法理解。重点高中不是都应该拼了命的学习然后考个好的大学么,这还是个知识可以改变命运的年代,等到再过十几年,连研究生这种物种都未必能得到一个光鲜亮丽的工作。
“嗳,林权,听说你不住寝室,那你住哪呢。”张东军整个一八卦妇女的德行,对别人的事情都异常的好奇。
林权也不想多说什么,之说自己没了父母,借宿在亲戚家。不过当初想着再外头租房子是对的,因为开学了才知道,住宿的学生一律都要上夜自习,晚上也暗示点名熄灯,没有老师的允许时绝对不可以外出,也是为了学生的安全,万一真要出了什么事,谁都担不起责任。
只是简单地说了说,也没说自己租房子和摆摊的事,虽说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但还是觉得没必要让别人知道。不过自己和张东军这同桌的感情倒是渐渐地热络起来。
下午放学,林权想着还要出摊,就一刻也不敢耽误,收拾了书包就出门。刚起身就被张东军拉住了脚步,说:“林权,今晚我爸妈都加班,要不咱晚饭一起吃点吧,我请客。”
林权只好尴尬地笑笑,婉言拒绝,张东军一看林权拒绝了也不再勉强,收拾了东西回家去了。
到家以后又忙着准备哪些食材,上辈子活着的时候觉得吃麻辣烫是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似乎也没什么难度,到心在自己上手却发现也是个技术活,光是把东西串到竹签子上就足以磨光人的耐心。
这些东西就几毛钱一串,最贵的也不到一块钱,随便点个几样,也就一两块钱的事,却也能吃的挺饱。
因为上课,晚上到了摊位的时候稍微晚了些,等到林权推着小三轮赶到的时候见着有俩人在他平日里摆摊的地方抽烟,见着他来了,远远地打了声招呼,就进了对面的夜总会。那两个人林权也认识,是荣哥底下的两个小弟,因为平日里也常常跟着偶尔来摊里吃点东西,所以都认识。
把自己的东西收拾整理一下,又撑开了小马扎和几张小桌子,准备工作就算就绪了,只要等着客人上门,完了把自个儿车上的东西卖完就收拾收拾回家了。林权这才出了几天,这社会上三教九流之辈算是见的差不多了。
来对面的有那些在街上混吃混合的小混子,也有开着豪车搂着妹子的大老板,也有像荣哥浩哥这样在刀口上吃饭的人,形形□□的,不胜枚举。
接连来了几桌的人,车上的东西就卖出了一半,林权把那些串串规整规整,摆摆齐,看上去好看些。
夜总会门口的霓虹灯早就亮了起来,红红绿绿的还是和往日一样。林权看着夜总会的大门盯了很久,按说现在是最好捞钱的时候,自己也得想些什么办法才能好好地赚点,摆摊虽说能维持自己的日常开销的一切费用,但毕竟也不是长远之计,这才几天的功夫,在夜总会的门口早已冒出了几家小吃摊,那些人肯定是看着林权生意挺好也想着自己是不是也能捞上一笔。
这个夜总会就是自己目前所能接触到了唯一的切入点,这里的老大浩哥自己上辈子没怎么接触,这辈子就更没机会了,倒是荣哥和自己还相处的不错。
其实不用多久以后荣哥就会取代浩哥,这不就是个很好的机会么。
想的太过入神,有人喊结账才回过神来,收了钱又把小桌子收了收,才看见对面夜总会的麽口出现了荣哥的身影。
荣哥大名叫罗本荣,年纪比林权大了十来岁。上辈子林权见着他的时候她已经是s市混的响当当的人物了,所以那时候也压根没机会和他说上话,更别说有什么交情了。
现下有这么好的机会,当然不能浪费了。荣哥慢慢地过了马路,正好见着林权这里有空桌子就坐下了。说实话林权买的小马扎让荣哥一坐实在是有些不大协调,林权一度觉着那小马扎说不定啥时候就突然折了摔着他,好在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发生。荣哥来了那么多次,几乎天天晚上都来,小马扎还是结结实实地定在那里,让林权都有些感叹二手的东西也有那么结实的时候。
“荣哥。”林权打了招呼,便把他平日里爱吃的一些东西下锅煮了,还没忘了多加了几个肉串。
荣哥脸色不大好,应该是在夜总会里发生了些什么事,林权也没问,心里想的早已*不离十了。
“我刚见浩哥也进去了。”林权不多说,也不问,只是坐在荣哥的旁边,轻描淡写的开口。荣哥手上拿筷子的动作稍稍停顿,但很快就恢复了,轻蔑地一笑。
林权把辣椒油放到荣哥面前,替他倒上了一点。“我听说浩哥最近干的买卖有些见不得人。”这地方的龙蛇混杂,消息来源也纷杂,他就那么听了一耳朵。
其实罗本荣的事迹上辈子自己早就了如指掌了,这辈子碰见的早了,又在这么一个地方待着,每晚来吃东西的人聊的话题几乎都离不开他和那个叫浩哥的人,两个人的恩怨情仇是早就存在了的。
浩哥大名叫李浩,虽说名字里比罗本荣少了一个字,但是运气比罗本荣好了不知道多少,刚出来混着没多久就把顶头老大的女儿从几个地痞流氓的手中救了下来,自己身上虽说好几处挂彩,但愣是咬咬牙把老大的宝贝闺女护送回了家。
老大叫王伟,知天命的年纪了还没有结婚,却有一个宝贝闺女,特别的疼爱,虽说混的是社会,却待她如同掌上明珠,在s市的名府私立中学上学,同班同学里大多是s市的一些高官。
无论哪个时候的黑道都差不多,要是只知道玩命火拼的基本没多长远的路可以走,但凡能在一个城市站稳脚跟又屹立不倒的多少都和白道上的那些重要人物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王伟自然也不例外,据说他在前两年替某个高层挨了一刀,从此便在黑道上过关斩将地一直混到了今天谁也撼动不了的位置。
宝贝女儿不知道被哪些不长眼的小混子占了便宜,又让李浩出手救了回来,王伟先是让人把女儿带回房间,然后才坐在沙发上抽着烟默默地看了看眼前站着的少年。感激是有的,但没有表现出来。
李浩也是刚出社会没多久的小牛犊,知道眼前坐着的人不一般却不知道这个人有多么的不一般也不敢开口说话。
沉默了半响,王伟把剩下的小半支香烟摁灭在烟灰缸里,才不紧不慢地抬头看了看李浩:“看你年纪轻轻的,现在跟着谁呢?”
李浩报了一个王伟连听都没有听说过的小喽啰,后者皱了皱眉:“要不要留在我这,替我跑跑腿。”
就这样,李浩由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混混一步步地成了王伟的左膀右臂。
罗本荣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靠着自己赤身肉搏的本事才被李浩看中,现在光有着一身的本事却硬是被李浩压制着施展不开,心里也郁闷的很,无奈自己也实在找不到李浩的什么把柄,所以就这么一直被压着。
这些事迹林权在上辈子的时候就听人说起过,虽然版本各有不同,却都是大同小异的。那时候虽然有人感叹李浩可惜了,却也佩服罗本荣的本事,倒也没有不服的。
林权想着罗本荣不是没有本事,只是少一个机会,既然自己能帮他一把,何乐而不为呢,反正就算没有自己的帮忙,罗本荣一样会上位取代李浩,只是晚一些而已。自己如果能在这时候帮他一些,以后万一遇上些什么,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城市里还指望着罗本荣能够帮帮自己。虽说几碗麻辣烫也能收买人心,但毕竟是小恩小惠,起不了什么大的作用。
上回无意之中提起,从罗本荣的反应来看他也应该是有想法的。至于到底该怎么做林权心里也有了一些谱,只需要把这些若有似无的东西告诉罗本荣就行。
“真可惜你还在上学。”罗本荣没抬头,继续吃着碗里的:“我手下的那些人可是一个都比不上你。”
“荣哥高看我了。”林权笑了笑:“我在这摆了那么多天,来这吃东西的人大多都是这里头的人,有的时候,想不听都难。”
罗本荣只是稍稍抬眼和林权对视:“有什么想法?”
别看s市老大是个混黑社会的,但是最恨的确是私下里的违禁品的交易,据说开始有个不信邪的人偷偷地在场子里私下交易了几次,见没什么事发生就有些胆大了起来,后来被王伟知道,当下里就从该夜总会里拖了出去,自此就再也没见过那个人出现。
这道上那么多黄赌毒糟心的事情王伟都不在意,却唯独对“毒”恨之入骨,林权也是在上辈子听说的,以前跟在王伟身边的人一个女人,因为跟了王伟很多年了,也不知道是不是他闺女的妈妈,总之道上的人都称她嫂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