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 隐王

三百年陈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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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情书这种事情,在这个时候已然不是太流行,但考虑到薛亦杰之前也没有多少恋爱的经历,便多少可以理解一二了。∑頂點小說,

    这种事情当事人薛大爷显然不知道自己泡妞的水准有些low,相反的,他还兴致勃勃的指挥着格里菲斯趁着空隙往吉庆房间里面塞情书呢。

    等这事过后,薛亦杰大爷就满心忐忑的跑去厨房帮忙料理晚餐了。

    做饭什么的,薛大爷才不会呢。他装模作样的用刀子划开火鸡的肚子,洗干净,胡乱塞了一些洋葱、西芹、胡萝卜、迷迭香、西红柿之类的东西。之后捏着眉头想了想,用手机搜索了一下,最后又添放了些橄榄油、盐和胡椒。

    当然,做这些事情的时候,薛亦杰的耳朵从来都是对着楼上吉庆房间的。果然,没过多久,薛亦杰就盼到吉庆那声‘惊喜’的喊叫。

    原来薛亦杰让格里菲斯偷偷进入吉庆的房间送情书,却没说放在哪里,大妖格里菲斯就只好自我发挥了。

    将情书放在女子枕头底下,书本夹缝里,这是正常人的情书套路,但人家团大脑袋偏不。

    他眼睛瞅了瞅房间的布置,鼻子抬起来嗅了嗅,终于抓起壁橱上的一扇小门,吱扭一下子打开了。

    小门打开之后,入目便是一片花花绿绿的小内衣,虽然其质地颇为朴素、陈旧,有着被女主人穿戴很长时间的痕迹,但终归是女性最贴身保守的衣物。若是放在古时候,这些东西被外人远远瞧上一眼,就算失贞的。

    格里菲斯顶着团团的脑壳在这一片小胸罩小内衣里面寻寻觅觅,循着那气味,终于找到了三两件被叠的整齐,却仍旧散发着女主人身体气味的衣物。

    原来,最近几天,吉庆的月事来到,身体颇是流了些血,而那些被月事弄脏的衣物,就被他叠放了起来。

    由于最近日期特殊,天寒外加畏水,吉庆就将衣物叠好,收起来,准备再过两天身体养好之后,再来清洁。

    而格里菲斯闯入的时机正巧在这段间隙之间,索性便拎起来一片小内衣,将薛亦杰的情书塞在了其间。

    在这之后,大脑袋格里菲斯就乐颠颠的跑回薛大爷身边要糖吃了。而人家薛大爷一言九鼎,果然给了不少的糖果,同时心情忐忑的等待着心目中的‘女神’能够看到自己纯洁如同小百合似的情书,然后回心转意,白头偕老。

    事实上,下午没过多久,吉庆就发现了薛大爷亲手书写的纯洁的小百合,毕竟整洁的房间被人拉拉扯扯弄得一团糟乱,任谁都看得出异常。

    等吉庆从自己穿过的内衣堆中,抽出那张薄薄的小纸片,整个人瞬间就不好了。她又气又羞,直接把那情书撕碎,砸在了乐颠颠等着被表扬的薛大爷脸上。收肠刮肚终于找到一句颇为恶毒的话:

    “你无耻!”

    ……

    新年的伊始大概就是在薛大爷的茫然和吉庆的羞怒中度过了,格里菲斯端着一杯余烟袅袅的热茶,坐在落地窗前,背对着众人,看着漫天雪白发呆。

    薛亦杰委屈茫然的解释和吉家兄妹冷漠的回应声,从一楼吵到二楼,又吵了回来。他晃着硕大浑圆的脑壳,吹了一口茶。初春的雪片落下来,积累上远山的枝头,于是他自言自语的感叹着这新一年的起头:

    “真是欢乐啊……”

    ……

    ……

    四海为家这个词,放在古时候表达的大概是一种家天下的豪迈与气魄,尤其是历代帝王,十有**会有这样的自婊和励勉。

    但这个词衍生至今,早已经失去了那份泱泱大气,相反的,能够以四海为家形容生活现状的,不是乞丐,就是旅者。

    盖伦·福斯特·唐就是属于后者,他是一个旅者,孤单一人,了无牵挂。

    早年时候,盖伦还有一个胡须拉碴,但性格温厚的养父,盖伦成人之后,就得病死了。

    少年盖伦守着那片空地,又住了两年,恰逢房屋拆迁,就收拾了行李,四海为家了。

    起初的时候,盖伦还有些钱,吃穿用度还算不错。但坐吃山空,终究不是过日子的方式,所以不久之后,盖伦就穷困潦倒到只能够流落天桥了。

    好在盖伦的性格生来随遇而安,睡天桥下、睡公园长凳也罢,睡高档酒店也好,他其实不是太在乎。

    这人世间的事情,分分合合聚聚散散,盖伦实在不是太懂。而所谓人生的意义,生来为何,更加是毫无头绪。

    就这样浑浑噩噩飘荡了三年,乞讨过,吃过垃圾,被人打过,也打过人,盖伦对于这一段的经历,总结起来,感觉还好。

    冬天下雪的时候确实冷了一些,行动起来也不大方便,有时候一觉醒来,双腿都结上了冰,麻木的走不了路了。

    不过,这也还好。

    但人生实在了无生趣,他也看不大懂那些为了功名利禄奔波劳走的芸芸众生,自我感觉自己的混吃等死跟对方的劳累奔波相差其实并不远。

    于是又一年过去,盖伦穿着破烂脏黑的衣服走入了那片春暖花开的明艳。

    听人说,听万卷书,行万里路,可以增智,解惑。书什么的,盖伦读不了,也没有条件,行万里路还是可以的。

    所以那年春天,盖伦立志做一名旅者。

    之后的年岁,名为盖伦的旅者在世界各地飘荡。他飘荡过大洋彼岸的埃菲尔洲,黑非,游历过地中海,之后随着一条偷渡的汽轮,来到了华国。

    且随且走的男人见识了许多的风景,甚至为了‘明智’或者说高屋建瓴,也曾独自一人登上过世界罕有人至的山峰峰顶。只是盖伦的脑壳愚钝了些,行万里路也未能让他开窍太多,所以他常想自己大概就要这样碌碌无为一生了。

    不知道哪一年的哪一月,睡在火车站候车厅的盖伦发起了高烧,这个对于一个流浪汉或者说是旅者来说,格外致命。

    大概有三天,他高烧不退,滴水未进,在半睡半醒之间,就想着这一生大概就这样结束了,然而,在感觉上,这也还好。

    不过,贱人命硬,从第四天开始,盖伦的病情一天天好转起来。火车站的协警也发现了这个在候车厅一躺许多天的男人的异常,给了他一些饭菜和食物。

    于是身体日渐好转,在这之后的一年,盖伦便发现了身体之中种种的异常。

    首先是力气一天天的增大,然后是速度、柔韧性,最后是思想,神经反射度……而这些过后,终于有一天,盖伦发现自己成了超人——他甚至可以隔空操控钢铁在空中飞舞。

    对于这类超自然事情的原理,盖伦其实不懂,他想了很久也没有头绪。直到有一天,路过一所学校的时候,听到里面的老师正在讲‘电磁感应’,盖伦就想,我的这能力会不会是操控磁场。

    事实证明盖伦的猜想是正确的,这个只需要用一圈电圈和一个灯泡就能够被证实。

    然而身体成了超人对于盖伦的生活影响并没有想象中大,盖伦作为一名旅者,依旧居无定所的飘荡着。

    当然,这个世界上也有名为恶棍的东西,欺负流浪汉,勒索穷人之类的。盖伦遇到过几次,后来就就把他们打跑了。

    那些被打跑的人中,有一些有着不清不白的背景,不知道是否是七大姑八大姨家里的哥哥做着黑社会,被打了之后,就叫了人来修理盖伦,也被他打跑了。

    然后他的名字就被那个叫做轮和社的黑社会团体的老大记挂上了,但不记得是哪一天,那个梳着大背头,抽着雪茄的据说是黑老大的人登门拜访,具体说了些什么,到如今已经记不得了。但模糊的记忆里,主要是吃吃喝喝,大概还有让盖伦留下来,跟他吃香的喝辣的。

    吃香喝辣的日子,盖伦倒是没经历过,所以他就欣然留了下来。

    初时的时候,附近几条街的黑团体还来找过这边老大的麻烦,他们就让盖伦出马,盖伦就把他们打跑了。然后过段时间又有人来,他再把人打发掉。

    如此大概过了一年,盖伦便离开了。

    再后来,盖伦便加入了一个杀手组织,据说是华夏地区颇有影响力的势力。然后他便真的见到了许多很厉害的人,许多次差点要死,见识一些像他这样身体异常的超人,也在一次又一次的任务中,在身体上刻下了累累痕迹。

    就这样过了一些日子,大概有五年还是六年,盖伦自己也记不得了。他的名声在时间里积累,渐渐响亮,组织里和外面的人越来越多开始叫他‘隐王’,盖伦私下里想过这绰号的含义,只是一如既往的愚钝到难以抓住要点。

    然而,这也还好。

    旅者的人生是居无定所的,在成为‘隐王’之后的次年,盖伦便收拾了行李,离开了。

    ps:抱歉了亲爱的们,最近几天生病,更新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