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捉贼记

岩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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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急诊室的处置间里,一个女孩安静地躺在病床上,安静得活像个死人。她的双手死死地抓着一部相机,手指微颤,证明她还没死。输液瓶里的液体嘀嗒嘀嗒地滴着,犹如钟声一般数着她的心跳。

    安静历来是华崽儿的假想敌,因为在安静的氛围里,她总是本能地嗅到她所讨厌的孤独的气味。她喜欢枕着摇滚乐入眠来拯救被困于夜深人静中的自己。此时,房间里的安静令她有一种窒息的感觉。没有rock’-n’-roll’,她选择主动制造声音:“喂,是谁把你伤成这样子的啊?”

    女孩像没听到她的话一样,双眼依旧凝视着天花板。她脸上的血渍刚刚被护士白小白清理干净,复现出还算标致的五官。

    “你不会是个聋子吧?”华崽儿问道,脸上一副心烦意乱的表情。

    女孩的反应的确像个聋子。

    “唉!不理你了。”华崽儿说着掏出手机,让涂着不同颜色指甲油的手指在触屏上来回游走。

    “薇姿焕白系列,有那么神奇嘛!”为了和周围安静的环境作对,她自言自语读着自己的思维。护士白小白那冰清玉洁的肤色令她垂涎,于是刚刚向人家取了一套美白经,希望能让自己微微泛黄的皮肤焕然一白,殊不知黄猫和白兔天生就是两个品种。

    “呦!这价位还真不低!”华崽儿用手机翻着网页,继续自语道,“一分钱一分货,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好,本小姐就赏你白花花的银子,到时候可别让本小姐白忙一场。”

    她闭起眼睛幻想着自己被漂白以后那白而又白的模样,脸上不自觉露出淡淡的微笑。突然,只觉一阵疾风从面前刮过,随即手头一紧,她睁眼一看,掌中的手机已不见踪影,面前的病床上更空无一人,床旁输液架下的地面上还淋着一行鲜红的血迹。她顿时一脸惨白,回头望去,只见一个背影夺门而出,那人右手握着她的手机,左手拎着一架硕大的相机——正是那个女孩。

    “抢东西啊!”华崽儿大叫着追了出去。

    她那尖利的声音惊动了急诊大厅里几乎所有的人,包括一伙正在东张西望的男人。

    “强哥,是她!”

    “你看清楚了吗?”

    “没错,就是她,还有那台相机,我认得,绝对错不了!强哥,她已经跑出大门了。”

    “给我追!”

    一行人飞奔出去,但女孩已不知去向。

    “死丫头,跑得还真快!”强哥的一个手下骂道。

    “跟着那个金发女孩。”强哥抬手一指华崽儿的背影,边跑边说,“她也在追她。”

    华崽儿有每天清晨到英伦小区跑步的习惯,所以耐力不差,而那女孩遍体鳞伤,尤其膝盖伤得极重,尽管踉跄着拼命在逃,还是给华崽儿越追越近。

    眼前突现一座高楼,女孩闪身进楼。华崽儿抬头看到大楼的巨幅牌匾——外科楼。由于和一个外出的男人撞了个满怀,她和女孩本来近在咫尺的距离又被拉大了。

    等电梯的人比摩天大楼的楼层数还要多。女孩从标着exit的安全通道跑上楼梯,而华崽儿仍穷追不舍。爬上一层楼梯,她忽然想起何俐可就住在二楼的骨科病房,龙熙蕊、邓浩然等人都在那里。

    “有私家侦探和一群警察帮我,整栋大楼里天罗地网,看你往哪儿跑!”华崽儿心道。

    正思索着,她发现女孩居然拐进了二楼的楼道。

    “贼婆娘!你丫真是自投罗网!”华崽儿心头一喜,又加快了脚步。但进了病房的走廊,女孩的身影竟凭空消失了。

    明知邓浩然就在这一层楼的某个房间内,于是华崽儿高声嚷道:“警察叔叔,捉贼啦!有人抢东西啊!”

    此刻,在那个用于监听的房间里,所有人都竖起耳朵倾听着那将要从设备的扬声器里传出的声音,因为:刚刚,谢桑秋问了一句:“为什么跑步?”;之后,何俐可回答了一句:“为了赎罪。”

    接下来,从扬声器里传出的却是沉默,似乎连心理专家也对何俐可的那个回答感到意外。众人不自禁屏住呼吸,等待着沉默之后的东西。

    可是,他们等来的却是华崽儿在走廊里的大呼小叫。

    “该死的崽儿!早不来,晚不来!大龙、安平,你们出去看看。”邓浩然说道,但他的注意力始终没离开那扬声器,甚至于恨不得把自己的耳朵揪下来贴到上面去。“这鬼机器不是坏了吧?”

    “让我去看看。”龙熙蕊说着从墙上摘下一件白大褂套在身上向隔壁房间走去。

    开门进入走廊,龙熙蕊看到华崽儿正在和医护人员理论:“有贼跑到你们病房来了,是个女孩,她抢了我的手机,快帮我捉贼啊!”

    “对不起,小姐,这里是病房,请不要大声喧哗。”

    “可我的手机被抢了啊!我得找出那个贼婆娘,把手机弄回来呀!”

    “但你这样大吵大闹会影响到病房秩序,打扰到病人休息的。”

    双方一时间争执不下,引得很多患者家属甚至打着石膏的病人都出来围观,尾随华崽儿而来的强哥一伙人也在隔岸观火。

    强哥转着一对鼠眼,对手下道:“你们两个守住楼道两边的出口,其他人趁乱给我挨个病房地搜,务必把那相机给我找回来。”

    这时,安平和李大龙挤进人群,向华崽儿面前走去,龙熙蕊则开门进了何俐可的房间。只见何俐可半卧于病床上,床边的椅子上坐着谢桑秋,二人正默然地望着她。直觉上,她感到两人脸上都有一丝莫名的焦虑之情。突然,颈上一凉,一件锐器抵住她的咽喉。

    这瞬息之变就如同一道光射来,快得简直令人猝不及防,但龙熙蕊随机应变的身体却好似一面镜子,见光必反。颈前微感凉意,她的上身已迅速后仰,同时右臂探出,右手在刹那间捏住了对方的手腕,那里正是武侠小说里常说的脉门,因为那里分布有西医里的大动脉和中医里的重要穴位。龙熙蕊手指发力,然后右臂一扭,已将对方的胳臂拧至其身后。对方发出“啊”的一声呻吟,那声音扭捏柔细,是个女声,紧接着“叮”的一声,她右手中的锐器掉在地上,原来是一枚细长的钢钉。女人猛然回头,正是众人先前在路上搭救的那个浑身是伤的女孩,她的左手依然紧握着那台相机。龙熙蕊知道她也正是华崽儿大吼大嚷要捉的贼。

    门外又传来华崽儿大叫的声音:“别再跟我讲那些脑残的道理,李大龙,快把你手机给我用下。”

    话音刚落,房间里响起了李宇春那首叫做《粉末》的歌,声音是从女孩的裤兜里发出来的,那正是华崽儿的手机铃音。显然,华崽儿用李大龙的手机拨通了自己的号码。

    抢手机的贼就这样被定位。与此同时,几个矫健的身影飞一般向那个房间奔去。女孩骇然抬起头,透过房门上的玻璃窗看到几双凶光乍射的眼睛,正如狼似虎地盯着自己。

    转瞬,几个男人已破门而入。龙熙蕊也是一惊,手上微一松力,女孩便如脱网之鱼拼命而逃。病房内空间狭小,无所遁形,她竟推开窗户跳了出去。

    当先一个男人欲抢步去追,想一把推开眼前的龙熙蕊,哪知龙熙蕊的身体居然像片花瓣一般,你若用力去推,掌风即有可能将花瓣吹开,结果反倒触不到那柔韧而富有弹性的花瓣。男人此时一掌推出,只觉指间擦着对方的衣襟,之后便再也无处着力,于是上身向前扑出。龙熙蕊先前仅身子微微一侧,便已化去他排山倒海之力,此刻伸脚在他小腿前一横,男人被绊得双脚离地,整个人头低脚高向地面俯冲过去,终于结结实实跌了个狗啃屎,鼻子鲜血横流,牙齿散落一地。

    行家伸伸手,便知有没有。第二个男人已见识到龙熙蕊的厉害,丝毫不敢怠慢,瞬间已打出两拳,踢出一腿,而且每一招都带着一击必杀的狠劲儿,可偏偏每一式都只差上那么几个毫米,就是碰不到人家的半根毫毛。他最后一腿扫在墙上,竟踹下一大块墙皮来。

    龙熙蕊身形转动,躲闪中让出一条路来。结果强哥见缝插针,与两个男人蹿上窗台,也跳了出去。

    龙熙蕊暗叫不好,这伙人显然都是以斗架搏命为生的暴徒,如果女孩落入他们手里,后果将不堪设想,又联想到女孩身上那比比皆是的伤痕,不禁后背浮起一丝凉意。

    眼下不容恋战,男人又是一记重拳袭来,龙熙蕊不退反进,身体擦着他的拳风飘过,同时展开右臂,五指拼拢,化掌为刀,一个侧劈击中对方的喉结,打得他喉头水肿,躺在地上捂着喉咙一阵喘鸣,直至口唇发绀,甚至想喊叫一声都无能为力。

    这时华崽儿和安平、李大龙已接踵而入。

    不见了女孩,华崽儿嚷道:“贼婆娘呢?我的手机呢?”

    “交给我吧,你们保护好谢医生她们。”龙熙蕊说完,身子如龙腾凤舞,飘然飞出窗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