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是秘密总要露陷的

浪费可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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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是秘密总要露陷的

    一套自称天帝的半文不文说辞背得如此滚瓜烂熟,杜陵已经不再认为萧离是个普通的神经病,他开始怀疑起这位神仙脸小哥是哪个山沟沟里,未知邪教组织培养的预备骨干了!

    在颜控的社会里长了这么一张脸的宗教犯罪分子多恐怖,如果把这货放出去,说辞多傻逼估计都能圈到一群善男信女。

    为了社会稳定,杜陵决心牺牲小我要把对方看牢了。

    这么管吃管住还能唠嗑的好用饭票就留着自用吧,不要放出去祸害别人。

    “好的天帝大大、是的天帝大大,那陛下您负责把这玩意烧了,我负责去摆平外面的事儿?”鸟爷自认见多识广处变不惊,天帝就天帝嘛,当个外号叫叫还没叫x主席拉风呢。

    萧离似乎根本没听出鹦鹉那特有的油腔滑调里捎带的嘲讽,很沉稳的点点头赞同道:“这样最合适不过,不过杜道友不用称我天帝,直接叫名字即可。”

    说到这里他似乎有点不好意思的犹豫了一下,但还是认真的提醒道:“因为是下凡历练体验人生,所以天帝这个身份不能轻易泄露,你和外面妖物来往的时候不要提我比较好。”

    萧离有些惭愧,明明在山中修炼无年月,百年白云苍狗弹指而过也没觉得不自在,而今才一个月时间就忍不住和这只小小鸟妖说破身份,果然自己真是凡心未泯耐不住寂寞吗?

    看来天庭诸臣官说得不错,假装凡人的确是个磨练心志提高境界的好渠道,想到这里萧离对杜陵那份洒脱自然的演技肃然起敬。

    “…………”放心吧没打算提你,你以为让别人知道#我的饲主是个蛇精病#很光荣吗。

    逗你玩的还当真了,鹦鹉大爷没好气的抖抖头毛,照着他的格式学舌:“那你也直接叫我杜陵吧,别管我叫道友了,暴露身份。”

    不懂的人当你开玩笑,懂的人把你抓回神经病院怎么办。

    “这样最好。”萧离点头表示赞同,能够取得相互谅解的局面使他颇为满意,“幸而杜道……杜陵你是只鹦鹉,平时就算说话也不会引起凡人的怀疑。”

    这方面小爷我也觉得自己幸运值挺高的啊,种族天赋,那些变异的猫猫狗狗羡慕不来。

    但就是因为鹦鹉说人话太正常,视频po上网都没人会当真……想到这里杜陵突然心有戚戚焉,对能够看到怨气却没本事做法驱邪的迷信青年,生出一种诡异的感同身受之情。

    何必鄙视眼界不同造成的世界观差异呢,神仙脸也不是故意要这样的,虽然能力不足但至少心是好的嘛。

    “那就这样,我先出去一趟?”

    其实有虎斑看着雅公公,杜陵并不真急着去善后,他只是觉得自己需要点空间,重新找找对萧离的定位——总觉和他一开始想的完全不一样啊?这位萧神仙虽然看着玉树临风高深莫测的,内里却根本就是白纸一张还是裁歪了的那种。他得谨慎一点,矫正对方错误的迷信思想培养科学社会主义接班人之余,还得小心别流|氓习气暴露太多带坏了祖国的纯洁花朵。

    “天色已晚,先吃过东西再去。”萧离找了一份旧报纸把妖骨项链包起来放到一边。语气虽然冷然,但那个从保温箱最里面抽出的餐盒却闪动着温暖璀璨的光芒:整整一盒子红烧小排,酱红色的外表亮晶晶全无死角的昭告着自己的美味无敌。

    今日便利店的主打菜色!半个月才能轮上一回的纯肉盛宴!中饭晚饭都错过的鸟爷原本以为自己会抱憾终身(不)——

    丿

    “唧?……!!”大腿请让我继续抱下去!(¤﹃¤)!

    餐盒送到闪着星星眼流着口水的鸟爷面前时,萧某人那张一度破灭的神仙脸,似乎又重新笼罩上了一层圣光。

    折腾了一天只啃了几只桃子的食肉动物忙不迭的凑过去,一口一条的吞小排,食用技术极为娴熟,吐出来的骨头干干净净一丝肉都不残留。待吃得半饱开始细细品味的时候,杜陵才发现萧离正很有耐心的坐在一边看着自己吃,登时有些不好意思。

    能留下这么满满一盒排骨,估计这个很有原则不肯多占单位便宜的家伙连吃了两顿素,但是吃到这会儿他也不好再拿剩菜让菜,只得有点羞愧的把小脑袋重新埋进肉里,暗暗下决心以后也要对萧离好点。

    再想想之前那些糖炒栗子花生瓜子,以便利店小哥微薄的薪水给一只自己赖上来的鸟买零嘴,又心思细致到连一点点看不清的怨气都能及时发现……这家伙虽然看着冷冰冰还三杆子打不出一个屁来,其实根本是个货真价实的暖男嘛!

    杜陵觉得自己都被打动了。

    这要换成个妹子估计就嫁了,可惜大家都是胯|下有大雕两臂能跑马的纯爷们儿(虽然公鹦鹉似乎既没有*也没有两臂),那就好兄弟一起走吧。

    杜陵迅速做出了用这两年时间好好把萧离调|教一番,争取末世来临后能一起奋斗打天下的英明决定。

    反正那时候大家只凭实力说话,不怕缺张文凭逼死英雄……

    食困上头的鹦鹉大爷迷迷糊糊的打了个哈欠,全然不会料到自己这张鹦鹉嘴,也有自己独特的应验方式。

    *******

    第二天春|光明媚风和日丽,是个特别适合学雷锋做好事的日子。

    杜陵先是围观了萧大仙火烧妖骨,惊讶的发现果然烧完以后黑气就消失的干干净净,他想起末世里大家处理变异生物的土办法也是烧,连科学家们证明说高温可以消毒,让具有传染性的变异病毒灭活……到底哪种说法才对?

    说不定都有道理,黑烟怨气可能就是一种变异菌丝罢了,cctv科教频道的拳头节目《走出迷信》的砖家们不是最爱这么说么,根本没有什么灵异神怪,吓死人都是学渣们孤陋寡闻不识货的错。

    杜陵抖抖杀马特头冠,囧的不想再琢磨下去。

    他指挥着萧离把碳化后勉强还看得出原本造型,冒着一股糊味的项链打包放进保鲜袋里,一爪子抓起来兴致勃勃的出发了。

    当然把东西投放回去之前,还得再添点料,比如一条挂着二十七万价签的紫罗兰翡翠塔链——这还算是杜陵存货里最差的货色。再比如一张装神弄鬼,能让人家小姑娘接受这件事的纸条。

    说到这个还是萧离的警告给了鸟爷灵感,虽然他这样理智务实的聪明人没有信,但是二十出头的女孩子们却最吃神秘主义那一套,完全可以cos神秘事件有关部门的语气,把这件事定性了。

    唔、一般公务员的官腔怎么打的来着?

    他得上网搜搜,既然已经连了网不如顺便看看渣浪那边又有多少人掉坑,隔壁老王回没回自己私信……等杜陵愉快的刷完首页回过神来,自带诅咒的象牙项链事件都给818完了,真正要用的字条还一个字没写出来呢。

    拖延症犯得如此不是时候,以至于隔着玻璃围观全过程的啸天,都胆敢嘲笑他其实是个手残文盲。

    呵、区区一条二哈也敢看本大爷笑话,当心我不给你转播后续!

    草草弄完来自“灵异事件安全管理局”的处理通知,变成鸟后理所当然小肚鸡肠起来的杜陵一扇翅膀,甩给二哈一个骄傲的背影。

    不过他后来的确很长一段时间没再来找这只高塔上的二货玩耍,倒不是杜陵真有那么小气,而是这件事后续横生波折,令人措手不及——

    最开始杜陵的计划是特别成功的,作为一只鸟,它可以精准的把小包裹空投到神思恍惚的小白领身上,不留下一根羽毛。

    而已经走投无路的白领小姑娘也接受了这个设定,为自己愿望猫主子还打了它这件事哭成傻逼,和那位钱少钱货两讫后迅速的辞职,要干干净净重新做人顺便把雅公公哄回家。

    ……没错,离家浪了两天之后,和虎斑奸|情升级黏黏糊糊的雅公公,不愿意再回去那个狭窄逼戾的小房间了。

    为了追求爱情,人家宁愿做只灰扑扑脏兮兮的野猫。

    不过雅公公自己不是这么说的,人家说的是自由无价,惟愿闲来上树扑蝴蝶,不思小屋幽闭做公主——这货还能写出打油诗来了,鸟爷也是鸟躯一震吓掉一地羽毛。

    不过虎斑私下偷偷告诉他,雅公公其实是担心自己再发狂,自从被那条奇怪的珠子控制着见过血后,它就经常有攻击的冲动,害怕即使回家去也没办法再做一只能哄小姑娘开心的宠物猫。

    ‘不如让静静就此忘掉我吧,还能给彼此留下段美好的回忆……’雅公公忧伤却坚强的叹息,但等虎斑喵喵叫着的学给鸟爷听的时候,杜陵却生生听出情敌意外出局的幸灾乐祸。

    ……你们城里猫也是会玩。杜陵不由得感叹自己感情还没一对搅基猫纤细,怪不得上辈子当了一辈子的单身狗。

    不过作为一个体贴手下的带头好大哥,杜陵还是同意利用会飞之便帮雅公公观察前女主人的近况,作为交换,他对这对基佬喵也有一个要求:

    “我说你们能不能换个地方约会?”

    这片荒地是非常人迹罕至啦,锈迹斑斑的废弃建材堆得老高,小孩子都不被允许来玩耍这点是很不错,但会发现这点的不止你们好么!

    当年要藏自己的尸首的时候,鸟爷我就已经意识到了啊——

    没错,这块经历过泼水撒盐驱邪大战的荒地,正是当初杜陵千挑万选(?)给自己找的坟地。

    当初冒着大雪半夜摸来埋下尸体,如今平平的地面野草都长得老高,连他自己都分辨不出具体埋在哪里,但是就是埋在这块地方这点还是不会记错的。

    杜陵记得自己当时特别害怕被人发现,一时紧张坑刨了足有快2米深,现在就算把整块地犁一遍估计都找不到。自己把自己挖坑埋了还忘了埋在哪儿,他觉得自己也能算是丧葬史上破纪录的第一人了。

    不过反正他也并没真到地府报道,不需留个坟头烧纸上香,所以杜陵发现找不到后也挺想得开,只要别来对狗男女猫男男的在自己坟头ooxx就成!

    这个要求很低了吧?

    然而虎斑却完全不能理解他的苦心,坚持认为这是他第一次和亲亲小雅亲密接触的风水宝地,不但要沿用下去还想传给子子孙孙呢。

    完全不想和它讨论一公一太监不能生崽话题的杜陵,只得阴侧侧的恐吓:“风水宝地?埋着死人尸体的宝地么?”

    “喵呜?”尸体?

    自认是大妖怪的虎斑怎么会怕死人,它反而得意的翘起尾巴走到一处特别浓密的草丛前,伸爪刨了刨有些松软的地面:“喵嗷喵喵?”是这个咩?有点臭臭的我又用土盖起来了。

    一截烂到一半的手骨从略微发黑的潮湿泥土中探出头来。

    卧槽——!???

    说好的埋很深烂光了都不会被发现呢?

    还是除了我以外还有天才在这里埋死人??

    杜陵吓得炸成一颗羽毛球,扑过去飞快的刨开浮土求证。

    得,就看这难看到家的屎黄色毛衣袖子,就知道这真的是他本尸没跑了,杜陵停下爪子,对着‘自己’半腐烂的胳膊发起呆来。

    他明明记得很清楚,自己把坑挖的特别深,埋好后覆土夯得也特别结实,绝对不可能短短一个月时间就自己跑到地面上来啊?

    难道还有这么微型的地壳运动?

    还是说尸体自己爬出来……杜陵想到这里简直毛骨悚然,却炸着毛僵着腿儿动都不能动一下。

    作为一只怕鬼的鸟,他被吓得如教科书般木若呆鸡。

    所以他没能尽快察觉到,两只鼻子比鹦鹉敏感上万倍的小伙伴早就受不了那尸臭味跑掉了,更没想起来,最近几天有个会被好奇心害死的姑娘正满小区乱逛找猫……

    当一条人影笼罩住他的时候,再想逃跑已经来不及,杜陵甚至没能发出一声尖叫,因为来人比他吓得还狠叫得还大声——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死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