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良心被狗吃了

虎贲中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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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鸦嘴自然算不得赞美,更谈不上能掐会算、高瞻远瞩,之所以谎称赞美,不过是李景龙信口胡诌,心虚的表现而已。

    然而李景龙确实是真心称赞竹灵倩的一身技艺,与其说她是巫师,不如说她是一位医术精湛的中医。

    事实上,最早的医师便是巫医,而后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进步,巫与医逐渐分开,形成两种相对独立的学科。

    一包骨粉,外加一小瓶药水,竟能让群狼环伺的山坳平安度过一夜。

    听了一夜的狼嚎惨叫,清晨醒来,山坳里却愣是没有看到一只活着的狼,倒是谷口琳琅满目的全是野兽骸骨。

    这些骸骨中九成都是狼群留下的,还有几具骸骨却不是狼,而是豺和猎豹。

    那残存的骸骨上还保留着野兽生前的模样,很好辨认,凡是猎户或熟悉野外生活的人都能一眼认出来。

    这神乎其技的本领,着实令李景龙打心眼里佩服,暗暗赞叹不已。

    钦佩竹灵倩之余,李景龙也颇为心虚;别看竹灵倩是一娇滴滴的大美人,若论起野外生存能力,却远在李景龙这个七尺男人之上。

    一路逃亡至此,如果说最初几天是他照顾重伤的竹灵倩,那么随后的日子乃至现在,则是竹灵倩一直“口是心非”的暗中照顾他。

    此次一夜之间毒杀百余只猛兽,不仅让李景龙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也由衷称赞竹灵倩本领了得。

    不光是他,队伍里一百多人看到谷口的“壮观景象”后,无不为之惊叹,随即对竹灵倩毫不吝惜溢美之词,赞不绝口。

    面对众人交口称赞,竹灵倩显得很淡定,微笑颔首,随之蒙上面纱身形矫健的游走于血腥味弥漫的骨骸血水之中,不时俯身取下一截兽骨,交给已经痊愈如初的侍女梅香处理干净。

    眼见竹灵倩带着十几名娇滴滴的女兵在谷口忙碌不停,李景龙等人也不能心安理得的站在一旁袖手旁观,当即上前帮忙,给竹灵倩打下手。

    有道是早起的鸟儿有虫吃,这句话用在李景龙等人身上同样合适。

    在谷口清理野兽尸骨时,意外发现十几只被狼群咬死咬伤的麋鹿和狍子,还有三只奄奄一息的金钱豹,一只并不多见的黑豹,以及两只竭力挣扎却站不起来的“白狮”,此外便是被狮、豹扑杀的二十几只青狼。

    足不出户,便能白白收获几十张上好的兽皮,顺带还解决了大伙未来十天的口粮,这让身陷狼窝的众人不禁喜出望外,也让竹灵倩在李景龙这帮老爷们心里又增加了几分敬重。

    “咦,这两头白毛畜生还没死透,侯武别愣着,再给它们补两刀,注意下手位置,别弄坏了皮子!”惊讶一声,王天运赫然发现“两只白狮”居然还没死,那拼死挣扎之中兽眼荧光闪烁的可怜模样,让他有些不忍下手,于是便呼喊侯武过来做刽子手,再补两刀,给它们一个痛快,省得遭罪。

    “且慢动手!”

    李景龙闻声望去,一眼便看出王天运面前的“白狮”压根就不是狮子,而是被后世誉为“雪山精灵”的白獒,也叫“雪獒”。

    顿时他扬声叫住侯武,一个箭步赶过去,越过王天运,蹲在两只雪獒中间,看看这个,瞅瞅那个,不住地点头感叹:“难怪被误认为狮子,骨架当真不小,都快赶上雄狮了!三尺为犬,四尺为獒,这体型足有五尺,威猛健壮,通体雪白无一缕杂色,乍看之下,与雄狮一般无二。啧啧啧,果真是世间之大,无奇不有!”

    啧啧赞叹之中,李景龙看向两只雪獒的目光愈发柔和,就像看到自己久别重逢的伙伴,那种油然而生的亲近感很难用语言形容。

    前世他是地产大亨,在别人竭斯底里嘶吼“房价太贵”之时,他却拥有十余处豪宅,这房子多了地盘也大了,自然不能没有狗,于是他派人前往世界各地,不惜重金购买了几十只顶级名犬,其中他最喜爱的便是五只号称纯种野生的高原獒。

    没有强烈鲜明的对比,就不可能知道自己吃亏上当,此刻李景龙将脑海里的高原獒与眼前这两头雪獒一对比,方知自己前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暴发户,那五只天价买来的高原獒根本不是纯种野生獒,而是杂交配种的“赝品”。

    实际上他这种想法有些偏激。

    试想,两者相隔一千多年,任何物种经过长达千年优胜劣汰的自然进化,凡是能继续存活下来的物种,体型样貌都会有所改变,獒也不例外。

    “这两只獒都伤在腿上,伤势不重,一时半会还死不了。算了,此番我们收获不小,不差这两张皮子,过来四个兄弟把它们抬到我帐篷边上,顺带打一盆清水。我去找一下巫师,看她有没有办法医治它们······”抬手招来四个弟兄,随口吩咐几句,李景龙起身朝竹灵倩走去。

    “什么?你让我救这两条狗?”

    竹灵倩本以为李景龙这时来找自己,一定是认错道歉的,因为她刚才已经从王天运口中打听到了,乌鸦嘴可不是赞美,而是骂人的。不承想,李景龙根本没有低头认错的觉悟,这屁颠屁颠的凑过来却是有事相求。

    眼见竹灵倩语气不善,那双水盈盈的大眼睛贼溜乱转,指不定又在打什么鬼主意,换做以往,李景龙定然扭头就走,免得被她抓住“小辫子”又狠狠的挖苦自己一顿。

    这娘们最近不知道在哪吃错药了,有事没事就寻衅找碴,就连晚上都不睡觉,硬拉着他没完没了的絮叨,弄得他一连几个晚上都没睡好觉,清晨起来顶着两个熊猫眼,弟兄们见到他全是一脸坏笑,笑得那个猥琐啊,都以为他把“毒娘子”拿下了,夜夜笙歌,勤耕不辍呢!

    不过此刻有求于人,李景龙的态度还是很端正的,“那不是狗,而是价值不菲的纯种獒。”

    严肃纠正竹灵倩的错误认识,李景龙话音一顿,正要提出自己的要求时,竹灵倩媚眼一瞟,毫不客气地打断他的话,笑眯眯地道:“还用得着你说,难道我会不认识雪獒么?

    五年前,我就送给灵儿两只没睁眼的獒崽,现在已经成年,体型堪比八个月大的马驹,比你那两条要死不活的‘小狗’威猛强壮得多!你要是真喜欢,回去后让灵儿送你一只就行,何必要这两只白狗呢?”

    左一声小狗、右一句白狗,气得李景龙一阵胸闷,感觉自己又被这娘们鄙视了,奈何他决定要做的事轻易不会放弃,更不会半途而废,这是他做事的一贯原则。

    “你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獒是很有灵性的动物,也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若是没碰上便罢,既然遇上了岂能见死不救?”

    毫不示弱的反驳一声,李景龙又道:“你以为我想收养它们吗?不,我没有这个念头,且不说成年獒根本不会认主,就算它们愿意跟着我,我也不会收留它们。我的情况你都知道,自顾不暇,哪有时间照看这两头獒?

    我纯粹是想救它们,你也可以把这种行为看作是良心发现,或许你还不知道,曾经有很多人都说我的良心让狗吃了,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黑心商人。不曾想,这次竟然还真就遇到了我曾经很喜欢的狗,所以才会大发善心,想求你治好它。

    我可提醒你,我就这么点良心,你要是把它弄没了,后果自负,将来你一定会后悔的!”很无赖的一番说辞,世上居然有人拿自己的良心威胁别人,不得不说李景龙真是一株奇葩。

    恐怕不会有人猜到,这是李景龙对自己前世的独白,也是对今生的警醒。

    他从未想过今生要做人人夸赞的好人,两世为人,让他对自己有一个很清晰的定位,这便是:自己不是坏人。

    不奢望做一个被所有人认可的好人,却也不是坏人,那便是亦正亦邪的任人评说之人。

    在坏人眼里,他是恶魔,坏人心里就纳闷了,“世上为何会有比自己还狠的人呢,又为何让我碰上他?”(坏人眼里没好人);在老好人眼里,他比自己还差点,显然这是个有故事饱受争议的人。

    拿良心威胁别人,许多人根本不屑一顾,可竹灵倩偏偏吃他这一套,“好吧,我救。但是,你记住刚才说的话,你那点良心有我一份,等哪天我遭了大难,你记着再大发善心一回,不管你身在何处一定要来救我······”

    世事难料,几年后,两人的这番对话竟然一语成谶。

    ******

    正午,一行百余人再次整装起行,匆匆离开狼谷山坳。

    狼谷之名绝非空穴来风,那数以百计的狼群当真骇人,而竹灵倩所拥有的毒液却很有限,能解燃眉之急却非长久之计。

    既然赶不走狼群,李景龙一行只能主动离开。否则,等人家狼群再次围上来的时候,再想走就没这么容易了。

    “嗷——呜!杀~~~”

    刚走出狼谷十余里,前面的山涧中突然传出一阵狼嚎声,隐约还夹杂操着南诏口音的决然喊杀声。

    率队先行开路的王天运听到声响后,立刻招呼后面的人跟上,一口气跑上山梁,赫然看到山下溪涧岸边,数十头恶狼团团围住六名身穿明光铠的南诏羽林骑兵,那厉声大喝之人正是一直跟在自己身后的阁罗凤。

    顿时,王天运眉开眼笑的奚落道:“咦?真稀罕,居然有人赶在我们之前与狼群干上了!

    李景龙同样看到了山涧的情形,溪涧两岸散落着二三十具羽林甲士的残骸,显然这些人都是阁罗凤帐下亲兵。

    当即,他轻声喃喃道:“莫道君行早,还有早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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