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出人意料

素色的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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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坊的隔壁,干瘦男子在听到王诺兰跟姜嫂闲聊的话,说是把他之前丢过去,想要害死她,却失手了的蝎子,给养了起来,还打算用来下小的……先是微微一愣,继而,便不自觉的唇角上扬,从不会有任何表情变化,脸皮都像是僵硬了一样的脸上,这一刻,竟是也有了些微松动,宛若冰山初融。

    “你这女人,可真是个奇葩,看来,我的决定很对,留你活着,比让你就莫名其妙的死了,有趣的多。”

    干瘦男子自言自语的这么说了一句,听到隔壁院子里没了王诺兰与人说话的声音再传过来,便不再停留在院子里面,移步往后院方向走去,“能救活……我蝎子蛰过的人,你说,我若是把这事儿烧给我师父,他会不会被气得,从棺材里面,直接坐起来?”

    没人给干瘦男子回答,他好像,也不需要什么人给他回答,他是杀手,从他四岁时候,被师父领入门中,就一直在被人教训,他注定一生寂寞,直到三年前,他接到了他师父给他的,最后一个任务,杀死他师父,取走象征门主身份的铁指环,成为新的门主,也就是那些少年们称呼他的,尊上。

    他下手了,毫不犹豫,没觉得有半分为难,这是他们这一门人的传统和规矩,因为从很久之前,他师父让他磕头拜师的时候,就告诉了他,他,他的师父,所有人口中的“尊上”。是在为自己寻一条死路,他在这个只有双手染血的世上活得太久,厌倦却又不得解脱。他,是他的希望,是他归于黄土,再历轮回,开始新的生活的希望,愿,能得成全。

    “或许。这人世,也不像你说的那么坏,师父。”

    干瘦男子轻轻的抿了一下唇瓣。回头,看向了自己这边跟医坊之间的隔墙,就好像,能把那墙看透一般。“至少现在。我发现了她,就感觉……自己有了杀人之外的,另一个乐子一般……希望这乐子,不会消失太快……”

    与干瘦男子住得只一墙之隔的王诺兰,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列为了“乐子”的位置,她甚至不知道,就在几天之前,她才刚刚与死擦肩。她很忙,在忙着调理自己的身子和照顾老将军夫妇。虽不用什么事儿都亲力亲为,但,只是研究和规划帮老夫人医病,就足足够耗费掉她一天里的大部分时间。

    这个冬天很要紧,成,则老夫人恢复健康,败,则姜星宇从此失去娘亲。

    她想象不出,一个像姜星宇那样,在心性上还完全是个孩子的人,要是没了娘,会嚎啕大哭成什么样子,也不想亲见。

    小时间转瞬即至,萧一奇虽没能抽身回来,却使了人,给她和瑞儿都送来了玩意儿,瑞儿的,一条雪蚕丝织造的小毯子,用手摸起来,滑得像是在摸最上等的丝绸,给她的,是一对满翠的镯子。

    王诺兰知道,在这个时代,这些东西的价值,都不是用“不菲”两字就能形容,收了之后,雪蚕丝制造的小毯子给瑞儿送去,满翠的一对镯子却没敢用,只小心的收进了她床头位置,压在枕头底下的一处暗格里面,打算留到以后,他来迎娶她的时候,再带到腕子上面,让他看个欢喜。

    “三爷最近很忙,实在赶不回来看望夫人和小少爷,属下来的时候,他特意吩咐属下,让问问夫人这边,需不需要置办什么,如果有需要置办,这里又买不下的,他让人从皇城那里买了,给夫人送过来。”

    被萧一奇遣来送信的,还是那个魁梧的侍卫,只不过这一次,他没有穿着铠甲,乘骑的马,是上次他回去时候,乘骑走的那一匹,脸上被信鹰使爪子挠的伤口,已基本恢复,除了在颜色上还比别处皮肤略浅,几乎看不出什么凹陷痕迹,可以说,是恢复的极好的,“三爷让转告夫人,姜星宇已经得了陛下赐婚,得娶蓬莱公主为妾,陛下仁德,还赏了他四个宫女做通房丫头,估计再过几天,就该来跟他爹娘报喜了,让夫人在应对方面,全依他信中所嘱,万不可凭由心性,心善妄为。”

    “赐了公主给他当妾?还附赠四个宫女当通房丫头?”

    魁梧侍卫的禀报,让王诺兰不由一愣,本能的咽了口唾沫,跟他反问了一句,以确定,自己是没有听错的。

    这古代皇家的公主,不都是皇帝手里,用来拉拢重要臣子的砝码吗?

    就算这姜星宇,也勉强能算是个重要臣子了,这……把公主赐给他当妾,又是几个意思?

    莫说他家里是还没娶妻的,就是已经娶了正妻的,不也是该给个平妻的位分吗?!

    这隆庆皇帝,这……是要闹那般!

    “回夫人的话,的确是这样没错的,具体详情因由,属下也不知晓。

    许是被萧一奇故意教训过了,亦可能是上次来时,在王诺兰这里丢了面子,没法儿再“硬气”的起来,这魁梧侍卫跟王诺兰说话的态度,已是变了个一百八十度,其间的恭敬之意,就是院子里没什么见识和学问的婆子们,都能看的出来,“君心向来不可妄测,陛下这么做,定是有他的道理。”

    “也是,君心难测,咱们这些平头百姓,能求个平安喜乐,国泰民安,也就该知足了。”

    王诺兰笑着答应了一声,便不再多问,萧一奇做事,向来有他的分寸,什么事该告诉给她知道的,她不用问,他也会说,相反,她就是跟他哭,跟他闹,跟他满地打滚儿的撒着娇折腾,他也一准儿牙关紧锁,绝不吐露半字,当然,以她的脾气,也是绝不可能这么哭闹撒娇的,“哎,对了,今年是隆庆几年了?”

    “过了年,就是正正好的第六个年头了,夫人。”

    身材魁梧的侍卫,额头上的青筋微微一抽,对王诺兰自称“平头百姓”这事儿,颇有些不知该怎么应对,如果连她……三皇子萧一奇的“娘子”,都能算是平头百姓的话,那,这大明的天下里,还有几个人,是能不算的

    “这么快,就第六个年头了,啧,现在想起陛下刚登基那会儿的热闹,还跟在眼前似的呢!”

    王诺兰并不知道隆庆皇帝登基的时候,有没有发生什么不得了的事情,不过,历朝历代,所有皇帝登基,都是要有些普天同庆的热闹的,所以,她这么说,怎么也不可能会有什么不对的,“你回去跟老爷说,我这里一切都好,要买的东西,都能很容易的买到,让他不用担心。”

    王诺兰知道,隆庆皇帝只当了不到六年的皇帝就死了,死因,颇有些不太好听,正史里没敢提,一些跟医药有关的古籍里有讲,说是因服食春/药过度所致。

    想起自己之前时候,交给了姜星宇的那颗忘春丹,王诺兰不禁有些小小的后悔,满心里想着的都是……隆庆皇帝该不会因为吃了自己给的那颗丹药,对某些事情尝到了甜头,才开始变得贪食春/药,导致了最后……如果当真是这样,她的这罪过,可就真是大了!

    历史上对隆庆皇帝的评价,还是颇高的,唯一不甚好看的污点,就是“死因不明”,王诺兰轻轻的咽了口唾沫,想着等过了年去,就是真真正正的隆庆六年,也就是历史上所说的,隆庆皇帝死的那一年了……这心里的忐忑,就更是严重了起来……

    忘春丹,并不是会害人性命的毒药,少量服食,连身体的健康都不会影响,但若是贪图“疗效”,天天食用的话……至多一年,就会把这长期服药的人身体拖垮,使之成为未老先衰的垂暮之人,不致命,却折寿……(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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