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萧泠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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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湖武林,每一甲子,年轻俊彦总是扎堆似的出现。

    譬如西北万梅山庄庄主西门吹雪,不及弱冠之龄便凭一剑挑遍天下剑道高手,被峨眉掌门独孤一鹤赞为剑道第一人,被世人冠以“剑神”之名。

    再比如南海白云城城主叶孤城,同样少年成名,一招天外飞仙,力挫南海群剑,是世人眼中的“剑仙”。

    更不必再说眼前这个披着大红色斗篷,脸长得还不错但唇上非要留着两撇小胡子的家伙。

    叶云裳已然清楚自己如今身在一个怎样的世界里了。

    主角都坐在自己眼前了,她能不知道吗!

    白色的兜帽下,叶云裳垂下眼,神情恹恹。

    她又穿越了,还是一个她略有些熟悉的世界。但叶云裳心里清楚,在她原本的世界里,《陆小凤传奇》只是一本颇受欢迎被翻拍了一次又一次的小说,但她所身处的却是一个完整的世界。

    目之所及,人生百态,喜怒哀乐,都是活生生的。

    ……所以,眼前这个披着骚-包红披风,留着两撇自以为帅气小胡子的陆小凤,是真真切切有着无数红颜知己,哪怕见了几面只要稍加勾-搭就能够成就露水姻缘的花心大萝卜!

    真糟心!

    叶云裳蹙了蹙眉,一双美眸中淬着寒意。别管是你情我愿还是其他,这等花心浪子,若她还身在大唐,定与秀坊的姐妹一道,让他亲身感受到女子不是那般好招惹的。

    想起秀坊,叶云裳垂下的眉睫微颤,心底满是苦楚痛意。

    叶云裳是二次穿越大军的一员。

    最初的最初,她不过是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小宅女,游戏小说两手抓,最沉迷的游戏就是基三,最爱yy剑三里面的男神们,尤其是恶人谷和浩气盟的两位少主,做梦都在想着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为此,她特地加入恶人谷,别的玩家在阵营战冲锋的时候,她在一旁刷屏替少谷主表白少盟主,就差高呼“毛毛快到碗里来”。

    是了,当她年少无知的时候,她加入恶人谷的初衷不过是想要帮少谷主将少盟主绑回恶人谷成亲什么的。只可恨西山居没有给她这个机会,完成这个夙愿。

    也不知她是不是执念太深,在某一日出门的时候,她被从天而降的花盆砸了个正着,眼一闭再一睁,她已然变成唐开元年间被七秀坊捡回水榭的孤女。

    一朝从父母健在生活还算美满变成父母双亡,家无薄产的孤女,落差不要太大。

    尤其,开元盛世不久便是安史之乱。想到那一场持续时间特别长,死伤特别多的战乱,叶云裳就心底发寒,手脚冰凉。

    覆巢之下,安得完卵?像她这种小虾米,可是随时都可能在战争的洪流中碾碎。尤其,她发现自己这张脸生得极好,小小年纪便是个美人胚子,她就更担心了。

    从一个四体不勤的宅女到日日练剑的习武狂人,那是生命的危机在逼迫着她练武。好在,她身体资质极佳,被坊主叶芷青收入门下,于十八岁将《冰心诀》修至第七层,出师之后顺理成章地入了浩气盟。

    只是,真正目睹了恶人谷与浩气盟的交锋,叶云裳陡然发觉,从前的她竟是那样得天真。两方交手,倒下的不是一个个能够刷新复活的npc或是玩家,而是真正有血有肉的人。

    叶云裳的剑上,真正沾了血。即使她清楚不久之后便会爆发安史之乱,浩气盟与恶人谷会摒弃两方仇怨而携手对抗狼牙军,但如今,对于浩气盟而言,最大的敌人就是恶人谷。

    对于恶人谷之人,除恶务尽。

    曾经以为的兄弟情深,终究抵不过阵营之别。就像是他们的穆少盟主,昆仑雪原一役中,一剑刺穿莫少谷主的后心,将其重创。

    那一刻,叶云裳几乎忍不住怀疑人生——那个所谓的剑三游戏,她真的玩过吗?幼年版穆玄英为了保护莫雨而选择跳崖这一幕,其实是她的臆想吧?

    叶云裳整个人都有些混乱了。

    后来,安史之乱爆发,浩气盟与恶人谷终于达成了同盟,虽然只是暂时的。叶云裳这些年干得不错,林可人颇为倚重她,因此恶人谷和浩气盟两方接洽的时候,她有幸参与过几次。

    坦白说,基三里她最喜欢的人物就是莫雨和穆玄英,但她看着眼前活生生的莫雨和穆玄英,她的心底越发冰冷起来。

    游戏里面的莫雨少爷,人很冷,又因咒印而时不时发疯,但他心底对幼年的兄弟却是存有一丝温情。但她亲眼所见的莫雨却是一个冷到了骨子里的男人。他比游戏里面的模样还要俊美,不客气地说,单论颜值甚至能够碾压江湖上各样的俊男美女,但他对世间万物的漠然却让人悚然心惊。

    在他的眼中,人和牲口没有什么区别,活着与死着没有什么区别,自年幼起就相伴左右,十年流浪江湖的毛毛更是和其他人没有半点区别,半点温情与执念也没有。

    而穆玄英,虽然也比游戏里帅,但比起游戏里面整日“雨哥”的毛毛小天使,他见到莫雨的时候笑得实在是太勉强了,一点也不温暖治愈。

    叶云裳:都不指望你们能够鸳鸳相抱了,结果连兄弟都不做了。我穿越一回容易吗?你们就给我看这个?!

    算了,安史之乱呢,她还是先活下来再说吧。

    接下来的事情发展就如脱缰的野马,打得叶云裳措手不及。

    在安史之乱的第六年,莫雨死了,而且是为了救穆玄英而死。

    一年后,穆玄英也死了,是为了给莫雨报仇而死。

    叶云裳想,这两个兄弟真是别扭,活着的时候硬是不低头,死了之后要葬在一起。究竟……他们之间是有那个意思还是有那个意思?

    叶云裳到底没能活过安史之乱。

    万刃加身,心脉俱断,疼到了最后变成了麻木,鲜血自胸口喷涌而出,但叶云裳竟然还能笑得出来。

    真是难以想象啊,明明最是怕痛,最是胆小的她,有一天站在战场上,非但没有想着后退,反而为了保护战友断后,和狼牙军血战至死。

    她之一生无疑是有遗憾的,但死在了战场上,她却并未后悔。

    大抵就是,万事有所为,有所不为吧。

    但求,无愧于心。

    &&&

    第三次的生命来得猝不及防。

    叶云裳想过一死万事休,想过若是运气好说不定睁开眼睛就是现代,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她竟是又穿越了一把。

    扬州还是那个扬州,只是物是人非。

    茶馆里,叶云裳坐在靠窗边的位置。她穿着一件粉色的交领齐腰襦裙,梳着单螺髻,发髻边上插着一柄巴掌大小的粉色小扇饰品。她这身衣服与大唐时候七秀坊的门派服装相似,但保守许多。她不是游戏穿,她的一身武-功是她二十年习武不缀外加药浴不停得来了,七秀的衣裳也不像是游戏里那样有着防御提速的功能,她自然犯不着穿得清凉,被本地人指点。

    未免自己这张脸惹祸,叶云裳还特地带了一个白色的兜帽,将自己的脸严严实实地遮了起来。

    可饶是如此,茶馆中最引人目光的还是她。

    虽然看不见长相如何,但以着陆小凤阅美无数的眼光,这一位绝对是个大美人。若不是她气质清冷,身后背着两柄套着古朴剑鞘的长剑,明显不是好招惹的,茶馆里早就会有人搭讪。

    陆小凤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回事,不过是瞧见那姑娘姿态优美地……用剑抽飞了拦路的一伙强盗,半点没给他英雄救美的机会,他就鬼使神差地跟了过来,还吭哧半天没有搭上一句话,简直堕了他风流浪子的名声。

    陆小凤认真思考:有什么话题跟一个姑娘提起来,既不会让她觉得自己不怀好意,还能顺理成章地心生好感呢?

    在茶馆中静坐了片刻,听了一耳朵西门吹雪、叶孤城、陆小凤的传奇故事,叶云裳正在思考今后应该如何生活。

    她“死”过来的时候正在打仗,除了手中双剑以外,身上半枚铜板也没有。好在她身上有寥寥几件首饰,放在如今妥妥的唐朝古物,典当了二百两银子。

    明朝的白银购买力不错,五十两银子能够买下一间二进小院,一两银子能买大米两石,约370斤大米。可以说,她手头的二百两银子足够她生活好一阵子。但坐吃山空不是叶云裳的性格,她仔细琢磨了一下今后应该如何赚钱。

    叶云裳认真地想了想她这些年点亮的技能,有些遗憾自己没有回到现代。不然,她那些经由大师调-教出来的琴棋书画,不说在现代成为艺术大家,最起码能到学校教个学生。

    叹了口气,叶云裳又仔仔细细想了想。

    烹饪?算了,这么多年她只会下面。

    锻造?她是不受穿越大神眷顾的穿越者,没有传说中的系统加持,别说铸剑,打造一把菜刀都不容易。

    行医?别搞笑了,这不是游戏,手一点药就出来了。想要行医,没个十几年的苦学是不成的。

    刺绣?叶云裳忽然心生绝望,她这些年最多会给衣裳补个窟窿,还是最没有艺术性的补丁*,绣出来的鸳鸯像烂草,是秀坊姐妹中最令人摇头叹惋的。

    若不是光天化日之下,叶云裳都想咬手指头了。

    其他的手艺拿不出手,叶云裳叹了口气,看来她只能卖艺了。

    她的武-功不错,《冰心诀》第八层,先天第八重,在浩气盟里也算是一高手。实在不行,去某个有钱人家当客卿也不错。客卿不行,护院也成。

    叶云裳在心中泪流满面,比起穿越之后或是争霸天下或是母仪天下的同胞们,她实在是太逊了,简直拉低了穿越者的档次。

    叶云裳定了定神,客卿也好,护院也罢,她不偷不抢,只无愧于心便好。

    思及此,她也没兴趣听茶馆里的说书了。

    还是找工作比较要紧。

    她掏出几枚铜板放在桌子上,叶云裳努力回想了一下《陆小凤传奇》的细节,在心中圈定了几个命长的候选主公,决定先回自己小院休息一晚,然后就去上门自荐。

    刚起身,就听到茶馆里有人高声道:“刘先生,别整日西门吹雪叶孤城了。我听说最近那个什么‘盗帅’、‘侠盗’的名声响亮得很,你可知他们的消息?”

    “说得对,就听盗帅的!我听说盗帅楚留香三日前留下书笺,于子时要京城王家的白玉观音。那王家请来无常剑肖昌,混元手霍海等十数个高手守了王家一整夜,可嘿嘿,第二天一早他们一看,白玉观音早就被偷走了!”

    “还有侠盗的。听说侠盗萧十一郎半个月前将卧虎山那群杀人如麻的强盗都宰了,嘿,真是大快人心!”

    茶馆中众人一阵起哄,那坐在茶馆中央的说书先生手中折扇一合,当即拍板道:“好嘞,诸位听好了。”

    叶云裳:“!!!”

    叶云裳默默地做回座位上。

    这说书先生显然口才不错,明明没有亲身经历的事情,他讲得那是绘声绘色,让人身临其境。众人听得那叫兴致-勃-勃,但叶云裳已经懵逼脸了。

    她默默地,默默地抬眼看向恰巧和她拼桌的陆小凤——你不是主角吗?为什么盗帅楚留香和侠盗萧十一郎都冒出来了?

    难道,这个世界就是传说中高手遍地走,宗师不如狗的综武侠世界?

    叶云裳的内心是崩溃的。

    敏锐地感觉到了叶云裳的目光,陆小凤不禁抬头挺胸,听着说书先生正在讲盗帅和侠盗,陆小凤忽然找到了话题的切入点。

    他清了清嗓子,道:“这位楚小香帅其实人相当不错,兴许他很是崇拜百年前的那位香帅楚留香,就连名字和行盗的手法都与那位前辈很是相似。只除了一点……”刻意停顿了一下,陆小凤笑嘻嘻地道,“百年前的楚前辈是风流浪子,红颜无数,但这位楚小香帅却是早就有主的。”

    在江湖上刚冒出来这么一个楚留香的时候,司空摘星这样的香帅资深脑残粉无疑是愤怒的。要知道,司空摘星打小就崇拜楚留香,十分珍惜自己偷王之王的名声。如今冒出来一个同行,还是占了他偶像名字的同行,他能不愤怒吗!

    而陆小凤作为司空摘星的死党,理所当然地被他拉去助拳。谁知道,一来二去,司空摘星那个混蛋反而拜倒在那个楚留香的裤腿下,连他这个死党都要往后排。

    当然,陆小凤倒不是小气的性子。坦白说,他也十分欣赏这个楚留香,欣喜于自己交到了两个好朋友。

    是的,两个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