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歌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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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马熠觉得,自己这一口挨得十分值。

    半夜的时候,秦苏还梦游到他房间,给他清理包扎伤口。包扎好了,便将他搂进怀里,无意识地轻抚着他的额头。

    这种感觉有点熟悉,他被蛇咬过两次,一次是曾经在东山,一次便是今日。

    不同的是,在东山时,咬他的是毒蛇,他头脑昏沉,分不清是梦是醒,甚至有很长一段时间昏迷。可迷迷糊糊间,他知道有那么一个人,一直抱着他,给他温暖,直到他终于能睁开眼,看见的便是王芝画……

    “其实,你不必帮我的。秦臻教我训蛇,那条毒蛇未必能咬到我。”那个家伙好蠢啊,她明明训得好好的,他却突然朝着她扑过去。

    司马熠觉得,秦苏是不是做噩梦了。他忍不住起身,将那个梦游的人搂进怀里,一起躺在榻上,“我没事,很快就会好起来的。”

    秦苏抬眼望她,“我救了你,长大后,你会以身相许吗?”

    以身相许?司马熠笑了。可回头一想,他突然意识到,这大概不是秦苏的梦,而是她儿时的记忆。

    他试探地问了一句,“你现在多大?”

    秦苏眼珠子转了一下,“只要等五年便好。”似乎觉得这个时间有点漫长,她又加了一句,“其实五年时间很短的。”

    司马熠眼眶热了起来。

    “原来,那个人是你吗?”是啊,他也曾怀疑过,以王芝画的教养,孤男寡女独守一夜也就罢了,她如何能随身带着解蛇毒的药?

    他也一直认为,一个小姑娘能有那份气魄和胆量,为他冲破世俗礼教,他此生定不能相负……

    “可你不能把我认错了。我也姓王,但不是王芝画。”

    司马熠轻轻抚着秦苏鬓边小短毛,心中酸楚泛滥成灾,“不会了,再也不会了……”他的阿檀原来那么那么早就爱上他的了,而他,甚至不知道她的存在……

    秦苏乘机吧唧一口亲上司马熠的嘴唇,笑道:“现在你吻了我,始乱终弃是会遭天谴的。”

    司马熠心口那股邪火终于没能压住。

    那天夜里秦苏做了一个梦,还十分香.艳。即便翌日醒来,她也还能感觉到身上残留着那人的触感。

    嘴唇是软的,轻轻撩过她的身体,全身都为之酥.麻了。

    手掌是火热的,贴合在她后背,从后脑勺,一颗一颗数完脊梁骨,停滞在腰间,却在向下探时突然停滞不前。

    她难耐地扭动腰身,却听他在耳边道:“不要急,我们还差一个名正言顺……”

    “我等了你十年,怎能不急?你是不是要跟王芝画私奔……”秦苏突然意识到自己似乎是将司马熠代入那个意中人了,而王芝画则成了她的情敌。

    她只要一想到自己在梦中不依不饶地骑在他身上求欢的情形就再也无法面对这个世界。关键是自己那样没脸没皮地还被那个混蛋拒绝。

    你说难得这样尽情做次春.梦吧,至少让自己成为那个被人稀罕的一方,高贵点矜持点,断不能这般无耻!

    ——该不会,她曾经就是因为太过无耻才被人嫌弃的吧?

    秦苏觉得整个世界都灰暗了。她遭到上天无情的嘲弄。

    即便知道那不过是梦,她也无法去面对司马熠。所以,到司马熠换药的点,她迟迟不肯磨进门去。

    为了保密性,这座宫殿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名皇帝的心腹在伺候,谢皇后说,这些天要麻烦她来亲自照顾司马熠了,毕竟司马熠是因她才受的伤。

    秦苏好后悔就那样答应了,否则,此刻她完全可以躺在自己的榻上装死。

    显然,那两位尽责的仆人没打算纵容她。

    一个内侍恭恭敬敬地站到她面前,手里端着刚煎好的药,用太监特有的嗓音再次催促道:“姑娘,快过殿下用药时间了,您可想好是进还是不进?”

    金将军爬到门槛上,仰起小脑袋,望着自家主人。

    秦苏只好伸出手,它乖乖地缠上来,这才端起药碗跺进去。太监很贴心地将门给她关上。秦苏听得门“咔”地一声响,心肝儿不自觉地哆嗦了一下。

    司马熠跟具尸体一样在床上躺得悄无声息,房间里就剩下秦苏的脚步声和紊乱了的呼吸。

    看司马熠还睡着,秦苏暗自抚了抚胸口,努力平复了一下躁动的情绪。坐到榻前,再看到这张俊脸,秦苏喉咙有点干涩。

    “殿下,起来吃药了。”

    司马熠缓缓睁开眼,眼角余光瞟到身边的小家伙,佯装迷糊地发了一会儿呆,这才悠悠道:“扶我起来。”

    秦苏看他一副有气无力的模样,忍不住便试探了一下他的额头。温度正常。

    伺候司马熠吃过药,秦苏看着他一身“衣衫不整”,生生露出锁骨和一点点结实的胸肌,忍不住提议道:“我替殿下更衣可好?”

    你就穿成这样这不是要引我犯罪吗?

    司马熠抬头看她,眼中毫无情绪,却直看得秦苏心底发虚,头皮发麻,双颊泛红,他才启口,“也好。”

    秦苏赶紧拿了衣服给他穿,司马熠伸出的手又缩了回来,“寡人昨日出了汗,一直没洗,你帮寡人擦擦背。”

    不待秦苏反应,司马熠已经干净利落地把自个上身的衣服给脱了下来,露出秦苏窥探了一早上没窥探到的胸肌和腹肌。

    啧啧……

    秦苏的视线下意识地从上一路摸下去,摸到腰际无处可探还哀怨地咬了咬嘴唇。明明她都见过几次了,怎么今日看起来就那么美味可口呢?

    秦苏知道自己对这具躯壳动了歪念,试图用她野兽的坚强意志将它扳正,所以她艰难地将视线挪回到司马熠脸上,可再看这张脸,想到昨夜那张嘴唇在自己身上温柔抚过,想到那鼻孔里喷出的热气撩过肌肤的麻痒,想到被那双眼睛锁住的失魂落魄……

    秦苏觉得,自己有点扛不住了。

    “殿下,男女授受不亲,我去叫人来帮你擦。”说罢,撒腿就要跑,司马熠却早有防备,一把拎住了她的后领子,将人拖了回来。

    “你是大夫,我是病人,有什么授受不亲的。”昨夜那么热情求欢,若不是寡人意志力够坚强,早把生米做成熟饭,一到白天就这样无情,实在可恨得紧。昨夜他只是一时激动,说了一句,“为什么要等五年,现在不行吗?”谁知道小东西就扑了上来。

    他是用了吃奶的力气才压制住自己没把她给办了。最后将她束在怀里,没曾想,小东西没一会就呼呼睡着了,而他自己却越想越心疼,越想身体越热,生生熬了一宿,一点睡意也无。

    司马熠看着秦苏睡眠充足的红扑扑的小脸蛋,心中愤愤不平,凭什么啊,是这个混蛋来撩拨他的,最后反而是自己没能睡着。

    他将打湿的汗巾子塞进明显想拒绝他的秦苏手里,下了令,“擦!”他就是要这样小火慢炖,他就不信这个小混蛋还能抵挡得住自己的诱惑。总有一天,她再扑过来时,他要名正言顺地把她给办了。他相信,这一天一定不会等太久。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天数往往不是人力能够揣测的。

    上午还在这里信誓旦旦自觉前途一片光明的司马熠,下午就尝到了他人生中的噩梦。

    这事还要从那个几乎没露过面的湘亭侯说起。

    湘亭侯便是传说中琅琊王的儿子。这个孩子一直在台城长大,一年也只有在逢年过节时才能见到琅琊王。

    他称呼琅琊王为叔叔,但宫里的人都说,其实那是他阿爹。

    这个只能叫做叔叔的阿爹病了,他自然是要来看看的。随同而来的还有他的阿娘王芝画。

    但这个阿娘也不能称呼阿娘,只能称呼姨。

    人家儿子老婆名正言顺地来探病,秦苏只好带着金将军退位让贤。

    她刚走出这边昭阳宫,便听见一阵若有似无的琴声。

    这里是华林园,能够进来的自然不会是一般人。秦苏想了想,本欲避开这些人,可越听她越觉得这琴韵耳熟,偏偏又想不起在哪里听过。

    待她循声望去,便见一棵樱花树下,一名男子,身着白袍,头戴玉冠,宽衣博带随风肆意飘扬,好一副风情万种景象。

    再细看这名男子五官,更是鬼斧神工的雕琢,一双夹长凤眼,左眼下那颗淡淡却不容忍忽视的滴泪痣尤其惹得人怦然心动。

    秦苏的脑袋里像是升腾起一阵旋风,不停地翻搅着记忆,她知道,她见过这张脸。

    琴声戛然而止,男子抬头看她,道:“你可还记得我?”

    秦苏点点头又摇摇头。

    桓楚起身,仔细盯着她。金将军以戒备的姿势朝他吐着信子。桓楚却无视它的存在,只道:“那方才那首曲子你可还记得?”

    鬼使神差地,秦苏对着这张脸说了实话,“似乎在哪里听过。”

    桓楚越发肯定心中的猜测。

    他昨日连夜搜了一堆猎奇书籍来看,其中记载龟息丸的有一段说,一般龟息时间不超过七日,若是过长,可能会出现一些副作用,比如记忆混乱,比如失忆,不是重症,却不容忽视。

    司马熠当年抱着王曦的尸体不让下葬,虽然没有超过龟息时间,但难保不在王曦龟息时受到影响。

    显然,此刻的秦苏是不认得自己的,但她也未必就认得出司马熠。否则,以司马熠雷厉风行的作风,如何会容忍她回到身边却不给她正名,只能说司马熠还在等一个恰当的时机。

    应该说,他是想秦苏能记起她,却有怕她真想起来。

    “你可还记得,我们儿时一起玩耍,你为我画画,我为你抚琴。”桓楚的手指看似无意地抚过自己那双眉眼。

    王曦曾经说过,你这双眼睛不好。他一直不知道哪里不好,后来谢晟有一次给他画像时说,他的眼睛跟司马熠的有些像,都是凤眼,夹长夹长的,儿时大还好,若是长大了,变得更夹长,怕是有些凌厉骇人的。

    可此刻,秦苏正直勾勾地锁定他的眉眼,那眼中是有着惊艳和欣喜的。或许,王曦不是担心他在相貌上把司马熠给比下去,而是担心她自己会移情别恋。

    秦苏心头一惊,她想起了某些不太确定的画面,“是不是,我曾经救过你?”

    桓楚心头一跳,救?

    “你是不是曾经中过蛇毒?”

    似有什么撕裂了那层记忆的薄膜,秦苏看到了一个少年,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迷离了双眼看着她,“你快走。”他为她挡了毒蛇,却还担心她又被咬到。

    她只看到这一个记忆片段,心血却慢慢泛滥上来。眼睛定定地看着面前的人,声音有些颤栗,“你是谁?”

    秦臻说,她什么都记得,独独把自己爱的人给忘记了。秦臻又说,她爱的那个人就在建康城。她记得有滴泪痣的这只眼睛,她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