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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醒来是在火车上,村里几个人都在。抱紧怀里两个骨灰盒,林小弟只盼着快点到家。
到了。
推开院门,看到那大片白色幔帐,林小弟再也站不住一下子跪倒在地,怀中的两个骨灰盒也滚了出去。
院子正中的孝帐下,赫然摆放着另一个骨灰盒。
“小扬,起来!”张伯过来拉起小徒弟,“这几天天气反常,热的厉害,你妈,放不住,村里只好先火化。起来,带你爸和你哥回家!”
村外的坟场一日之内添了两座新坟,父母合葬了。
有人说,林家小儿子魔障了,已经连续在坟堆里坐了一个礼拜了。
有人说,林家小儿子要坏了,说不定就这么疯了。
林易扬坐在两座新坟中间,怎么也不能相信那里面是他总是和蔼可亲温柔漂亮会做一手好菜的老妈,不能相信那里面是他总是被气得吹胡子瞪眼却舍不得动他一指头的老爸,不能相信那里面是他那个明明已经没有他高却能背着他满院子转圈把他宠到天上去的哥哥。
一夕之间,家破人亡。
莫说家人的最后一面,甚至就连遗体都没有见到。
十六岁的林小弟,天已经塌了。
钱叔说,不是工作时间,老板不负责,只付了基本工资,警局没有立案,说是意外。
隔壁王哥说,你爸和你哥是在当天就被强制火化的。
一个本家侄子说,城里有坏人,小飞叔长得太漂亮了。
另一个本家侄子说,小飞叔和林爷都是从同一个地方摔下来的,二十八楼。
五七之后,林易扬从村子里消失了,无声无息的。同时消失的,还有以前林易飞送给他的一把瑞士军刀。
林小弟揣着军刀在那栋大楼前转悠了好多天,可是连大楼的门都进不去。关于父亲和哥哥的死因,没有任何线索。整个大楼的人,就连附近的报摊和街口卖煎饼子的小摊小贩,也是一问三不知。那副讳莫如深的样子,分明是被什么人给下了禁口令。
即使如此,林小弟还是被请到了局子里,理由是形迹可疑。在暖气管上被铐了两天两夜,没有审讯,没有殴打,只是被铐在那里,没有吃喝,军刀也被当做危险品搜走了。
两天后林小弟被张伯领了出来。
“孩子,几天没吃饭了?”张伯看着面前狼吞虎咽的小徒弟,心疼的不行。
林易扬噎了一下,没有回话,只顾着扒饭。在里面两天没吃没喝,前几天也是有一顿没一顿的,实在是饿坏了。
“你这几天睡在哪儿?”张伯又给小徒弟叫了一碗面。对于小徒弟的家境,张伯还是很清楚的。很普通的农村家庭,不太困难,也没多少余钱,一点积蓄也都用来办丧事了。
“天桥下,公园,街边。”林易扬端起服务员刚刚送过来的牛肉面,狼吞虎咽。
“小扬,跟我回家吧!”张伯帮小徒弟倒了一杯水。
“不。那里什么都没有,我回去干什么?”林易扬一口喝干面汤,“我爸和我哥死的不明不白。师傅,你别说是意外,我不信。我哥怕高,绝对不会站在二十八楼的窗户旁边。还有,你看那栋大楼,是我们这种人会进去的地方吗?”
“那你能做什么?你现在连吃饭睡觉都成问题,你什么都没有,还等着让人去里面保你吗?”张伯恼了。
“我现在什么都没有,所以我什么也不怕,”林易扬一连喝下两杯水,抹抹嘴,“师傅,我觉着,一个人活着挺没意思的。”
张伯看着已经魔怔的小徒弟,说不出话来。这个小徒弟最是一根筋,从小被宠到大,认定的事从来不会改,除了帮他一把,还能怎样!
张伯让小徒弟等在外面,一个人进了那个黑乎乎的房间,过了好久才出来示意自家徒弟进去。
黑暗中,坐在墙角那人根本看不清模样,房间里只弥漫着一股怪怪的味道。
“站远一点儿,靠那么近干什么,这是□□儿,你想试?”林易扬刚想走过去,那人发话了。
林易扬只好后退几步靠在了门口。
“你想报仇。”那人享受过才开口说话,是平淡的陈述语气。
“是。”林小弟点头。
“也许会死。”
“我不怕。”
“什么都能不要?包括,你的良心?”
“是。”早已魔怔的林小弟继续点头。
“别指望我,我帮不了你,最多给你指一条路。”那人挥挥手,打了一个电话。
很快,一个红衣女子过来,领走了林小弟。
“老板派我来接你。”红衣女子发动汽车,冲林小弟伸出手,“你可以叫我蔷薇,我最喜欢风铃,以后想送我礼物的话记得不要送错了。”
汽车,火车,船,最后停在了一个荒岛上。
红衣女子只丢下了一把匕首:“资格试炼,无人荒岛,两周之后我来接你。”
两周以后。
蔷薇扫过一边的残骸,瞪大了眼睛:“穿山甲,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腹军舰鸟,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世界濒危鸟类红皮书,时速可达400公里。你吃的,还真够贵的!”
“我不认识。而且我也是才知道,原来钻木真的能取火。”林易扬递还那把已经卷刃的匕首。
“老板,人已经带到了。”蔷薇敲敲门,离开了。
宽大的老板桌后面,一个男人正饶有趣味的打量着林小弟。那个男人,白色衬衫,格子领带,蓝色西装,金边眼镜,头发打理的一丝不苟,俨然一副精英派头。办公室装修的很有品位,一边的书架上居然还摆着一套《论语》,而且这里是这个城市最贵的写字楼之一。
“别紧张,小朋友!既然来了,以后就是一家人。小羊是吧,以后可以跟他们一起喊我老板!”老板起身,伸手在林小弟身上捏了捏,“资质差了点,估计以后副总要头疼了。还有,小羊乖乖,别这么看我,我可是生意人。”
没错,这里是一家搬家公司,连老板在内,一共十四人,也是这个杀手组织的对外掩护。
叫做红刃的副总很快过来带了林小弟离开。一个月以后,回来复命。
“如何?”老板轻抿一口咖啡,优雅十足。
“资质太差,身手不行,心不够狠。年龄不大,干活过多,骨骼定型,发展空间不大。”红刃冷冰冰的回答。旁边被狠狠折磨了一个月的林小弟难过的低下了头。
“最多能到你几成?”
“两成。”
“多久?”
“最少三年。”
“只能算三流了。”老板冲着林小弟点点头。林小弟更加难过了。
“不过,也够你用了。跟我来!”老板说完,林小弟的眸子瞬间就被点亮了。
酒会。
老板轻啜一口红酒,压低了声音:“那个穿白色晚礼服戴蓝宝石项链的女人,去做掉她。”
林小弟一僵,难以置信的盯着那个用平淡语气要求他做掉一个女人的老板。
“做不到?因为觉得她无辜?还是,觉得和你无冤无仇所以下不去手?”老板微微一笑,“那个女人,看起来高贵优雅是吧?可她手上至少有四条人命。都是他老公的情妇,算上那些情妇怀着的孩子,应该更多吧!”
当晚,那个女人死在了自家卧室,食物中毒。可是林小弟知道,那个女人是被老板下了毒,他的丈夫为此支付了三千万。
林小弟一连做了三天恶梦。梦里,都是那个女人扭曲的脸,那是他的老板特意带他去看的。
“就你这个样子,也想报仇?”老板无谓的耸耸肩,在林小弟脸上拍拍,离开了。
郊外,豪华别墅。
“这里,是我们的总部。”老板在沙发上坐下,指挥着林小弟打开液晶电视。
林易扬垂下眼帘,站到老板身后,一言不发。早就做了决定,不是吗?
老板起身,打开通往地下室的门:“你是老林送来的,我欠他一条命,所以我不会勉强你做什么。但是,你必须付出同等代价。以后这间实验室归你管,听说你手很巧。”
老板随手拿起一个四四方方的东西:“这种,只要四个,就可以把我们那幢三十三层的写字楼变成三十二层。”
地下室,是用来做炸弹的地方,也是林易扬未来几年待的最多的地方。作为一个不愿意杀人的杀手,这样的安排,已经很仁慈了。可是,直接杀人和间接杀人,又有什么区别呢?差的,不过那一层视觉冲击罢了。进了这道门,还指望双手能干净吗!
在搬家公司中,林易扬的身份是文员,是可以坐在办公室不必出去干力气活的。但是,文员这份工作,可不是初中尚未毕业的逃学专家林小弟能够胜任的。
坐在电脑椅上,林易扬满头大汗,努力运起二指禅,用老牛拉破车的速度敲下一个个汉字,遇到不认识的还要跑去经理室询问老板,然后再跑回来用全拼输入法一个个选字。没办法,谁叫他正在输入的是老板手写的夹杂了古汉字和生僻字的情诗呢。
被问的烦了,老板会曲起手指敲在林小弟额头上,恨铁不成钢:“小羊乖乖,我都给你做了快三年的扫盲了,为什么还是不识字啊!”
整个办公室安安静静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做,最闲的,莫过于窝在经理室喝茶看报的老板了。
“哎,正是四月,好风光啊,适合旅游,小的们,谁愿意陪你们老板去江南看美女啊?”老板端着咖啡杯,靠在经理室门口,姿态优雅。
刷拉一声,办公室就只剩了正在专心敲字的林小弟一人。
“走吧,小羊乖乖,现在过去还能赶上飞机!”老板勾住林小弟的脖子,把人挟持到了机场,去江南看美女了。
林易扬面不改色,安安静静在座位上坐好,没有半点被人揪出办公室的不适。这种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三年来,早就被老板挟持着玩遍了大江南北国内国外,习惯了。办公室里最闲的,除了老板,就是从来不用出任务的林小弟了。老板爱玩,当然要逮这种事少又不会反抗的软柿子了。
五月七日,曾氏大楼,二十八层,总裁办公室。
曾家男丁,三代,八口。
把人集中在这里不容易,把那三个念中学的第三代弄过来也不容易,最后还是蔷薇帮了一把。
八个人,已经失了力道,只能软软坐在地板上,拿长长的红蓝线把八个人绑在一起,红蓝线尽头的炸弹,就捧在年龄最小的那个人手上。十五岁,高中一年级,天真烂漫的年纪,却参与过不下三次轮 暴行为,曾经把同学推下楼梯致残,曾经因为在路上被人不小心踩到鞋子把人打成植物人。除了这一个,另外七人,哪一个手上没出过人命!
曾氏,本城首富,妻族在政界颇有分量,典型的官商勾结。
“曾老板,还记得五年前的今天,在这里发生过什么事吗?”林易扬走到窗边,自上而下看着当年哥哥和父亲落下的地方。
几个人都中了蔷薇亲自调配的药,自是说不出话来。
“今天,是我父亲和哥哥的祭日呢!”
“曾董,你是怎样在一日之内把我父兄给强制火化的啊?”
“曾老板,你是怎样和你的弟弟一起,把我哥哥弄到这里强*暴不成就把人推下去的啊?”
“曾老板,你又是怎样把那个拼死冲上来保护儿子的父亲给推下去的啊?”
“小曾同学,别抖,你手上的东西,足够帮你老爸打通这里上下三层楼了。小心哦,我走了,不见!”林易扬迈出几步,又停住,“不必指望救援,你们的监控系统已经瘫痪了。还有,定时只有三分钟,你们最好不要随便挣扎,要是不小心把线弄破了,可是连三分钟都没有了呢!”
轻轻掩上总裁办的门,顺顺利利走出曾氏大楼。在走出大门的那一刻,清清楚楚的听到了来自二十八楼的爆炸声。
回到别墅,包括老板在内,十四个人一个不缺。老板开了香槟,庆祝杀手组织里唯一一个没有杀过人的杀手终于转正。
之后开始接任务,却都是琐碎的小事,比如给人当保镖给人做保姆甚至跟踪出轨的妻子抓奸,最危险的任务也不过是在人手不足时帮人把风而已。不是不感动,答应了老板会在报仇之后留下三年,也做好了双手沾满血腥的准备,却没想到还是被这样保护了。
即使被人保护,这双手又怎么算得上干净!
三年以后,最后的一次任务中换出了重伤的蔷薇,那个酷爱风铃的女子。闭上眼睛,原以为是结束,却不想醒来居然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这样也好,可以安安静静的生活。
日子平平淡淡,一成不变,直到那天在玉米地里捡到一个走火入魔失了心智的孩子。那个孩子的一双眼,黑黑亮亮,波光流转,像极了自家哥哥,林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