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王老太的奢侈品

鱼呛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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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舒顺着万志标手指看过去,看到王老太白发上,插着一支银簪子。

    “你是说,这支簪子是奢侈品?”方舒都要气笑了。

    “一看就价值不菲,不是奢侈品是什么?”

    王老太并不知道什么是奢侈品,听到方舒和万志标说她头上的簪子,随手就取了下来。

    “这是祖上传下来的,传女不传男。我姥姥传给我妈,我妈传给了我。可我有两个女儿,一直没法决定传给老大还是老二,就一直在我这里。”老太太解释着。

    “你看,要不是奢侈品,值得这么代代相传?”万志标知道方舒已经对他不感冒,也就不再忌惮什么了。

    我就这么说了,你能咬我啊。

    方舒没有理会万志标,而是对王老太道:“老人家,这簪子您老收起来。修房子这件事,应该是有什么误会,我们回去之后,会解决好的。您呢,也不要着急,等通知就行。”

    “谢谢领导,谢谢领导。”王老太卑微地说着。

    “回乡里。”方舒看都没看万志标,对张主任几人说道。

    其实,他就是看,此时也看不到,因为万志标已经走向了另一个方向,人家没心情再陪你了,不如回家睡觉。

    万志标其实也不是就不把方舒放在眼里,白沟乡除了李如意,其他不管是谁,他都没眼看。

    之前还有劳作,可劳作现在不是已经挂了嘛。

    其他的乡领导过来,态度好的,他都会客客气气接待,陪着喝顿酒。

    要是找他麻烦,对不起,不伺候。

    这个方乡长第一次来盘西,在他万志标地盘上,还想打他万志标的脸。

    你把我当成一个土包子村支书看,你这是找难看。

    万志标立马就会满足你,在盘西,在白沟,谁敢在万志标面前放肆。

    万志标可不是好惹的,要钱有钱要关系有关系,怕你个屁啊。

    要说起这万志标,就得提到他老爹,白沟乡还是白沟公社的时候,万锋可是红的发紫的人物。

    当了二十多年供销社主任,最后把供销社地皮都吃了。

    白沟上了年纪的人,都知道这个典故。

    万锋不到三十岁,就坐上了供销社主任的交椅,一直坐到供销社改制解体。

    改革开放前的供销社主任,绝对是个呼风唤雨的人物,在那个物资紧缺凭票供应的年代,手握各类物资,谁敢小觑?

    巴结他的人,如过江之鲫,一寸长白纸签个名,买不到的东西就买到了,谁又不是生活在真空里,敢跟供销社主任过不去?

    后来供销社改制了,城里开始搞房地产了,万锋最后又吃了一波供销社的福利,把供销社地皮给倒腾到了自己手里,建起了一排门面,也就是商住房。

    万锋在白沟这里,算是第一个搞房地产的人。

    不管怎么穷的地方,也还是有富人的,那一溜门面被一抢而空。

    现在白沟最繁华的地段,就是万锋当初盖的房子,着名的白沟大酒店,就在其中。

    万志标从小到大,受父亲荫庇,在白沟这里,算是典型的官二代加富二代。

    因为万锋先多年当官,后来就着这官,成了先富起来的那部分人。

    钱这个东西,是自带能量的,凭着手里有钱,万锋从小学到初中,都是小弟成群,连老师都不敢惹。

    只是,到了他初中毕业时,高中招生越来越严格了,四星高中有钱也进不了。

    万志标的中考成绩,离线实在太远,最后没办法,在父亲的运作下,他进了连平县二中。

    从小学就横行惯了,他在进二中后还是依然故我。

    可是,第二年,形势突变,二中换了校长,开始创建星级高中。

    万志标运气有点背,不但遇到了一个六亲不认的班主任,还遇到了一个六亲不认的校长。

    高二那年,万志标因为在教室里强行搂抱女同学亲嘴,被班主任抓个现行,但他并不服气,跟班主任动了手。

    那是万志标第一次吃亏,因为班主任体校毕业,他一个回合都撑不住,被打得很苦很苦。

    但是回家后,爸妈和他自己怎么找,也没找到伤痕。

    这老师真会打。

    但万父不打算放过,一怒之下,找到校长,要求开除儿子的班主任。

    可是,这个时候的万锋已经不是巅峰时的万锋了,这位校长不但没开除老师,还把他儿子给开除了。

    万父气得生了一场大病,可万志标很开心,可以不上学任逍遥了。

    不过,好日子没过多久,他父亲病好之后,做了一个他想不到的决定,送他去当兵。

    对儿子一直娇惯的万锋,那一次任凭万志标怎么反抗,也没理会万母的求情讨饶。

    他对万志标只有一个要求,必须在部队入党。

    因为他知道儿子只有初中毕业,而且是水分很大的初中毕业,所以提干是想都别想。

    万锋对万志标放出狠话,如果不能在部队入党,那就让他在外自生自灭,永远不准他再进家门。

    万志标这样的人,会享受,但也能吃苦,看出来父亲这次是动真格了。

    进入军营后,咬着牙愣是忍了下来,拼命表现,还真在退伍之前,加入了组织。

    从部队回来之后,万志标身边很快又有了好多小弟,成为白沟混混里没人敢小瞧一股力量。

    这混社会的,从来都不是靠人狠就吃得开的,像小说里写的那样,主角敢拼命,然后就赢了。

    不存在的。

    混社会,有关系还得有经济实力,否则闯了祸,根本没法善后,不是进去踩缝纫机,就是被人打断腿扔河里喂鱼。

    万志标老爹钱多,也有关系,加上他当过兵,又狠又能打,出事能摆平,这才混到风生水起。

    对于这些,奇怪的,是万父并不干涉。

    但万锋让儿子千方百计入党,当然不是为了让他当混混,而是长远谋划。

    只是时机还没成熟而已。

    在他看来,儿子还不成熟,这样闹闹混点势力,让人惧怕也不是坏事。

    毕竟人不狠,站不稳。

    但这肯定不够,他又不是培养儿子当混混的。

    这样的小混混,注定走不了多远。

    所以,后来万锋又花了点钱,把万志标弄进了派出所,当了个协警。

    穿上警服,虽然没有警号,但在老百姓眼里,那也是警察啊。

    何况,本来就是混混,这样,大家见了他都绕着走。

    儿子当一个协警,同样不是万锋的目的,这只是一个过渡。

    直到老头被确诊肺癌,最后一次出手时,儿子才佩服老爹,那谋划,不是一般的长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