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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褚庆涵将老管家手上的那封信接过来,打开匆匆地扫了一眼,接着冷哼了一声,看着向晚知和奉君,吩咐的却是那些士兵,“把他们放开吧。”他将那封信拿到面前,问老管家,“这是你们大人亲笔所书?”
老管家伏低身子,答道,“是。老奴亲眼所见。”
褚庆涵朝他做了一个“免礼”的动作,示意他起来。转过身来对奉君和向晚知说道,“既然路大人说你们是他请来的客人,让朕不要为难你们,那朕就听他的。”他朝奉君和向晚知挥了挥手,“你们走吧。”
皇帝自己亲口这么说了,再不跑等到他改了主意,怕又是跑不掉了。向晚知想努力做出一副淡定的模样,然而转身那一刻的匆忙还是出卖了她。
奉君和向晚知出了城,走过一条小路,明明进竹林之前还能看见人影的,然而等到转过去一看,那里早已经空无一人了。褚庆涵派来跟在他们后面的杀手愣了一下,在附近找了一圈儿,依然没有看到人,只能空手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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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春天,但夕阳照进来,金橘色的光芒让人有种快入夏的感觉。“起床了。”属于男性淡漠而又低沉的声音在向晚知耳畔响了起来,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正好看见窗外那轮西沉的太阳,头顶上还有一只大手,正抵着她的脑袋。
向晚知不知道这大爷又发什么疯,现在还这么早,根本不是鬼魂出来活动的时候,不耐烦地将头顶上的手打掉,“还早着呢,叫我做什么。”说完又要趴下去继续睡觉。
奉君眯着一双琥珀般的眼睛,眼前这个人好像是有些时候没有收拾了,再不敲打一下,过几天不就要上房揭瓦?他顺手拿起旁边的一个铜制的勺子,面无表情地在旁边不远处的铜灯上面不紧不慢地划下来。
尖利的勺子摩擦在铜器上面的声音,比粉笔在黑板上写破音的声音更让人难以忍受,向晚知瞬间就清醒了,猛地抬起头来看向他,奉君见她瞌睡醒了,看了她一眼,转过身去抱着平板电脑看电影去了。
好么,老板把小工叫起来,自己倒去玩儿了。
向晚知无奈地看了他一眼,他知不知道她这次任务坐下来,身心俱疲啊?能不能给她放个假让她休息一下啊?外面站超市人家还是两班倒呢,到了奉君这里,天晴下雨就是她一个人,还没有保险,还是这种见不得人的工作,就算是工伤,也兑现不了嘛。
“你找我起来干什么啊?”反正睡不着了,向晚知干脆坐在凳子上,靠着柜台。奉君盯着电脑屏幕连眼睛都没有抬一下,“你帮胡大姑完成了委托,你不找她确认一下?”
哦,向晚知这才想起来,自己之前回来太累,直接就休息了,还忘了给胡大姑一个反馈。她转过身,从背后的抽屉里拿出一根灯芯,白嫩的脸上还带着刚才睡觉留下的红印子,虽然面无表情,但眉眼间居然还有那么一丝娇憨。她将灯芯浸泡在旁边一个装满碧绿色的油的白瓷小盘子里,然后放进旁边的琉璃灯里,不知道从哪里找出来一盒火柴,将灯芯点燃了。
那根灯芯被点燃,原本金黄色的灯光慢慢变成一片碧绿,在阴暗的室内,看上去好像鬼火一般。灯光有些阴冷也有些温暖。这两种奇异的感觉神奇地纠缠在一起,仿佛可以衍生出无数故事。
这是一家再普通不过的古董店里,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时光中,无论哪个年代的东西,都能在这里面找到影子。是的,一般古董店都是这么吹嘘的。如果硬要说奇怪,这家店奇怪的地方也多。比如,很少能够在白天看到有人上门,比如,开了这么久还没垮,比如,这里的老板从来不现身,只有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姑娘守着店,外带一只叫做奉君的仿佛很有灵性的白猫。
最近那只白猫不知道到哪儿去了,店里新来了一个长得很好看的年轻人,听那个姑娘叫他“奉君”,跟那只猫一样的名字,不知道是不是为了报复这个年轻人,才故意给猫取一样的名字。
不过,也没关系,反正这里少有人来,也没人会注意那么多。
这家叫“古玩”的古玩店,开在这条街上已经有几年了,它的布置跟一般的古董店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又因为在街尾巴上,旁边就是一片废弃的公园,它的生意并不怎么好。的确,是没有太多人有那个耐心从街头走到街尾。然而开了这么久还没有垮掉,也算是个谜了。
向晚知像是突然想到什么,抬眼问坐在那边的人,“你以前不都是猫吗?怎么这段时间突然想做人了呢?”
奉君抬起头,在阴暗中朝她露出一口森白的牙,好像野兽一样,仿佛下一刻就要冲上来咬住向晚知的脖子,“我无所谓,反正我可以换来换去。”潜台词是,你不可以。
向晚知完全不知道这有什么好优越的,她要是个来历不明的妖精鬼怪,她也能变来变去,然而不行。天生种族决定,没办法的事情。
刚才还一片昏黄的大厅,此刻已经全部暗下来了,只剩下天边一层薄薄的亮光,太阳走的太快,仿佛是觉得已经不该再停留下去。
碧色的幽光后面,年轻女孩子那张若隐若现的苍白的脸和乌黑的瞳仁,连着披头散发的模样,不光人猛然见到会吓一跳,就是鬼也不例外。
“喂!我说你好歹是个鬼,你不至于这么拍我吧?”向晚知双手抱胸,无奈地看着眼前的年轻女鬼。
那个女鬼被她这样一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道,“真是抱歉,我......我乍然间见到......”旁边的奉君像是忍不住了一样,发出一声低低的轻笑声,尽管很快很轻,但在这样安静的环境中听上去还是很明显,于是,连带着他笑声中的讽刺,也格外明显。
向晚知朝天翻了个白眼儿,她知道这人阴损,这声笑无非就是在说她丑得连鬼都怕呗。嗯,向晚知不想反驳,反正她有实力,怕什么?
那女鬼正是胡大姑,她身上有着新鲜的阳光气息,跟往常向晚知见过的怨鬼,不一样。“事情我已经办完了,不知道你对这个结果满意不?”这说的是废话,就是不满意,也没有改的机会了。
胡大姑点点头,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脸上居然出现了一分娇羞。鬼怪不是实体,但其他跟常人无异,她脸红向晚知也看得见,她看了一眼向晚知,说道,“他也正想上来跟你们道声谢呢。”话音刚落,一个影子慢慢出现在了大厅中,路淮川还是穿着当初在梦中那身半旧不新的长袍,整个人看上去如青松般挺立。向晚知看到他,又见他如今站在胡大姑身边,立刻明白过来,忍不住欣喜道,“原来你下去找她了啊。”
“是。”路淮川的声音听上去依然沉稳,他转头看了一眼胡大姑,“早之前我就已经决定,上穷碧落下黄泉,都要找到她。虽然我也知道希望渺茫,但在渺茫也总要去做。”他眼中浮现出几分笑意,对向晚知说道,“说起来,还要多谢姑娘你那天给我的那一角犀角香。”
犀角不能烧,燃之有异香,沾衣带,人能与鬼通。
“犀角香沾在我身上,我前一天又见过她的魂魄,到了下面一找就找到了。”路淮川同意向晚知帮他完成心愿的前一天,用犀角香见到了他心心念念的胡大姑,正是看到了她的魂魄,他才同意向晚知进府来的。
向晚知问他们两个,“那你们以后,有什么打算?”总不能这么一直游荡着吧?但若是投胎,喝了孟婆汤,忘却前尘,还能像现在这样在一起吗?
胡大姑那张平凡的脸上出现了几分羞赧,低下头说道,“路大哥刚刚考过了地府的考试,以后要去地府当差了。我跟他一起......”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也不会去投胎了。”
路淮川接口道,“再活一世,未必能够在一起,况且也终究是要回到地府的,况且我们两个现在这样子,也并没有什么不好。”他们两个,除了没影子,没身体,跟常人没什么两样。如路淮川所言,就算各自投胎了,也未必能够再在一起,始终都是要回到地府的,还不如两个人一起长长久久。
但是......向晚知抬头看他们,“地府的公务员......哦,地府的官员虽然可以暂时不用去投胎,但是并非神职。”他们一样还是鬼魂,“时间长了,你们不就魂飞魄散了吗?”
“那是多少年以后的事情了。”路淮川满不在乎地笑了笑,“还是先过好当下再说。”
他伸出手来,拉住胡大姑的手,对向晚知和奉君行了一个礼,“多谢二位,以后或许我们还能见面。”他能有这样的结局,已经算是很好了。向晚知打从心眼儿里替他们俩高兴。她朝路淮川和胡大姑挥了挥手,一阵光芒下去,原本站在大厅中的那两个人,已经消失不见了。
桌上的碧波琉璃灯几番明灭,终于熄灭,里面的灯芯烧得一干二净。向晚知知道,这是说她这次任务完成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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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每个女人一到第二年,就觉得自己衣柜里没有能穿得出来的衣服,向晚知将衣柜里面的衣服翻来覆去看了几遍,都没有发现能够穿的。她懊丧地坐在床上,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正好今天没事情,她要跟奉君说,出去买!衣!服!
奉君大爷懒懒地答应了,居然没有为难她,向晚知小小地惊讶了一下,但马上,在她看到奉君从沙发上站起来了,她就明白为什么这位抠门儿的老板会答应她的请求。
“看什么看?我也要出去买衣服。”当猫裸奔太久,成了人,他也没什么衣服穿了。不过,奉君想到向晚知卧室里那挤挤挨挨的一大柜子,“你怎么又没衣服了?”
“对啊。”向晚知自暴自弃地说道,“去年我是裸奔过来的,你不知道吗?”
他还真不知道,那么多衣服,怎么裸奔。
奉君带着“去年裸奔”的向晚知到了市中心,向晚知一进那里,好像鱼儿入了水一样,开心得快要飞起来了。然而,在她连选四件衣服都遭到了奉君的无情讽刺之后,向晚知终于觉悟,少女跟直男的审美,就是两条永远都不能相交的平行线!她不知道在奉君那里得到肯定了,干脆把他一推,把人赶到男装区去了,她要在这里买个痛快!直男什么的,就不要来烦她了。
最后,向晚知提着七八个包装袋,在顶楼的茶餐厅找到了早已经坐在那里的奉君。奉君一看到她买了那么多东西,眉毛就皱了起来。他像是拎一个尿片一样,将其中一条裙子从袋子里面拿出来,那副嫌弃的样子,就差捂鼻子了,“这就是你买的?”他冷笑了一声,“你的审美也就只有这样了。”
向晚知一把将衣服从他手里抢过来,“怎么不好看了?你说它怎么不好看了?”她将那件衣服在自己身上比了一下,“最新款,花掉了一千多大洋呢,还打了九折。”
奉君从鼻子里轻哧了一声,表达了他对这件衣服的看法。
向晚知真想操起旁边的咖啡往他脸上淋去,教教他怎么做人。
向晚知把衣服包进去,提着口袋坐到奉君对面,他的脚下也放着两个衣服袋子,向晚知拿起来看了一眼上面的牌子,好吧,她知道为什么奉君会这么鄙视她了。就从衣服的价格上面来看,奉君的确有鄙视她的资格。
哎,谁叫她不是大老板呢?就算不是大老板,当个富二代也不错啊,她要是富二代,她也像奉君一样。
向晚知心中升起一阵少有的仇富情结来。为了将自己的情绪发泄出来,也为了让奉君知道他平常对员工有多苛刻,向晚知在吃饭的时候特意挑选了一个看上去顶贵顶贵的餐厅,一口气叫了好几个菜,全是她自己爱吃的,奉君,一、个、都、没、有!
奉君看着向晚知脸上写着的那几个“把你吃穷”的大字,忍不住有些想笑。向晚知完全没有发现此刻奉君眼中的笑意,她满心满意都在食物上面,不得不说,这地方贵有贵的价值,东西好吃极了。
她正在跟一块藕酥作战,头顶上却不其然地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像是试探一样,又像是不肯定,“晚晚?”声音低沉好听,又带着几分江南地带的吴侬软语,被他低沉的男声一中和,有种异样的性感。
向晚知叼着藕酥朝天翻眼睛,就看到一个男子的脸,印入了她的眼中。
好看,清瘦,带着几分忧郁,这是向晚知看到他的第一个印象。然而那个男子看到她之后,整个人好像是受了很大刺激一样,浑身上下都开始小幅度地颤抖起来。他颤巍巍地伸出手,像是要轻抚向晚知,却不知道为何,手伸在半空中,却又突然停住了。
向晚知下意识地朝里面挪了一下,她侧头看了一眼奉君,这个男人她并不认识,也不记得以前见过,这里就他们两个人,她不认识,不知道奉君认不认识......
奉君朝她摇了摇头,眼看着眼前这个男人脸色越来越差,眼中像是有泪意一般。向晚知没有想到他一个男人居然说哭就哭,还有看他刚才的反应,像是有羊癫疯一样,她顾不上跟那块藕酥作斗争,将到了嘴的东西拿来来,对那人说到,“先生......我不认识你......”
那人听见向晚知这样说,脸色先是变得更难看,却又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稍微好了那么一点儿,脸上挤出来一个浅浅的笑意,几种情绪的角力在他脸上展现得淋漓尽致。他停了好久,像是在努力把眼角的泪水咽下去,最后才哑着嗓子对向晚知说道,“我们......大学同学啊,这么多年不见了,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你。”
啥?大学?向晚知又下意识地看了奉君一眼,发现他正一脸淡定地看着这边,眼中好像有些深,也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不知道为什么,虽然奉君依然板着他那张脸,但向晚知就是从他和这个男人的态度中,感觉到了一丝不安。
她是奉君捡回来的,奉君说捡到她的时候她在郊外,浑身上下没有伤口,整个人都好像是晕过去了一样。身上也没有什么能证明身份的物件,原本是想让她醒来过后从哪儿来回哪儿去的,谁知道她醒来之后把以前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根本想不起来自己从哪儿来的,这样也就自然不能回哪儿去了。
向晚知不是没有想过她的来历,但是她在自己身上根本找不到任何标志性的东西,奉君才把她捡来的时候也没有想到她会把以前忘得干干净净,身上的衣服也被这个万年老洁癖拿去扔了,原本线索就少,现在也就更难找到了。
她这个人,天性一向乐观,最擅长的便是随遇而安,既然找不到,那就不去找了。她在奉君的店里等着人家上门来找她,如果一直没人来找到她,也就等她把事情想起来了再说。甚至有些时候她都还在想,也许她根本就不是这个时空的人,奉君带着她帮鬼完成心愿,穿梭于各个地方,没准儿她就是从哪个时空缝隙当中掉下来的。奉君心里也有这样的猜想,所以他们两个才都不忙着去找。
如果是现在他们呆的这个时空,她不见了她的父母肯定回来找她的,但如果她的父母不来找,那她也没有必要找回去。但如果不是现在这个时空,他们就是再找,也没有什么作用。
虽然这样听上去是比较自私,然而那是目前向晚知唯一能想到的办法。
然而,现在有个人,突然告诉她,他们两个以前是大学同学,虽然这个人看上去有点儿不正常,像是有病一样,但是作为人的那种想要找个究竟的好奇心,还是让向晚知忍不住他生出几分亲近来。
况且,这人眼睛纯净,一片良善,看上去也不像是什么坏人。
嗯,她是从脸得出来的结论。
向晚知脸上露出一个恰到好处的笑容,拉了拉旁边的椅子,对那人说道,“既然是同学,那就坐下来一起吃个饭吧。”
“不用了。”他摆了摆手,脸色虽然依然苍白,但比之前已经好了太多。他看了一眼旁边的奉君,“不打扰你跟你男朋友了。我这边还有事情,回头再说。”
奉君被认作是向晚知的男朋友,还是第一次,奇怪的是他们两个都没有想着要反驳。那人脸上又是一白,拿出电话来,对向晚知说道,“好久没见过你了,留个电话我们下次联系吧。”
向晚知不疑有他,跟他互换了电话号码,她这才知道那人的名字,叫做盛嘉彦。
这人长得挺好看的,穿着打扮精神气质,看上去也像是经济条件不错的,但是却是个羊癫疯。果然啊,上帝对人都是公平的,给了他脸和钱,就要夺去他的健康。她目光移向面前的奉君,对自己刚才那个结论深以为然。
奉君见她跟盛嘉彦交换完电话,转过头来看他就是一脸明了,他自觉跟刚才那个男人没什么关系,看到向晚知这副模样就知道她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板着一张脸问她,“你在想什么?”他知道不是好话,已经做好了准备。
“我在想,上帝果然是公平的。”向晚知把那个藕酥夹起来,正要说像奉君这样的,有一副好皮囊,上帝就要拿去他的心肝,对面的奉君已经漠然说道,“不啊,上帝对你就格外苛刻。”
向晚知操起身后的枕头就朝他脸上砸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