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獐头鼠目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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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城李家。???? ? ?

    鹅毛般的大雪如同喝醉了酒的大汉一般随风扭摆摇晃,那白茫茫的雪让一切都罩上了银白色的亮闪闪的纱,凛冽的风卷刀携剑般呼啸而至,吹得李家仅有的那破房子上的窗户“哐当”“哐当”声不绝于耳,吹得李老汉的心一阵一阵地透心凉,吹得整个大安村都如同被放置于冰窖中一般。

    这个冬天,真冷啊!

    李家的孩儿已经昏迷好多天了,从收庄稼的金秋到种庄稼的初冬,再到飘雪的深冬,那个半吊子已是水米不进很多天了,李老汉守着那唯一的家人——或者是已经不在了的家人——整日默默垂泪,这真是要了老汉的命了啊!

    “冷,好冷啊!”那已是安静了许多天的床上的人儿呓语一般喃喃道。

    正在低头擦泪的李老汉,不自觉地停顿了一下,好像听到了什么声音,他把耳朵竖了起来,仔细地听,更用心地听,什么声音也没有了。

    “唉,我真是昏了头啊。”李老汉心里对自己很无奈,好像明明知道是不可能的事情,却又期盼着它真的生一样。

    李凌的第一次呐喊就这样被扼杀在了空气中。然后,他又昏昏沉沉地飞起来了。

    为什么会飞,李凌已是记不起来了,好像自己在去上班的路上被一辆过路的车强吻了,没想到,这一吻实在是太过于深入了,自己从那之后再也没有睁开眼睛了!一路飞过高山和丘陵,飘过城市和村庄,看见了一桌又一桌香甜的饭菜,听到了一句又一句好听的话,就是下不来啊!并且,他觉得飞得好累啊,好想停下来,好想停下来……

    下雪了吗?自己已经从夏天飞到琼瑶匝地的冬季了吗?是该停下来了,可是,好冷啊,真冷啊,记得去年装修房子的时候我买了好多条又暖又新的被子呢,为什么不去拿来盖在身上呢?

    “冷……”李凌再次表达了自己的感受。

    这一次,李老汉听到了,也听明白了,这个半吊子说的是他冷了。

    可是,李老汉除了热泪更加盈眶、惊奇这个孩儿还活着之外,并没有站起来,去给李凌拿被子。

    因为,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叫醒儿子啊!

    于是,他在半是疯狂半是做梦的状态下把自己那半吊子儿子摇晃醒了。

    李凌觉得自己猛然被一股蛮力不由分说地从这边晃悠到那边,又从那边整回来,如此反复不已。

    咦,难道这是最新的取暖方法吗?

    可是,这个方法,呃,不管用,还是冷!

    不过,李凌决定要睁开眼睛了,看看到底是谁,要用这最原始最节约的方法为自己取暖,看我不拍死他!

    映入眼里的竟然是……

    暗淡的泥巴墙,灰不拉几的屋顶,一侧的墙上有一枚嵌进去的钉子,大钉子的这一头是一个好像从八十年代逃出来的竹篮子……

    这是什么情况?我的眼睛瞎了吗?

    李凌慌张地赶快猜测道。

    于是,脑子飞快转动着,手里也并不闲着,赶快狠狠地拧了自己一下,哎呀妈啊!真疼啊!看来是真的!

    在确定了这是真实的场景之后,李凌赶快抚摸了下刚刚被自己掐得生疼生疼的肉,自己真傻啊,明明是自己的腿,干嘛那么用力啊!

    李凌,你真是个傻瓜!

    怎么办呢?怎么办呢?

    李凌赶快闭上了自己的狗眼,趁旁边那老头还没有现自己睁开眼睛的时候。

    来,好好整理一下吧!这是怎么回事呢?自己明明是被车吻了一下,然后就飞遍千山万水了,本来以为自己是去见阎王了呢,如果自己真的是变成鬼了,那绝对应该是没有**上的疼痛了,看来不是见阎王了,那这大爷是谁啊,不会是我******死了又活了吧?

    重生?!

    我擦!

    这也太能扯了吧!

    重生到这了?

    这是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啊?

    我的天啊!

    本主的意识很快就传过来了,这就是一个小村子,本主也叫李凌,小名叫李蛮子,是个游手好闲的半吊子,半年前,因为傻心较重,自己去树上摘果子吃,于是乎,摔下来了!一直在床上躺到现在!

    我天,我要回去!我不要重生!

    李凌在心里呐喊道。

    于是,他更紧地闭上了自己的眼睛,希望能重现自己在空中飞来飞去的场景……

    然后,一滴清泪就从李凌的眼角流了出来,因为他的意识越来越清醒,他是彻底知道自己不可能在复生至那个自己所在的时候了。

    ……

    李凌在郁闷了几天之后,终于想清楚了自己的展道路,前世自己已经是三十岁的人了,马上要和女朋友结婚了,现在的自己竟然才十四岁!还是一个小屁孩!可是,倒是有一点是相同的,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他都是一样穷——虽然前世没有像现在这样家徒四壁,但是其实也好不到哪儿去,反正现在再想怎么样也都是不可能了,还是既来之则安之,想想自己要干什么吧!

    要不要去好好读书呢?

    其实好好读书还是不错的,在重生的这个年代——哦,对了,这个年代到底是什么年代啊?好像和自己以前学习的历史完全不同啊。

    本来还可以依仗着自己已经读过了大学,曾经历过知识最渊博的高三阶段,重生之后就可以凭借自己炫酷的知识亮瞎大家的双眼,结果现,他娘的,历史已是完全不同了!

    历史的分叉口就是从唐朝开始的,据说,这分叉口完全是因为一条狗……

    在太平公主和李隆基权争的白热化阶段,李隆基决定要摆鸿门宴宴请天平公主,在宴席上轻轻松松解决掉这个强大的对手,为了表达诚意,就亲自去请太平公主,谁知,公主府上竟有一条深得太平喜爱的猎犬,那猎犬不知怎么回事,性感灵敏的小鼻子就闻到李隆基那不可抗拒的男子汉的气息,二话不说,上去一顿亲热地狠撕猛啃,于是,李隆基一命呼呜了!本来一只猎犬哪里是李隆基的对手,只因李隆基当时已身受重伤,然后然后不小心竟然着了这条狗的道……此后,历史就进入了另一条截然不同的道路……

    你看看,历史这玩意多么奇妙,竟然就这样被一条狗改写了,历史是多么严肃,历史又是多么搞笑啊!

    现在再让自己从头开始读书,想想还真是瘆的慌,算了吧,还是多活几天吧!条条大路通罗马,为啥非要在一条道上把自己逼成个傻瓜呢?

    那做生意怎么样呢?李凌瞧了瞧四壁萧条的家,断然否定了这不切实际的想法,这家根本就是无米播种了,怎么还可能有米下锅呢!

    “蛮子,你醒了?我昨儿个才从十八里河回来,今天一醒来就赶紧看你来了……”那厮话还没有说完,就“深情”地给了李凌一拳。

    李凌瘦弱的小身板差点被这一拳拍飞了!

    并且,他很生气!

    他生气倒不是因为这个家伙给了他一大拳头,毕竟,力度的大小是和感情的深浅成比例的,他犯不着这么看不开,他之所以生气,是因为……

    这个家伙不管自己正在干什么就这么给了自己一拳,自己那刚刚穿上的洗得白的衣服上立即有了一个拳头印子!

    怎么可以这样子!

    无奈,生气归生气,也没有办法,他只能哀怨地看了那人一眼,就把那带着爪印的衣服脱了下来,洗刷刷,洗刷刷,我洗刷刷!终于有一天会把你那乌七八黑的印子给洗掉的!人李白还能把铁杵磨成针呢,我还就不信我不能把这衣服洗干净了!

    忘了说明了,这人是处女座,处女座啊,折磨死个人啦,不,是能把死人都折磨地再去自杀一次了。

    当然,这些,招妹是不理解的了。

    那个叫招妹的小伙伴看到蛮子这么生气的样子,只能眨巴眨巴圆圆的大眼睛了,然后就气定神闲地看着李凌一下又一下地搓揉衣服!

    不过,他的眼睛里充满了疑惑,只是,盛怒之下的李凌实在有点吓人,让他把想要问的话生生地咽了下去,可是,最后,最后他还是憋不住了,他怯怯地伸出手,摸了摸李凌的脑门,不热啊,只得憨憨地问道:“蛮子,你是不是傻了啊?那衣服上干干净净的,啥都没有,你在洗什么啊?”

    李凌突然想起来:“这是冬天啊!这衣服什么时候才能干呢?”这样想着,不由得又幽怨地看了招妹一眼。这个憨瓜啊!

    李凌决定不管那么多了,先洗完晾起来再说……

    “蛮子,我给你说个事情啊……”看了李凌洗衣服洗了好久之后,招妹终于没有忍住,又开口说话了。

    “放!”

    招妹的眼里闪过凌乱的不懂,这是什么意思?

    看着这么凶的李凌,他也不敢再问。

    李凌不耐烦了,一时还没有适应这正常的讲话方式,在内心狠狠地安抚了一下自己,更加不耐烦地说道:“说,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