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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沉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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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枫在啃着杨细妹递给他的大米稀饭时,看到的是一碗很是漂亮的艺术品:红色的胡萝卜切成了小丁,绿色的青菜被剁得细细的飘在稀饭的上面,还带着碗边一小坨黄嫩嫩的咸菜,,那是说不出来的舒服,大米稀饭还能做成这种样子?让人都不舍得下筷子。

    “这么好看的稀饭啊?你真能干!”说出这句由衷的赞美,让本就疲累的岳枫,兴致忽然高涨了起来。他微笑着接了过来:拿起筷子:“我还真不舍得吃!谢谢你!”

    “什么稀饭啊,这明明是一碗粥,看来你还真不是本乡人。”

    “是的,是的,我们管这个叫稀饭,也就是你说的粥。不管稀饭还是粥,总之,感激不尽,感激不尽。。。。。。”

    “一碗粥就成这样子了啊,还真是没见过世面。”戏谑中,细妹继续道:“估计你也饿的厉害,一下子吃太干的东西,怕你不舒服,还是先喝点粥垫垫底儿,等会我哥回来以后,我在做饭,一定让你吃个饱!”眼光搜寻了一下,细妹接着道:“不知道你的底细,所以还是委屈你在这呆着,可别乱跑,不然可别怪村里的男人打你。”

    “那是那是,我只要吃饱了就好,再说,人生地不熟的,我还害怕呢。”毫不客气的吞下一口粥,岳枫抬头:“我不会在你家打扰很久的,我在外面,还有我老娘等我回去呢,我还有一帮子哥们儿等我回去开拓局面呢,你这啊。。。。。。”环顾一圈,岳枫道:“是我呆过的最差的地方,当然,稀饭除外啊。是最好的美餐,比起未明城的伙食,毫不逊色!真的,我说的是真的。那母夜叉就不是一个像你这样会干活的料儿!”

    细妹听他这么一说,兴致来了:“未明城内你也去过啊?你说的娘们,是郡主吗?我只听说,郡主是女人,没想到你还真见过啊?她标致吗?比我呢?”

    “她哪有你漂亮大气!她嘛。。。。。。”,见杨细妹八卦十足的神态,岳枫眼珠子滴溜一转,立马计上心来:“心狠手辣,压根不能跟你比!。。。。。。要不,你再给我来一碗干米饭也成啊。”

    “好啊,好啊,我马上去端来!”话罢,细妹的小碎步,掩饰不住的喜笑颜开。

    这女人啊,就是要哄,说点好听的,比啥都管用!比那母夜叉,和蔼可亲多了,太接地气了!喜欢!岳枫的小心思,都在这了,他压根就没想到被夸奖弄得有点晕乎乎的杨细妹,在送米饭到他手上的时候,冷不丁的问了一句:“未明城郡主怎会接待你?那你到底是哪里来的啊?难道是探子?”

    “哪会!我看着就不像坏人嘛,我就是一个打酱油路过未名城的,未明城郡主人好心善,将我招待的挺好,我都不好意思了,所以,只好离开了。俗话说:无功不受禄嘛,我哪好总是麻烦人家郡主呢?你说是不是?”

    意识到自己吹牛吹大了,岳枫开始后悔自己不该看在一碗大米饭的面儿上,就出卖自己,现在后悔不迭都来不及了,明显,这杨细妹不仅对未名城母夜叉有了兴趣,而且警惕性还挺高,看来,得悠着点。。。。。。

    “我就远远的见过一次,郡主是个娇滴滴的美女,其他的,一概不清楚。”

    “我想也是,郡主是什么人啊,怎容你见到?看你还算实诚,怎么就爱吹牛呢?”细妹望着远处的渐渐黑暗的天际,幽幽说道:“郡主是我们这些小百姓根本就不奢望见到的人,你啊,就不要做梦了,养好精神赶你的路吧,哪来回哪去是正理。”

    “就是就是,姑娘是好人,我不会忘记的,等我哪天发财了,一定会回来感谢你的。”顿顿,恍然大悟道:“哦,不行,不行,这里我看我还是不要来了,尽吃苦头,不好玩儿!”

    “随你吧,反正我家也不欢迎不速之客。”说罢,细妹抬起腿,跨出了牛栏的木栅栏。

    一碗热乎乎的稀饭下肚,一碗实打实的大白米饭垫底,岳枫觉得才算缓过劲来,他再次躺在草垛上,闻着不远处的牛粪味,忽然想起了安乐宫那舒服无比的床榻,他下意识使劲摇摇头,暗暗对自己说:好不容易巴心巴肝的逃出来就想那里,我是不是有点犯贱啊?不能想,不能想。。。。。。

    牛仔裤破洞了,花衬衫也弄脏了,就连脚上的假货带钩标志旅游鞋,也有了裂开的迹象,第一次,岳枫觉得自己还真不能算是个人物,在这里,只有睡牛栏的份儿,转念之间,他又开始无比怀念起安乐宫的大床软垫,还有那些锦衣玉食,甚至,小五的木讷单板和小六脸上的北斗七星,仿佛一一在他眼前浮现。。

    “唉,就是贱啊,出来了还想着那里,出了那里,难不成还不活啊!那母夜叉有什么好的?呸呸呸。。。。。。”

    摇晃着脑袋,岳枫试图去阻止脑海里那个淡然冷漠的脸,那身华丽好看的衣裳,头顶上的那些闪亮发簪,可是,不想这些以后,一闪念间,脑海中却又蹦跶出那双小白玉手,和总是挂在那只左手上的碧绿透明的手镯来。“没人性的娘们,寂寞活该,再过几年,就成大龄剩女了,看谁敢娶?”岳枫翻个身,努力不去想,可是,眼前总感觉有东西不断的浮现,不是小五就是小六,或者是那个威严的王侍长,最想的当然还是那些好吃的,好玩的,甚至是。。。。。。好看的。。。。。。人,或者事。

    铃铛到家时,单老爷子正专心致志的看书呢,不用抬头,他便知道是他那匪里匪气的丫头回来了,不抬眼,对着门口道:“灶上有好吃的,是你奶奶特意留给你的,快去趁热吃吧。”

    “奶奶能留什么好的给我,不是鸡蛋就是鸡汤,我都吃腻了!”

    “小心奶奶听见!好心疼你,你还不领情,没家教!”

    “没家教可是你教的哦,父亲自己骂自己,哈哈。。。。。。”转身之间,铃铛一把扯下单老爷子的书,对着紧挨厢房的门喊道:“奶奶,父亲开始打人啦,快来救命啊!”

    正欲抬高的巴掌,在这句话中悄悄的落下,单老爷子摸摸自己稀少的小胡须,摇头叹息:“还真是疯丫头!唉。。。。。。”

    每家都会在鸡圈的所有鸡全部回笼之后吃晚饭,这是大家一直形成的习惯,就像公鸡打鸣要起床一样,遵循着固定的作息模式,谁也没想去改变它。

    还没吃完饭,隔壁的杨顺子急忙忙的拿着一张白纸就走了进来,对着饭桌上的单老爷子,急冲冲的说:“这是我今天在村口大杨树边撕下来的,听说,是城主下的通缉令,这还有画像呢,我爹让你看看。。。。。。”

    单铃铛机灵地闪过一边,将八仙台上抽屉的剪刀拿了出来,对着灯芯一声咔嚓,灯忽然大亮,单老爷子大声念道:“现有逃犯一名,男,年岁不详,相貌如下,因犯有重罪,望各处大力查找,如找到,金银珠宝赏赐斗车;如若窝藏,五马分尸,外加诛灭三族。”

    “天啦,这人。。。。。。这人。。。。。。”大呼小叫中,到了最后却将话语咽了回去,不得不说,画师的技术十分了得,就连小白脸眼下角的那颗泪痣都很形象的画了下来,铃铛第一次,觉得自己有了一点父亲时常挂在嘴边的一个词语:‘城府’。

    顺子笑道:“铃铛犯花痴病了,见到美男,说不出话来了。”

    单老爷子是个好面子的人,他的最大短处便是养了这么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儿,见到顺子的调侃,他顿感没了面子,但是,又不好对着外人明说,见铃铛还不识趣的瞅着画像细看,他便气怒难耐,冲着铃铛一阵呵斥:“野丫头,进屋绣花去!郡主大事,岂容你多妄论!”

    铃铛知道:父亲生气了,尽管她很不服气,可是,想着在外人面前,得给父亲多留颜面,她也不想狡辩,对着顺子道:“我回屋了,顺子你多坐会。”说罢转身,留下一个俏丽的背影。回到闺房,铃铛习惯性地对着镜子看看,小辫子有点松散,脸上也是黑一块白一块的,像个小花猫,她寻思着也许是在牛栏里呆了那么久,也许是被那个小白脸趁她没注意时蹭了她一下,吃了她豆腐也不一定,一想到这里,她厌恶地朝地上吐了口唾沫,使劲将脸上的灰尘抹了抹,直到脸上发红还不满意,觉得还是太脏,于是,她便到内院的天井里去舀水洗脸,还没到内院,便听见了顺子和父亲的小声对话:“这个人看来很蹊跷,溧水城也在找他,听北面的村民说,溧水城主的儿子要和未明城郡主结亲,可是,未明城郡主不答应,说是已有夫婿。”

    “这样隐秘的消息,你是如何得知的?议论郡主私事,可是要杀头的啊!”单老爷忽然故意压低的嗓门,让铃铛更生好奇,她紧紧挨着走廊,将耳朵使劲的凑近堂屋的门口处。

    “别紧张,单老爷,我有一表亲就在未明城内当小差,听她说的,她说啊,这个人来历奇怪,行为乖张,惹得郡主很是讨厌,我就问,郡主既然那么讨厌他,现在又干嘛找他呢?她说,那就不知道了,只是听说,好像郡主还和她奶奶还大吵了一架,这才使得郡主姨奶奶大为不满,誓要将孙女许配给溧水郡主之子。”顺子可没顾忌那么多,他的嗓音依然不减,铃铛能够轻而易举的听见全部。

    “难道这个人就是郡主的夫婿?”单老爷战战兢兢的问道,嗓音中明显有点微颤。

    “说不准,搞不好溧水郡主找他是想给他来个杀人灭口?”顺子像是回答,又像是自言自语。

    “也许吧,郡主的心思,岂是我等小民能够知晓的?”单老爷再次轻声感慨。

    “唉。。。。。。可怜啊,只怪这小子桃花运来的不是时候。。。。。。”顺子也忽然没了声响。

    屋里,忽然一阵死寂。野猫窜了过来,吓坏了扒着门缝竖着耳朵,还在等下文的铃铛,她猛地一个哆嗦,快速闪进了内院。

    起风了,撩过她的大裤管,让她感觉一阵寒意,清甜的味道扑面而至,她忽然想起了细妹家牛栏的那股奇臭难闻的牛粪味,还有那被风吹过发出悉悉索索声音的稻草堆。

    不知怎么的,铃铛忽然转身,闪进了自家的厨房,端起灶台上那碗奶奶给她熬好的鸡汤,用另一个碗倒扣着,朝着她家屋后的细妹家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