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臭沫蛋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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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小米睁开眼睛,入目的是一群......鸡。

    没错,就是那种鸡,吃的鸡。

    雾草!谁那么大仇把她扔到鸡舍了?!

    伸伸手想爬起来,却看到一对鸡翅膀在自己身边,低头看向自己的双腿--这鸡爪子几天没洗了......

    雾大草!她成了一只鸡?!吃的鸡!!!

    旁边正悠哉悠哉或散着步、或拉着屎、或酝酿着下蛋的鸡们同时定住,看着那只本该死了翘翘的鸡重新活了过来,像只求偶中的公鸡一样张开翅膀,身上的羽毛篷得飞起,嘴里却发出下了蛋后才有的“咯咯”声。

    “咯咯咯,咯咯咯,咯咯,咯咯,咯......”(我去年买了个表!死老天,你在play我呢!)

    围观的鸡们表示受到了心灵暴击,纷纷发动了叛乱,企图逃离鸡舍,一时间鸡飞蛋打,场面好不热闹。

    听闻吵闹声的鸡舍主人出现,拿着长棍拍了拍栅栏,皱着眉头教训道:“吵什么呢?不能安静点吗?”

    哎呀,这声音像清泉,像棉花糖,像上帝的吻......

    瞬间从暴走状态转换为花痴的日常,丁小米情不自禁地迈着两只小爪子往声音发出的地方小碎步走去。

    该怎么形容发出这种美妙声音的男人呢?世界上最美妙的词汇都不能用来形容他......

    因为他根本就是长得很普通啊。

    丁小米翻了个白眼,转身,挺臀,拉了一泡名为“嘲讽”的......屎。

    莫春晖被激怒,冲进鸡舍抓起那只胆敢嘲讽他的鸡,邪笑一声:“很好,可爱的小鸡,你成功的引起了我的注意。”了吗?

    很明显没有,谁会把喜欢到处大小便的鸡的每一泡屎都当成是对自己的嘲讽,这得心多“大”啊!

    不过他倒是想了想,就近捉了一只挺肥的鸡,准备杀了给放假回来的儿子补身体。

    莫春晖的儿子莫文思已经十三岁了,正上初一。因为家庭原因,选择了住校,只有周末和节假日放假才回家,而今天,正好是他回来的日子。

    丁小米看见那个可恶的人类捉起了它的同类,心中突生“兔死狐悲”的感觉,它迟早有一天也会像那样,被禁锢着双臂,奔赴别人的餐桌吧......

    等等,她是“她”,不是“它”啊!要不要代入感那么强,说不定再一睁眼就回到了她的身体上,发现这只是她做的一个梦,一个荒诞的梦而已。

    一昼夜过去,该吃吃该喝喝的鸡们已经对那只奇怪的鸡的奇怪行为麻木了,要不是站着的姿势表明它还未死亡,它们真想刨个坑埋了它,免得它再发癫。

    丁小米饿着肚子闭着眼,感受到太阳落下又升起。大自然之神奇,时间轮回之谜都无法让丁小米感到一丝安慰,她现在很饿!非常饿!特别饿!

    好想吃炸鸡啊,香辣酥脆的炸鸡,吸溜......

    啊,好多炸鸡啊,这是鸡腿、这是鸡翅......

    正抠着地上的泥巴翻蚯蚓的那只鸡惊恐的看着那只奇怪的鸡扭扭歪歪地向自己扑来,顿时被吓得发出了响亮的鸡鸣声,在这太阳刚升起的早晨中显得格外雄壮。

    被吵醒的莫春晖披了件外套起身,平时都不打鸣的公鸡这大周末的怎么想不开了。

    来到鸡舍一看,那只想不开的公鸡正被一只母鸡追着到处跑,张开的喙里断断续续

    地发出打鸣声,一副吓破了胆的样子。

    而那只母鸡似乎渐渐没了力气,速度慢了下来,最后直接停下,仰着头望着天空“咯咯”叫了几声,声音沙哑,音调悠长,莫春晖竟听出了一分哀伤。

    紧接着,更加快速而连续的“咯咯”声从那只仰着头的母鸡喙中传出,同时它身上的羽毛也蓬了起来,仿佛是在......咒骂?

    “骂”完了的母鸡低垂着头,身上的羽毛也耷拉了下来,就好像......颓然?

    莫春晖轻笑了声,这只母鸡倒是有趣,神态间颇为拟人。

    抓了几把米洒进鸡舍,莫春晖打了个哈欠回了房间。

    一颗颗晶莹圆润的白米洒在自己“爪”边,人类的“尊严”与“底线”通通被看不见的黑洞吃了,鸡的本能促使着丁小米头点地,用喙一点一点的将大白米吞进肚子里。

    哎哟,我的小肚肚,终于吃饱了好幸福......丁小米挥着翅膀在原地蹦了两蹦。

    噗哧,一滩深褐色的可疑物体从丁小米那个不可言说的地方掉了下来。

    这NM就尴尬了......

    纸呢?!水呢?!她干净的屁屁呀!就这样被玷污了啊!

    瞅一眼又开始发癫的那只鸡,其他的鸡们默默拉开跟它之间的距离。

    主人啊!快来把这只鸡吃掉!有它在我们吓得内分泌失调,连蛋都不会下了!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_→

    兴冲冲地跑来鸡舍捡蛋的莫文思小朋友被丁小米同志惊呆了,这只鸡好有个性!那挥舞的双翅、魔鬼般的步伐、清脆的声音......这就是鸡中的rap之王啊!

    莫文思慢慢挪向那只个性的鸡,看它突然停了下来一脸警觉地盯着自己,越发满意起来。

    一进,一退。一人,一鸡。

    两边就这样陷入了僵持。

    可惜,世界上总有那么些“神助攻”,或者是“猪队友”。

    那只被丁小米“欺负”过的公鸡,突然勇猛地跃起,啄向了丁小米的……屁股。

    猝不及防挨了这么一遭的丁小米痛得飞起,正好被抓准时机的莫文思抱住。

    呵呵,这下可是自投罗网了,难道我今天就要被宰了吗?!

    陷入悲伤的丁小米很想哭泣,但是哭泣不是她的作风,她的作风是——我啄我啄我啄啄啄!

    叫你抓我!叫你要杀我!我啄死你!啄不死你也要把你啄个半身不遂!不能人道!

    可惜这想法还没落实就成了空,莫文思很有经验的一只手提着丁小米的两只翅膀,任它在空中扑腾。

    起不到效果就熄火,丁小米安静下来,保存体力一会再战!

    莫春晖刚煮好午餐,见莫文思提溜着一只鸡从外面进来,奇怪的问道:“小思,昨天不是才吃了鸡吗?还想吃?现在做恐怕有点来不及了。”

    莫文思笑得神秘,压低了声音回道:“爸爸,这只鸡在唱歌上有点天赋,好好培养的话说不定能成为‘神鸡’,到时候不管是让它上节目还是将它卖了,都能得一笔不少的钱呢!”

    见儿子一副掉进钱眼里的模样,莫春晖神色一厉,沉声问道:“心术不正,你的书都读到哪里去了?”

    被莫春晖严厉的质问吓到,莫文思眼眶一红,瘪了瘪嘴小声回道:“有了钱,就可以治好妈妈了......”

    这句话像颗子弹,正中莫春晖的心脏,他嘴唇微微发抖,千言万语到了嘴边却只化成一声轻轻的叹息。

    低垂着眼摆放碗筷,莫春晖平静地道:“将那只鸡绑好,洗了手过来吃饭。”

    余光不见了莫文思的身影,莫春晖静静地盯着冒着热气的饭菜,有了钱就能将莫文思的妈妈治好的话他早就治了,植物人要怎么治好......

    因为怕对莫文思的心灵造成伤害,莫春晖一直以来并未对他说过实话,只告诉他他的妈妈得了很难治的病,可能要很久才能好。

    今天莫春晖才知道,原来向来懂事乖巧的儿子一直都将这件事藏在了心里,以为是因为没钱,他妈妈才一直治不好。

    莫春晖二十岁从大学放寒假回老家时,在别人的介绍下,认识了莫从思的妈妈周万兰,当时周万兰十七岁,正处在春心萌动的时候,遇上英俊帅气又儒雅有礼的莫春晖,芳心一去就再也没回来过。

    可惜的是莫春晖的心却毫无波澜,他一心向学,从未考虑过交女朋友甚至是结婚的事,而且就算是要交,也不会是周万兰这种类型。

    周万兰却是个有韧性的,发现她的暗示莫春晖听不懂后就主动发起了攻势。

    莫春晖一开始婉言拒绝,到后来干脆直接无视,任谁每天二十四小时中有将近十几个小时都对着同一张脸,都会平白生出几分不耐烦,更何况这张脸的主人完全搅乱了他的学习和生活。

    假期结束,莫春晖回学校时几乎算是落荒而逃,但更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周万兰竟然也一同跟来了,就在他学校附近租了一个房子,每天在宿舍门口堵他。一旦被她看到,在回宿舍前别想离开她的视线,哪怕是上课她也能混进去,坐在最后面盯着他瞧。

    这样的生活在持续了半年后,一次莫春晖与其他城市过来玩的高中同学吃饭时不小心喝多了,头脑迷糊中就被周万兰以女朋友的名义带走了,后面发生的事就算他不记得,醒来后也就都清楚了。

    不解、难堪、继而暴怒,他穿上衣服挣开还想纠缠的周万兰后立即回学校办了休学,告知了父母前因后果后就开始满世界的旅行。

    现在他跟莫文思住的这个地方就是他旅行时看中的,赚了钱之后就将这块地皮买了下来,自己设计的房子。

    旅行了八|九个月,在父母的一通催促电话下,他火速赶了回去,却被带到了医院里。

    病床上,那张令人厌恶和反感的脸像是变了个样子,苍白、凹陷、平静,可是人却没了意识。

    接下来的事情他记不太清了,只记得一个护士将一个小得可怜的婴儿放到自己怀里,不用做亲子鉴定,只看那张脸就知道是他的孩子没错。

    后来听父母絮絮叨叨的告诉他:周万兰回来后没过一个月就“嫁”给了一个大她十多岁的离异男人,摆了酒,证的话等到周万兰满了法定年龄才能扯。

    听说那个男人刚开始还对她好得很,后来过了一两个月就开始家暴,可怜周万兰那时还是怀孕初期,回娘家,娘家不收她,报了案,那男人也能压下去,所以她也只好默默承受着。

    前几天,那男人的小三找上门,跟周万兰打了一架,失手间将她推倒,头碰到尖锐的沙发角上,当场血就流了一地,羊水也破了。

    在急救车上,周万兰让人帮忙拨了莫春晖母亲的电话,只说了一句“我怀的是莫春晖的孩子”就挂了。二老心中震惊,但想到莫春晖休学前告诉他们的话,一算时间,赶忙让人打听到周万兰去的医院,匆匆忙忙赶了过去。

    他们到医院时周万兰已经进了手术室,除了他们外竟没有其他人来看周万兰,包括她的父母和她那个不合法的丈夫。

    想了想,他们还是通知了在外的莫春晖,只说有急事,没告诉他具体是什么事情,就怕他心中还有芥蒂不肯回来。

    手术室门一打开,出来的就是成了植物人的周万兰,和他们的孙子。

    从那以后,莫春晖沉默了许多,脸上也再难见笑容。

    托父母照看儿子和周万兰,他回学校继续完成了剩下的学业,毕业后进了一家500强企业,请了个保姆减轻父母的负担。

    干了两三年,公司刚好有了外派的机会,地点正是现在这座城市,莫春晖便申请了外派,将一家人全部接了过来。

    遗憾的是莫春晖父母乍离故土,有些水土不服,也无熟悉的亲朋好友排解寂寞,在待了半年后见这边也没有他们帮得上忙的,就又回了老家。

    莫春晖无法两边顾及,只好又雇了个保姆照看父母,请亲戚朋友多去看望他们。

    莫文思六岁的时候他就辞了工作,跟朋友合伙开了个公司,这样他就有更多的时间来照顾周万兰和莫文思。

    但单亲父亲总归不好做,怕莫文思跟着自己不能好好成长,莫春晖便让他一上初中就开始住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