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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蝶搬进了我的家,这个从来没有女人来过的地方,哪怕是方柔,也只是知道我住在红树湾,却不曾踏进一步。不是她不想,而是我不让,在我的潜意识里,我总是希望有一个地方,它是干净的、纯粹的,没有阴谋、没有算计、也没有肮脏——这里,是我最后固守的一方净土。而今,我为它迎进了一个女主人。
胡蝶在这方寸之地,充分施展了她败事有余成事不足的才华。她在电视墙上贴了一大片淡紫色的薰衣草——那面素雅大气的电视墙,是我亲手设计的;她把卧室里烟灰的厚重窗帘换成了透明的粉红,早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那粉红晃得人想睡个懒觉都不成;她还把各个房间的烟灰缸都收集起来,只放了一个在阳台上,强制我只能窝在那小小的角落抽烟;更重要的是,她在我整洁的厨房里摆满了瓶瓶罐罐,我第一次知道原来世界上光酱油就会有这许多种,比如黄豆酱油、红烧酱油、鲜香酱油、酱香酱油、原汁窝油、蒸鱼鼓油等等等等;当然,这还不是最要命的,最要命的是,她在橱柜里面塞了那么多那么多零食,凤爪豆干薯片蚕豆牛肉干,还有能甜死人的蜜枣巧克力棒棒糖。其它我都忍了,可是,如此不健康的饮食习惯,是可忍孰不可忍,我觉得我都快变成了唐僧,每天早出晚归都要叮嘱一句:“不要吃那么多零食啊,对胃不好,尤其不要吃甜的,对牙不好。”
每次,她都认真的点点头,可怜兮兮的说:“不吃,我只是看看。家里有很多零食,让我觉得心安和幸福。”
可是,她若不吃,那些零食是怎么更新换代的?今天看到的牛肉干,明天就变成了鸡翅膀,难道这玩意儿是孙悟空转世?
我忍不住再唠叨,她则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一样,眼皮一抬,飞快的扫我一眼,竖一根食指,说:“你今天回来的晚,我一个人等你无聊,所以就吃了一个……嗯,一个棒棒糖,一盒薯片,一包蜜枣……”
我简直听不下去了,看着她肥瘦适中的身材,恨不能替那些喝水都长胖的女人喊冤:“老天,你也忒不公平了。”
奇怪的是,虽然这样让人抓狂的场景每天都在上演,我却并没有真正反感过,相反,我为家里的变化感到高兴,虽然不是我喜欢的风格,但热闹、真实,有种烟火气息的温暖——或许,这才是正常人该过的生活。
我也差点儿成了第二个罗亦琛,一方面反对她吃零食,一方面却又拼命的买给她。这样的一种变化,是在不知不觉潜移默化中的,等我惊觉的时候,我已经对很多零食品牌如数家珍了。比如牛肉干有张飞棒棒娃香巴拉溜洋狗等等,胡蝶最喜欢吃棒棒娃的,仅仅因为这名字很萌;巧克力有瑞士莲、吉利莲、费列罗、德芙等,胡蝶买德芙买得最多,因为她喜欢那句广告——丝滑一般的感受;还有海苔薯片果冻等等的品牌,我也熟悉得就像公司客户的名字。出差的时候,我的眼光总爱往两边的橱窗瞟,看到专门的零食铺子,就要走进去挑几款不曾谋面的。不过,这种不曾谋面,看在胡蝶眼里,却是老相识,她会惊喜的撕开包装,边嚼边鼓着嘴说话“啊,这个我吃过,南京的一家零食店里有卖”,“这个我也吃过,我在网上买过”……有一次,她一时口快,说漏了嘴,“这个我最喜欢吃的,以前罗亦琛经常给我买。”
话一落音,她就意识到了,停止了咀嚼,就这样鼓着腮帮子看我,生怕我生气的模样。是,我们在一起,罗亦琛和方柔都是我们的禁区,我们不约而同的从不提及这两个人。而今她忽然提起,自是怕我生气。
可我却没有生气,我再给她打开另一个袋子,边递给她边说:“以后想吃什么,我来给你买。”
她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嗫嚅着想说什么。我不待她开口,又加了一句:“不过还是要克制点,这些玩意,里面的色素添加剂一样都不少,吃多了终归对身体不好。”
哎,还是忍不住像唐僧一样碎碎念,虽然知道收效甚微,不,简直是不会有一点效果。这个女人,罗亦琛对她多年的宠溺,已经宠坏了她,现在估计积习难改了,而我,不愿自己对她的宠溺比罗亦琛少哪怕一丁点儿。
有一回,一个朋友去法国,我托他带回一盒梅森纯手工打造的巧克力,胡蝶才把第一颗含到嘴里,眼圈刷的就红了。她双手攀上我的脖子,深情款款的一直盯着我看,几度欲言又止,我以为她要说那三个字,心里一片慌张,但更多的是期待。尽管我还没准备好,但是,若她主动,我愿意倾尽所有的情感来回报。
然而她没说,她只是主动吻了我,吻得很投入很用力,她的嘴里有巧克力的香甜,她的整个人都是香甜的。我被她的吻挑逗得欲火中烧,我们就在大白天里,在客厅的沙发上,在窗帘都没拉的情形下,疯狂的纠缠在一起。那一次,她连来了三波高潮,几乎把我送上了云端。完事之后,我把她紧紧搂在怀里,极致的快乐之后,我心里却有一种莫名的恐慌,我怕她不爱我,我怕这一切真的不过是一场游戏一场梦,是,我怕,我怕自己迟早有一天会失去她。
我推掉了很多应酬,尽可能早的回家,尽可能多的和她呆在一起。她呢,则像一个贤惠的妻子,鼓捣着厨房里的那点事儿。她尝试着学做江浙菜,把我当作了小白鼠。可她实在是个口味重的人啊,哪怕那所谓的清蒸,也是放了酱油加了鸡精的,但是,面对她充满期待的目光,面对她一叠声的“好吃吗”,“好吃吗”,我怎么能忍心说不好吃。哪怕她此时做的是毒药,我也会做出津津有味的样子,告诉她“好吃,很好吃”,是,不管她做的是什么,不管她做的怎么样,只要她是为我做的,我都会觉得好吃,因为,我吃的,是那份心意。
当然,事实证明,胡蝶还是有几分做菜的天赋的,在我做了半个月的小白鼠后,她居然领悟了江浙菜的精髓——清香鲜嫩。她摒弃了很多调料,渐渐做出了那种味道,那是家的味道,平实、舒适,吃完之后,不会觉得胃里会灼烧。
只是,她厨艺这样突飞猛进的后果,就是有时我回来晚,宁愿饿着,也不愿在外头吃饭。她知道了,难免会嗔怪,可做饭的兴头却更足。有时十一二点才回家,她依旧等我,听到我的脚步声,便飞快地跑过来开门,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接过我的包,拿过我的外套,快乐的挂在衣帽架上。
这于以前的方柔,是从来没有过的。方柔别看外表柔弱,实则是个女强人,她从不愿把时间花在家务上,更别谈进厨房了。在家里,永远都是我在拖地搞卫生做饭,她则不停的学习,考这证那证,上这样的辅导班那样的培训班。我心里有小小意见的时候,也会选择罢工,但这有什么作用呢?没饭吃可以叫快餐,地不拖她也当看不见,反正我们两个,总是我最先忍受不了家里的邋遢。
而现在,当我站在这个窗明几净、一尘不染的房间里时,当我闻到厨房里幽蓝火苗上那股扑鼻香气时,当我看到这个女人因我归来而笑靥如花时,我的心温暖得就像春日里的阳光。过去许多年从没体验的美好,因胡蝶的出现,老天爷全部慷慨的给了我。
我不知道要怎样回报这份美好。我带她去周边城市旅游,不去远的地方,是怕她太累;我带她去五星级的酒楼吃早点,因为那里有她最爱的榴莲酥;我给她买漂亮的衣服,买精美的梳妆台,还有形形色色的玩偶;我带她去茶室、去清吧、去咖啡厅,去一切幽静雅致的地方,她喜欢这样的地方,说能满足她伪小资的心理需求。她实在是一个容易满足和快乐的女人。我想不明白,这样一个女人,这样纯净的心境,这样不沾染丝毫世俗之气的璞玉,罗亦琛怎么就舍得丢弃?此时的我,把她如珠如宝供在心头都还嫌不够。
那一个多月,是我这一生最快乐的日子。那一个月,天是湛蓝的,风是轻柔的,阳光是和暖的。那一个月,就连空气里都有一种幸福的味道。我在很久很久以后,想起那一个月,还有一种恍若梦中的感觉,我几乎不敢相信,老天会如此厚道我,让我和胡蝶,拥有那样一段美好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