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一妻

小吴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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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翌日明和宫果然来了两位姑姑,说奉命来教习公主礼仪。一姗瞬绝头大,两个时辰练习下来,一姗忍无可忍,一大堆繁文缛节,宫里的人都爱这么折腾是吗,不累吗?一姗讨好似的让人给两位姑姑上茶,让她们歇着,自己趁机溜了出来。

    摆脱了束缚的感觉就是好,哪怕只有一会儿。一姗漫无目的的走着,打量着这座皇宫,富丽堂皇,庄严有致,却体会不到丝毫温情,这就是皇宫啊,还好,我要嫁出去了,我要嫁给程征了,我要摆脱这里了。

    一姗正不知该往哪里走,突然想到自己来这么久还没见过大皇子敏轩,去拜会拜会吧,反正也没地方去。大皇子虽已完婚,按照规制是该在宫外修建府邸的,不过他因战场受伤,皇上特许在宫内修养,传唤太医方便,而且宫内清净,无闲人打扰。

    一姗随手抓了一个行路的宫女,“你过来。”

    宫女战战兢兢:“给公主请安。”

    “你知道大皇子的宫殿吧,带我去。”

    “是。”宫女不敢多想多问,低头引一姗过去了。

    满偌宫。大白天还关着门?连迎接你妹妹的家宴都不参加,你这个大皇子到底想干嘛呢,不就是战场上受了点伤吗,至于这么自暴自弃吗,有这么见不得人吗。

    一姗拍了拍宫门,还一会儿才有人应声开门,探出一个小脑袋,看到一姗后马上行礼,“参见大公主。”

    你闭门不出,你宫里的人不会也与外界断绝了来往吧,连我都不知道,哼,一姗指着自己的鼻尖说:“我是二公主,我是二公主!”

    “二公主?是是是,小的给二公主请安。”这小太监还挺机灵。

    “让我进去,”一姗懒得跟他废话,绕过他便进去了。

    院内草木繁茂,空气清新,舒爽宜人,看不出是个失意之人居住的环境,一名服饰华丽的男子正在殿前的走廊里逗着只笼子里的鸟,神色恬淡随和,这,真的是传说中的整日闭门不出、郁郁不得志的大皇子吗?

    “大皇兄。”一姗福身。

    “一姗来了。”敏轩没有丝毫的惊讶,更重要的是,他认出眼前之人是一姗。

    “大哥居然认得我?”连你宫里的人都没认出我,你真是好眼力啊。

    “一临见我是不会行礼的。”敏轩含笑解释道。

    “妹妹冒昧前来,还望皇兄勿怪。”

    敏轩语气祥和平易,“里面请吧。”

    引一姗进殿,介绍了宏安王王妃姚璎,姚璎端庄大方,温婉如玉,和一姗互相行了礼,又亲自端上了茶水,进退得宜,礼数周全。

    “都说大哥失意闭塞,我看不是呢。”

    “连迎你的赐宴我都没去,还不够闭塞吗?”敏轩笑道。

    “你是故意不去的。你是不是觉得我这个妹妹反正长的也没什么新奇,看不看都一样。”

    敏轩想不到这个妹妹如此爽朗,还真不多见,“这倒不是,只因外事诸多纷扰。”

    “外事诸多纷扰,若真有心卷入你,不是你关起门就可以躲开的。”

    “想不到妹妹初入皇宫,就懂得其中道理,真是聪慧。”敏轩忍不住赞叹。

    “我的聪慧哪里及大哥十一?”

    敏轩忍不住对眼前之人另眼相看了,“妹妹指什么?”

    “听说大哥是父皇亲自教养的,文韬武略,德才兼备。如今却终日埋在这深宫饲养花鸟虫鱼,这一天一地的变化,若无大智,怎能泰然处之。”

    敏轩敛起了笑,“妹妹过誉了。我不泰然处之又能如何?自从断了肋骨,从此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空有雄心壮志,终究要败给事实。”

    一姗鼓励道:“大哥不是深谙治国经略?怎么一定要征战沙场,在朝堂上有所建树,于江山社稷也是大功一件。”

    敏轩摇头:“一个残疾的皇子,徒遭人指点罢了。”

    “大哥不应执着于身形,我听说前朝宰相就是跛足,但丝毫不影响他被器重。”

    敏轩叹了一口气,暗露无奈,“个中情由,不是你能懂得。”

    “好吧,我不懂。”一姗无奈道,“反正我在宫里也不会住太久,两个月后我就要和程征成婚了。”说到程征一姗马上兴奋起来。

    “那就恭喜妹妹了。”敏轩云淡风轻,没有丝毫惊讶和疑问。

    “哦对了,说起我的婚事我想起来了,我还要回宫学习礼仪呢。”一姗起身告辞,“我先回去了,得空再来与大哥说话。”

    “好。”敏轩起身送她到门口,目送她一路如蝴蝶一般的翩然奔跑而去。

    一姗出了门,一个人低头分析,“这大皇子看着确是有才有智之人,可是他为什么非要纠结于身体残疾呢。满腔的才华,真的甘于隐世吗?他若不想参与权力纷争,为何同意留在皇宫?他若想要争权夺利,为何朝臣连番请求他上朝参政,他都不为所动?是在等时机吗?等什么样的时机呢?还是躲在暗处更容易出手呢?”

    远信和梦涵游玩着回京,速度也不慢。正值大好春日,沿途荠麦青青,微风中都是青草气味,清新宜人。田园风光无限好,惹得梦涵忍不住想多留一会儿。远信徒步牵着马,梦涵手中抓着两支还没结籽的麦子坐在马上,怡然自得。

    “再过三十里就是京城了。”远信提醒道。

    “这么快啊,到了京城,就没这大好的田园风光了。”梦涵虽然很想去京城,不过这沿途大好春色也着实让人流连呢。

    “京郊也有农田的,你要是喜欢农家生活,我也可以带你去。”

    “好啊,好啊,到时候我还想看看你们这的人是怎么收麦子的,是不是跟我家乡的有所不同呢。”

    “会有什么不同?难道你们又有什么先进机器?”

    梦涵自豪的说,“那当然,我家乡收麦子是用收割机的,不用人去田里顶着大日头劳动。”

    “收割机?”梦涵口中又冒新词了,远信也见怪不怪了,“听起来很神奇的样子。”

    “我家乡可是二十一世纪的高科技社会!”

    又是这句,远信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如果有机会能去你家乡一趟就好了。”

    “就算你去了也不见得你能适应我们的生活,说不定会像我一样就落街头,靠行骗为生呢。哈哈哈。”梦涵开心的幻想。

    远信开始自恋自夸:“嘿,你还真是小看我,想我堂堂勇侯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才貌双全,怎么会到了你家乡连口饭都没得吃。我要是去了,必然会建立一番伟业,名垂青史。然后你家乡的富家小姐们都巴巴的给我献殷勤,哈哈哈,想想就觉得爽。”

    “去死吧你。”梦涵把手中的碧绿的麦穗砸到远信头上。远信头一低躲过去了。

    “怎么?吃醋了?”远信得意笑道。

    梦涵的语气突然沉下来,“远信,我可不可以为个问题?”

    远信听出了不同,“怎么突然这种语气?你一天问我八百次也没这么客气过啊。”

    梦涵一改平时的利落,缓缓开口,“我想知道,你在京城有没有喜欢的人。”

    “有啊,我是在京城长大的,我的朋友差不多都在京城。”远信好像还摸不清状况。

    梦涵解释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问,你有没有喜欢的女孩子,就是青梅竹马的那种,或者是从小订了亲的,将来要一起生活的。”

    “……有。”远信很不善于撒谎,况且他觉得也没撒谎的必要,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果然梦涵听了一阵失落,“那,你以后是不是会娶她?”

    “不会。”远信说的倒是果断。

    “为什么?”

    “她已成婚,我和她之间,再无可能。”远信也低落了情绪。

    “成婚?哦,是哦,古代人结婚时比较早的。那你为什么不娶她呢?”

    “很多原因吧,她的家世,我的家世。”远信若有所思,提一口气道,“都过去了,我不想提了。”

    “你现在还喜欢她吗?”

    “我不知道,我有愧于她。”远信的话很诚实,他虽油嘴滑舌,却并不擅撒谎,而且他也不想撒谎。远信苦笑,当初一同许下的誓言,只有我一人当了真啊。

    “远信。”梦涵又唤他的名字。

    “嗯?”

    “我有一件事想跟你说。”

    “你说。不会是你也有放不下的人吧。”远信热情打趣,这转换情绪的能力真让人自叹不如。

    “你喜不喜欢我?”梦涵认真的问。

    远信觉得这个问题太不应该了,“我不喜欢你,为什么千里迢迢带你回京?”

    梦涵认真的说,“我想跟你说的是,你若不娶我便罢。若娶我,只能娶我一人。”

    “为什么?”就算是普通人家,娶小妾也是常事吧,更何况我勇侯。

    “因为我是姚梦涵,因为我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姚梦涵!我们那里一夫一妻,男女平等,女人不是男人的附属品。”毕竟是来自现代的人,我无依无靠也好,流落街头也罢,我也不会为了生存就出卖自己的爱情。上天既然让我来到这里,我就要活出一个现代人的样子。

    远信连连感叹,“你家乡的奇风异俗还真是多啊。”

    梦涵自嘲道,“你是不是觉得我这个来历不明又没有人任何背景的丫头,攀上你做个小妾就不错了,还想独占你,一定是我脑袋不正常是吧。”

    “你的性子我是知道的,只是,我的正妻我不见得能做主。”确实,远信并不能马上答应梦涵,他带梦涵回京,确实是想过娶她,只是没想到梦涵有这个要求。

    若是在现代,梦涵一定会破口大骂,你连你自己的婚事都做不了主,你是男人吗。不过这是古代,一个十岁就因救驾有功被封为勇侯的人,一个潇洒英俊风流倜傥,有爵位又远离纷争的人,会是多少女孩子的梦中情人呢。若皇上有意,或者是掌权大臣有意,自己有什么筹码去和她们竞争呢。“你若是接受不了我的条件,我也不会缠着你对我负责。我的丈夫,只能爱我一个人。我的爱情,只能是纯纯粹粹,干干净净。”

    远信点头,“好,我会考虑。不过,若真有一天我娶了你,就怕别人在背后骂你妒妇。”

    梦涵满不在乎,“我才不怕呢。别人要怎么说随便,我自己的幸福又不是别人议论两句就能左右的。”

    好一个敢做敢为的女子。原来梦涵是这么一个自主、有想法的人,远信暗自佩服,倘若可以,只娶你一人,未尝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