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相遇未有时

水琥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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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呆到晚上九点多,房间的门才被打开。

    来开门的是萧楠,看情形婚宴应该散了。

    沈透没见到林立宵,没好气地问萧楠,“林立宵呢?”

    她想,不管怎么样,林立宵都得给她一个解释吧。

    萧楠依旧笑得很客气,沈透深度怀疑他是不是只会这一个表情。

    “林总他送宾客回去了。”

    “走了?那丁文昊呢?”

    “丁先生跟林小姐坐飞机去度蜜月了。”萧楠从口袋中掏出一个信封递了过去,“哦,这是林总让我给你的。”

    “什么东西?”

    沈透拿过信封,往里一看,是钱,厚厚的一沓。

    “什么意思?”

    “林总说这是今天给您的补偿。”

    “补偿?”沈透冷笑一声,将那些钱直接甩萧楠脸上去了,“精神受损能是钱补偿的了的吗?”

    沈透转身要走,可是萧楠却拦住她,“沈小姐,天都这么晚了,我看还是我送您回去吧,林总临走前交待过的。”

    沈透怒道:“用不着你们假惺惺,起开。”

    萧楠见拦不住她只得作罢。

    沈透出了酒店的大门,深夜中的冷风吹来,让她不禁打了个冷颤。

    今夜无星,夜空中只有黑压压的云层。

    没下雨,可风却异常得大。

    她拉了拉系在脖颈处的丝巾,然后抬脚向前走去。

    走上立交桥时,一阵强风吹来,将她脖子上的丝巾吹跑了。

    丝巾在空中飘了好一阵,然后晃晃荡荡地落在了立交桥外的管子上。

    沈透只觉今天真是倒霉透顶,连风都跟她作对。

    那条丝巾是她最喜欢的,是母亲从香港给她带回来的礼物。

    她站在立交桥内望着那条在管子上安安静静躺着的丝巾,然后俯下身,伸长了手去够它。

    可是够不着,于是她使劲地惦起脚尖。

    眼看就要够着了,却不知从哪冒出来一双手,将她给用力地拉扯了回去。

    “你这是干吗?”有人开口说话,可说出的话一点儿温度都没有。

    沈透定眼一看,叫出声,“林立宵!?”

    他怎么会在这里?

    林立宵冷眼看她,“你就为了一个男人,跑去自杀,值得吗?你蠢,不至于蠢到这种地步吧?”

    沈透愤愤地指着他的眼睛问:“你哪只眼睛看到我要自杀?”

    “你一个人大半夜的跑到这种地方来,不该是欣赏风景吧。”

    “你过来。”沈透去扯林立宵的胳膊,然后将他拉到栏杆处,指着管子说:“我的丝巾掉了,我是俯身去捡丝巾。自杀,亏你想得出来。我脑子又没有进草,会为那样一个杀千刀的渣男去殉情,我没那个胆,更不会那么蠢。”

    “不是最好。”林立宵轻轻吐了一句,“你等等。”

    他俯下身,只稍稍伸长胳膊就拿到了丝巾。

    他将丝巾递给沈透,“给你。”

    沈透拿着丝巾,丢下一句,“别以为你为我捡一次丝巾,我就会对你改观。”

    “不必。”很简单的两个字。

    立交桥下车水马龙,即使这个女人不是自杀,如果不小心掉下去也必死无疑,这跟自杀又有什么区别?

    林立宵的眼神闪了闪,唯今之计……“我送你回去吧?”

    沈透将丝巾系到脖子上,这次系得比较紧。

    “不用,我自己认识路。”

    林立宵没理睬她的拒绝,可说出的话有点刻薄。

    他说:“女人都是口是心非的动物,我怎么知道等我走了之后,你会不会做危害自己的事?到时最后一个跟你接触的人就是我,我可不想去警察局录口供。”

    “嘶,你这人还真是……”

    沈透想,这男人太欠奏了,她还真没法跟他好好相处,但愿过了今夜别让她再遇见。

    一连几周,沈透都没有外出找工作。

    不工作的日子,她觉得简直舒心死了。

    早晨不用早起去挤公交车,晚上不用加班到深夜。

    有时间还可以跑跑步,健健身,做做美容,逛逛街。

    生活真是美的不要不要的。

    虽然偶尔会想起丁文昊那个渣男,但那也只是一刹那的功夫。

    她必须要让这个人在心里烟消云散。

    她还有自己的生活要过,过去只能是过去,将来才更重要。

    在她舒舒心心过日子的时候,有天,她接到了凌晓雾的电话。

    凌晓雾说有急事找她商量,叫她立刻赶往金山路。

    沈透以为有什么大事发生,自然不敢怠慢。

    出门拦了辆出租车就赶往凌晓雾指定的地点。

    到了金山路,凌晓雾已经等在那了。

    “你这么急,找我干吗?”

    金山路,沈透算熟悉的,因为这里有一家人才交流中心。

    那会儿刚毕业,还没找到工作的时候,她并是这里的常客。

    “你不会带我来找工作吧?”沈透指了指不远处人才交流中心的大门问。

    “跟我来。”凌晓雾拉着沈透进了其中一家门面店。

    门面店有五十来平方米,里面有四张桌子,桌子上放着四台电脑,电脑旁边摆放着两台打印机,一台彩色,一台黑白。

    除了这些,还有两个书柜、一张沙发、七把椅子,外加一台大型的四合一体打印机。

    凌晓雾环顾四周边说:“这里原本是家打字店,生意还可以。最近店主结婚了,老公在外地,为了呆在老公身边,她打算把这家店给盘了。我想着这事不错,要不干脆咱俩给盘下,一起干呗。”

    “啊?!”沈透惊道:“你不呆‘远大’了吗?”

    “不干了。麻蛋,丁文昊那二货尽给我小鞋穿,那意思不就是逼着我走嘛。”

    “太坏了吧?”沈透没想到丁文昊会坏到这种程度,真是瞎了眼,以前怎么就没看清楚他的为人。

    “我想他可能怕我把你们俩的事给说出去吧。可是他不想要清白,你还要啊,我能干那样的事吗?”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呗。”

    “算了算了,不提他了,一提就倒胃口。”凌晓雾挽住沈透的胳膊,“还是想想咱俩以后的事吧。以后呢咱俩就一起干,我相信咱俩一定能成。”

    凌晓雾的提议,沈透还是蛮心动的。

    谁不想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事业,何更况现在她还在家待业呢。

    “可是资金方面……”

    “这个不用担心,这小店呢盘下来也不贵。就二十来万吧,而且一年的房租也算里面了。还有营业执照什么的都有,我们都不用再花时间去办了。”

    沈透有点咋舌,“亏你狮子大开口,二十来万还不算什么?我身边可没有那么多的现金,顶多就三四万。”

    凌晓雾想了想说:“我身边也没有那么多现金,不过我可以向我爸妈借,我自己创业,他们总得支持吧。”

    沈透知道凌晓雾是本市人,家里条件还可以,父母都是大学教授,拿出十来万确实不成问题。

    其实她也可以向父母借,可她就怕父母说,一个女孩子在外闯荡什么呀,还不如早点回家结婚过安稳日子。

    可她就是不想过那种庸庸碌碌的生活,她也有理想有抱负的。

    如果一个人的人生在年少时不发光发彩,等老时再去后悔那就太迟了。

    所以她想凭借自己的能力在这个城市站稳脚跟,赚大钱,然后让父母过上安逸的生活。

    凌晓雾的速度果然很神速,不仅向父母借了钱,还约了打字店的老板谈转让的事。

    这事既然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沈透自然同意。

    谈好了转让的事,接下去就是店面重新装修。

    等装修好了,就找个好日子开业。

    不过在开业之前,有件事把她们两人给难住了。

    就是店的名字还没取好。

    两人想了好久,想了好多个名字,比如画王广告、大江南广告、兴乐印务、巨人印务……

    最后两人决定就取凌透印社。

    凌代表的是凌晓雾,透代表的是沈透,两人名中各取一个,最保守的取名方法,但也不赖。

    印务社开张那天,以前的老同事也送了花篮过来。

    沈透看见其中有一对是丁文昊送来的,气得她直接就给扔垃圾堆里去了。

    新店刚开张,万事俱备只欠东风,那就是业务。

    沈透想了个妙招,她知道过几天人才交流中心就有一个大型的秋季人才招聘会。

    她打算印些宣传单拿到招聘会上去发。

    既然是大型招聘会,来的大企业自然也不会少。

    只要有企业,哪怕一家,愿意将他们的广告放到她们印社去做,她们就有好日子过了。

    招聘会那天,沈透和凌晓雾早早就赶过去了。

    果然一些大企业都已在那摆摊。

    沈透挨个摊子分发宣传单,除了宣传单,她还特意送上一瓶矿泉水。

    有些企业的负责人见她这么有心,自然也就愿意跟她多聊几句。

    甚至于有些小企业的负责人说可以考虑一下广告的事。

    这让沈透和凌晓雾欢喜不已。

    渐渐地人并多了起来。

    沈透拿着宣传单和矿泉水在大厅里穿梭,一不小心,差点撞到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