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初恋的感觉

水神水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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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更)

    豪气干云的人,无论面对人或事,不喜欢沉闷,更讨厌拖泥带水。喜欢荡气回肠,潇洒坦荡。

    而此时的程杰,却对以往的年少,愁容满面。感情,能让人情不自禁,幸福,开怀。更能让人牵肠挂肚,悔恨,痛惜。

    “你没得到她的身体,她也没失去她的贞cāo。何来对得起对不起?”

    秦寿能够理解,他喜欢过陈渝霞,追了她好几年,从未得到。但就是依旧喜欢,喜欢而得不到,可惜可叹,之后是可恨。但辗转反侧,欣然回首,又是美好。

    美好的的初恋,难以忘怀。有过希望,有过期望,有过心痛,有过执着,也有绝望。初恋是最纯真,最没有杂念的美好回忆。但人要向前看,活在过往,永远痛苦的只是自己。“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一次意外的巧遇,她刚从美国回渝都,迷了路。”遗憾的过去,想起初衷原点,程杰吭声而笑。“当初我才刚满二十,看见一位漂亮的女人无助的站在马路边。兄弟,你知道的,一般情况下都要去搭讪。”

    秦寿兴趣飙升,胸君也有英雄侠骨的助人情怀,他们的故事应该有点嚼头。

    “我看她有些羞涩,想找人帮忙又难以启齿。就大胆的走了过去,当时我连自己的心跳声都能听见,那是我第一次鼓足勇气主动跟一个陌生女人说话。”两个男人,一直在喝酒。

    难得聚首,最喜欢谈论的话题,自然就是从前过往,纯真且美好的回忆。程杰亦是如此,秦寿没有打岔,静静聆听。

    “他真的很美,直到现在我也忘不了她文静的羞涩,一颦一笑都优雅动人的样子。询问过后,我才知道,她也是渝都人,八岁就去了美国,刚刚从美国回来,迷了路。”

    八岁去了美国,怎么听着有些耳熟目染。对了,田诗晨也是八岁去的美国,不会是她吧。但立即就否定,秦寿觉得可笑,想像力也太丰富了。程杰说的那个女人七年前就回国了,田诗晨才回国没多久。

    “反正没事,我送她去订好的酒店,留了联系电话,之后几天就在也没联系过了。从小到大,我根本不相信所谓的一见钟情,也就在当时,我真正体会到什么叫一见钟情的感觉。

    由于我从来没主动跟女人联系过,我很想打电话给她,每次选到她的号码,又总是害怕的关机。”

    程杰仿佛回到那段时光的青涩,一个从来都敢做敢当的大男人,面对第一次心动的女人,却总是不敢更进一步。秦寿又何尝不是呢,他对田诗晨也是一见钟情,就是不敢真情表白。

    因为秦寿害怕,怕他的一厢情愿,一但表白,换来的结果,是连最起码的朋友都做不了。

    “每天我都魂不守舍,郁郁寡欢。只要静下心,哪怕是一秒时间,满脑子里想的都是她。她的笑容很迷人,眼睛似乎会说话。按现在的词就叫会放电。终于,过了几天,我在也忍不住,鼓足勇气给她打了第一个电话。”

    秦寿听得认真,他从来就没见过程杰像今天这样柔肠百断,一脸的幸福。“然后呢?”

    “那家美玉全大排档还在开没?”程杰一幅轻松满足的回思,突然问及秦寿。

    不知道他突然扯到这个话题上想说什么,难道接下来的故事即将在那里上演。“还在,前几天我还去吃过,生意也是越来越火爆,要是去晚了,起码都要排两轮。”

    这次,程杰倒了一杯酒,看来他也有点受不了一瓶瓶的猛灌。和秦寿碰杯,一口而尽。

    “当天晚上,我和她第一次约会,就在那里。在美国生活久了,就算是渝都人,她连一次大排档都没吃过。刚开始她看见那里又脏又乱,还很不习惯。”

    也许是酒劲儿上了头,程杰猛的一拍桌案,桌面上的几个空瓶子腾了几下,“哐当”滚落在地,秦寿手急只抓住一个瓶子,但还是有三个摔碎在地。顿时,周围安静不少,几十双目光朝秦寿程杰望来。

    搞得他们很不好意思,程杰急忙跟跑来的老板道歉,摔碎的瓶子算在他头上。简单收拾打扫,场面又恢复了嘈杂热闹,该划拳的划拳,该吃饭的吃饭,该忙的服务老板继续忙碌。

    程杰抽着烟,喟然兴望,又有些自责。“当时,你不知道我那个脸呀,简直跟丢到粪坑里没两样,又臭又不自在。没考虑周全,以为谁都喜欢热闹的气氛。早知道她不习惯,就该带她去安静高档的地方。我也是,喜欢热闹,不会情调。”

    正要问结果呢,程杰仿若没注意秦寿,思绪完全回到了过去。像自已跟自己在说。

    “还好,她虽然开始不习惯,但这气氛在美国从来就没感受过,很新鲜。由其在吃过东西之后,完全像变了一个人。话也多了,开朗了。她的声音也很好听,我最喜欢听她说话,喜欢看着她的眼睛。”

    程杰越说越起劲儿,开始涛涛不绝。“到是我,越来越不会说话。像个傻子一样,又羞又怕。生怕一句说得不对,就会让她反感,怕破坏了这种气氛。怕在也看不到她迷人的笑容,怕她生气转身就走。

    几乎都是她问我一句,我回答一句。如果她不讲话,我就像个傻子一样的看着她,眼睛都不眨。

    结果,这样反而让她反感了。她以为我是sè狼,老是看着她,想看清她衣服背后的隐密一样。她问我为什么这样看着她,我一时间竟然大脑短路,傻不啦叽,不知道怎么回答。唉……果然,她防备的气呼呼转身就走。”

    听到这里,秦寿笑了,看着捶胸顿足,懊恼不已的程杰,真不知说他什么好。

    “最他妈扯的是,由于第一次约女人,我激动的什么都没准备好,当时忘了带钱。她一走,我跟在后面,结果被老板逮到了,以为我吃霸王餐。

    我一扪心思都在她身上,想追她解释清楚,只感觉又丢脸又没好好珍惜我人生的一次机会,就怕以后她在也不理我。

    老板硬拉着我不放,又是大骂还准备动手。一转眼,我看不到她的身影,又气又急,干翻老板就朝她离开的方向追。当时我的头脑一片空白,只想解释清楚。我是因为喜欢她,才舍不得转眼,才傻得不会说话。

    结果我追了五分钟,却怎么也没追到她。按道理讲,一个女人跑得在快,怎么可能跑得过我。

    打电话,她也不接,我心情低落极了,完全失去了理智,把所有责任都推到老板身上,当时第一反应如果不是老板硬拉着我,我就不会跟丢。只想回去痛揍老板一顿。”

    越听越有意思,秦寿问道:“老板被你揍成了什么样儿?”

    “没揍成,我疯了一样跑回去,半路就碰到了她。有三个男人喝醉酒,暗沉沉的周围没有人,见她孤身一人,想调戏她。她又气又怒,打开其中一人的手想跑,但是被人拦住。老子当时看见,杀人的心都有。”

    想不到还有这一幕。秦寿笑出声,调侃道:“那你杀了那三人没有?”

    “嘿,你丫的。我要是真杀了人,现在还能坐在这儿跟你说话?”程杰气急,他讲得有板有眼,认为秦寿没认真聆听,还有心思调侃,忍不住有挤眉瞪眼。冷冽凶戾,怪吓人的。

    秦寿哪里还敢说笑,赶紧收敛,吃味问道:“那后来怎么样了,是不是上演一出英雄救美的事?”

    “我当时完全失去了理智,跑上去全力一脚就把一人踹翻好几米远。那三个狗ri,都是怂蛋,我还没来得及踹第二脚,另外两个吓得转身就跑。

    只有翻滚在地上那人,也不知道摔到哪儿,正要爬起身想跑,但痛得他唉哟连天,然后动也不动装死。我完全在气头,冲上去把那人摁在地上,一阵乱拳。他在也不装了,哭爹喊娘,不停求饶。”

    秦寿忍不住接了句。“打得好,然后呢?”

    “然后,她就来拉我,劝我。放开那狗ri的,看着她受惊柔弱的样子,我的气全消了。”程杰又倒满一杯,示意和秦寿干掉,这次干了觉得不够劲儿,又喝了一杯。

    柔肠百转,一脸的幸福。“我怕她转身就走,我怕她在也不理我,一下就抱住了她。她的身体好柔软,我从来都不知道抱着女人的感觉,会这么舒服,温热的体温,柔胰腰,似乎只要我稍弱用力,就能把她抱碎了似的。”

    “你这么大力气,在用点力她不碎也要断气。”秦寿实在忍不住,笑着打趣。但程杰这次没有在生气,他也笑了。

    “当时,我表白了,是我第一次,也是至今唯一一次对女人表白。我把为什么盯着他,为什么不会说话,为什么她问我我也不知道怎么回答的原因说得清清楚楚,但是当时说得吞吞吐吐。我说喜欢她,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就一见钟情。

    我甚至还说得非常麻肉,什么不能没有她,如果没有她,这辈子我也不用活了之类的话,唉呀!”

    秦寿嬉笑端起酒杯。“唉呀之后,是否又要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