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花房姑娘

成刚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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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天之后,越南边境沙拿湾山脉,三辆经过改装的陆地巡洋舰越野车已经完成了它们的使命,前方的山路已经无法行驶。

    叶晋和黄三郎,还有曹婴三人从车上下来,依着地图的指示,开始深入丛林的步行之旅。紧紧跟随在他们身后的是三宣堂的六名光头敢战士,至于那位金三角的袁少,则带着他的战术小分队由另一条路出发,现在估计已经进入了刚契丛林。

    两支队伍的路线不同,但是方向和目的地却是一致的。经过深思熟虑,黄三郎制定出了两条行军路线,并且和袁文卿约定了会合的时间。事实上,所有来参加赌木大会的队伍最后的终点都在丛林深处的嘎慧湖边。

    进入丛林之后,换作三宣堂的六名光头猛男在前方开路,六人每人手持一柄开山刀,劈荆斩棘,如履平地。

    这片原始丛林占地面积极广,覆盖了越南与老挝交界的很大一片,由于人迹罕至的缘故,两国的国境线都划到了丛林边缘为止,中间的那一大片原始丛林反而成了三不管的边荒地带,在没有规则和法律的真空位置,同样蕴育着巨大的财富与机会。

    最熟悉这一大片连绵的丛林的,就是发出赌木会邀请的山主们。这些山主们拥有名义上的丛林土地所有权,世世代代依靠着丛林的给予而生存,他们被两国政府默许存在,甚至是暗中扶持,虽然拥有强大的武力和财富,却被外界称为是未开化的山野居民。

    来到丛林里,呼吸着大自然赋予的最纯净的空气,放眼望去,四周全都是葱翠的绿色,那种生命自然勃发的生机之力,让叶晋的身心由内到外有种说不出来的愉快,城市的空气质量实在是太差了,只有来到真正的原始丛林中,在毫无污染和废气的世界里,才能感觉到呼吸的真谛。

    一呼一吸之间,取天地元气纳入体内,将自身精气与外界自然进行交换,排浊养气,这番美妙至极的享受,也只有踏入先天之境的卓绝人类才能真正的体验到。

    众人脚下的这条路其实一直都存在着,只是因为丛林里的气候太适宜植物的生长,只要三天,道路就会被顽强的植被覆盖,遮掩,以一切尽可能的方式去怒放着它们微薄的生命。

    几把开山刀轮番上阵,不断的扩大着人类脚下的痕迹,清理出一条容人通过的小径,这幅画面看上去充满着力量与美感,仿佛象征着人类与自然千万年不停息的斗争。

    叶晋若有所思的瞧着前方的路一直延伸,心中隐隐有一丝感悟。

    曹婴很好奇的打量着走在自己前方的叶晋,这少年看起来是那么的沉默寡言,但是却能让人从他的身上清晰的感觉到自信与力量,他迈出的每一步都是那么的磐实,还有他的眼神,永远是那么的坚定明亮,仿佛面前这片令众人困扰不已的原始丛林是他家的后花园般,从他身上流露出的那股与众不同的精气神,很自然而然的变成一种吸引人的魅力。

    和其它人相比,黄三郎无疑是队伍之中最活跃的一个了,他会不时的跑到前面去指引方向,一会又跑到曹婴和叶晋面前,打个招呼,聊聊天气之类的废话,主动嘘寒问暖一番,也许他没有叶晋显得那么沉稳放心,但是从他身上表现出来的精力旺盛,也让人很无语。

    也许正如风水学所说,有些人的八字与某些自然环境特别相合,只要这类人一到了和自己相适的环境中,就会自然亢奋,比平时要精神百倍。

    叶晋一行人在丛林中穿行,所展现出来的无论是武力还是气势,都让丛林中那些敏感的动物们自动退避三舍。当然,这也是因为他们目前所在的位置不过是丛林的边缘而已,真正凶猛的大型野兽并不会活动在人类经常出没的范围,所以这一路上无惊无险,平安渡过。

    到了入夜时分,黄三郎又一次庆幸自己的选择正确,三宣堂这票光头大叔们,不仅会用刀斧开路,还极擅长各种野外生存的技巧和方式。

    不一会儿,刘磊落带着汉子们就在一棵巨树上搭好了窝棚,并且还捕到了一窝野兔,有模有样的在树下清出了一个土坑,开始弄起烧烤来。

    黄三郎看来很乐于参加这类活动并且早有准备,他甚至从背囊中摸出了孜然粉和粗盐粒,笑眯眯的参与到了烧烤野兔的厨师行列。

    只有叶晋和曹婴两人闲着没事,一个开始闭目养神,另一个直接蹲下看起了蚂蚁搬家。

    来,开饭咯!随着刘磊落一声大嚷,周围所有人都放下了手里的活计,一起围拢了过来。

    这位光头壮汉托着两盘烤兔肉,大步走到了叶晋身边,来,尝一尝俺老刘的手艺!包管你走到天涯海角都忘不了。

    曹婴稍有些迟疑,叶晋却直接伸手接过了刘磊落手里的纸盘,先递了一份给曹婴,然后自己也咬了一块兔肉,笑道:老刘,你这烧烤手艺还真不赖!以前干过这行吧?

    叶晋也就是随口一问,刘磊落却乐呵呵的搓了搓手,一脸憨厚的答道:是啊!年轻的时候不懂事,有回伤了人跑路到西安,认识了个女人,在那边摆了两年烧烤摊,生意好得不得了!俺这手艺都是那婆娘教的。

    叶晋又朝嘴里塞了一块兔肉,信口说道:摆烧烤摊不是挺好么?怎么又想起来赚这个辛苦钱?

    刘磊落神色一黯,摇摇头道:像俺们这种人,注定干不了正行,没法子的。有回摊子被城管掀了,俺媳妇争了几句也被他们打了,俺看不过眼当场干翻了几个,只好又跑回了三宣堂。后来俺思前想后,女人跟着俺这种性子的男人只有流干眼泪的份,还不如一了百了,还是和兄弟们出生入死,有钱就花来得痛快。

    一入江湖岁月摧,叶晋能听得出来,这个大块头是个有故事的人,也许他的本性朴良,可是这坑爹的世道只能让这样的男人去做黑与白之间的灰色边缘人。

    老刘,唱个歌呗!旁边有三宣堂的兄弟嚷道。

    刘磊落摆摆手,嘿嘿笑道:不行,不行!就俺那破锣嗓子,一会就把狼给招来了!这林子太密了,唱歌不爽气,要是在西北荒原上,不用你们嚷,我肯定早就瞎唱了!

    叶晋也跟着瞎起哄道:没事,唱一个吧!把狼招来了不怕,正好砍了下酒!

    刘磊落瞧了一眼黄三郎和曹婴,见两位东家都没有反对,于是取了个木勺,又提了个烧水的锅子,笑道:那我来一个崔健的《花房姑娘》吧!

    我独自走过你身旁,并没有话要对你讲。

    我不敢抬头看着你的,噢。脸庞。

    你问我要去向何方,我指着大海的方向。

    你的惊奇像是给我,噢。赞扬。

    你带我走进你的花房,我无法逃脱花的迷香。

    我不知不觉忘记了,噢。方向。

    苍凉的歌声在这片深遂的丛林里回荡,当刘磊落唱到你问我要去向何方,我指着大海的方向时,三宣堂的壮汉们一齐声嘶力竭的跟着吼了起来。

    你说我世上最坚强,我说你世上最善良。

    你不知不觉已和花儿,噢。一样。

    你要我留在这地方,你要我和它们一样。

    我看着你默默地说,噢。不能这样。

    我想要回到老地方,我想要走在老路上。

    我明知我已离不开你!噢。姑娘!

    我就要回到老地方,我就要走在老路上。

    我明知我已离不开你!噢。姑娘!

    不能不说,音乐永远有种能够打动人的魔力,无论你身在何方,只要听到能够感染你的音乐,整个人就会情不自禁的共鸣。

    叶晋的这趟丛林穿越,就从这首歌开始,由无聊沉闷开始变得有趣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