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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重生
常乐愣愣看着眼前这张被黑色厚被绒铺满的圆形真皮大床,有些不可置信。这张圆形大床是他和乔津天同居第3年的时候买的,他依然清晰记得当时买这张圆床的理由就是自己和乔津天在床上玩耍时被床角磕破了头,乔津天心疼得眉头狂皱,第二天就换了这张圆床。后来他就在这张床上陪乔津天继续睡了四年,直到……
常乐求证般缓缓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翻开最新那条短信:一个星期之后我回来不想看到你。
发信人:津天。
没错。直到上辈子的昨天,他对这张床一半的拥有权,终止。
房间门外头传来声音,轻轻扣了俩声,门开,一个人头探进来,是个女仆,提醒常乐道:“常先生,需要我帮忙吗?乔先生下午就回来了……”
“哦……”常乐被一提醒,如梦初醒般挺直了脊背,深深看了眼那女仆,“不用麻烦你了,南希,我马上就收拾好。中饭你不用准备。”
被叫做南希的女仆面无表情,闻言就低头退了出去,还体贴地关上门。这是个合格的女仆,平日里绝对不多话,该做什么就做什么,本分得可怕。这么多年,常乐一直当她是个不善表达其实内心很温柔的人,却没想到这也是个吃里扒外的货色。七年的主仆情,终究也敌不过其他诱惑。也不知道奚黎那个女人给了南希什么好处,竟然让她对他防备甚深,自己昔日的主人要走了,竟然还帮着赶人不留一点情面,面不改色地说谎,好一条忠狗。
常乐慢悠悠走到那个华丽的床头柜旁,拿下那个泰迪熊闹钟,背后拉链一开,就从里面掏出两张卡。都是乔津天以前给他的,说是让他高兴就花,想买啥就买啥。他一直就不舍得用,平日就过得简朴,就算乔津天一日掌控几百亿资金的流动,他也在心底偷偷存着要帮自家男人存钱的念头。没想到到头来,这存的钱,倒还是用到了自己身上,真是……不虚……往生……
常乐昂起头,目不转睛地盯着天花板,手掌盖在双眼上,久久没有放开。
从刚才就一直挺直脊梁骨的俊秀男人,拿着那两张银行卡低头失声痛哭,从背后看去,就像一只被渔夫勾住了背壳的白虾,垂死挣扎,痛苦万分。
男人神经质地抚摸着自己平坦的肚子,喃喃道:“我的……孩子……爸爸回来了……爸爸这次一定要保护好你……等着爸爸带你去过好日子……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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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辈子是他蠢,什么都没拿就从这里离开。这次常乐是拎着泰迪熊走的,里面是乔津天定期打钱的两张卡,七年时间,每月少则数万,多则百万,真是一笔相当棒的分手费。常乐走了很久一段路才拦到车,先是到市中心银行办了两张新卡,把老卡里面的钱全部转存到新卡之后,又取了几千现金随身带着。他心里很明白,他这次是要跑路的,半年之后,有人就不耐烦他的存在要撞死他,无论那个人是谁都无所谓,他只需要逃,逃得远远的,不让那帮混蛋找到他。
从孤儿院到大学,除了乔津天,还能让常乐称得上是交心朋友的,就吕锋一人,大学时期常乐的上铺,俩人是为对方挡过折凳的交情,流过血,过命的。当年俩人哥俩好得穿同一条裤子,恨不得两个人变一个,别人曾玩笑过,夫妻也没这个黏糊劲。这不,最后这黏糊的无形胶水愣是没挡住征伐的砍刀,让乔津天硬生生就削干净了。大三的时候,常乐基本不回学校住了,也因为要在乔津天公司里上班,他和吕锋就自然而然地少联系了。但俩人还是会每年通几个电话,节日祝福啊,生日庆贺什么的,话不多了,却也知道对方不会离开,还是心里那个好哥们。吕锋毕业后当了兵,是志愿兵,这让人摸不清头脑的举动当时惊呆了所有人,也包括常乐。
吕锋当兵出发前给常乐来了一通没头没脑的电话说:“等我当兵回来,我罩着你。以后谁也别想欺负你。”
常乐当时正赤/裸着被乔津生压着从被背后舔耳朵后的敏/感处,嗯嗯回了几声就颤着音说再见。完事之后他倒是把这番话颠来倒去想了会,最后得出好兄弟果然够仗义的结论就没心没肺地睡了。
四年已过,他站在熙熙攘攘的路边公共电话亭里摸着那许久没打的电话拨了过去,虽踟蹰许久,到底在电话接通的瞬间也就不管不顾地脱口而出了:“我想请你帮个忙。”
这个忙说大不大,说小的话没个人脉也是办不下来。常乐就想搞个新的身份,弄个新的身份证,方便他以后生活,免得被那帮孙子找到。吕锋还是跟以前那么仗义,也不问原因一口就答应了,看来这事情对他来说不是大问题。常乐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也有心情跟对方聊家常了。只是没聊几句,吕锋就压低嗓门问他:“手机号码没换吧?”得到常乐肯定的回答之后他就说有事要忙回头找常乐。
挂了电话后常乐找了家挺干净的小饭馆吃了个饱,又在市中心找了家168莫泰住下。既然要等吕锋的消息,那就先在S市住下来。根据上辈子的记忆,这半年的日子还是安全的,何况S市那么大,也不怕撞到熟人,就算倒霉点自己正在被人监视,反正现在自己身无长物,唯一值钱的宝贝还在肚子里看不出来,没人会来找他麻烦。
其实上辈子那半年也不算风平浪静,常乐一直记得时常能感觉有人在自己身后走,回头的时候却又没人。那些人在他身后躲躲藏藏,行宵小行为,也不知道打的什么主意。虽从没给他的生活惹过什么麻烦,却也不是让常乐快乐的存在。常乐曾经不止一次期待那是乔津天派来的人,某天乔津天忽然从天而降跟他说对不起我冤枉你了跟我回家吧,那他就欣然接受,然后一切回到从前。而他一直没离开S市,宁可冒着找不到工作的危险与屈辱也不愿离开这个城市,就是还对乔津天还存着念想和期待。
乔津天曾经就是他人生的指明灯,只要乔津天在哪里,他常乐就可以在哪里。乔津天自己还是个初中生的时候,就在资助一批孤儿,其中就有常乐。这一资助,一坚持就是13年,直到常乐成年。大学时候常乐偶遇乔津天,从此俩天在命运的安排下彻底在一起。七年,人生有多少个七年,他用最好的年华陪伴了乔津天七年,之后分道扬镳不相往来,彻底言传身教地诠释了什么叫做七年之痒。
噢,古人诚不欺我。
哎,常乐摇摇头,其实本来就算期待得不到回应,那么起码总也不想去恨。
可是……
曾经直到他死,乔津天都没出现。那人已经对他冷漠至此,想必再也不爱了吧。只是感慨人与人之间信任是那么脆弱,脆弱地让他心寒。那人也明白的吧,自己终究不是那良配,乔夫人,终究得是个女人,那么,那人对他的那点微弱的爱惜,只会转化为无奈的叹息,却无法成为那人回头的理由。
常乐靠在床头慢慢悠悠地想着过去,葱白的手指从身旁被褥上轻轻跳转到自己的小腹,然后来回细细抚摸。他忽然就笑了,眉峰利落,眼睛弯弯,眼珠子闪动黑亮的光泽,仿若一潭清泉在眼中荡漾。他鼻梁高挺秀气,不粗不细的皮肤姣好健康看不到一点瑕疵,嘴角微微上翘,带起唇边一个让人心痒的小深沟,也就是所谓的酒窝。这是一个干净到让人心醉的笑容。
他忽然觉得,却也不必再去怀念这人的爱。
因为那人的冷漠,又或许是因为那人的间接关系,让他的孩子未出生,让他的孩子未有名,就彻底消亡在人世,这才是让他最悔恨,最无法原谅的。
想到这个,常乐忽然对那些人事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厌恶。那些为人的恶,为人的善;真善还是真恶,都将远离他,他不愿再去尝试;从今以后,他只爱他的宝贝,就二人寻个旮旯,过自己的小日子,从此天高老子远,谁也别想再找到他。
重生的第一夜,常乐就这么睡着了,泪流满面。梦中他被车撞翻的瞬间,看到奚黎那女人和乔津天穿着婚纱西服在一旁染血的街道举行婚礼。他捂着肚子,听到婴儿的啼哭,尖锐惊天,震破耳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