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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京城之后,怀着一颗愧疚,自卑又不甘的心,一直没来得及务正业的冷郎中开始了他的本职工作——考评。
看文册,做磨对,写考语,只是忙了个四脚朝天。他偏又是个死心眼,大恒朝存国已是百年,各部中除了一心向上爬的年轻人以外,凡是“无伤大雅”的朝事。老的得过且过,贪心的从中渔利。单说考评这个事,若是满脑子平安致仕的吏部老尚书,最多只是关注一下业绩突出或是有背景的官员,其余人粗略看看,弄个简单而称职,简而平常的评语就马马虎虎掩过去了。如果是一心钻营的洛主事,一定先睁大眼睛好好看看有前程的官员功业文册,争取找着几件人家的丰功伟绩,好在高朋满座的宴会上,奉承奉承大家同乐。
老尚书和洛涵才是正常的大恒的官员,冷澄呢?
严格贯彻认真严谨的原则,呈上来的每个本子,每行甚至每个字都要看的清清楚楚。三十一款,八项察例,说什么劝农,垦荒、水利、税收、吏治、治安、民政、人丁、教化,你做的好的自然一字不漏地记下来,哪怕只是一次判了个小案子,帮一个乡野村夫洗脱了罪名。谈什么贪,酷,浮躁,不及,老,病,罢,不谨,做错的一个也别想逃过,哪怕是你某年某月某日衣冠不整,腰带系错了地方也要来一笔上去。
洛涵看冷澄蹙着眉头,杀气腾腾的样子,觉得他特别有史官的气魄。
什么?史官什么气魄?别人怀宝剑,我有笔如刀啊!
洛涵在他书桌前磨磨蹭蹭,冷澄不安地皱眉:“洛大人,有这个时间在我眼前晃,倒不如多审些本子练练眼,昨儿你呈上你记下来那些,漏了多少那些官员的错?还有其他官员的访单在哪里?难不成你私吞了?”
洛涵被他冷冽的语气弄得打了个寒战,想想还是壮着胆子开了口:“大人,前头漏了那些错是我疏忽了,可是那访单上边大多都写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下官遴选就好,不好辱大人青目。”
冷澄挑眉:“哦?”
洛涵只觉威压,第一次见冷澄,虽然他也是板面严肃,可是总透了点官场新丁的懵懂。如今当了一回钦差,气势倒是练得差不多哦。
可是天知道那些访单实在是写的不怎么样。这访单总发总发,大家都不把这个当回事,甚至有人把它当话本写。赞美阿谀让人不忍卒读的还是好的,有胡编乱造人家内宅事的(这是唯恐天下不乱),有当时洋洋洒洒开别人履历表的(这是为了显示关系好的),更有的一会吹捧一会贬低,写的跌宕起伏引人入胜的,洛涵看的都只有苦笑的份儿,若是给这位看见了,岂不是要大骂几句“有辱斯文!”,然后再做他最擅长的事,向皇上告状!
洛涵想出人头地,不想这么快惹祸上身。
冷澄淡淡来一句:“同是为国家做事,有什么有辱不有辱的,尽快拿来给我看。”
洛涵的汗珠都滴下来了,有人可是金口一开,信誓旦旦地保证能在冷澄那内宅里说上话,到时候他们俩进退一致,获取些政治筹码。现在看起来根本不是这回事啊。
罢了罢了,说不定冷澄此举有深意,强龙不压地头蛇,先把顶头上司哄好,再去管那目前还管不着的主子吧。
不过走之前他还是不死心地想问一句,可他又不知道怎么问。
问什么?您夫人有没有提过我?
这句话,只要是一个男的向另外一个男人提出来,都会很尴尬以及猥琐。
洛涵想着冷澄眼里喷射出怒火,高傲地问:“我夫人和你有什么关系”,吓得赶紧摇了摇头。
迂回,委婉,一定要委婉!
“那个,上次在下不是和拙荆上大人家拜访了吗?拙荆本就十分仰慕嫂夫人风华,听到嫂夫人巾帼不让须眉,陪大人查案,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特意让我问问嫂夫人近况,大人可否透露一二?”
关于吏部考评的资料:
本文架空,这里以以明代官员考评为基准:
令在京各衙门属官考满,由其正官“出与考语,送都察院并本部复考”。布政司四品以上、按察司五品以上官员,“三年考满,……从都察院考核,本部(吏部)复考,具奏黜陟,取自上裁”。布、按二司其他官员,由其正官初考,再送都察院的河南道考评,最后送吏部考功司复核。府、州、县等中低级外官,先由其正官或上级正官初考,再由布、按二司考评,但其结果也必须送吏部考功司复核。对于考评中的不正当的和不公正的行为,被考评者可以提起申诉,监察官员则有权进行纠举和弹劾。外官“朝觐考察”中,“如有不公,许其申理。其科道官必待吏部考察后,有失当,方许指名纠劾”。即使是由皇帝亲自主抓的四品以上京官的考察中,如果被考察官员在自陈材料中有所隐瞒,六科和都察院官员均可予以检举,称为“纠拾”、“纠劾”或“拾遗”。
考评的内容和标准非常丰富、完备、科学,涵盖了官员的品德、资历、政绩等各个方面。
为避免地方官员在考满、考察时避重就轻、笼统浮夸,明朝建立之初,朱元璋对官员上报的功业文册等考评材料的内容作了一些强制性的规定,要求必须包含农业生产、人口、赋税、教育等方面的内容。后来汇总为《到任须知》,对地方官员职责内容作了详细的规定,共计三十一款,内容非常全面,涉及农业生产、垦荒、水利、税收、吏治、社会治安、民政、人口、教育等各个方面。除了这些显性的经济和社会指标外,明政府还通过考察中所依据的八项察例来加强对官吏道德才能的考评。“考察者,通天下内外官计之,其目有八:曰贪,曰酷,曰浮躁,曰不及,曰老,曰病,曰罢,曰不谨。”官员如果经考察确定沾上了其中任何一款,等待他的就只有降职、勒令致仕、罢黜等处分重视考评行政法规建设,先后颁布实施一系列的考评法规。
最早在明王朝的前身吴政权时期的《大明令》,就对地方官员考评的基本政策作了初步的规定。其后又制定颁布《到任须知》,作为地方官员考核的纲领性文件,要求官员上报考评材料时,须对照《到任须知》的条款,一一阐明实绩,编成《须知文册》。洪武二十三年又出台《责任条例》,确立了逐级上报、定期考察的原则。而关于京官的考评,明初“仿《唐六典》之制,自五府、六部、都察院以下诸司,凡其设官分职之务,类编为书”,“名曰《诸司职掌》,诏刊行,颁布中外”。弘治年间,在《诸司职掌》的基础上进行充实和扩展,编成《大明会典》,并经过嘉靖、万历年间两次重修。以上这些法令法规为官员绩效考评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考评内容和标准、考评过程、考评结果都比较公开。
如前所述,考满的内容和标准基本上也就是《到任须知》、《诸司职掌》等法规中所规定的官员职责范围,而考察中的“八项察例”更是人所共知。考察执行过程中,除上级主管官员、吏部及都察院参与对其考评外,还向其它官员分发“访单”,广泛咨询查访,收集对被考评者的意见。“访单者,吏部当察时,咨公论以定贤否,廷臣因得书所闻以投掌察者。”这种访单还可以匿名填写,“吏部发出访单,比填注缴纳,各不著姓名”。这种“访单”调查法类似现代绩效考评中的同事考评,如果运用得当,对于考评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是有益的。考评结果出来后,还允许被考评人申诉,并接受监察官员的监督。
6.考评结果直接与官员的升降去留挂钩。
考满的结果,有平常、称职和不称职,结合所任职务的繁简,又分为繁而称职、繁而平常、简而称职、简而平常、不称职五种情况,根据这五种情况,同时参考任期内是否受过处分,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升迁和降黜。而考察的结果,基本上都是计过不计功,除对少数特别出色的官员,给予赐宴、赐衣、赐钞等荣誉性奖励外,大多数官员即使合格,也不会得到任何奖赏。而如果挂上前述“八项察例”中的任何一款,均会受到不同形式的处分:贪、酷者罢为民;不谨、罢软者冠带闲住;老、疾者勒令致仕;不及、浮躁者降调。对于受到这种处分的官员,将不再录用。“计处者,不复叙用,定为永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