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强者(中)

落小伤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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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石退的笑容如大风海涛、怆然深沉;而面前这位少年的笑容则如春风过境,日出花开。

    罗灵灵的贝齿轻轻咬咬自己的下唇,思虑一下,就推门迈步出去。只要是活生生的人,她都从未怕过,更何况还有好酒在前呢。

    持壶青年脸圆而饱满,双眼蕴含着春水一般的笑意,一笑间,双颊还隐隐显出两个浅浅的酒窝,让人看了顿时生出莫名的亲近之感。

    见灵灵走了出来,那青年递上一杯清酒,并将自己杯中酒一饮而尽,以示先干:“荒郊野岭,清酒一杯,唐突了佳人了。鄙人姓李,不知姑娘芳名,还望有幸告知。”

    灵灵结果酒杯,浅尝一口,只觉入口清冽馥郁,忍不住也一口干之,那青年殷勤的再为其斟满。灵灵犹豫了一下,轻轻道:“我姓罗。”

    那少年叹口气道:“哎,莽莽草原,我主仆二人错过了宿头,只得寻找附近的村落勉强歇上一夜。未想,来到此地,空见新坟几座,不见任何人迹,着实倒霉。但还好,偶遇佳人,也算不白走这一遭。这里还有家里自带的一些糕点,请罗小姐品尝品鉴一下。”

    罗灵灵抓起一块松糕,这大半夜的也确实饿了,咬上一口,确实香甜美味,不由莞尔一笑,赞道:“好吃好吃。这大半夜,原野凶恶,你们一老一少,带这么多好吃的,也不怕那些豺狼虎豹抢了你们去!”

    “就是就是,但还好我两人运气十分不错。”那青年眼睛弯弯,像要滴出水来:“简直好得不得了,豺狼虎豹一只都没碰见,充其量只看到了只色狼?”

    “色狼?在哪?”灵灵有些发懵,不禁问道。

    “就在这啊!”那青年一指自己鼻子,冲着灵灵笑道。

    灵灵冷笑一声,长身而起,面若寒霜,樱口一吐,刚才的酒食尽数吐了出来。再一摊手,手上已经升起一团火焰。此时此地碰见这样的人,她怎么会不作提防,但之所以走出来,一来是因为这辈子从未吃过什么人的亏,二来干等石退等得着实无聊。真火铃铛的火焰急速旋转着,火气缭人。她现在对这件宝物的运用,已经到了收发随心,炉火纯青的地步,真正一发动,这面前两人怕是立即会化成灰烬。

    罗灵灵板着俏脸喝道:“你们到底是什么人,意欲何为,从实招来!”

    “吃了哥哥的东西,怎么能不听哥哥的话呢?”那锦衣青年谄笑道,宛如逮住鸡的黄鼠狼,也不见他动作有多快,轻轻一步,一只手就按在了罗灵灵的肩上,双眼笑意盎然。

    灵灵看着他那如春水般的眼睛,忽然就失去了所有力气,手上的火焰也逐渐熄灭,全身如泡躺在温泉里一般酥软,每个毛孔都向外散发着懒意,一点劲力也提不起来,只想好好的睡上一觉,眼前的世界也慢慢模糊起来。还剩最后一点力气,灵灵惊惧的嗫嚅道:“幻术!”

    那青年靠近灵灵微微泛红的脸庞,赞道:“哈哈,不愧是船帮帮主的女儿,见多识广,还明白这是幻术。你乖乖的啊,我一定对你特别轻,特别温柔,过后你就知道什么是人间仙境了。”他伸出舌头,轻轻的舔着灵灵敏感的耳根,五根手指像五条柔软的蚯蚓在灵灵的身上蠕动着,从瀑布般的头发,到光滑的脊背,到紧翘的臀部……还一直往下!

    灵灵已经彻底陷入了昏迷之中,完全没有了意识。

    忽然一个冷冷的声音响起:“李日升,你可真够不要脸的!”

    抬眼处,一轮灿如明月的刀光闪起,一直在那施展幻术的青年旁俯首帖耳的老者,一个箭步迈出,举起他那一人高的黑色木盒!轰然巨响,木屑纷飞,那个木盒散成粉末,但里面的一把巨剑显现了出来,直插地上,放射的流光。而那个抵挡刀光的老仆则被震了开去,倒地呕血,再也站不起来了。

    那锦衣青年盯着远处,慢慢放下手中昏迷的灵灵,站直身子,用手擎住那只巨剑的剑柄,眼神变得邪恶而尖利:“哈哈,苏小邪,别来无恙,不好意思,我忘记这是你主子的女人了!”这个下流的青年,居然是万物流的少当家——李日升!

    苏小邪从白雾里走了出来,双手向两侧摊开,嘴唇发白,犹如久病之人。他那柄魔刀居然不在身侧,根本知到了什么地方,或者他本人已经化成了那把刀。

    李日升看到苏小邪,神情却变得慢慢狰狞,他把那把巨剑从剑鞘里缓缓拔出,寒光流动,映照得他的眼睛充满了仇恨和冷酷。他俩很早就认识,十几年的旧怨在心中成为了一个结,如今应该是了断的时候了。

    六转魔道的极乐王每隔三年就会离开雷之森林一次,来到畅风谷,趁太阳日各地商贾聚集的时候,开一个赌局,已成了惯例。到时候,无论谁都可以到局里去赌一赌,只要公平,极乐王向来来者不拒,任何赌注都接。但十五年,极乐王的场子迎来一个不寻常之人,却是同为一大门派万物流的门主李甘禅,他提出的赌局是“三日之内,极乐王手下无一个同辈能胜过万物流派出的一人”,赌注则是,两人手上三十年前从九幽之域得来的混世魔王碑拓本。当时极乐王手下人才济济,高手如云,而万物流一向敝帚自珍,家学不外传,除了李甘禅,鲜有硬手,两相对比,极乐王对李甘禅提出的赌局欣然应诺。

    可当李甘禅派出的对阵高手一亮相,大家都傻了眼,竟是一个只有七、八岁的稚童——此童便是李甘禅之子,李日升。他自四岁就由父亲亲传武艺,在李家众多子嗣中也脱颖而出,显露出超人的天赋,甚至在七岁就掌握了基本的幻术,可谓天才中的天才。要找一个和他同辈的对手,别说极乐王手下没有,放眼天下也未必能寻找得到。

    连续两天极乐王束手无策,唯一选出一名少年,不到一个照面就被李日升打得人世不清。极乐王无奈,准备就在第三日认输。谁知晚间有一神秘人前来拜访,不知和极乐王达成了什么协议,奉上一名七岁左右的孩子,代为参战。

    此儿身形羸弱,肤色白皙,一看就是体弱多病之身,但极乐王姑且死马当作活马医,派出此子,试上一试。

    一个天子骄子,一个无名病孩,赌斗尚未开始,似乎战果已知。

    果不其然,来回仅两、三个回合,那个病孩儿就被李日升揍得头破血流,青皮脸肿。但奇怪的是,无论那一脸病相的孩子无论跌多重,摔得多惨,都抹抹脸上的鲜血,然后又咬牙切齿的向李日升冲去,一副不死不休的样子。

    时间慢慢过去,虽然李日升占尽上风,但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慢慢都被这个不折不饶的孩子所折服,开始为他鼓劲喝彩。

    病孩儿又一次被击倒,他狠狠的擦擦眉骨上涌出的鲜血,艰难的爬了起来,然后低头不要命的又向李日升冲过去。李日升一个侧步,横掌切在对手的脖颈处,但长时间的缠斗,已经难免力所不逮,这次没有把那个病孩击倒,只他得他一个趔趄,他顺势倒下,牢牢抱住了李日升的大腿,然后张开小口,狠狠咬下。

    李日升大惊之余,拳脚如注,雨点般砸落病孩的背部,然后那孩子无论受到多少击打,只死死的抱住李日升的大腿,越要越深,越咬越狠!

    只听李日升一声惨叫,两人骤然分开,李日升的大腿已经被血淋淋撕咬掉一块。那病孩在地上打滚而起,一口吐掉口中那块血肉,又不管不顾的冲了过来。这时李日升肝胆俱裂,哪里还敢对敌,转身就跑,但被病孩从后抓住发髻,一把按到,骑在身上,像只红了眼的野兽,又抓又咬。李日升那时年纪尚幼,哪经得起如此恶斗,完全失去斗志,不停的哭喊道:“父亲,救我。父亲,救我!”

    随着李甘禅低沉的声音响起:“好了,我们认输!”,极乐王嚣张得胜的笑声顿时响彻整个畅风谷。

    后来,这个病孩就被留在了极乐王身边,十多年后,整个乾土都知道了他的名字——苏小邪。

    十几年来,这一双孩子的厮斗早就已经被大家淡忘,但李日升却把他当做了这辈子的奇耻大辱,如刻在骨子里的烙印般无法抹去!每当他听到有人提到苏小邪的名字,心里就如一把锥子扎着这般刺痛,彷佛又回到童年的那一天,看到他父亲失望的白眼,听到围观众人嘻嘻哈哈的学着他的声音怪叫:“父亲,救我,父亲,救我!”

    李日升握着自己的这把巨剑,手指开开合合,等这一天,等得太久,自己的耻辱必须自己洗刷,今天我一定要让苏小邪,死在我的剑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