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这是个演示 顺利离开

西襄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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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动!”

    林旭没动那个之前留下来,这时正站在他身后的那名警察。这时这名警察也反应了过来,连忙掏出自己的佩枪,对准林旭的背后叫道。

    “林旭你做什么,快把枪放下!”秦天明这时也在前面厉声喝道。

    不过他却是并没掏自己的枪,并且还把自己防备的架势收了起来。因为林旭左右手里的那两把枪,并没对向任何人,只是伸手举着,枪口朝下。如果他有心伤人的话,不会这样。而且他要真有心伤人,刚才能眨眼间谁都没看清,连两个当事人自己都没发觉地被他取走了身上的枪,那他要在当时不是取枪,而是伤他们两个,那张姓女警与旁边另一名警察,这时怕已是不能站着了。

    林旭对背后那名警察正对着自己的枪并不在意,看着秦天明道:“我只是向你演示下,我有足够自保的能力。”扫了张姓女警与旁边那名警察一眼,他道:“他们俩身上也有枪,但结果如何?”

    说着话,他把自己两只手里分别拿着的两人佩枪各向两人抛了过去。两人见状,连忙张手接过。但接过听到这话后,却都是不由面红耳赤地燥得慌,觉着太过丢人。刚才林旭眨眼间便取走了他们身上的枪,他们别说看见,连察觉都没察觉到。这种武功,简直匪夷所思,感觉就像小说里写的、电影里演的一般神奇。

    他们身为刑事警察,都接受过徒手格斗训练,而作为这个行当,也能接触到一些传统武学以及所谓的江湖。现在这世上,还真的存在很厉害的那种传统武术传承,他们是信的,并且见过。不说别的,他们身边就有着活生生的一位,队长秦天明就掌握有很厉害的武功。

    但秦天明所学的武功,厉害是厉害,一个能打七、八个,力气大得也能抵得上七、八个人。但这厉害也有限度,拿上对枪的也厉害不到哪里去,所以他们觉着这还没超出认知范畴。可林旭刚才所展露的武功,就完全有点儿超出这个范围了。那种速度,快得人眼都跟不上,那他们身上的东西,就好像拿他自己身上的一样,简直是探囊取物一般容易。这要刚才不是拿他们的枪,而是拿他们的命,恐怕他们现在就已经死了。想到此处,便不禁一阵儿后怕。

    这时想想许多古代厉害的武将,说什么万军之中取敌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以前只当是夸张。现在看来,说不定是有可能是真的。这种武功,就有些脱离真实感,像是传说的了。

    秦天明闻言后,面上也不禁有些恼羞尴尬之色。但想起方才那一幕,细想却也感觉有些后怕。他从通背门那边了解到林旭现在的武功是很高,高到都足以打败通背门当代的掌门范志邦。可毕竟一直只是听说,耳听为虚,他自己还是有些不怎么信的,但现在亲眼见到后,他才知道,那一点儿也不虚,而且恐怕都有些说低了。

    轻咳了一声略作掩饰,他道:“你要想演示,也不必这样,忽然就跟我们动手。这要万一当真了,小刘刚才一紧张,在后面向你开枪了,可不是闹着玩儿的。你这说严重点儿,都算是袭警。”

    说罢后,他向着林旭身后那名他口里的“小刘”一摆手,示意其把枪收起。

    林旭道:“我也只是演示,要来真的,他也没机会拔枪。”说罢一顿,问道:“我现在可以走了吗?”

    他这话一出,后面那个小刘警察面上有些不服。但随即再一细想,他刚才是在林旭拿到了两个同事的枪后才反应过来地拔枪。以林旭刚才所展示的速度,确实是有机会在他拔枪前制伏他的。

    秦天明闻言后,无奈叹了口气地点点头,道:“不过你还是要小心,遇到什么陌生人接近的话多留心点儿。要是有人趁你不备向你开枪的话,你也还是有危险的。”

    林旭点了下头,没再多说什么,转过身去看着岳纤云,他道:“要是宋永华今天没赶回来的话,你打电话联系我。”

    岳纤云看着他的目光很是不舍,但嘴上则道:“你放心回去吧,宋叔叔他一向说到做到,一定会赶回来的。”

    “嗯!”应了声,林旭转过身向旁边的张姓女警道:“张警官,我离开后,麻烦你陪着她。你不方便的话,那就再另找个女同事,反正别让她一个人待着。”

    “放心吧,我会的!”张姓女警闻言点头答应。

    林旭又再看了几人一眼后,道声“再见”,便自转身而去。岳纤云本还打算要送,秦天明却以她是主要保护对象,最后不要轻易露面为由,把她劝留了下来。不过劝下岳纤云后,他自己却是跟着送了林旭出去。

    一路下楼到了底下大厅外面的台阶处,林旭看着外面已下紧的雨幕,向秦天明道:“秦队长你送到这里就行了,别淋雨了,再见!”

    秦天明向他点下头,道:“那你多保重,小心点儿。下雨路滑,你开车也留心着点。”

    林旭点下头,向他挥挥手,便转身走进雨幕里。迅速跑到自己车旁上了车后,他便立即发动车,缓缓开出了警察局。

    出了警察局不远,他从前面倒视镜往后看时,忽然留意到岳纤云装有她月蝶蝴服装的背包却是还留在后排座位上。当时他并没着立即要走,便没拿出来,觉着留在他车里保险,也方便,不用再拿来拿去。现在着急一走,却是一时把这忘了。

    想了下后,他却也没再返回去把包还给岳纤云。一是他想月蝴蝶的服装岳纤云最近怕是用不上,所以不必急着还,完了自己可以再专门给她送一趟;二是他着急赶回去,这时便也不想回返地再跑趟来回多耽误时间。

    虽然现在还离开不远,耽误不了多少时间,而且他再快赶回去,其实也未必有什么用。换句话说,现在离暑假结束开学还有一个月,关落雪又不是现在就要走,他还有足够的时间去解决这件事,不必非急在一时半刻。但这个时候,他却是还想尽快赶回去。而且赶回去的快慢,也是个态度问题。哪怕他赶回去也于事无补,无法改变关落雪家里人已经共同做出的那个决定,但也是要尽快赶回去,给关落雪一个他会与她一起承担分忧这事的态度与印象。

    男女之间,许多时候遇到问题其实也并不在于到底能不能解决,而在于另一方为这事尽不尽心,付出了什么,以及是否共同面对。(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