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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给云槿看出自己的心思,姚馥云陪着笑:“可以啊,我这就回去问问。不过呀,老话说得好,衣不如新人不如故,你那位……他要是真有心想跟你和好,我觉得你还是应该先考虑他,毕竟他是嵩嵩的爸爸,为嵩嵩想,也是亲爹比后爹强。”
云槿叹了口气,“我跟他真的再也没可能了,不是我不想给他机会,是我已经给过他太多机会,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她这么一说,姚馥云倒也能猜到大概,两家门不当户不对,云槿又没有出众的身材和相貌,想必她前夫当初也没太把她当回事,*嘛,难伺候是肯定的,能让云槿这样温柔的性格坚决要离婚不回头的,只怕也是实在不能容忍了。
从女人的角度分析,姚馥云对云槿前夫可能有的毛病做出了几个推测——要么就是好色风流爱沾花惹草;要么就是性格压抑、有暴力倾向,对老婆使用家庭暴力;要么就是那方面不行……鉴于嵩嵩这么活泼可爱又机灵的存在,姚馥云否定了第三个可能性。
除了前两个原因,她实在想不出什么毛病会让一个老实本分的小媳妇忍受不了。
高干圈儿她不是没接触过,那些人玩到什么德行她也有所耳闻,这个国家的有些事儿,不在那个阶层根本不可能了解,很多人看着低调谦和、彬彬有礼,骨子里却是比谁都坏。
坏也要看坏在什么档次,如果你以为是他们飙车打架调戏少女这种层次的坏,那真是低估他们了,他们的坏是刻在骨子里的,一种意识层面的坏,罔顾国计民生的坏。
这种人假如掌握着实权,一旦坏起来,就有可能祸国殃民,捞够了钱,还造成一大群人生活不幸;不掌权的,一门心思发财,他们发的财也不是老百姓可以想象的那种财,而是关系着国民经济命脉的,要发就发国财。
姚馥云想着想着,愈加义愤填膺,云槿前夫的形象已经被她上升到恶贯满盈的高度,对云槿同情的感觉油然而生。
“我让老赵跟他联系好了,就跟你约时间,这个不行,咱还可以物色下一个,只要你想嫁,肯定能嫁出去。”同情心让姚馥云在瞬间战胜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念头,主动承担起为云槿介绍对象的任务。
“谢谢你,姚姐,我朋友不多,也就你能帮我了。”云槿感激的道谢。想了两天,她终于做了个决定,要迈出去一步,如果继续停滞不前,只会跟丁骁越来越扯不清。
话说临了,姚馥云到底按捺不住心底的好奇,问云槿:“你当初跟那人怎么认识的?”
其实不光是她有疑问,云槿自己也常常回想,自己和丁骁明明是两个世界的人,是怎么和他结婚的呢?
确切的说,这是一桩包办婚姻。
丁骁的爷爷,也就是德高望重、为共和国的军队建设奉献了一辈子的丁兆宁老将军,和孟云槿的爷爷、那位出身于京剧表演世家的一代名伶孟小楼老先生,两个人是故交。
丁将军他老人家在没参军以前,还在穿开裆裤的时候,就跟青少年时代的孟小楼老先生认识了,一起上山打过野兔,一起下河摸过鱼虾,日本鬼子的战火让他们两家先后流离失所,几十年没有再见过面。
丁兆宁跟着党的队伍走南闯北打天下的时候,孟小楼也跟着戏班到处演出,说不尽的几多辛酸,到最后,各自成名。
再见面,已经是在新中*方的新年晚会上,京剧艺术家孟小楼在台上表演,解放军高官丁兆宁在台下鼓掌,领导上台跟艺术家们轮流握手的时候,两人才认出对方,当场流下了热泪。
“这不是小海子么,一晃几十年过去,我差点都要认不出你了。”
“首长……”
“叫什么首长啊,叫大山子。”
名字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名字,人却还是当年那个人。
两位老人家当时已过不惑之年,久别重逢,怎么能不感慨万千,丁兆宁当即让秘书去安排,自己要跟老朋友一桌吃饭,叙叙旧。
就这样,两家人开始了长达半个世纪的互相走动。
其间,在那个众所周知的年代,丁兆宁因为娶了前国民党高官的女儿,受到迫害,被迫背井离乡到西北劳动改造去了;而孟小楼也因为下九流的出身,经常被造反派揪出来批斗一番,几乎沦落到了快要饭的地步。
云槿第一次见到丁骁,是在她四岁的时候,丁爷爷的寿宴上,云槿跟着她爷爷来拜寿,没见过这么大的场面,四岁的小女孩拘谨的攥着爷爷的手,好奇的张望着周围的一切。
这房子可真大,这家具可真好看,打量着丁家小楼里的一切,感叹着,怎么会有人住在这么好的房子里,而自己家却又旧又小?
这个年纪的云槿,对贫富并没有概念,她只是奇怪,丁爷爷的家,怎么这么大这么好?要是自己也能住在这里,该有多好?
她的这种想法很快就被一个男孩子鄙夷的目光给打散了。
那小子缺了一颗门牙,长得眉清目秀白白净净的,身上的衣服也是干净又漂亮,后来云槿才知道,他叫丁骁,是丁爷爷的大孙子。
丁骁用一个出身于高干家庭的七岁男孩的目光把云槿浑身上下看了个遍,确定这个有着一双明亮眼睛的女孩跟自己不是一个路数。
那丫头,不仅没见过世面,还又黑又胖、脏不拉几的,鼻涕都拖下来了,她用衣袖抹抹,都不知道带个手绢儿。
脏,乡下丫头就是脏!自诩英俊少年的丁骁同学在给了乡下丫头一记白眼之后,找爷爷家的勤务员要好吃的去了。
各种糕点摆上桌,丁骁故意当着云槿的面吃,引得云槿直盯着他看,眼馋的口水都快挂出来了。
“丁骁,拿给小妹妹吃啊,怎么光顾着自己吃。”李凤霞一眼就看穿了自己儿子的自私德行。他什么好东西没吃过,就是这爱显摆的毛病改不了。
丁骁这才勉为其难的拿起一块蛋糕,向云槿晃了晃,“给你吃。”美食当前,云槿很不争气的撒开小腿跑了过去。
“看你的小脏手,你不能把手洗洗啊。”丁骁挑剔的看着云槿,这能叫手吗,简直是黑爪子,她是不是常年在家里挖煤啊?
看着小丫头不好意思的把手放在裙子上擦,一双大眼睛还眼巴巴的看着他手里的蛋糕,丁骁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他像喂一只小家雀儿一样,施恩似的把蛋糕递到她嘴边,看着她狼吞虎咽。
“你吃慢点啊,小心噎着。”丁骁撇了撇嘴。这样的女孩,真是见所未见,他见过的那些跟他家庭出身差不多的女孩,哪一个不是斯斯文文、细嚼慢咽。
“谁要噎着了?”大丁骁三岁的堂姐丁骏从另一个房间过来。丁骏长得很漂亮,穿着粉色的花裙子,像个安琪儿。
“姐,你看这丫头多能吃,嘴巴塞满了,手里还拿。”丁骁看到他洋气的堂姐,当时心里就想,这样的才叫女孩儿呢,穿着花裙子,头上戴着蝴蝶结,说话也细声慢语的,哪像这个乡下丫头,几百年没吃过饭似的土匪样。
“哦,孟爷爷家的小妹妹呀,小妹妹,蛋糕好吃吗,好吃的话,一会儿我让保姆多准备点给你带回去吃。”丁骏虽然只有十岁,却像个懂事的小大人,对云槿非常友好。
“好吃……太好吃了。”云槿用力嗅了一下快要拖下来的鼻涕,又塞了一块蛋糕到嘴里。“姐,你看她呀,快把鼻涕吃到肚子里了。”丁骁一边笑,一边指着云槿给丁骏看。
这回,丁骏也笑了,拿卫生纸细心的替云槿把鼻涕擦了,向丁骁道:“你别欺负人家,人家才四岁,比你小好几岁,你都是少先队员了,也不知道让着小妹妹。”
丁骁不屑的把头一拧,心说,我才不理这丫头呢,看到三岁的堂弟丁骥骑着童车过来,丁骁找自己弟弟玩儿去了。
云槿好奇的看着他的背影,在心里给他起了个外号叫“蛋糕”,因为她是第一个给她吃这么好吃的蛋糕的人,傻姑娘那时候没记性,谁给她吃好吃的,她就觉得谁最好。
从小到大,蛋糕一直瞧不起她,她知道,他给婴儿肥的她起了个难听的外号叫“肉肉”,她也知道,多年以来,他俩一直像两条平行线,在不同的世界里各自生活。
只是爷爷有时候会提起他,他考上XX中学了、他被保送进XX大学了,云槿听在耳朵里,却也没怎么往心里去。
长大以后的丁骁,她只在逢年过节的时候见过,那是个有着目空一切神情的男孩,偶尔还带着玩世不恭,他的视线在她身上从来不会停留超过五秒,少女时期的云槿就已经知道,他对自己一点也不感兴趣。
云槿虽然也很努力,可智商实在有限,她考不上丁骁上的那所大学,更别说像他那样出国留学,她只能凭着高考满分作文的优势,进了北京一所数三数四的大学中文系,毕业后进京剧团当了编导,开始把那些老掉牙的戏曲段子包装成现代人喜闻乐见的故事。
丁骁回国以后就参军去了,云槿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参军,后来才知道,这跟丁骁学的专业有关,他是国家重点培养的制导武器精尖人才,将来他是要进研究所的,也就是说,丁骁是奔着大知识分子的前程去的。
这跟云槿所认知的那个丁骁还是有一定差距的,不过她也没有花时间去想这个问题,因为很快就有一桩大事发生在她生活里。
孟小楼老先生风烛残年之际身体一直不大好,在病床上拖了两三年之后,终于快要走到人生的尽头,病榻前,他握着老朋友丁兆宁的手跟他说了一句话,丁兆宁点了点头,答应了他最后一个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