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这玩意爷没有

顾南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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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开车门,叶在夕挽着她,先一步出了车,做了个邀请的姿势:“进去吧,我的女伴。睍莼璩晓”

    这家伙,真是人后一个狼,人前一个郎啊。

    “是江夏初。”

    “江夏初来了。”

    “……”

    江夏初才踏出一步,顿时无数闪光灯打过来,无数记者媒体跃跃欲试。

    这是她所不擅长,不喜欢的领地,让她窒息,甚至难以睁开眼,忽然,手被握紧,嘈杂声中,耳边叶在夕的声音清晰:“不要怕。”

    心似乎稍稍着落,不看着灯光,不看着人群,她转身,看叶在夕,这个男人,让她安心,无关风月的相信。

    一步一步,叶在夕牵着她走在红毯,白线外的记者人潮涌动,似乎下一秒便要冲上来。

    终于,开火了——

    “一直以来,江小姐从来不参加任何颁奖典礼,这次隆重出席,有什么特殊的原因吗?”胆肥的记者面面俱到,又转了矛头,“叶在夕,能回答一下你与江小姐此次一同出席,有什么特殊的寓意吗?”

    江夏初呼吸一滞,眸子沉沉浮浮就乱了。

    相比,见惯了这般阵仗的叶在夕就如鱼得水,脸上摆着一贯妖娆勾人的笑,睃了一眼那记者。

    上海人民娱报——好啊,够尖锐!

    不疾不徐,叶在夕对着镜头,先是露出一个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笑,比女人还妖上几分:“既然是颁奖典礼,自然是来拿奖的,还能有什么原因。另外一同出席的还有那边的李敏导演和他的戏里女主角,顾起和元灵珊,你觉得他们也都有什么特殊寓意吗?”

    几句不着边际的话,顿时矛头就反转,那个问问题的记者,一下子就懵了,哪敢再吱声,再说一句,得罪的人可多了去。

    漂亮!这个圈子,可是他叶在夕的领地,哪轮到别人来宰割不是?

    叶在夕又笑了笑,看上去无害,眨了眨妖异的桃花眸,潋滟清光转了一圈,语气慵懒:“还有,记住,今晚可不是八卦盛典哦。”

    说完,携着佳人便走过去,一路上,再没有一家媒体报社敢问话。

    演艺圈谁不知道,叶天王有的是整人手段。

    叶在夕与江夏初一同出现,外加林倾妍缺席,显然是一大热点,个中头条那都是一块一块的香饽饽,可是叶在夕话摆在哪里,还真没有人敢造次了。

    “好好学着点,别遇上媒体就任人宰割。”

    叶在夕逮到机会就训话,对着镜头,依照不妨碍他花了一票子人的眼。

    “谢谢。”

    二十米的红毯还在继续,江夏初比刚才放松了不少,多亏了叶在夕。

    江夏初极少这么认真严肃地说谢谢,可是某人还不待见了,谱子都摆到天上了:“少和爷来这套,矫情。咱们什么关系。”

    说完,就搂上江夏初的肩。

    顿时,相机狂拍,叶在夕倒是享受,朝着歌迷招手。

    除了左城,江夏初从未男人这般亲近,当下就要挣开,那男人按住她的肩,邪魅地在她耳边低语:“别瞎动,那么多相机拍着呢,走镜可不好看。”

    这个时候,他关心的是走镜?骚包!

    江夏初无奈,分明是来澄清绯闻的,如今有种越描越黑的感觉。

    “你说记者们会怎么写?”

    怎么写?一定坐实她狐狸精的名号。江夏初这么想着。

    “瞎写。”叶在夕漫不经心地丢过去两个字,低头去瞅江夏初,“表情怎么那么僵硬,笑一个。”

    江夏初是怎么也笑不出来,哪里像叶在夕,花枝招展地一路妖娆,方圆几里的雌性都受难了。

    总算是进了会场,记者都被挡在了门外,江夏初顿下,眸子睃视,似乎在寻着什么。

    “在看什么?”叶在夕凑过去,皱着眉猜测,“左城跟来了?”

    心里腹诽:那个男人,也太夸张吧,这样防着,防狼啊?

    确实是防狼,某只没有自觉的狼!

    江夏初不说话,看了一圈,除了身后不远不近处的左鱼,在没有熟悉的人影。

    “没看出来啊,还是个守妻奴。”叶在夕冷嗤了一声,一脸的不屑一顾。心里大大鄙视了一把左城。

    这语气怎么这么酸呢?

    江夏初冷而自制,忽然淡淡开口,说:“可以放手了。”

    一句话,在叶在夕头上点了一把火,语气上扬了几个调:“靠!你以为你是红杏出墙啊。”手一收,“老子还不干呢。”

    说完,气冲冲就先一步进去了,一张俊脸,黑得不像话,十分难看。

    江夏初只是抿抿唇,跟上去。

    虽然叶在夕正在火气上,但这人也就嘴硬,时不时就回回头,一边嘴里骂着江夏初腿短,磨蹭,一边又等着她,一道去了休息室。

    演艺圈的称得上名气的,几乎都来了,除了几个江夏初合作过的歌手,几乎清一色的生面孔,她性子淡,在这个圈子几乎孤立,不像叶在夕,一进休息室,陆陆续续过去搭话闲聊的女人就没断过。

    江夏初也不好妨碍叶在夕的桃花,找了个不起眼的地方坐下,安安静静的,半阖着眸子,那些好奇的、审视的、鄙夷的视线,置若罔闻。

    那边,叶在夕把玩着的手里饮料瓶子,明显心不在焉,对面的美人幽怨:“在夕,你还真敢和她一起来。”

    此美人不就是上上上次和叶在夕一起上时尚封面的女主角吗?有这么一句话,东边倾妍西边落雨,这美人就是那闻名的西落雨。

    自然,也是叶在夕风流史中的一朵桃花。

    叶在夕端着妖娆风情反问过去:“为什么不敢?”

    王落雨脸色微白,一双潋滟的眸子暗了又暗。

    很显然,余情未了啊。叶在夕这妖孽,真是到哪都是祸害!

    “难道报道是真的,你真看上她了?”落雨美人眉间淡淡忧悒若隐若现着。

    叶在夕凑过去,眼神勾人,轻笑:“语气怎么这么酸啊?你男朋友还在那呢,别让我这个前男友难做啊。”

    王落雨哭笑不得,只是怨念地瞪了好几眼。

    叶在夕就有这种本事,能和所有前女友变成闺蜜,闲暇时间,一起凑几桌麻将,这样的男人,注定就是女人的劫啊。

    叹了叹气,王落雨喟叹了一句:“你还是你,一样的无情多情。”

    “没办法,女人还真喜欢这样的。”

    这家伙,这有什么值得骄傲的,瞧他一脸放荡不拘的。

    王落雨嗤笑,真拿这个连无赖都勾人到骨子里的男人没办法,问:“这次多久?闹这么大可别没几天就分了。别玩得过火了,你的粉丝们心脏再强,也经不起一而再再而三地刺激。”

    妖媚的男人只是笑笑,桃花眼流转风情,语气暧昧:“放心,不会比你久。”

    “真不知道,有没有哪个女人能让你收心。”她笑着调笑,心里的酸楚在不为人见的地方发酵。

    戏子嘛,最在行的就是没情的时候装有情,有情的时候装没情。

    “那就不好玩了。”一张比美人还美上几分的脸,笑得张扬,眸光若有若无地瞟向偏僻的角落。

    落雨美人笑着摇头无奈,这才是叶在夕,一颗心,不知道放在了哪里,偏生最会抓女人心。

    叶美人在美人堆里转了一遭,回来时,江夏初还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角落里,垂着眸,镁光灯下的睫毛很长,与周遭的喧嚣太格格不入,看着怪可怜的。走过去,稍稍俯身:“瞅你这小眉头皱的,又不是哀悼会。”

    说不清道不明,叶在夕就是觉得心里酸酸的,柔软得过分。

    怜香惜玉这玩意,真不是男人该有的,闹腾难受!

    缓缓地,她抬起头,巴掌大的脸蛋,未施粉黛,灯下尤其纸白:“我有点不安。”

    刚对上双凌乱深谙的眸子,叶在夕心口像针扎了一下,有些疼。

    突然便闪过王落雨的话:真不知道,有没有哪个女人能让你收心——

    收心?起奇怪的感觉,叶在夕不动声色地摸了摸心口,走过去,挨着女人坐下:“天塌下来还有我顶着呢,怕什么。做最坏的打算不也就判你个通奸,我都不介意你还嫌亏啊!”

    叶在夕痞里痞气没个真假,暧昧得不动声色,那风姿绰约,搁哪个女人都招架不住啊,只是江夏初——

    “不要做这样的打算,我不喜欢被人误解。”

    一句话堵死了叶在夕所有继续暧昧调侃的余地,一张帅到人神共愤的脸铁青了,语气冲得跟什么似的:“靠,感情是爷我一厢情愿了。得,弄得我多稀罕你似的。你愿意,我还不想当负心汉呢,所以别担心,等会我一定撇得一干二净。”说完,也不知道和谁赌气,桃花眼一挑,一副大爷不爽的模样。

    也是,叶天王不爽也是当然的,纵观万花丛中过的风流史,哪个女人不是他召之即来的,偏生遇上这么块硬石头,不仅捂不热,还咯得慌。

    越想越不爽,叶在夕自顾找了跟烟来抽,狠狠吸了几口,看向江夏初:“我说你怎么就这么不待见爷,至于一副生怕甩不掉的苦情样吗?爷我是怎么了?闹个绯闻还能掉你价了?”

    一口一个爷,这家伙不爽的时候就喜欢摆谱。

    她只说:“你知道,我不喜欢不明不白。”

    那左城呢?

    几乎要脱口而出的四个字,不知道怎么咽回喉腔的,那个致命的器官狠狠地抽搐喧嚣了几下,然后安静,然后空落落的,什么都没有。

    这个女人啊,这个要不得、放不得的女人,这个让他又爱又恨的女人,他们自始至终只是楚河与汉界。

    就着手里的烟,他狠狠吸了几口,胸腔刺疼得有些麻木,烟雾缭绕,看不清他花败颓废的眸,他啊,还是戏谑收场:“得,你就是一块石头,又硬又冷。”

    偏生这块又冷又硬的石头盘踞在了他心底,又痛又恨。

    江夏初只是半阖着眸子,心事重重。

    得!叶在夕说得极对,这就是快石头。

    “懒得管你。”

    灭了手里的烟,叶在夕起身就要走,身后,她声音小小的,淡漠的:“你会管的。”

    是的,他会管的。

    几乎条件反射,他回头了,然后再也没办法洒脱地转身,看着她,心又开始闹腾,因为她说准了,他这辈子大概就这样栽了。

    妖孽的俊脸沉了好一会儿,还是坐回去,捂着胸口:“丫的,人干嘛要长义气这种没用的东西。”

    胸口长得是只是义气吗?

    谁知道呢?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半真半假,演员的专长不就是如此吗?

    长长叹了口气,不知道在惆怅什么,他无奈:“所以,心放到肚子里,没那么复杂。”

    “林倾妍来了,能简单点。”

    叶在夕一个白眼丢过去,不知为什么,反正他很不喜欢从这个女人嘴里听到两个名字,一个就是林倾妍。

    “她要来了,就不可能简单了。亏得她伤得下不了床。”

    那个女人,他还不知道,端着圣母玛利亚的面孔,一肚子阴谋阳谋。

    她摇摇头:“你不了解女人。”

    冷嗤了一声,叶妖孽一脸不以为意:“真新鲜的说法。”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实践出真理。说一个在花丛里摸爬滚打的男人,不懂女人,这可是奇耻大辱。

    江夏初嘴角若隐若现的笑,不明喜怒:“不会为了我,是为了你。”

    叶在夕被这句话弄得晃了一下神,半响,琥珀样的眸子移开:“扯她干什么?”

    这厮,懂女人,也懂女人的情,但是揣着明白当糊涂人,所以这么多年,他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林倾妍,你喜欢吗?”她问得认真,秀气的眉拧着。

    一个问题,充分说明了两个问题:江夏初智商很高,情商很低。

    叶在夕懒懒靠着沙发,搭起长腿,眼角撩德媚人,笑道:“喜欢?”冷嗤一声,十分不屑,“这玩意爷没有。”

    说这话的时候,叶在夕看着江夏初的眼睛,他在笑,依旧迷人勾魂,只是若细看,他眼底的光,亮得惊心,也凉得动魄。

    这辈子,叶在夕记不清和多少女人说过喜欢,唯独,江夏初不同。

    他说,喜欢这玩意他没有。

    大概都给出去了,收不回来,偏生还不能为人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