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一辈子只爱一个人(2)

沈南乔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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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乎与此同时,大院大门轰然打开,再度发动的车子平稳地朝门外驶去。

    宁以沫“哇”的大哭一声,甩开辜江宁的手,快步往前追去,一边追一边哭喊:“哥哥,我以后也去美国!我以后也去美国!”

    辜江宁快步追上她,想要拽住她,却不知道小小年纪的她哪里来的力气,一次次挣脱他,哭着追那辆车子。然而那辆车却丝毫没有停顿地在他们的视线里越变越小,直至消失在路面尽头。

    辜江宁一把抱住哭得几乎虚脱的宁以沫,哄着:“你哥哥听到了,肯定听到了!”

    宁以沫却像听不见他的话,像被什么伤透了心一样放声大哭,怎么哄也停不了。

    天色在她的啼哭声中放亮,飘飞的雪花越发肆意地狂舞着,倒像透着点幸灾乐祸的欢喜。

    不知道过了多久,宁以沫才止住了哭泣,顶着大雪,抽噎着往回走。

    辜江宁慢慢跟在她身后,看着她一抖一抖的肩膀,有些不知所措,更多的却是心疼。他朝她的方向伸了几次手,却因为找不到话起头缩了回来。就在辜江宁纠结得要死的时候,一个卖冰糖葫芦的中年男人推着单车朝他们走来,辜江宁赶忙上前买了一串个大溜圆的糖葫芦,快步追上宁以沫,递了过去。

    宁以沫停下脚步,失魂落魄地看着那串火红的糖葫芦。辜江宁把她牵到公交车站的椅子上坐下:“吃吧,你不挺爱吃的吗?”

    宁以沫愣愣地将糖葫芦举到嘴边,含着眼泪咬了一口,眼泪无声地滴落在了糖稀上。

    辜江宁破天荒抚了抚她的头,望着她黯然想,这样一次撕心裂肺的痛哭,冲刷去的不单是他们三人的友谊,更加是这个孩子无忧无虑、天真懵懂的童年。

    没有人比他更懂得痛哭的意义了,痛哭意味着尝试到了人生的无奈与苦楚,意味着面对现实,开始成长,人们往往欣喜于痛哭后的成长,却忽略了这成长是以妥协与遗忘为代价的。

    如果可以,他很想替以沫痛哭,这样,她还能好好地活在那个现世安好、没有痛苦别离的童真世界里。只是,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早在七岁那年,他就已经哭尽了毕生的眼泪,从此再无为谁号啕的能力。

    七岁之前,辜江宁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盯着妈妈看。

    他天生比别的孩子更懂得美,当别的孩子都追着电视剧《西游记》看的时候,他却追着《红楼梦》看,因为《红楼梦》里的漂亮姐姐比《西游记》多,而且更重要的是,不会有只臭猴子一棒敲死他喜欢的漂亮姐姐。

    不过,电视上的环肥燕瘦固然美,却没一个比得上妈妈那样光彩流转、风情万种。在他看来,妈妈的一笑一颦,每一个动作都是艺术,她从来不会有丑陋平庸的样子,哪怕起床时,未梳洗的她,也总是透着一副美艳的颓靡气。

    用他爸爸辜默成的话说,她就是上天的礼物。

    只可惜张遇这个礼物却被上天错丢在江苏一个穷乡僻壤里,所以,这个生错地方的“公主”,每天干的都是砍柴、砍猪草、带弟弟、喂猪之类的琐事,如果她还像童话里的公主那样单纯天真,那么不难预见,她未来的人生就是嫁到另一个穷乡僻壤,继续喂猪喂鸡,直到她玫瑰般娇艳的面容腐朽风干。

    虽然连初中都没读完,但是张遇格外清楚,像她这样的女孩要改变命运,唯一的武器就是美貌,所以她早早就学会在有限的条件下保养容貌。

    一到冬天,她不是把手放在冒着热气的水壶上,就是把手暖在火边,尽管她不知道这双漂亮的手还可以干什么,但它们绝对不是用来长冻疮的;她格外有毅力地每天喝一碗米汤,因为据说这个东西比牛奶还养人;她说服她爸爸风雨无阻地去河边钓鱼,供她每天都能喝上熬得雪白的鱼汤,因为她说那样会让她肤白如雪、聪明过人,以后至少能嫁给村长家的儿子。

    其实,她从来没有把什么村长的儿子看在眼里,她每天都在偷偷攒钱,打算等钱攒够后就逃去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她以为只要她站在大城市的地面上,就会有无数人争着抢着要把她娶回家供养。她并不知道,很多像她这样漂亮却一无所有的女人,一般都被争着抢着带去做了饭店服务员,甚至更加不堪。

    不过她的运气很好,还没等她攒够钱,一支煤炭勘探队便进驻了他们村,随勘探队进村的还有七八个维和部队骨干。

    当时,全村人都看稀罕似的去看勘探队工作,她也跟着去看,她看的却是人,她一眼就从众人中挑出了年轻英俊的辜默成。

    虽然都是维和兵,可辜默成和别人不同,一身的确良白衬衣永远干净挺括,无论多忙多乱,他的气度都纹丝不乱,在一群工人、军人中格外打眼。盯准这个人后,她旁敲侧击打听清楚了他的家庭背景,向他发起了攻势。不到一个月,辜默成便被这个乡村女孩迷得非卿不娶。

    从那以后,辜默成的人生便因爱她而改写:他先是被部队记大过,再是被父母威胁断绝关系。可无论遇到什么事情,他都咬定宁愿不要前途,也要娶张遇为妻。

    辜默成的父母不得已答应张遇进门,却始终不肯见这个儿媳妇一面,更不肯在仕途上帮儿子一丝半点。他们想着,总有一天儿子会长大,会抛弃这个居心叵测的祸水,总有一天,儿子会从这场迷恋中清醒。

    但是这个“总有一天”终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到来。

    进了城的张遇不但没有如别人所想那样,很快变成个畏首畏尾的黄脸婆,反倒表现出了惊人的学习能力,她疯狂地恶补一切高贵女人该有的学问:俄语、英语、法语、跳舞、化妆、时装、油画、音乐、艺术赏鉴……

    如果说,之前她只是一朵纯白美丽的乡间栀子,结了婚后的她便成了一只万花筒,你可以通过她看到瞬息万变的美丽,她时而是个不懂事的小妇人,时而是个娇俏的精灵,时而是个充满爱心的天使,时而是个抱着猫的颓废坏女人。她像极了一个没有舞台的电影明星,随时能够演出各种风情。

    渐渐,他们夫妻的关系开始失衡,张遇撑着脑袋听辜默成讲外国文学,一脸崇拜的日子一去不复返,她开始嫌他乏味无趣,连华尔兹都不会跳。

    不过这并不妨碍辜默成越来越爱她,因为爱她,他开始讨厌儿子江宁,讨厌他抢走了妻子一半的爱与时间。这个臭小子无时无刻不黏着她,母子俩亲热得密不透风,让他这个当爸爸像个局外人。

    他忍耐着这种冷落,想着等到儿子进了小学,就没有时间黏着妈妈了,一切就会恢复原样了。可是等江宁进了小学,张遇不但没有对他热情起来,反倒更加冷落他了。

    她开始忙于响应改革开放的号召,下海经商,十天半个月的不着家,光彩照人地在外面的世界里翩飞,制造着各种绯闻。

    他质问她、责骂她,她却轻蔑地说她张遇一生只跟有财或者有才的人交往,而他辜默成哪一样都不占。她冷笑着质问,凭他的工资能给保证她有不同的夜礼服和珠宝换吗?凭他的地位能调得动豪华名车接送她吗?凭他的能力能让她过上一流的生活吗?

    几度争吵后,她提出了离婚。

    但是,她忘了他们是军婚,只要辜默成一天还是现役军人,只要他一天不愿意离婚,她就没办法摆脱。只要她一天处在军婚的关系里,就没有别的男人真的敢带走她。她这才意识到,当年的自以为是,成了现在的作茧自缚。

    江宁渐渐发现妈妈变了,她不再对他笑,也不再同他亲热,她的眼里只有衣橱里的裙子和首饰盒里的石头。慢慢,她连家也不回了。有好几次,他怯怯地站在妈妈卧室门口看她打扮,弱弱地拽着她的衣角,说他病了,要妈妈。她也只是草草伸手在他额上一摸,说没事,然后毫不留情地起身离开。

    他嫉妒那些衣服,暗想,要是把那些丢掉,妈妈就会爱他了。于是他偷偷潜入她的卧室,把所有衣服全都丢去了垃圾堆。结果,他等到的是一记重重的耳光,和妈妈冰冷怨毒的目光。

    那是妈妈第一次打他,他吓得号啕大哭,她却连安慰他的工夫都没有,匆忙下楼,投进一辆轿车里。

    他哭叫着追到窗口,哭得越发响亮——

    其实他已经不想哭了,可是他不信她会那么狠心,丢下他不管,他赌她会回头。他不记得当时自己哭了多久,只记得哭到后来,眼睛里再也没有一滴泪,胸口是痛的,嗓子是干的。最后,他晕乎乎地靠着窗口睡着了,被晚归的爸爸抱回了卧室。

    次日醒来,他木木地躺在床上,再度回忆昨天被妈妈抛下时的痛苦,他悚然发现,他居然觉得没那么难受了,他试着继续大哭,可是心里空空的,像被什么掏了一个洞,以前满心装着的,对妈妈的爱与依赖全没了。

    他在一夜间长大。

    那以后,他学会了冷眼旁观,冷眼看着她打扮得像只穿花蝴蝶似的往外面跑,冷眼看着她怒斥爸爸窝囊没用,冷眼看她极不耐烦地做出难吃的食物敷衍他。

    面前的她还是以前的她,在法国化妆品的滋润下,甚至更加美了。可他总觉得那美丽底下掩藏着什么让人讨厌的东西。

    随着妈妈夜不归宿的次数增多,院子里的孩子都开始孤立起他来,他们看他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让人恶心的垃圾堆。

    有天,他按照惯例去二炮大院踢足球,可是他所在的队伍居然不声不响地把他踢出去了,更让他觉得屈辱的是,他们宁肯用一个曾经被他们嘲笑的“鼻涕虫”,也坚决把他排除在外。

    他以为是这个“鼻涕虫”背着他做了什么手脚,愤怒地冲上去打他,结果那一群人冲上来,像打一只野狗那样踢打他,让他滚蛋。临了,那个“鼻涕虫”恶狠狠地朝他脸上吐了口口水,极尽侮辱地骂道:“破鞋养的,滚!”

    他大哭着回家问爸爸什么是“破鞋”,却换来爸爸更重的体罚,他把他绑在厕所里,用皮带狠狠地抽,像是嫌他哭得太响,他顺手抽出一条毛巾捂住他的嘴,直到他带着恐惧与憎恨,翻着白眼倒下。

    他再醒来后,漠然望着坐在床边自责垂泪的爸爸,只觉得心里那个空出来的洞又大了一些。

    江宁最终还是知道了“破鞋”的意思。

    七岁那年中秋,他和爸爸去丰台爷爷奶奶家过节。那天,爷爷的一个新疆旧部下来家里做客,给他们带了一筐新疆红石榴。那是他第一次见到那么好的大石榴,个个颗粒饱满,比上佳的红宝石还色泽浓艳,吃进嘴里也甜得叫人心醉。他忽然想起妈妈最喜欢吃石榴了,很久以前,她喜欢把石榴籽剔进碗里,一边用银勺挑着吃一边看书,心情好的时候,她也会喂他吃几口。

    不知怎么的,一股对妈妈的爱和眷念又从他的伤口汩汩溢出,就像裂皮的树溢出树脂那样,他忽然想要和妈妈重修旧好,让一切回到从前。

    他拿起一个最大的石榴,背着家人,偷偷坐了三个小时车回到家里。到楼下时,他看见家里的灯亮着,于是更加迫不及待地往楼上跑,然而当他打开房门时,眼前的一幕让他惊呆了,他看见妈妈被一个男人抱着半躺在沙发上,那个男人粗短的手在她莹白的胸口上游走,她的脸和如瀑般的长发从沙发上倒挂下来,表情扭曲得像一幅抽象油画。

    他张着嘴,看着这一幕,想要叫却叫不出来,整个人像被钉在了冰天雪地里——那是他敬若天人的妈妈。

    全身的力气仿佛被谁抽走,手中的石榴猝然滚落,滴溜溜地滚到沙发边上,与此同时,妈妈睁开了眼睛,在看到他的那一瞬,她像看见了一条让人厌恶害怕的毒蛇。

    那一刻,江宁想,哦,原来她这样讨厌他!原来她也有这么丑陋的时候!

    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和爸爸紧张的声音:“江宁,你怎么一声不响自己跑回来了?我们都急……”

    他的声音在看到客厅里这一幕时戛然而止。紧接着,他冲进卧室,拿了一把枪出来,涨红着眼睛朝那个男人开了一腔,他的眼泪在枪声、尖叫声中决堤……

    那个男人没死,却彻底毁了辜默成的前途。张遇也被那一枪吓得老实了很多,她不敢再出去招惹是非了,她身边的狂蜂浪蝶也不想冒着被枪击的危险找她,她被迫滞留在那个阴暗的家中。

    她憎恨那座大院,憎恨那个连拿着枪都杀不死人的废物男人,更加憎恨越来越像她的儿子——如果不是他那个石榴,她至少还能和他们父子俩维持表面的和平。如今,一切全毁了。她不甘心,她怎么能甘心就此一生?如果谁让她不痛快,那她也要加倍奉还,让他们鸡犬不宁。

    江宁七岁到十岁的那三年,是他们全家在北京的最后三年,也是江宁如在地狱的三年。前途尽毁的爸爸学会了酗酒,一喝醉就会红着眼睛打他,妈妈则会抱着手臂冷眼旁观,嗤笑着怂恿他往死里打。因为脸越来越像妈妈,爷爷奶奶也不那么喜欢他了。起初他还会哭,可是后来他就失去了那种能力。

    没有家人,没有朋友,没有爱与尊重,没有温暖。

    不过十岁,他就失去了一切。

    他明明健康,心却有了残缺,他明明年幼,但也老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