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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中弥漫着甜香的奶油味,我吞着口水焦急地环顾四周,寻找着可以帮助我解决馋虫的合适人选。最终,我选定了那个独自坐在吧台最右角的高中女生。我看中她是因为她既没有难搞的小伙伴,还穿着让我倍感亲切的圣爵校服。更重要的是,我刚看到一个穿着白衬衫系着黑围裙的服务生微笑着托着一只摆着樱桃蛋糕和香槟奶茶的托盘冲她走了过去。
我在她把塑料吸管插进奶茶杯里的一瞬间就位,衔接完美地低下头深深地吸了一大口,熟悉的芬芳香浓包裹并刺激着我舌头上的每一个味蕾,我缓慢而享受地把口腔里的液体吞进肚子,心满意足地长叹一口气。
“太、好、喝、了!”
我情不自禁地赞叹引来身后的窃窃私语,我回头一望,刚巧碰上了对面几个女生鄙夷的目光。她们肯定觉得这孩子是个没见过市面的乡巴佬,喝个奶茶居然能回味无穷成这样。
我无所谓地耸耸肩,回过身子,狠狠叉了一块樱桃蛋糕塞进嘴里:(⊙o⊙)哦~我只能说我来到了天堂!
我吞下最后一块蛋糕,捏着吸管吸着奶茶,扬起手翻看着黏在墙上的便利贴纸条。那上面的话大多幼稚可笑,有几张还配有碳素水笔的信手涂鸦。舒默以前从不肯碰这类东西,那时候的他就觉得这些东西矫情得让任何一个渡过断奶期的正常青少年无法忍受。不过有一次我逼着他写一张贴上去,否则我就附在他身上在周一开晨会的时候,当着全校师生的面像江小离告白。于是舒默妥协了,他让我背过身子,不准偷看他写了什么或是贴在哪里,犯规的代价是一年不再带我来这里。
一个奇异的念头流星般地一闪而过,我眨了眨眼睛,松开捏着吸管的爪子,两只手一起小心翼翼仔仔细细地扒拉着墙壁上的贴纸。这些贴纸杂乱无章,根本不可能像图书管理的期刊报纸一样按照时间顺序整齐排列。但很多留言下面会有字体娇小的年月日,让我可以判断出某个区域的大致年代。终于,在满脸狐疑的服务生第三次过来问我“是否需要什么帮助”的时候,一行熟悉的字迹闪进了我的捕食的狼般泛着幽幽绿光的眼睛里。
“哈!”
我一拍大腿,扬起手指干脆利落地把那张柠檬黄色的方块从墙上硬生生地扯下来,用前所未有的热情冲服务生堆砌出一个无比温暖灿烂的微笑:“非常感谢,不需要了。”
那是舒默的字,化成灰我也认得。他没有留日期,却写的很用力,字迹已经划透了纸背。他就是这样认真的人,写个好玩的纸条也要如此在意。我几乎想象的出他当时背过身子俯在吧台上,左手立起手掌小心翼翼地遮住纸条,右手紧紧地攥着一只碳素水笔,一笔一划工工整整写字的好笑模样。他垂下的眼睫毛一定簌簌轻颤,薄薄的嘴唇也抿成一条光滑优美的弧线,好像月蚀最后的那个瞬间,天空中残余的一线皎洁的光。
我用手指轻轻拂过那张些许有些变色的纸片,透过那已经历过不算短暂岁月的字迹,感受着舒默遥远而熟悉的青春。那段我时刻参与着却从未留下任何印迹的他的青春。
舒默的留言很简短,是五个最普通不过的汉字的堆砌,用一个体现不出任何情绪的句号收尾。敷衍的连哪怕一个形容词都没有。
他说:
“这就是结局。”
没有署名,没有日期。
但我知道,这就是那天,在我欢天喜地地背过身子遮住眼睛之后,舒默写下的东西。
店门不知被谁推开了,一股夹着傍晚特有的绵和阳光的温暖的风窜了进来。墙上那片层叠的森林立刻被吹得花枝乱颤沙沙作响,五颜六色的纸片像是狂乱煽动着的蝴蝶翅膀,在我眼前用视觉闪现的原理勾勒出一道缤纷璀璨的彩虹。
我的眼睛忽然感到细微的刺痛,好像一个针浅尝辄止地刺了下我的瞳仁。我闭上了眼睛,扬起手背大力地揉了揉,才睁开眼睛重新盯着那片铺展开的魔方般的,无数色块连接而成的看似毫无意义的拼图。
我扬起手,从右下方最隐蔽的角落里,剥开上面层层叠叠的纸片,撕下那张刚才一闪而过的红色方块。我低头看着那张安静躺在我手心里的薄薄纸片,它材料普通,分量轻薄,颜色是俗透了的红。搁在手里,完全不像下午楚汶泽给我的那张名片那样沉甸甸富有质感,更不要提色调上的差距。那上面的字迹更是潦草,让人一看就会以为肯定哪个毛头小子的真迹。
但它不是。
我很确定。
因为在那张红色便利贴的右下方,这位狂草作者慷慨大方地和所有或有意或无意的读者分享了她的姓名:曾子若。
我静静地注视着我的字迹,努力在脑海中搜索着有关这张卡片的任何的模糊而遥远的意识。在最终一无所获之后,我用拇指和食指捏住那张薄薄的纸片,像研究X光片一样将它对准吧台上方那根横亘着的白炽灯。我仰着头,看着皎洁明亮的光线穿透红色的纸片和深蓝色的字迹,一字一字,缓慢而费力地念出了声:“我有一个秘密。”
我有一个秘密。
我曾经这样写道。
落款:曾子若。2003年2月5日。
从雾园走出来,天已经黑透了,我却依然没有回家的*。这很奇怪,通常一个小时见不到舒默,就足以让我抓狂。我不知道今天有哪里不同。是因为我和舒默最近不尴不尬近似冷战的气氛,还是我今天看了心理医生的缘故。楚汶泽的话似乎一直在我耳边徘徊,他说一个月之后,就能看到明显的进展。那是指什么?我能记起多少,会记得我是谁,会想起我是怎样死的吗?
我走到了街心花园的路灯下,低下头,很自然地没有看到地面上我的影子。一只异常肥胖的狗蹒跚着步子,慢悠悠地闯入了我的视线。这狗应该是白色,路灯发出的橘色灯光把它染成了有点暗沉的蜜色,显得脏脏的。我对除了人之外的活物不感冒,最起码打从我死了之后就是如此。
那此刻我百无聊赖,就蹲下身子抱着胳膊,歪着脑袋打量着它。那狗看起来萎靡不振,耷拉着耳朵和脑袋,只有黑溜溜的眼珠子还算透亮。它笨拙地扭着柔软肥硕的身体,迈着四条粗短的腿儿在我面前磨了一个圈,最后来到圈的中心,啪叽一声,摊下了。
它极为自然地抬起脑袋,对上我的目光。我正歪着头观察它那圆鼓鼓的肚皮,猜测这是否是一条怀了孕的母狗,它忽然眼珠子一转,脖子一软,也学我一样向一旁歪了歪头。
我没有防备,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它顿时警觉起来,两只耳朵蹭地竖了起来,刚才得了软骨病一样的四条腿也瞬间蹬得笔直。我看着它迅速支起的尾巴,两只手的指尖深深地扣着铺着碎石子的地板。
我厌恶而胆怯地瞥了它一眼。这一刻,我敢肯定:我不喜欢狗,也不可能喜欢过。绝对。
“当当——当当——”
一个颇具有磁性的女声随着夜风传进我的耳膜,接连不断的“当当声”让我不禁想起了电视上杨幂竖着手掌掐着腰牵着毛驴赶集时的呐喊。只不过这次广告的主角不再是58同城,而换成了某个以卖书为主打营生的网站。
“当当?当当!”
一个同样颇具磁性的男生随着有一阵夜风传来,很快这两个声音以一种极为和谐的频率步调此起彼伏地串联在了一起,形成了一首曲调简单歌词单一的男女声二重唱。
眼前的肥狗竖起的耳朵动了动,乌溜溜的眼珠子一转,啪叽一声,再次趴下了。
我扑哧一笑,脱口而出:“找你的吧?”
那狗抬起眼皮,翻了我一眼。
我很震惊。这震惊不亚于当年被刘路易推倒在路上的舒默真挚陈恳地向我道歉时的震惊。我惊觉这狗不是一般的狗,它除了超乎寻常的肥胖之外,一定还有很多异于常狗的特质。
狗能听懂人话,这什么稀奇。
可狗能听懂鬼话……这我只能表示无力。
我咽了口唾沫,冲它扬了扬眉毛:“你爸妈找你呢,怎么不过去啊?”
它乌溜溜的眼珠子转了转,侧了侧头,把脑袋搁在了两只肥肥的前爪上。
我看着它后腿无力地刨着地,毛茸茸的尾巴无所谓地左右摇摆,脑海里不知怎么,忽然浮现出舒默的脸。有一次,他趁我看电影睡着的时候,偷偷给我画了幅Q版的漫画图。等我从客厅沙发上爬起来的时候,就兴冲冲地拿给我看。那应该是他第一次尝试画漫画,就遭到我无情的嘲讽和强烈的抗议。当时舒默就小脸一沉,转身坐回他的桃木书桌前,吧唧一声把两只胳膊摊在光滑的桌面上,紧绷绷的下巴搁在交叠着的手背上,抬起眼皮面无表情地翻了我一眼。
我看着眼前这只貌似被和某知名网站重名的奇异肥狗,觉得舒默和它相差的,似乎只有那条毛茸茸的可以左右摇摆的大尾巴。
“当当——当当——”
二重唱依旧持续着,这狗依旧没有丝毫为之所动的意思。我听见那两个人的声音越来越近,呼唤声中偶尔还夹杂着细碎低沉的争执。
“都怪你!你为什么不让当当吃东西?你为什么要虐待它?!”那个低沉的男声率先发难,“我知道你打从一开始就不喜欢当当,可我没想到你居然能干出这么低级没有人性的事情!你这就虐待动物你懂吗?你这是不光要受到道德谴责还要受到法律制裁的你懂吗?亏你还是个学法律的,亏你还当过几年律师,你你你——”
“秦飞泫,你活腻歪了么?”那个女人干脆地吐出这句话,伴随着风轻云淡的冷笑声,“想过就过,找茬就离。小年归我,当当留下,你、滚、蛋。”
那个肥狗蹭地站了起来,看起来这货对“离婚”这一概念相当敏感。
同样敏感的还有它爸,那个刚才还慷慨激昂的男声顿时降了N个分贝,原本饱满的中气好像被一根无形的银针狠狠戳破,干瘪得好像在三伏天的烈日下暴晒了大半个月的瘦丝瓜:“我……失言了。你别生气,这不是着急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