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藏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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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毅森耸耸肩,淡定地说:“神将的心思你别猜。”

    虽然是一句玩笑话,但也是个道理。应龙为什么不出面,别说他们俩,洛时也在笔记本中提出过同样的疑问。并且稍加分析。

    按照洛时的猜测,关键还是在祭品的替代品上,极有可那拿东西惹怒了应龙,应龙一气之下抛弃了部族。

    洛时的猜测,沈紹和洛毅森只能当做一种可能性来看待。姑且被放在一边。

    故事讲到怪物在部族中肆虐,神巫为了保护族人,不得不外出找救兵。

    这个部族生活在大山之中,可说是与世隔绝。神巫担心自己离开后,怪物更加肆无忌惮,就将勇士留在了部族,独自一人出去找救兵。

    爷爷的金镜文中有大型战争的描述,并在后面加以分析:按照风俗与年代来看,神巫走出大山的时候,刚好是应国最昌盛的时期。再加上大型战争需要很多的兵将,洛时几乎可以确定,神巫找的救兵正式应国。

    可见,神巫的确搬来了救兵讨伐怪物。但洛时的笔记中却讲述一段和悲怆的情节。

    神巫带着救兵回到部族,发现部族里的人几乎都成了怪物的傀儡。他们不但要跟怪物作战,还有与部族里的族人作战。神巫察觉到事有蹊跷,却找不到勇士问个明白。

    笔记本里没有提到勇士是活着还是死了。只说,勇士不见了。

    连续几日的战争,双方伤亡惨重。怪物却还在肆虐。神巫不得已闯进神殿,以自己的灵魂和血肉之躯平息应龙。

    看到这里,沈紹又难以理解了。说道:“前面不是说应龙没反应?既然不知道是走还是睡,何来的‘平息’?说不通。”

    洛毅森咂咂舌,边想着边说:“估计,爷爷也是看到这段描述,才认为应龙生气了,对他们的生死置之不理。”

    “毅森,我们似乎忽略了一件事。”沈紹从沙发后面走过来,坐在洛毅森的身边,“笔记里的内容,是你爷爷从别处看到的。还是他本身就知道。若是前者,你爷爷只是把这些故事记录下来加以分析;若是后者,是怎么知道的?”

    面对沈紹尖锐的问题,洛毅森哑口无言。只能说:“先不管这个,继续往下看吧。”

    翻译的时候匆匆忙忙,也没有深入的分析。这会儿将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上面,不能因为一个疑问就卡着,不往前走了。

    沈紹也不愿意整个晚上单单琢磨一个问题。于是,俩人将翻译出来的纸张依次排好,继续研究后面的故事。

    金文不像现代文字描写什么事情可以淋漓尽致,洛毅森只能看出,神巫付出了生命,应龙才出面。并借用应国兵将的能力,将怪物锁了起来。

    洛毅森说:“用现在的思想理解,怪物应该是被封印了。而且,是封印在一块石头里。”

    描写石头的文字洛毅森很熟悉。因为在初中时期他曾经看过一本书,书里描写过这个石头。

    “现在想想,爷爷总是隔一段时间就会让我看些古古怪怪的东西。关于石头的描写,我记得比较清楚。”

    洛毅森的青葱岁月跟同龄人没多大区别,至多就是看些朋友们不会看的书而已。晦涩难懂的东西他不喜欢,甚至有些排斥,有时候他会问爷爷为什么要看这些书?爷爷只是笑着打趣说这是家学渊源。

    明明是研究周易的老头子,还说什么家学渊源?在洛毅森看来爷爷让自己阅读的那些书籍,都是些神神怪怪的玩意,这跟家学有半毛关系吗?

    大概是十四五岁的时候,他第一次把爷爷放在面前的一本手记扔进了垃圾桶,然后揣上所有的零用钱,跟朋友们玩了一整天。

    晚上回家的时候已经是八点多了,爷爷把饭菜热好放在他面前,什么都没说转身去擦拭那本从垃圾桶里拣出来的手记。一直到洛毅森半夜起床,见着爷爷还在书房里用一块干净的棉布,小心翼翼地擦着。

    爷爷说,手记不像是出版印刷物可以有几千本,几万本,甚至是几十万本。手记这东西是先人们一笔一笔写下来的。小毅森可以不喜欢它,但要懂得尊重它。

    那从之后,爷爷再也没有勉强他看过什么书。这段回忆也很快沉淀在他的记忆中。随着一年一年的时光流逝,他越发喜欢呆在爷爷的书房里,当他再碰到那本手记的时候,脑海中浮现出深夜灯下,爷爷小心翼翼的摸样。

    “我扔到垃圾桶的那本手记里就记载了石头的一些信息。据说是在什么山的地底下挖出来的,特别牛逼!”

    闻言,沈紹忍不住笑出声,“具体的呢?”

    “没什么具体的。”洛毅森撇着嘴,说:“只说那种石头又少又特别,类似地精石什么的。光是看字面的意思,就像是大山的精华浓缩而成的石头。不过,看描述,的确不是普通的石头,更像是一块儿玉。”

    “会不会是应龙合璧?”沈紹试问。

    洛毅森点点头,“八成就是。”

    从第一起命案到现在,几次遭遇黑色怪物都跟合璧有关系。而且,爷爷的笔记里也提到,怪物被封印后,神巫死了,勇士不见了。帮忙来打仗的应国将领就将部族里活下来的一些人带回了应国。那块封印着怪物的石头也一并带了回去。作为一次功勋,石头被雕刻成型,赐给了那位将领。

    到此,应国与应龙合璧的故事告一段落。

    下一断直接跳到了唐朝。洛毅森说:“还记得王平久给你的那个纸条吗?上面那几句话就是唐朝的。这一点倒是跟爷爷的笔记里的内容相吻合了。”

    那块石头被赐给应国的将领之后再也没了下文,不知道怎么就在唐朝时期闹腾了起来。爷爷的笔记里记载着有得道高人再次封印了石头。

    洛毅森指着原文和自己的翻译文,对沈紹说:“看我爷爷的讲述,唐朝的高人是直接在石头上加了一层封印,我怀疑,就是我们找到的黑色物质。就是说:合璧与合璧控制器,不是同一个时期的产物。”

    沈紹点点头,“既然有两层保护措施,怪物怎么跑出来的?”

    “时间是其中一个原因。”洛毅森说道:“再好的保险也有过时的时候,就像保质期一样,过了时限,两层封印都失效了。另外一个原因,八成跟沈兼有关。你看后面。”

    关于唐朝时期的故事,爷爷对石头的描述很少,到高人多加一层封印为止再没旁的了。不过,爷爷在笔记里提到了勇士,也就是当年在部族里生死不明、下落不明的勇士。

    看到这里,洛毅森挠了半天的脑袋,说:“按照爷爷的意思,是说:神巫和勇士从应龙选出第一代开始,就以血脉代代相传。这个你懂吧?”

    沈紹点点头,“父传子。”言罢,挑挑眉,“两家的血脉留下来了?”

    “对。”洛毅森将标有27页码的纸拿起来,递给沈紹,“勇士的后人出来了,找到石头。不知道是什么目的,怪物放了出来。那位高人估计不是普通的高人啊。”

    沈紹再次被洛毅森逗乐了,伸手去捏他的脖子,“高人还分普通和不普通?”

    “我的意思是:高人极有可能是神巫的后人。”说完,洛毅森晃晃头,给出最佳角度让沈紹来按摩。可能是习惯了跟沈紹之间小暧昧的互动,洛毅森也没觉得不合适。更何况,现在他所有的心思都在笔记上。

    沈紹趁热打铁,轻声说:“过来趟会儿。”

    脑子里都是疑问的洛毅森顺着沈紹的力道,歪躺在他的腿旁。沈紹拿了个垫子给他垫在脑袋下面,俩人若无其事地继续讨论。

    如果洛毅森的分析是正确的,神巫和勇士都有后人留下来,对封印应龙合璧的石头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且不说勇士后人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将怪物放出来是实打实的事。

    爷爷的笔记里说,石头流落到一个商人手中,自此后商人好运连连,不管做什么生意都会赚钱。可是商人一家惨死,石头不知去向。转而,笔记里再也没描述过商人一家的事,而是直接写到了高人为了封印怪物,重新回到神殿。高人也担心有人再找到石头,放出怪物,就在神殿的地上刻下两行字。

    石头被再次封印后,埋在了神殿的地下,神殿塌陷,可说是永远不见天日。

    而那两句话,也被爷爷记录了下来。

    洛英谷樊阳起量弓不催,沈中一线音律重斩囚水。

    那么,问题又来了。

    两句话到底什么意思,洛毅森和沈紹都无法理解。

    笔记本里的故事,洛时是怎么知道的,俩人想不明白。

    沈兼解读出笔记本里的内容后,到底做了什么,又想得到什么,他们一筹莫展。

    归根结底,洛毅森做了一些总结。他说:“笔记里不是说了,商人得到合璧之后生意做得越来越好,我估计,沈兼最初的目的只是为了事业想要得到合璧。但是,得到合璧后,他很有可能发现了其他事情,所以才要杀了爷爷和所有会解读金镜文的人。”

    沈紹的手不知道什么时候摸着了洛毅森的额头,有意无意地画着圈圈。他凝神说道:“你怎么解释,沈兼找到你爷爷?”

    “这个不难。既然你爸告诉过他我爷爷是老师,只要去调查一下,就会找到爷爷。但是,他找到的是‘时方’线索就在这里断了。”

    沈兼又是如何从“时方”确定到“洛时”,知晓过程的人除了沈兼,只有王云帆。可惜,王云帆已经死了。仔细想想,恐怕沈兼早就要除掉王云帆。

    既然确定了沈兼通过爷爷的笔迹拿到了石头,说明他去过神殿。这条线所,洛毅森跟地图连在了一起。

    “公孙在鸿鹄会所那个人手里偷到了地图,极有可能是沈兼用完后,放在鸿鹄的。换句话说:偷拿地图的那个人,知道沈兼的一些事。可吴大华手里的地图是怎么回事呢?王德见过吴大华手里的地图,不可能是他说谎。难道说有两份地图?”

    听完了洛毅森的自言自语,沈紹估摸着,这人熬了一夜,脑袋生锈了。便提醒他:“不要忘了,合璧是在q市博物馆丢失的。”

    “卧槽!”洛毅森惊呼一声,诈尸一样坐了起来,“我怎么忽略了这事?对啊,合璧是在我爷爷手里的,爷爷给了陈老,陈老送给博物馆了。”

    地下室没有窗户,自然见不到阳光。沈紹看了看腕表,竟然已经是早上六点了。抬手拍拍洛毅森的额头,说:“你太累了,休息吧。”

    洛毅森搓了搓脸,很想说,年纪大了什么的。

    就算是二十来岁,连续几天睡不安稳,身体吃不消也是正常的。洛毅森摸摸肚子,嘀咕着:“有点饿,吃完了再睡。我去做点东西。”

    “你休息,我去做。”

    洛毅森忽然瞪大了眼睛,直愣愣地盯着沈紹:“你去干什么?”

    沈紹已经起了身,回头,如常地说:“做早饭。”

    “你,你会做饭?”要吓死人了好吗!?

    沈紹苦笑一声,说:“我很小出国,一个人住,经常自己做饭。很快就好。”说完,再次摸摸洛毅森的额头。

    于是,洛毅森整个人都不好了。

    沈紹会做饭这件事给了洛毅森很大的打击。在他的概念里,沈七爷就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别说做饭,买菜估计都不会。可这人说了,早些年在国外独居,经常自己做饭。这是什么概念?七爷,您别吓唬小的!

    洛毅森决定去厨房看看,证明自己是不是幻听了。结果,他看到挽起袖子的沈紹正挥着菜刀,有模有样地处理食材。

    这不科学!毫无逻辑!简直梦幻!

    沈紹听见了洛毅森倒吸着凉气的声音,转回头看去,“不休息?”

    “我,我就看看。”说着,洛毅森走了进去,“你做什么呢?”

    “鲜奶土豆汤、三明治和蔬菜沙拉。”特别丰富,还有营养。沈紹扭头瞥了洛毅森一眼,“我不会做中餐。”

    艾玛,终于合理了!

    不会做中餐什么的,听上去非常顺耳。洛毅森坦然接受了沈紹会做西餐的事实,便笑着问:“自己做了几年?”

    “三年。”

    “还会做什么?”

    沈紹微微抬起头,仔细想了想,“鲜奶土豆汤、三明治、蔬菜沙拉。”

    洛毅森囧然,“你吃了三年?”

    “还有外卖。”沈紹心情很好,说起当年的一些事:“我那个大学,就是自己做饭自己干活,要不就外卖。”

    于是,洛毅森对早餐的味道表示怀疑。沈紹说:“还好,不难吃。”

    “别人觉得呢?”洛毅森很在意味道这种事,不好吃怎么下咽?就算是沈七爷做的,也要味道好才行啊。

    沈紹很自然地说:“没有别人。给你做,是第一次。”

    沈七爷第一次做饭,做给洛毅森。以前没给其他任何人做过,不管好吃还是不好吃,单就事实来说,洛毅森有些吃不消。

    谁吃过沈七爷亲手做的东西?即便沈紹不说他也明白,普天之下,他是第一个。

    心里边说不清是个什么滋味,有点甜、有点酸、还有点别别扭扭。洛毅森想不通,沈紹表白之后,大动作小动作可没少做。这是马力全开吗?

    “沈紹……”洛毅森犹犹豫豫地开口,“你干嘛非要这样?个人资产给我,帮我查案、给我做饭。这不像你的风格。你不是说了吗,等案子结了之后再说咱俩的事。”

    将切好的蔬菜放进盆子里,沈紹不急不躁地转身,面对洛毅森:“现在不做,等你跟别人跑了再做?”

    洛毅森蹙着眉头,表示不解。

    沈紹的眼神温柔了很多,不着痕迹地朝着洛毅森靠近一步。低着头,仔细凝视他的眼睛,“毅森,你是最好的。我怕,你被抢走。”

    “你怕?”洛毅森再一次怀疑,自己幻听,“你会怕?”

    “我当然会怕。你这么好……”天底下不是只有我才能看到你的好。我放你昂翔天际,看着你流光溢彩。天空那么大,你会被别的什么人看到,你会被别的什么人靠近。我怎么办?站在地上仰视着你,看你与别的人比翼双飞?我做不到。我不能像以前那样任性的霸占你,只能倾尽所有留住你。钱也好,感情也好,只要能留住你,我愿为此付出。

    心底的万千思绪终究还是留在了心底。沈紹还不懂如何表达自己的感情,明明有一肚子的话想跟他说,张开嘴巴,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他从来没爱过这么深,深的,连他自己都摸不着底。

    眼前的沈紹,虽然陌生,却让洛毅森感到温暖。平日里波澜不惊的眼神,此刻变得让他琢磨不清。或许是太过深情,此刻的沈紹蜕去了一身的霸道和棱角,温柔的让人深陷其中。

    水盆里发出滴水声,滴答、滴答。伴随着越来越快的心跳,在安静的厨房里显得越发鲜明。沈紹的手指蹭到了洛毅森的手背上,就像两只蜗牛在用触角打声招呼,碰到了,不舍离去。

    温热的手带着一点清香,渐渐抚上洛毅森的脸颊。脸颊热了起来,挑起一抹漂亮的嫣红。眼睛好像被什么钩住了似的,错不开,只能在对方的眼睛里看到只属于自己的未来。

    靠近后的碰触,是十指纠缠。重叠在一起的呼吸,眨眼间被吞了下去。嘴唇轻轻地碰到了嘴唇,熟悉而又陌生的悸动,在心底燃起一团炙热的火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