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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凤还记得自己少年时见到的慕容沣的样貌,剑眉星目,面容俊秀却不显女气,是个世上极为少见的丰神俊朗的美男子。慕容沣为人和善,心性又极为爽朗,喜欢结交各地江湖异人,慕容家是为当时世家,每年都会在城门口摆下百里的坛子,施粥布善,慕容家的名声不仅在江湖上是一等一的,便是在当地也是一个让人从心底里尊敬的慕容府。一直到慕容沣这一代,慕容家却只剩下了慕容沣一个独子,偌大的一个慕容府,人丁却是极为稀少,慕容老爷更是老来得子,对于慕容沣这个儿子更是打心眼里的疼爱。
慕容沣自小早慧,即使生在一个生来便该备受宠爱的家族,却未及养成十分骄纵的性子,虽是个意气风发的少年人,待人处事却竟是意外地谦和,还颇有几分的江湖义气,更是结交下了天底下各路的江湖好友。又天生是个习武的坯子,小小的年纪,便能使得一手出神入化的慕容刀法,已得了慕容家长刀刀法的七八分火候。
料想十年前的慕容沣该是一个如何意气风发,丰神俊朗的天之骄子一般的人物。
只可惜,十年前的慕容家一朝没落,慕容家全府上下数百口人一朝丧命,江湖人道只怕该是无一生还,又一场大火,便将整个慕容府整个的全部都烧了个干干净净。陆小凤早年与慕容沣之间的交情甚笃,慕容沣待他为挚友,他更引他为知己,这世上像慕容沣一样千杯不醉的酒友可当真是不怎么好找的,听闻慕容府惊变,陆小凤连夜累死了三匹大马,马不停蹄地赶往了慕容府,却只见了府下百口人尽皆化成的一百一十二具焦尸,一具不多,一具也不少。
慕容沣死了吗?十年前的陆小凤确实怀疑过,是不是那一百一十二具的焦尸里面另有一番的蹊跷?然而,如果慕容沣当真未死,也不至于整整一个十年在江湖上都不曾有过半分的消息。陆小凤以为慕容沣确确实实的已经死了。
慕容沣死了,出现在书斋小楼里的是慕容飞。
一个毁了半边脸,活剐了一只眼睛,面目形如鬼魅一般的慕容飞。
陆小凤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胡子,然后又摸上了自己一边的一只眼珠子,陆小凤抬眼去瞧,一眼便瞧见了花满楼那双即便晦暗却十分温暖的眸子里,陆小凤忽然说了一句话,“被人活剐了自己的一只眼睛的滋味定然是十分不好受的。”
花满楼道:“脸上的刀疤既然十年都不曾结疤,想必当时的刀刃上定然是淬了毒的。”
陆小凤道:“那刀疤是有人向着他的脸上砍上去的,那眼睛却是他自己抠着手指将自己的眼珠子挖出来的。”
花满楼道:“不会有人无缘无故地想要抠下他自己的眼珠子的。”
“他会。”陆小凤道,“他觉得自己有眼无珠看错了一个人,所以他要亲手抠着挖出自己的眼珠子。”
沉吟了片刻,陆小凤又道:“也或许是因为,他当时若是不立刻挖下了自己的眼珠子,刀上的毒便会从他的眼窝子里一路流到他的五脏六腑。”
花满楼拉平了嘴角原本上扬着的温和可爱的弧度,长叹了口气,却是不语。
又一日,
早日的时候,陆小凤总在试图劝着花满楼百花楼的大门大可不必终日敞开着,整日里总有一些阿猫阿狗一般的人物闯进这百花楼里,尽管这个小小的提议在于花满楼而言多数都是不置可否的。
这日里,花满楼的百花楼里果然又来了几个像陆小凤说的那般阿猫阿狗一般的不速之客。小楼里的来人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大汉,像一个破破烂烂的皮球一样被人一脚踹进了百花楼里,嗖的一下,小楼里很快又窜进来了一个半大的少年,手脚十分灵活的蹿进了百花楼里,在一旁拍着手大声地叫了一声,“好!”
那皮球向着陆小凤滚了过来的时候,陆小凤一手轻飘飘的往前一送,正待要将人送出去的时候,鼻尖却忽然闻到了一阵很淡的血腥味,陆小凤面色不由一凝,便忍不住转头去看,立时便是一骇,那大汉的脸上此时早已瞧不见人样,只余了两只空洞洞的眼眶里,分明是被人活生生地剐了两只眼珠子,面上更是一片狰狞地血色,不知早已被人砍了不下百刀,面上一张脸皮子早已看不出什么人皮,只能瞧见一脸翻飞的红色的血肉。
竟是个已经死得不能再死的死人。
陆小凤抬眼再去瞧那半大的少年,那少年立在了一旁却还在高高兴兴地大叫着“好!”
陆小凤再仔细望去,见那少年虽然生得一副唇红齿白的清秀模样,然而咧着嘴角却只在一旁痴笑,眼神呆滞无光,——竟原来是个痴儿。
那少年见陆小凤转头忽然瞧着他,下意识地便缩了缩脖子,瞪大了眼睛想要很快的往后缩。
那大汉在地上呼啦啦的打了个滚,陆小凤指着大汉,忽而说道:“那大皮球是不是很好玩?”
少年咧着嘴却还是在傻笑。
陆小凤道:“你有没有看见这只很大很大的皮球是谁一脚很好看的踢出来的?”
少年指着门外一路向西的那街道,“嘻嘻”笑了几声,拍手又大叫道,“好……好玩!”
……
客栈里的伙计将手上的那道麻布搭上了自己的肩膀,麻利得给眼前的客人倒上了一杯的茶,伙计伸手想去碰上一碰那客人放在桌上的那把连着刀鞘的长刀,那桌的客人伸手却已经收了桌上的那把刀。
“不必了。”那客人收了刀,便向着那伙计说道,“上酒吧,我要你们这楼里最烈性子的酒,十斤。”
那伙计抬眼瞧上了那男人几眼,头顶上扣着一顶斗笠,垂下了一层黑色的罩纱,面目有些看不分明,只是瞧着身形,听着声音,更像是一个男人多些,隐约只瞧见了一个下巴,只瞧着下巴倒是十分的俊俏,许又是个十分俊俏的小生。
伙计搓了搓手,便十足麻利地说道:“好咧,那末,便十斤上好的老白干?”
那客人道:“很好。”
伙计便利索的向外张罗道:“十斤上好的老白干,好咧,客官稍等着,马上便来。”
待到转到了那客栈里的拐角处,那伙计忽然一个转身,蹭蹭蹭的几步竟已经上了那屋顶子上,夜已经深了,客栈外的一轮圆月高悬,那伙计几步便踩到了那屋顶之上,再嗖嗖嗖地几下,转眼便已经再不见了人影。
“竟是个十足十的穷鬼。”伙计懒懒的提了提手上的那布兜,“这世上怎会有出门竟都不带够银两的蠢人。”
只倒出了不过三四两的碎银子。
伙计啧啧了几声,道:“还以为是只好不容易逮住的肥羊,原不过是匹瘦死的骡马。”
伙计拿着手上刚顺来的那一卷竹筒,“也不只是个什么玩意,倒是藏得宝贝的很,哈,还不是被我套上手了。”
将那竹筒突地一下往上一抛,在半空中利索的翻了个跟头,再接住了那竹筒,像燕子一样天生轻骨头一般的绝妙轻功。
伙计一伸手便从那竹筒里倒出了一幅长轴的画卷来,拿着那画卷凑近了鼻子前一闻,伙计眼色忽然一亮,道:“不错,倒确实是件前朝的老物件。”
再瞧上一瞧那画纸,纸面虽已经泛着一层的黄色,一上手摸过来,纸张的触感却是十分的细腻,是前朝上好的文竹斋的宣纸。
那伙计心道,“倒也不能算是全然毫无收获。”
然而,待到那伙计搓着手将手上的那幅画轴慢慢展开,那画上……没有山,没有水,更没有树,没有月亮,没有江影,摊开来足有三米多长的一幅画卷竟然都是空白的一幅画作,只除了画中心那殷红殷红的一点朱砂。
那画轴的右下方倒是盖着一方小印,描着几个蝇头大小的小字。
——赠之老道飞羽。
落款,
——狐仙洞上川大仙。
又是道士又是狐仙的,伙计心下不由咧嘴笑了几声,心道,莫不是以为你贼祖宗当真就是个如此好骗的人物?
伙计睁着眼继续去瞧那画上的几个字,瞧了半天,还是只能瞧见那画上的几个小字,和画中间的那一滴殷红殷红的朱砂痣,血色一般的红,方才一眼瞧过去还不觉得如何,现下再定睛瞧去,瞧得久了,只觉得眼前的那一点红意红得多少有些不大正常,十分的渗人,只觉得……一股子让人从骨子里觉出的一股打着冷颤的寒意。
瞧得久了,只觉得那一滴不过指甲盖大小的朱砂红的周围都晕染出了一片的红。
“什么见鬼的玩意。”那伙计忽然收了手上的画卷,只好骂骂咧咧地说道。
“陆三蛋那混蛋托着我去偷的便是这样一幅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