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3:独属于凯恩的章节

白七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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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从我六岁一拳干翻帕德利家那个总是抢布兰特他们零花钱的臭屁胖子起,我就决定长大后要当一个英雄!

    因为当那个跟我们同龄,却整整已经有一米五个头的大胖倒在地上哇哇大哭时,布兰特他们那崇拜的说我是一位英雄,这让我感到很爽快!

    更何况老子可是天才!

    可是到了八岁的时候,老头子就不再让我挥动拳头,呃,也许是因为同期进行骑士训练的家伙们鼻青脸肿的跑去家里告状的缘故吧?

    老头子告诉我说世界上不是任何事情都能凭拳头解决的。

    我不懂,我只知道,谁让我不爽,我就干*他!

    然后我就被揍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渐渐懂得了老头子的话,这是因为卡尔那个骚包不知从哪儿弄了把长剑来我面前炫耀,结果被我一拳…

    然而这次换来的不是小伙伴们的崇拜,而是惊恐,他们不再称呼我为英雄。

    我问老头子,什么是英雄,老头子说等我长大就明白了。

    我不想等,于是翻来了很多介绍帝国著名英雄的书籍,而那一件件独挡千军、大杀四方、可歌可泣的事迹让我整个人热血沸腾!

    从那时起,我决定我要当英雄!

    可这似乎不是一个英雄的时代。

    天下安定,四海升平,除了几个街头流氓根本没有我当英雄的机会,听他们说北方偶尔还会有战争,我想去,但老头子不让。

    后来帝国开始宣布围剿光明教廷,我觉得我的机会来了。

    我悄悄溜进了军队里,一拳…借了一套盔甲,向一个落单的士兵。

    上战场的时候我周围那几个哥们儿一直在抖,抖的我想给他们一拳。

    然后军号响了,我就开始冲,可是等我晃过神的时候才发现他们都还站在原地,队长还冲着我吼,后来我才知道,那号角是让我们准备。

    可是这时候我已经一个不小心不知道冲到了那里,前面有个浑身冒光的家伙看起来牛气哄哄的,我二话不说,上去就给他一拳。

    然后战争就结束了…

    士兵们把我高高的扔起来,喊着我梦寐以求的称谓——英雄。

    这就是英雄吗?万军之中取敌将首级,好像是跟故事中说的一样,可我总觉得差了点儿什么,具体是什么又说不上来。

    后面陆陆续续又打了几场,叫我英雄的人越来越多,可是我却觉得没意思,也许是这些家伙都太不禁打了吧。

    接下来的两年我开始把心思全花在了修炼上,只等着去北方战场。

    可在这个时候我生平第一次遇到了敌人,那个同样是光明教廷的老人,他很厉害,我险些死在他的手上。

    劫后余生的我开始刻苦的修炼,执着于强大的力量,因为我觉得,只有强大力量的人才配得上英雄。

    可就在这时,我人生中最大的灾难降临了。

    老爹让我去效力一个我一巴掌就能拍死的菜鸟,并且还要跟着他去一个永远不可能会有扬名立万机会的深山野岭。

    老实说,我路上好几次都想给他一拳…可是想想他那瘦弱的小身子骨,还是算了。

    可是后面我发现这个家伙还是挺厉害的,呃,我指的不是他的拳头。

    他很会动脑子,能说会道,尤其是拯救了我的一位弟兄,虽然我不喜欢这个人,但那时候我很感激他的。

    后来他不知道玩了什么花样,这个本来在我看来可以拿来做墓地的镇子居然奇迹般的繁荣了起来。

    靠着他的花言巧语,我的弟兄们通通背叛了我。

    本来大家都想给他一拳的,现在却个个都对他马首是瞻,每天甘愿听着他的使唤在镇上跑前跑后。

    我感觉自己被孤立了。

    算了,反正那些无聊的事情也不是我喜欢的。

    修炼,修炼,修炼!

    我努力告诉自己这是为了成为英雄,但到底什么是英雄?怎么才能成为英雄?我有点儿迷茫了。

    意志消沉的这段时间我开始到处闲逛,反正那个奸诈家伙弄出来的东西还挺有意思的。

    一次在街上,有个小鬼居然敢偷我的钱袋,被我一把抓住,可他非但没有把钱袋还给我,反而扔给了他的同伴。

    我很生气,拎起来问他:“你不怕被揍吗?”

    他撅着嘴,回答的到很干脆:“你揍吧!”

    还挺臭屁的!

    我一拳就把旁边的墙给轰了个窟窿出来,他眼睛都直了。

    可是他依旧死死的咬着嘴巴,哪怕全身抖得跟尿频似的。

    好吧,我没辙了,虽说钱袋子丢了也不是什么大事儿,但我觉得这种行为太恶劣了,他的父母需要好好教育教育,可是怎么也问不出他的家在那儿,所以我决定先把他带到城卫队再说。

    可听说我要带他走,他却疯狂的挣扎起来,拳打脚踢咬我胳膊,算是给我挠痒痒吧。

    没辙之后,他哭得死去活来的,不断地哀求我不要带他去城卫队。

    我很好奇,就问他为什么?可是他依旧撅着嘴不肯说话。

    就在这时候,两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跑了过来,衣衫褴褛、光着脚丫子,跟寻常的乞丐没两样。

    哪怕在繁荣的兰德诺特也有乞丐,但那都是一些好吃懒做并上了年纪的,像这么小并且一下子出现这么多这,我还是头一次见。

    那个小女孩双手捧着我的钱袋,求我放了那罗宾逊。

    原来他叫罗宾逊啊。

    接着我跟他们去了他们的家…呃,或许用家来形容不太恰当吧。

    其实那就是几间空着的破房子,这个镇子的人都去了石锤镇。

    但在这里我却吓了一跳,这是因为我看到了几十个跟他们如出一辙的小孩,有男有女,多半身上都有残疾。

    罗宾逊显然是这里的头儿,他一回来那些小孩就光着脚丫子围着他团团转,而他也很臭屁的扬着下巴,就好像我小时候一样。

    我问他:“你们父母呢?为什么不去石锤镇居住?”

    罗宾逊没有说话,那个还我钱袋的小女孩告诉我,他们都是孤儿,而石锤镇是不会雇佣他们这种小孩子的。

    我很惊讶,没有父母,那他们是怎么过活的?

    很快就有了答案。

    一个拎着酒瓶醉醺醺的光头出现在镇子里,我看到那些孩子们在这一刻个个都瑟瑟发抖,躲到了罗宾逊的后面。

    后来我才知道,他们之前本来是住在尼罗城里,这个光头让他们乞讨、偷盗,如果完不成任务就是拳打脚踢甚至更残忍的伤害,孩子们身上的伤多半都是他造成的。

    后来我才知道,罗宾逊是他们的主力,如果他被城卫队抓走,那剩下的孩子就没人保护。

    那个恶棍摇摇晃晃的走过来,完全无视我的存在,在得知今天没有收获后,他抬起手就冲着那个怯生生的女孩扇了过去。

    手被我抓住,他这才注意到我。

    我这次下了狠手,踹了他一脚,他这辈子恐怕都长不出胡须了,呃,不是恐怕,是肯定!

    他哭天喊地连连求饶的跑了。

    孩子们围了过来,一双双大眼睛望着我,那眼睛纯净、明亮,泪光闪烁,罗宾逊更是一语不发,在我面前重重的磕了三个响头。

    我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感觉,说不上来,但是让我想起了当初一拳揍扁那个胖子的时候。

    不!

    比那种感觉要强烈十倍!百倍!

    后来他们努力的把我扔起来,虽然我很重,但他们还是办到了,哪怕个个气喘吁吁,但却笑的如阳光般灿烂。

    我开始每天往这个镇子跑,给他们带吃的、穿的,帮他们打造家具,修补漏风的屋檐窗户,做一些从前觉得极其无聊的事情。

    我忽然觉得,这个破地方…也挺有意思的。

    认真考虑之后,我觉得他们老呆在这个荒凉的小镇不是个办法,我带罗宾逊和莉莉以及另外几个孩子去了修道院。

    卡特琳娜同意了把他们留下,这是我自从天下无敌…呃,自从我很能打之后,第一次感到一种说不上来的愉悦。

    可就在这时,不好的事情发生了。

    当我第二天去镇子准备带他们走的时候,莉莉告诉我,罗宾逊和吉尔几个孩子被一群士兵抓走了,说他们拦路抢劫。

    我不认为罗宾逊那个孩子会做出这种事情,我当时就冲到了军营里面。

    可是摆在我面前的却是一件件罗列整齐的证据,人证物证俱在。

    我要求见罗宾逊,但遭到了拒绝。

    见我怒了!他们便拿刀剑指着我。

    我不怕这些刀剑,但我还是忍了下来。

    我已经不再是那个小孩子,我已经知道世上并非一切都能靠拳头解决,我的职权同时也是我的枷锁,我的身份也不容许我胡来。

    我没有再去那个小镇,而是直接回了石锤镇,让卡特琳娜把剩下的孩子先带回来。

    因为我很恐慌,我很害怕,我不知道如何面对他们失望的眼神,不希望他们悲伤难过。

    不!

    他们不会悲伤!不会难过!我一定会把罗宾逊救出来!

    这件事情我解决不了,但有一个人他肯定可以!

    *****

    “我为之前所发生的所有无礼行为向您道歉!”凯恩面色严肃的深深鞠了一躬。

    接着,这头高傲的雄狮曲下一条腿,缓缓的单膝跪在了地上,如同一只温顺的绵羊。

    他眼睛发红,显示了他最近的休息状态,他声音沉重,带着一丝沙哑,但是却无比认真的说道:“只要您愿意救下那几个孩子,我凯恩发誓,愿意为大人您做任何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