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清越流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3Q小说网 www.3qbook.com,最快更新韩娱之权先森,离婚请签字最新章节!

    网上在说什么呢?不过是就对最新一期的《宝贝古灵精怪》展开的讨论罢了,最近连这两期节目都有南楚,昨天播放的那期节目还是南楚和权志龙一起录制的,本身权太太男神妈是谁就是近期的热门话题,现在正主现身,话题自然更热了。

    南楚现身的第一期节目播出后,大部分人对于南楚的评价还算是很不错的,是权志龙的粉丝也好或者是普通观众也罢,基于她教育好了权锡浩这么一个出色孩子的好感度上,又是在不甚熟悉的情况下,大家对她的评价基本上都来源于第一印象——试想一下,应该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对一个不熟悉的人抱有恶意吧?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曝光后,粉丝们通过观察分析等等,对南楚的感觉也就有了分化,有些人是喜欢,自然也就有人不喜欢——当然这不是南楚做得不够好,事实上她已经尽力,可人是复杂的生物,别说大人做不到人见人爱,就是五个漂亮可爱的让人恨不得疼到心坎里的宝贝,也有黑有人对他们恶意揣度的呢,所以这个无须在意,南楚在前几次穿越里也当过艺人,自然知道这个道理,她不仅不在意网上对她或好或坏的评价,她连查看的兴趣都没有。如果不是权志龙特意提醒这件事,南楚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一个举动,竟然引发了这么大的争吵。

    事情要从做饭任务说起,在节目里权志龙系上围裙做饭,而南楚带着儿子在旁边纯围观偶尔打下手的行为,惹来很多权志龙粉丝的不满,偶像那么帅自己都不舍得让他着累,作为权太太的南楚竟然还要他做饭还是做给他们一家人吃!在节目中她都如此,平时在家里肯定更加无所顾忌的吧?VIP想想都愤怒了,觉得自己被骗了,南楚或许根本就不像她表现出来的这么贤惠,毕竟连饭都不会做的女人,能贤惠到哪里去?至于小男神森森,他们可只看到偶像只要有机会就循循善诱的教导他,作为母亲的南楚做过什么了?不过就是负责跟儿子打闹玩笑,还不断地捉弄森森,这是个母亲应该做的吗?小男神森森之所以能被教育得好,全是他们偶像的功劳!

    粉丝的想法向来偏激而且片面,他们爱则欲其生恨则欲起死,讨厌一个人的时候往往把对方全盘否认到连存在也是个错误的地步,但是网上还有一部分很理智的在表示南楚错了,这些人刚开始大部分都是对南楚很欣赏的家庭妇女,多少都生养过小孩,就算没生养过但至少也结婚了准备要小孩,她们知道为人母的辛苦,也为南楚作为新世纪女性却能够为了孩子和家庭放弃大好前途的工作,辞职在家一心带小孩的行为感动,正是因为她们都是成熟的人,对一个人的欣赏也在很成熟的位置,称赞并且学习对方的优点,但是对对方的缺点也不能视而不见,应该提出来让对方改正,这些人觉得南楚连饭都不会做是不对的,理由有很多,首先韩国是个大男子主义盛行的国家,别说男人了,女人们自己都觉得男人是不应该在厨房混的,让自己的男人在厨房自己动手做饭的女人是不称职的,再说权志龙那么忙全世界都知道,南楚自己又是全职主妇,除了带小孩肯定也不需要做其他的事情,难道她会忙得连饭都没时间去学着做吗?所以,完全不应该发生这样的情况。

    以上两个观点的支持率都很高,所以对于南楚不会做饭这一点,基本上都是觉得不应该的,当然还有一小部分人在支持南楚——没错,不管何种观点,总有人觉得对,也有人觉得不对。支持南楚的也基本上都是女生,其实老实说吧,参与讨论这个话题的全部都是女生好了,男人并不会在意这些小细节,就算觉得不满意也不会沸沸扬扬的吵起来。

    支持南楚的女生大部分都比较独立自主,深知其中不乏独身主义,这样的女生非常要求男女平等,所以南楚不会做饭的这个行为,基于男女平等的基础上,并不是什么无法饶恕的罪过,凭什么女人就一定要做饭?凭什么为家庭牺牲事业的就一定得是女人?哪条法律规定家庭主妇就必须包揽家里的一切事物?因为大家都知道权志龙的家境不会说南楚做全职主妇就真的只是在家做家务的黄脸婆,事实上他们家请几个阿姨帮忙是完全没问题的,既然这样,南楚做不做饭就不是必要的了,请专业的厨师都可以,为什么非要她学会这项技能?男人可以因为喜欢就学厨艺,不喜欢就不进厨房,女人为什么不能有这样的自由?

    最复杂惹来最多议论的一条言论,大概是拿真爱说事的那一条了,有些中立派觉得网上这些人的争论纯属吃饱了没事干,权志龙和他太太,完全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人家权志龙都对他太太不做饭一点都不介意,甚至还主动接过那个任务,表明了就是在无条件纵容他太太的行为,网上争得那么起劲又有什么意义?——刚开始是这样的意思,后来就发展成“人家权先生对他太太明显就是真爱,才会宁愿自己下厨也不想让太太劳累,你们管什么”,再然后变成“你们懂不懂这也才是真爱的表现,不懂爱的就别来瞎凑热闹了,说了你们也不会明白”。

    发展到最后的那条言论可能充斥着浓浓的脑残气息,让被群嘲的人们都愤怒了吧,她们提出反对意见怎么了,提出反对意见就表示她们不懂爱没人爱吗?!于是大家又就真爱就应该包容一切这种理论展开了辩论。

    有人说,爱情毕竟跟婚姻不一样,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恋爱的时候当然可以为了爱而包容一切,女生会不会做饭又有什么关系,男人爱的又不是你的厨艺,女人娇起来男人偶尔制造浪漫下厨套爱人的欢心也时常有的,一笑而过就好,并没有人会说这个男人无用或者怎样,有些人甚至疯魔到有情饮水饱的地步,但是结婚已经不单单是两个人快乐就好了,结婚往往是两个家庭的事,男人结婚有了责任,女人结了婚也同样要有责任,应该成熟稳重起来,做好身为妻子应该做的事情,丈夫在外面打拼事业,妻子把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不让丈夫有任何后顾之忧,当然带好孩子教育好孩子也是妻子份内的事情,这有什么争论的吗,南楚作为妻子,不会做饭到底是谁的错难道不是一目了然吗?

    ——虽然这个观点深入人心,但还是有些人多少觉得意难平,如果两个人相爱,结婚前和结婚后真的有这么大的区别吗?如果爱情中掺杂了那么多的责任、必须,和不应该,爱情还能说是爱情吗?既然爱情会变质,为什么还要走入婚姻的围墙?

    南楚第一次发现,她原来也是这样的意难平,她是不折不扣的完美主义,越是在乎的东西越是不能有一丝一毫的瑕疵,当然如果要她珍惜的东西是她心甘情愿去要,当然她会无比的珍惜,反之,有一丝的勉强她都会铭记在心,从来不当自己有过这样东西,他们这场婚姻,对南楚来就是这样的状态。

    如果单单说爱情,南楚不是对权志龙完全没爱,但至少喜欢的情绪是一定有的,一见钟情从来都不是一个人的事,在马尔代夫那个美丽的海边,权志龙被她吸引,她又何尝不是如此?可南楚对权志龙的喜欢,在发现他或许不像自己一样是单身的时候就戛然而止了,打算留的联系方式也没有留,就那样怎样来的就怎样一个人走,那毕竟是南楚的初恋,她动的心一点都不比权志龙少,只是醒的也快而已。之后的她都以为自己彻底放下,打算这辈子下辈子都不与那个人有关联的时候,他又毫无预兆的出现在自己面前,那个时候南楚答应交往实在是迫于无奈,她要是不点头,权志龙就纠缠到底,那样的大明星,动作大了迟早都会被人发现,连带着她到时候都被牵连,可是她不能走,那个时候,首尔之于她而言,已经不仅仅是可能让她成功的地方,而是必须成功了。

    因为没有退路,只能一再对他让步,再说了,毕竟是初恋啊。至于结婚,就更加无话可说了,那时她从完不给她机会锻炼的JYP辞职,去各个经纪公司和电台都递了简历,可这个圈子里找工作都是要看人脉的,所谓的对外招聘,其实都只是摆设而已,一般都来自于内部熟人的介绍,就算运气好真赶上对外招聘的时候,人家一看到她的国籍,就毫不犹豫的拒绝了,南楚是真有自己的风格,可是能欣赏她的也不过就是一些小型的工作室,但那并不是南楚放弃在家乡的白领工作,跑来异国他乡打拼的目的。

    从某个方面来说,南楚其实是感激权志龙的,因为他在她快要走投无路,不得不回国的时候,伸出了援助之手,也正是那个时候,让南楚对他还仅存的一丝幻想全部幻化成空,从马尔代夫分别半年以后,他再一次出现在她的面前,甚至孜孜不倦要她做他女朋友,并不是因为真的对她念念不忘,只不过是这个男人还没有尝过被人不告而别的滋味,意难平而已——在此之前南楚不认为有人真会这么无聊,但事实上他就是那么无聊,被女人宠坏了的男人,脑回路一般都不能用正常逻辑去思考。所以他向她求婚,也不是感情到了那份上才求的,毕竟交往才三个月,感情能到什么地步?

    权志龙不过是因为年纪到了,需要一段婚姻一个名义上的家,给他自己也给他父母一个交代罢了,恰好她不会惹他烦,听话懂事有自知之明,所以就那么自然的求婚了,与其说是求婚,倒不如说是一场交易,权志龙都是摊开来明明白白和她说的,他给她介绍进SBS电台工作,她和他一起去领证。

    所以这样开始的婚姻,她凭什么为了它埋葬自己一辈子?

    南楚从来不觉得自己的心态有问题,这样的婚姻坚持与否都没有必要,如果她要在首尔呆一辈子,如果她一辈子都不会再遇到爱的人合适的人,她可以和权志龙扮演一对相敬如宾的夫妻,然而作为女儿要回家照顾父母,他凭什么不同意?

    可是最近几次穿越后发生的事情,又让她不得不产生怀疑。

    “作为母亲,南楚做得很好,但是作为妻子,她根本就不称职!”——网上都那样说,南楚虽然知道他们讨论的不是她所想的那件事,却又不得不反思,抛开结婚的原因不说,难道作为妻子,她真的从来都没有称职过吗?三年婚姻中从未发生过争吵和矛盾,最终走到要离婚的那一步,到底是谁的责任?

    作者有话要说:咳咳,结婚的误会,源自于龙哥的作死,泥萌可以脑补一下他酷到没朋友的求婚方式23333333

    今天有小伙伴生日呢,祝妹子生日快乐!

    我感受到了来自读者森森的恶意,今天吃完晚饭后,肚子疼的在炕上打滚,然后大夏天的作者桑一边吹着空调一边抱着热水袋,蛇精病啊有木有,而且还不是姨妈来了┭┮﹏┭┮只能更这么多了,新坑想更都更不了,不能忍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