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4章 东华(二)

故城垣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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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24章 东华(二)

    沈和平略微沉吟了一下,说道:“我们是一家企业,企业以赚钱为天职,所以在合法范围内,只要有利可图的事情,理论上讲我们都有兴趣参与。当然了,至于最后能不能合作,那就要看具体的合作方式、合作条件了。常总,对方公司是个什么情况呢?多大规模?干什么的?”

    我回答道:“对方是一家多元化的集团公司,具体名称在咱们达成合作意向之前,还不方便透露,请沈总见谅。集团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北京地区的房地产开发、商业地产物业管理以及全国物流三大块,另外还有些国内物资供销、服装批发等业务,不过占比较小。总的来说资产状况非常良好,盈利能力很不错。我这儿有一份集团公司截止今年6月31号的合并审计报告,沈总您可以看一下。”

    我说着曹映雪就从包里取出了事先准备好的材料递过去,这份材料是富通集团截止今年6月31号的真实审计报告复印件,只是把涉及到公司名称的地方遮盖了。

    沈和平一边看着,我又继续说道:“沈总您也看到了,集团公司旗下有三家全资子公司,截止今年6月30日,合并总资产约48亿,负债11亿。今年上半年合并营业额和净利润都不算高,营业额只有不到3亿,净利润也只有两千多万。但这主要是因为集团公司旗下地产子公司去年的一个项目截止去年12月已经销售完毕,今年开盘的一个项目又是到了下半年才开始销售,因此今年上半年就出现了一个销售真空期,期间只是预售了几套配套商铺。所以这份报告并不太能很好的反应公司的真实现金流状况,实际上下半年公司地产项目的销售情况非常不错,到目前为止已经实现了26亿多的销售额,保守估计,到今年年底,集团公司全年合并营业额肯定突破45亿,净利润估计将超过10亿。”

    我说完,沈和平也差不多看完了,不置可否的撇了撇嘴,将资料递给一旁的他儿子沈杰去看,然后对我说道:“常总,咱们快人快语,我也明确表明一下我的态度吧,对方公司这种情况,咱们双方合作恐怕有些困难啊。在关于公司壳资源的问题上,我们并不排斥在资本市场上展开一些相关合作,但我的一个原则是只借不卖,不能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常总你既然来找到我,想必肯定已经对我们公司有一定的研究了,我们公司目前的总市值还不到10亿,相比之下,对方公司净资产都有37亿,这个规模对于我们来说实在是太大了些,如果是借壳的话,那么我的持股比例将会被稀释到很低的水平,变成一个对公司无足轻重的普通小股东,这和我的长期规划有所冲突。”

    所谓壳,其实就是上市公司的上市资格。借壳和买壳的区别在于,借壳可以简单理解为将原本在壳之外的其他资产装进壳里边,和壳里原先的资产一起存在,借用这个壳公司的上市资格从而实现原先壳外部资产的上市。借壳之后,原先壳里和壳外资产的所有人将按照各自纳入壳中的资产规模,以及彼此间的相关协议,重新划分股份比例,成为同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上也就是变成了一种合伙人关系。

    而买壳则不同,壳外部资产的所有人要的只是上市公司的壳,也就是它的上市资格,并不在乎它原先的资产。操作方式自然也就有所不同,通常是外部资产所有人通过付出一定的代价买下壳公司的上市资格,获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然后通过一些资本运作手段,将自己的资产和壳内原先的资产做一个置换,置换出来的资产交还给壳公司原先的所有人。最终的结果是买壳方和壳公司方双方资产互换位置,买壳方原先的非上市资产实现了上市,而壳公司方原先的上市资产则相当于是退市了,操作全部完成之后,从法律角度讲,双方就再无关联,最终留在证券市场上的上市公司股票,除了代码不变之外,其背后的所有东西可能全都换了。

    两者相比较,各有优劣。

    借壳的话,只要谈好条件,对于借壳方而言,可以以非常低、低到甚至可以忽略不计的成本就实现资产上市。对于壳公司方,则是可以在不失去现有资产上市资格的情况下,又获得新的资产注入,最显而易见的好处就是通常会带来公司股价上涨。

    但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借壳之后,原先的两个公司变成了一个公司,就相当于是原先的两家人合并住到了一套房子里,大多数情况下,双方对于公司控制权的争夺势不可避免,公司很可能陷入派系对立、内耗严重的困境。另外,之前两个公司的业务可能毫无关联,但是借壳之后新公司旗下同时存在着两块甚至多块互不关联的业务,大大增加了公司的管理难度和管理成本。

    由于有了这样的好处和坏处,所以借壳行为通常都是发生在关联企业之间,比如母公司借壳子公司,或者是原本的同业或上下游关系企业之间互相整合,这样双方可以享受到借壳的好处,同时又能最大程度规避其坏处。

    相比于借壳,买壳的好处在于,操作完成之后双方就互换位置、再无关联,这就极大地规避了借壳后人事、业务、管理等诸多方面的困扰,同时出售壳资源的一方还能获得一笔不菲的卖壳费。

    但对于双方的不利之处也是很明显的,就买壳方而言,成本太高,要支出一笔不菲的买壳费用,这笔费用少则数千万,多则上亿甚至十数亿都有可能。而对于卖出壳的一方而言,卖壳后,原有的资产被置换出来,就失去了上市资格。

    现在沈和平的意思很明白了,他们公司的壳他只愿意借、不愿意卖,而且借也只能借给资产规模相对较小的,以保证他不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