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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我……”
“求你听到我……”
“你听听我啊,你听听我啊,这个世界上,只有你能听到我……”
……
躺在床上的余骓猛地坐起来,出了一头冷汗,他回过神,看看四周还是自己家的样子,才慢慢从梦中醒来。这奇怪的梦他连着做了一月有余,每次都只听见声音看不见人形,滴滴答答的水声仿若哭泣。余骓觉得麻烦,他做的梦都不会是无缘由的,做这么麻烦的梦,肯定要有更加麻烦的事。
余骓推开窗户,院外一片冬日冷清肃杀的萧索之象,天边才刚泛起鱼肚白,一股冷风吹进来,余骓赶紧拉上窗户重新钻回被窝。
他的伤好没多久,整个人都倦怠无比,颓了近俩月了,元气还没恢复过来。玉归年不知是不是因为上次损了灵力,也有一二月未曾出现,余骓有点担心,又安慰自己——最近寻找木灵的事丝毫没有进展,师父不出现也是好事。
他养伤期间发生了几件事,孔大方来信说他老婆又怀上了,查出来时候已经有三个月,估摸秋天就能生。另一件是金封,他似乎认准了余骓,听说他受伤隔三差五就跑过来送些补品药材。
一开始还好,金封送的都是燕窝人参,余骓还能沾几口,到后来也许觉得他能吃大油了,送的都是野兔野鸡,猪蹄子羊羔肉,尽是些大荤的东西,余骓不能吃,都进了灵兆肚子里,余骓就对金封这种行为深恶痛绝。他可没什么高风亮节,他吃不着的也不想让灵兆得便宜,说了金封几次不让送了他都不听,余骓便不要脸了,点名就要燕窝跟灵芝。
天大亮了余骓才起床,灵兆正捧着一碗泡开的燕窝夹毛,肩膀上面还顶着只毛绒绒雪白的长耳朵兔子。那兔子也是金封送的,刚送来时候才手掌大小,灵兆执意要养,就没杀。
余骓见他一副慈母模样就觉得好笑,拥着被子问他:“说真的,我很好奇你以前住什么地方,给你只兔子就能收买你,成天封哥长封哥短的,一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样儿。”
“你才土包子。”
“听说古时候有个叫楼兰古国的地方,坐落在一片沙海之中,那里除了沙还是沙,喝水都难,你不会是从那里来的吧。”
灵兆把燕窝里的毛摘净放到一边:“还真被你说准了,我以前住的地方终年寒冷,土地不是软黏的土壤,而是粗石和砂砾,种不出庄稼,连草也很少长得出,自然就没有小动物了。”
余骓听他说得如此坦荡,一不知怎么接,尴尬地咂咂嘴:“没想到……你这么有故事。”
灵兆瞪着双大眼睛看着他,竟然破天荒地没有翻脸:“我们部族的人从小就在这种环境中长大,养出的土包子习惯一时改不过来,见不得别人浪费东西,尤其粮食,所以你以后要是被我发现再剩碗底,我就打死你。”
余骓没想到会被灵兆反将一军,要道歉开不了口,不道歉又不知道说点啥,好半天没吱声。
灵兆像完全没察觉余骓的处境,两只手托着下巴看着他:“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可怜啊?”
他又说:“没关系,不止你一个人觉得我可怜,但是咱俩关系这么好,你就算真那么觉得,我也不会怪你。”
“也没有……就是,有些感慨。”
“那你觉得我们跟那些被做成人偶的人,谁更可怜?”
余骓不知道他今天怎么了,抓着他们部族的话题不放,问的问题古怪至极,余骓心里认真衡量了一下,因为亲眼见过赵嫣清被活活扔进虫池中的情景,便说不出“你们更可怜”这种话,而且那些做成人偶的人可都死了,你们不还活着吗。
余骓想完了又觉得不对,这比惨的事,能更惨的那个,很值得骄傲吗?余骓就摇摇头:“这有什么可比性。”
灵兆一双大眼睛弯成月牙:“我跟你开玩笑,最近接触的就这些人看起来特别可怜嘛。”
“无聊!”
院门被人敲响,余骓的白眼没翻完,撵灵兆去开门。他在岳城认识的人不多,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来的是谁。
“怪不得我昨天做了个麻烦的梦,原来是预示金大少爷要上门啊。金家是不是穷得揭不开锅了,三天两头往我这跑。”
金封并不是第一次来找余骓,之前还大包小包拎着,来的次数多了就不跟他客气,每次套个车就过来了。
“快,快给我倒杯水!”
金封一进门就把领口的盘扣解开几个,接过灵兆递过来的水灌了一口,才喘匀气。
余骓见他风尘仆仆,眉宇间带着忧色,便收起玩闹心:“你是徒步跑到我家的吗,累成这样。”
“别提了!我这一路,马不停蹄的,差点累死!”金封打开扇子用力呼啦几下,叫灵兆坐下。
“我今天来找你,是有要紧事,这事我想了半天,除了你们俩,还真没别人办得了。”
灵兆一听还有自己的事,就随手拿了盘瓜子,坐在一边抓着瓜子吧唧吧唧嗑:“什么事啊?”
金封说:“最近不太平,岳城都兵荒马乱的,阿坤不是在外地带兵没回来吗,我上次写信给他说潘副官的事,顺带说了一下这边的情况,阿坤回信里担心自己未婚妻子,我整天在岳城跑,也方便,前些日子就去她家看了看。结果我一去才知道,他们家竟然出了大事儿!”
余骓本在喝茶,金封那夸张的语气让他没绷住,一下喷出来。只不过金封平日里把自己打理得整整齐齐,今天看上去却格外憔悴,下巴都冒出许多胡茬,余骓便信了他几分。
就问:“出了什么大事?”
灵兆在一旁插嘴:“是啊是啊,出了什么事,你倒是说啊,还有阿坤是谁?他未婚妻居然要你照顾。”
金封噎了下,解释说:“你们俩别拿这种眼神看我好不好,阿坤是我好兄弟,我们俩从小好的跟穿一条裤子长大的,他未婚妻当年跟我们念的同一所中学,同一个班,后来我们毕业才各奔东西,我跟她也算同学的,照顾同学,没什么吧。龌龊!你们俩真龌龊!”
余骓噗嗤一声笑出来:“我可什么都没说,你自己心里龌龊吧。”
灵兆也附和说是,把金封气得要打他。
“别闹别闹,说正事!”
金封只好继续:“那个女孩子姓孙,是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他们家家教严,尤其跟阿坤定了亲以后,就跟人间蒸发了似的,我们圈子少爷小姐有邀请她聚会的,也被以‘备嫁’作为理由推辞掉,她当年人缘可好了,我参加的聚会不少,就没再见过她人影。前几天去孙家才知道她居然病了有半年多,竟然一点风声都没透露给姓廖的。”
金封说到这里就开始生气:“孙老头倔得要死,这么大的事还为着面子死撑着不让姓廖的知道,说不想麻烦亲家。如果他早说,把孙小姐接到国外治病说不定早好了。”
灵兆听说书听得上瘾,急忙问他:“怎么病的?她爹为什么不救她?”
余骓狠狠敲了灵兆的脑袋一下,才对金封说:“生病了该找医生,找我们干嘛,我又不会给人看病。”
说完他就问灵兆:“你会吗?”
灵兆老实摇摇头:“不会。”
金封接着说:“医生当然请了,我一看他们情况这样了,立马请了岳城医院的医生过来,孙小姐的情况就好转一些,我想着既然有效果,那就这么治着吧,能治好最好,阿坤在外面,我就没把这事告诉他。谁知道中间又出岔子了,孙家突然闹起……闹起那些东西,孙小姐的病就跟着又出了,而且这次不管医生用什么方法都不行,孙家小姐病情一直在恶化,她现在都下不来床了!我觉得……孙小姐的病肯定跟那些东西有关,这不就来找你们二位了嘛!”
金封怕鬼怕到提都不敢提,余骓跟灵兆是早就知道的,但是他怕却偏要往上凑,越怕越感兴趣,余骓有时候都觉得好笑。
灵兆跟金封关系要好一点,年纪小,比余骓还喜欢凑热闹:“他们家现在什么情况?”
金封想了想:“晚上能听见哭声。”
余骓和灵兆看着他等他继续说。
“好、好像还有人说话……你们别看我!我不知道!”
两人想到金封怕鬼怕成那样子,心里就明了了,他这是太害怕,都没敢详细问。金封说完自己也有点不好意思,赶紧转移话题问余骓说:“你的伤好了没,能不能随我去孙家一趟?要真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一起除了了事。”
灵兆笑他:“你说的轻松,骓哥又不是法师。”
金封就问余骓:“怎么,不能去?”
“去是能去——”
他心里清楚金封结交他就是为了到这种时候起作用,孙家这趟他看在金封面子上也是要去的——还得带上灵兆,毕竟他才是精通灵啊魂啊这方面的人。只不过,既然是大户人家,余骓还得在他们身上沾点油水下来。
余骓笑嘻嘻地看着金封:“兄弟是生意人,免费的活不干。”
金封见余骓脸上露出属于“生意人”的油滑笑容时就知道他要说什么,他就想看看这位是不是真什么话都张得开嘴。
结果他还真张开了。
金封骂余骓贪财,余骓惊奇道:“天底下的商人哪个会给人干白工?”
灵兆在一旁嗑着瓜子嗤嗤地笑,笑够了拍板:“我宣布,脸皮厚度,骓哥胜!”
“这个我服。”
金封也从盘子里抓起把瓜子,扬了扬下巴问余骓:“哎,你知道孙老头为什么不去向姓廖的求救吗。”
“我刚刚问你你都没说!”
余骓没理灵兆,回答说:“因为爱面子?”
金封高声赞许:“对头!但是你一定不知道这些旧朝的酸腐文人是有多爱面子。孙小姐的爷爷是旧朝大学士,现在住在京城,孙老头当年也是高官,外放到岳城时顶戴花翎,穿得那叫一个气派。如今旧朝要亡了,这些人就更要端着士族的架子,门口的石狮子都要按照祖制雕三颗铜铃。你若是不要钱,他们还不乐意呢,你就是没有庙,如果有庙,他们可能还要给你捐香油钱,你要是要少了,他们都觉得你看不起他。对这些人来说,面子可比命重要。”
余骓心想,管他因为什么理由,给钱就行。
他的伤是真好了,就是身上懒怠,歇过一两个月都没出去赚钱,也该活动活动筋骨。于是余骓就答应了,简单收拾下东西就让金封带路。
“我们现在去不用天黑就能回来。”金封乐呵呵地捧了余骓和灵兆一把。
“那可不一定,得看灵兆什么本事。”
后者急忙拍着胸脯对金封作保证,说自己会尽力而为。
“你还真被他一只兔子给收买啦!”
灵兆笑了笑,见余骓在把琴匣往身上背,就凑过去小声跟他说:“骓哥,上次我忘了告诉你,我看你师父没用天眼,普通人也看得到他。”
余骓瞧着金封早就走出院子,便笑道:“我知道,你怕吓着金封啊?”
“他怕成那样,知道了说不定会跟咱们断绝往来。封哥比你有钱,我肯定得为你考虑考虑啊。”
“师父又不会大白天出来,想那么多,你是财迷吧。”
灵兆瞪着眼睛认认真真地点点头:“噢……原来如此,我们快走吧。”
余骓嘲笑他:“人不大心思不少,谁教你的。”
“没谁教,天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