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卖嫂子

莫子乔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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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宫灵不知道自己万般纠结之后才打定主意、写下寄出的一封信,造成了何等样的后果。

    他现在已然头疼万分,哪儿还有关心二个嫂嫂一个哥哥要怎么分的闲暇?

    一切的起因皆在于去钱庄的那一天,谢梓澜总是一不小心就忘了大唐的服饰在此地多么惊世骇俗,而对于南宫灵来说,再惊世骇俗又哪儿有谢梓澜的“牛妖”身份惊骇?偏生儿无花也不知道是真没注意还是假没注意,居然由着谢梓澜就着那身毒姐破军套入闹市!

    当时围观众们那想要鄙夷又忍不住想看的样子啊,让南宫灵都不知道是该捂脸遁逃还是得意挑眉的好。

    而不到一个时辰,养母大人就传达来“很高兴小灵长大了,但找朋友也请注意,不一定要求对方始终都是良家子,起码要肯为了你良家”的信息,更是让南宫灵在喟叹养母果然放开过往的同时,又实在纠结到底要如何跟她解释——自己那身为妙僧的哥哥给自己找了个颇为不拘小节的嫂子——这一事实。

    然后也是再过一个时辰,南宫灵发现,更麻烦的来了。

    关东原氏,无争山庄的庄主,这位极少在江湖中露面的老前辈,亲自找上门来了!

    这无争山庄建于三百年前,“无争”二字,也非第一任庄主原青谷自取,乃是天下武林豪杰公赠的贺号。如此传承三百年,期间名侠辈出,将无争二字镌刻在一代代人的心中。到了如今,虽然自原东园继任的五十年来,无争山庄再没出现什么惊人之笔,但余威犹在。原东园一生从未传出与人交手的事迹,不免有人说他“生来体弱,不能练武”,但依然有更多的人相信,原东园实乃是深藏不露之人。

    他的一句话,依然可以解决掉几乎所有的江湖纠纷。

    就连号称第一剑客的薛衣人,在其锋芒最露、最会惹事的时候,也从未敢到无争山庄一缨其锋。

    好几年前,任慈还在、南宫灵还没和无花相认、自然也更不知道养父却原来是杀父仇人的时候,任慈曾经带着南宫灵去拜会这位原老庄主。倒也不是有什么解决不了的纠纷要老庄主襄助,只是途经太原,若只是单纯路过也罢了,任慈当时却很在太原做了点儿事情,少不得便要给无争山庄打声招呼。

    只不巧,那日原东园却不在庄中,任慈也不好多问其往何处去,不过慨叹一回南宫灵竟然无缘一会那般风姿卓绝的人物罢了。

    此后经年,南宫灵数次路过太原,却都未得一见,偶尔想起来时也不免好奇,到底是何等样的人物,能让见惯秋灵素那般风情的任慈,也慨叹一声风姿卓绝?

    需知秋灵素容貌虽毁,却依然是个单凭背影也动人的绝色。

    南宫灵怎么都想不到,自己见到原东园,竟是在这样的情况下。

    凭心而论,这位原老庄主确实无愧于任慈那声慨叹。略算算,这位原老庄主也该年近古稀了,他也确实已然须发斑白,面容也称不起一句“童颜”,额头、眼角……正常老人会长皱纹的地方,他也一处不落地长着,甚至纹路的数量,也不见得就比所有人都来得少,只不过不至于像是辛苦劳作风吹日晒的那些人那般多罢了,总体来说还是保持了一个正常富贵人家老爷子该有的水平。

    可怎么说呢,他的每一根皱纹长得都那么恰到好处,被抬头纹、鱼尾纹圈着的一双眼睛,未见桃花色,也不算灿若寒星,但看过来的眼神总是那么睿智而包容;鼻翼到唇边有着深深的法令纹,望之威严自生,但那总是习惯性勾起的唇角,又是那么温暖柔和。

    南宫灵也算有些学识,可此时竟是无法一一描述他的容貌。

    真要说的话,就是这个人的风姿卓绝到,即使是谢梓澜站在这里,也想不起来去挑剔他的胡子是否卫生。

    而南宫灵……一贯觉得自己应该是江湖人中很适合穿青衫儒袍的人之一的南宫灵,忽然很没有自信。

    那一袭青衫穿在原东园身上,才是真正的萧疏轩举、湛然若神。

    ——可再湛然若神,我们能聊点愉快的话题么?

    一开口就是那天一起去钱庄的人!

    一开口就是那个“一袭紫衣,衣饰颇具苗疆风情,又隐有大唐遗风”的女人!

    南宫灵非常认同原东园的说话艺术——一身连秦淮河上画舫之中的姐儿们都未必好意思穿出来的衣服,到了他嘴中就成了“大唐遗风”了!

    但南宫灵还是很想问一句:那就是头色牛啊!啃我哥的时候从来不嘴软啊!虽然你年纪大了点、可毋庸置疑依然是个美人,犯得着那么急着往色牛嘴里头凑么?

    南宫灵是绝对不承认自己有那么一点点担忧那头色牛会真的给这个美老头迷得移情别恋,他其实可巴不得那头老色牛赶紧放开他哥了。

    但无论如何,这个嫂子他喜欢也好、不喜欢也罢,只要他哥还让他认这个嫂子,南宫灵就不可能随随便便将她的消息出卖给别人。

    ——但不随便地出卖起来……

    南宫灵和原东园周旋了半个月,直把自己玩儿得花容憔悴愧疚心爆棚也依然不肯松口,这样的毅力,简直让帮中那些即使他设计诱杀白玉魔这个丐帮污点之后、依然不肯驯服的死硬派也服气了。

    但无花只是传了一个口信过来,南宫灵立刻就欢脱地将谢梓澜卖出去了。

    ——石观音忽然想念儿子了,可南宫灵好不容易才当上丐帮帮主,诸事尚未厘定,如何能够轻离?少不得只能由无花这个好哥哥去母亲膝下做个好儿子了。

    ——但很显然的,他并不准备让谢梓澜也跟着去当好儿媳。

    对无花这点儿小心思,南宫灵自忖还是挺很理解的。母亲座下毕竟已经有了个长孙红,他哥不论基于钟爱谢梓澜、或者是还舍不得彻底丢开长孙红,这不愿意两人碰面的心情都是很能理解的。

    况且他哥多难得才会找他问事儿。

    恰好他身边又现成一个很乐意给他顶缸儿的。

    南宫灵非常利索地,将谢梓澜卖了。

    只用一坛青酒的价格。

    这所谓青酒,并不是清酒,而是三百年前,原青谷独创的一种酒方,曾经据说醉倒了当时与原青谷旗鼓相当的一位黑道大拿,但即使在当时,这青酒也是一个传说。

    南宫灵要这么样东西,不过是觉得自己死扛了半个月,若忽然轻易改了主意未免掉价,却不想这青酒居然真的有,而且原东园手中,居然还有那般据说是从三百年前保存下来的陈酿。

    寻常来说,二三十年的陈酿已是难得,这三百年的陈酿,喝起来该是何等滋味?

    谢梓澜冷冷瞥了南宫灵一眼:“一潭清水三百天不流动都污垢丛生,这三百年的酒……呵呵!”

    连“呵呵”两字也是冷冰冰的,才和原东园完美阐释了何谓富贵不能淫的南宫帮主,冷不丁一个寒颤。

    为哥哥两肋插刀头颅亦可抛,可卖掉这么可怕的嫂子,真的……不要紧么?

    作者有话要说:抹口水,虽然原著里头没怎么提原东园,但原随云的爹啊,一定也是个美人吧?

    下一章努力拓宽阿谢的审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