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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薇已经在这个鬼地方待了好长一段时间了,就是那一条见鬼的小路,她就是走来走去都走不出去,简直像是鬼打墙,那也就罢了,关键是还有那死活散不去的浓雾。
好不容易去超市买来的食物都已经吃光了,就在明薇想着自己会不会饿死的时候,雾气渐渐消散。
一个她熟悉无比的人出现在她面前,明薇这些天快疯掉了,看到顾朗到来,还管是不是真的,他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二话不说就扑到了他怀里去。
两个人紧紧相拥,顾朗简直要把她勒断气了:“小金鱼?”他的语气说不出是什么情绪,“你没事吧?”他几乎把她从头摸到脚,好确认她是不是平安无事。
“要、要断气了。”明薇从他怀里抬起头来,还没说完话,就被他吻住了。
那真是一个激烈的长吻。
不同于之前趁着对方睡着时那轻轻柔柔的偷吻,不同于那次在飞机上玩笑般的浅吻,也不同于在那天借着醉酒的深吻,这个吻带着劫后重逢的喜悦与无尽的思念。
但是亲吻之后四目相对,实在是太尴尬了!
他们好像此时此刻才意识到一个问题,就是自从那晚糊里糊涂发生了一点什么以后,两个人,呃,还没有来得及把话讲清楚。
所以他们现在还是纯洁的青梅竹马的关系!
明薇瞅瞅顾朗,他也瞅着她,两个人无语地对望了一会儿,一时半刻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开始说起。
明薇清了清嗓子,试图转移话题:“你怎么在这里?”
“来找你。”
“我是失踪了?”
“失踪两个多月了。”
“不可能!”
反驳完,明薇瞪他,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看得明薇有点尴尬,不自然地扭过头去,嘴上倒是没停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到底是什么鬼地方?”
“不管这是什么鬼地方,有件事情我想和你先说清楚。”顾朗找到了她,哪里还管这是什么地方,“那天晚上……”
他还没讲完,明薇就飞快截断了他的话:“那天晚上什么都没有发生。”
顾朗瞅她一眼,问:“小金鱼,你心虚不心虚,说谎亏心不亏心?”
明薇面不改色道:“我没说谎。”
“还嘴硬?”他捏了捏她的香腮,忍不住再在她的脸颊上吻了吻,明薇蹬蹬蹬后退几步,警惕地看着他:“干嘛,刚刚的我们可以不算,那是太激动了我理解的,不要对我动手动脚的啊。”
顾朗快被她气死了:“你行啊你,就是死活不承认是不是,非要我先开口?”
明薇无辜地眨眨眼:“我要承认什么,我什么都不知道啊。”
顾朗投降了,再这么绕下去明薇估计是完全不介意和他装傻到底的,但是他实在是受够了这样的暧昧不清,只是……呃,只是,这告白要怎么告呢?
从来只有被女生告白而没有告过白的顾朗罕见地词穷了。
明薇挑了挑眉毛,老神在在地打量他,顾朗气不打一处来:“非要我说出来么你。”
“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要说什么啊。”明薇更诧异更无辜了。
“行了,你赢了。”顾朗无奈道,“嫁给我吧小金鱼。”
明薇:“……”
不是告白吗,为什么会突然就变成了求婚!这,这怎么不按剧本来啊!
说出口了接下来的话就容易多了,顾朗摊了摊手:“答不答应?”
“我、我干嘛要嫁给你!”她的声音像蚊子哼哼,“莫名其妙的,谁要嫁给你啊。”她说着说着,就理直气壮起来,“嫌我没有胸,嫌我脾气大,嫌我爱惹事,我才不要呢。”
“……”
顾朗抓住了她在空中乱挥的手,凑到唇边吻了吻:“好了小金鱼,别闹了,真的,嫁给我吧。”
“为什么要嫁给你!”
“因为喜欢你。”
如愿以偿被告白了的明薇忍不住嘴角翘啊翘啊翘,她想要绷住,但是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笑容,被顾朗全看见了:“小滑头,非要我先说是不是,我都说了,轮到你了。”
“我才不喜欢你呢!”傲娇属性满点的明薇仰起头,死活不承认。
顾朗逗她:“那这是拒绝我了?”
“哼。”
“那算了。”
“喂!”明薇气得要命,“你怎么就不坚持一下下呢,太过分了好不好。”
这回轮到顾朗了:“那你喜不喜欢我?”
“谁要喜欢你啊。”明薇巴拉巴拉细数他的缺点,“绯闻多,各种讨厌,老是仗着功夫好欺负我,老管我,罗里吧嗦的和老头子似的……”
“是是是,不过,我们家的小金鱼也有很多缺点啊,比如说脾气大,爱臭美,又嘴硬,爱面子不肯吃亏,”顾朗看着她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终于憋不住又笑,“但是我怎么就是觉得她那么可爱呢,嗯。”
明薇的脸色阴转晴,别别扭扭地说:“我要爸爸回来之后再结婚。”
这就算是答应了。
顾朗目光柔和:“好,都随你。”
既然一旦尘埃落定,明薇也不再闹别扭了,主动挽着他的胳膊:“你找了我多久?”
“两个多月,你被困在这里多久了?”他爱怜地抚摸着她的头发。
明薇无奈道:“手机手表全部故障,没有白天没有黑夜,我走来走去都是这一片雾,也不知道多久了。”
“不管怎么样,我们先试着朝一个方向走走看吧。”顾朗紧紧拉着她的手,尽量使自己的语调轻松一些,事实上他的心情也并不糟糕。
虽然环境很麻烦,但是两个人刚刚捅破了这层窗户纸,哪怕是在这样恶劣的情况下,心中也萦绕着说不出的甜蜜滋味。
尤其是明薇,她被困在这里的这段日子,虽然竭力使得自己镇定理智一点,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她好几次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觉得自己要崩溃了,也幸好不知道自己失踪了多久,她一直还环抱着有人来救她的信念,始终咬牙坚持着。
她的好强不允许她就这样轻易认输。
但是顾朗来了,顾朗既然来了,哪怕他们没有说破,依旧是原来的青梅竹马,她也觉得没有什么了,大不了就在这里被困一辈子。
从前她一直觉得,伴侣虽好,可是太容易厌倦了,她无论与他们玩得多开心,始终没有与那个人天长地久的冲动,她一直觉得自己会离开,好梦会结束。
然而今天没有。
那种她渴盼已久的,愿意与一个人隐居老死都可以的冲动油然而生了,明薇的双眼一刹那湿润起来,她听见自己内心满足的叹息:原来在这里。
原来就是你。
她停下了脚步,顾朗立即侧头:“怎么了?”
“走不动了。”她懒洋洋道,“又累又困。”
顾朗失笑:“好吧,来,上来。”
明薇熟门熟路被他背了起来,搂着他的脖子,感慨道:“好像回到小时候了。”
小的时候她偷偷溜出去玩,结果迷路了,又累又困,哭得稀里哗啦的时候,他会神奇地出现在她面前,挖苦教训她一顿,然后把她背回家。
那个时候,还是少年的顾朗背脊还没有这样宽厚,但是一样让人觉得很安全放心。
她把脸贴在他的背脊上,悠悠问:“小时候,你对我还是很好的。”
“我后来对你不好了吗?”
“也不算是吧,只是那个时候,总有别的事情。”
初中的时候,明大海的生意已经做得很大,明薇有了很多很多的钱,也曾经被这花花世界迷花过眼睛,她一掷千金,仿佛那些钱是厕纸一样廉价,喜欢什么买什么,钱带来了太多的东西,奢侈品、朋友、溢美之词……太多太多了。
甚至曾有一度对迷幻剂产生过兴趣,然而到底踟蹰,跑去问顾朗,他倒是没有义正言辞教训她,也没有怒气中烧,不过是轻描淡写道:“感觉也许很不错,但是到底是假的。”
她试过一回,美好的感觉迄今难忘,然而仅此一次,再也没有尝试过第二次,那个引诱她的所谓的朋友也被她所疏远了。
“没有什么意思。”她是这么说的,某一天她好像就这样厌倦了奢侈无度的生活,重新变回了从前的模样,甚至从那个时候起,再也不戴什么金银珠宝。
玩久了,就觉得那不过是一块石头,虽然令人着迷,却也不必时刻佩戴。
可是就是这段时间,她和顾朗进入了截然不同的两段人生,她还在国内读高中,他却已经远渡重洋去往德国就读最好的医科大学。
之后,她游戏人间,他遇见了凌岚。
可是青梅竹马的情谊还是在的,她周游世界的时候会记得去德国看他,顾朗还记得某一天半夜,下了好大的雪,他写完论文早早就睡下了,结果却听见有人敲门。
还以为是凌岚,但是一开门,她裹了件大衣在风雪里瑟瑟发抖,她从他臂弯下钻进屋里,暖气开得那么足,她呼出口气,把外面的大衣脱掉,里面竟然只穿了一件吊带,连内衣都没有,半个胸脯露在外面。
穿得这样暴露,顾朗都想说她几句,可是她张开双臂与他紧紧拥抱,笑如银铃:“是不是很惊喜,开心吗,我来看你了。”
“开心。”
那是平安夜,也许她没有发现,可是后来想想,或许真的是圣诞礼物也说不定呢。
外面的风雪太大,她蜷缩在沙发里,要他烤面包吃,可是大半夜哪里有这种东西,他只能随便给她煮了碗意大利面,她用筷子把面条卷起来吃,嘴角都是番茄酱,吃完后打着嗝还吵着要喝咖啡。
结果喝了半杯牛奶就睡着了,他自然而然把她抱回床上去,那晚他们睡在一个被窝里,壁炉里燃着熊熊烈火,她枕着他的手臂睡得香甜。
他关掉了台灯,把被子在她脖子那里捻好,彼时,哪怕睡在一起都没有那么多的杂念,他只是觉得温暖放松。
有你真好。二十年来,顾朗始终这么认为。
作者有话要说:人迷路,但是心不再迷路了,其实之所以拖了那么久才告白在一起,是我认为其实没有戳破也挺美好的,暧昧的青梅竹马,多棒啊
不过在一起会更好的=-=
当然,按照作者一贯的尿性,题目是有更深层次的涵义的,这个故事……唉,本来不是想写这个梗的,但是最近心情糟糕,所以我决定大家一起感受下我灰暗的心情╮(╯▽╰)╭
说起来,最近糟心事儿真多,无论是掉收藏还是*的近况,唉,好事多磨难啊,我那么喜欢这个故事,曾经希望能写成卫斯理那样的系列,但是反响真惨淡,让我很郁闷= =
精心准备的故事总是遭遇滑铁卢,随便开的男神和离魂倒是不错,真是让我好囧啊你们造吗!
出差在外,更新不定,请大家体谅
最后,奉编辑之命询问大家,是喜欢《竹马使用手册》还是《脑洞里的世界》,哪个更能接受能吸引人